第002章 与权贵公子之间的切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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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梦公主说要公布切磋的事,其实只是说来吓唬吓唬萧煜之罢了,等萧煜之应承下来之后,她回去稍微暗示一下,那些权贵公子们便像吃了春药般兴奋起来。
切磋的日子便定在三天后,地点定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公堂。
定在县衙的公堂上进行切磋,是晨梦公主的意思,那些权贵公子对这场切磋那是信心十足的,尽管萧煜之在吟诗作对方面确实出类拔萃,当世罕有人能够与之匹敌。但是,依晨梦公主的意思,并非专门比吟诗作对,而是比他们各自擅长的领域,这让他们都心中很是轻松,觉得这根本就是公主在给他们机会表现,思忖着到时要表现得完美一些,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给公主留下一个好印象。
晨梦公主把他们的那点心思都看在眼里,也不点破,只是心中期待着三天后的切磋,主要是想看看萧煜之的表现,直觉告诉她,三天后的切磋将会很精彩。
……
大雪纷飞。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终于降临。
萧煜之在来到这个世界前,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从未见过下雪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以前便很想见识一下,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如今,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屋外雪花悄然地飘落着,那飞舞的雪花,一朵,又一朵像是漫天的蒲公英,又像是无数幼小而不可名状的生命,在苍茫的夜空中颤动、沉浮、荡漾。神情是那样怡然,变幻是那样神奇。仿佛有一只白色的巨翼正在冥冥之中掩过大地,不知不觉已是白茫茫的一片了。
屋内,灯光照耀,炭火灼灼,四方桌上一个精巧透气的炭盆,上面架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砂锅,砂锅里盛着大半锅的狗肉,此时正冒着浓郁的狗肉香味。如果萧煜之原来那个时代的人看到这种情形,肯定会舔舔嘴唇,然后冒出两个字——火锅。
萧煜之看着香味越发浓郁的狗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沈逸雪以及沈安康姐弟两个,再加上冰兰,一桌四人,刚好一人一个方向。沈逸雪自然是坐在萧煜之左边,对面是冰兰,右手边是沈安康那小正太。除了萧煜之闻着那浓香狗肉流口水外,沈安康那家伙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盯着砂锅里的狗肉不断咽着口水。至于沈逸雪以及冰兰两个表现得虽然有些矜持,但眼神也一直在砂锅内转悠。
这并不是汤锅,萧煜之认为,狗肉,还是干锅比较香,汤锅的味道虽然也不差,但跟干锅相比,他毫无疑问的选择后者。活在他那个时代的人,如果有谁没有吃过火锅,那称之为国宝也不为过,冬天下馆子,火锅称王。
萧煜之特别喜欢狗肉干锅,基本上年年都要吃上十几次,但他原来经济并不咋地,下馆子吃一次火锅的钱,如果是买回来自己做的话,能吃上至少三四次。因此,这厮凭借自己吃火锅的经验,再加上网上搜索的办法,买齐材料便回家动工。刚开始因为经验不足,火锅是做出来了,但味道跟馆子比却相去甚远。不过,如果一个人肯用心去做一件事,总有成功的时候,萧煜之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一次不成二次,二次不成就三次,直到第八次的时候,萧煜之成功做出了不逊色于馆子的狗肉火锅。
其实,狗肉火锅的做法并不复杂,最主要也就配料罢了,无非就是些葱、姜、桂皮、干红椒、冬笋、小红辣椒,青蒜,泡菜、香菜之类的。做法:炒锅置旺火上,放入熟油,烧至八成热时入狗肉爆出香味,烹绍酒,加入酱油、精盐和原汤(狗肉先用水煮过),烧开后倒在砂锅内,用小火煨至酥烂,收干汁,盛入盘内。炒锅内放入熟猪油,烧至八成热,下入冬笋、泡菜和红辣椒煸几下,倒入狗肉原汤烧开,放入味精、青蒜,用温淀粉调衡勾芡,淋入芝麻油和醋,浇盖在狗肉上,周围拼上香菜即成。这些材料都不难找,如果实在欠缺一些,也是可以用别的代替。
“好香啊,我还从未闻过这么香的狗肉呢。”沈安康眼神定定的瞧着那一锅狗肉,咂巴着嘴说道。
“哈哈,你姐夫我亲自出手,能差到哪里去啊。”萧煜之大言不惭的大笑起来,然后看向自家老婆以及冰兰,说道:“差不多可以了,逸雪,去拿坛酒过来,有这么好的狗肉不喝点酒,那就是一种罪过啊。”
提到酒字,冰兰眼中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光芒,沈逸雪似乎也想起夫君的那次醉酒,迟疑道:“夫君,这……非喝酒不可吗?”有人的情况下,她还是维持这个叫法。
“别担心,没事。”萧煜之自然明白她们担心的是什么,笑着说道:“这次我喝少点,肯定不会出现上次的状况。”
听到状况两个字,冰兰眼神一凛,只不过当时萧煜之正好侧过头跟沈逸雪说话,所以没有看到。
等沈逸雪捧来一坛酒,狗肉的火候也差不多了,萧煜之一声开动,沈安康那小正太便第一个伸筷,出手速度那叫一个快。在这屋里并没有外人,就连丫鬟也让萧煜之早早打发她们回去歇息了。是以,沈逸雪以及冰兰两个都比较放得开,不必太顾忌形象。
一块狗肉入口,只感味道醇厚,芳香四溢,萧煜之眼睛登时一亮,这狗肉似乎比他原来那个时代的要好吃多了,咀嚼起来那叫一个香啊!萧煜之敢肯定这不是手艺问题,可明明味道好了许多,唯一的可能就是材料了,无论是狗肉的本身,还是那些配料,估计都比他那个时代的强。
“嗯,真的很不错呢,既醇又香。”沈逸雪也吃得连连点头。
冰兰虽然没说什么,但看行动便知道,她对这锅狗肉也是很满意的。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只要做法得当,这狗肉的味道就差不了,好吃那是肯定的。”萧煜之笑道。
“姐夫,以后我们天天这样吃好不好?”沈安康一边咀嚼着狗肉一边期待的说道。
萧煜之闻言不禁莞尔,一边咀嚼着刚送进嘴的狗肉,一边说道:“除了白米饭,什么东西天天吃都会烦的,这狗肉啊,要隔上十天八天吃一次,那才叫真正好吃呢!”
“哦!”沈安康点点头,一副受教的模样。
“夫君,明天你就要到县衙公堂跟那些权贵公子们切磋了,也不知道公主殿下为什么要让你跟这些人切磋,还只许胜不许败……”
“呵呵,没事的,今天咱不谈这个,来,你也喝点。”萧煜之不想让这个败坏了兴趣,再说明天切磋的事情他也已经作好了准备,估计会让那刁蛮的公主以及众权贵公子大吃一惊吧?
沈逸雪看到夫君不想谈这个,便就顺着他转移话题,谈今年冬天这第一场雪,谈往年一般是什么时候下的雪,谈雪晴之后的雪景……等等。冰兰很少发言,只有沈逸雪专门问她时,她才会说上一句。至于沈安康那家伙,此时眼中只剩下狗肉,其它对他目前而言都是浮云啊浮云。
喝着小酒,聊着家常,外面雪花飘舞,屋内炭火灼灼,这样的日子似乎也蛮惬意的。
……
启德二十四年十二月初六。
因为昨晚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所以今天清晨,整个汉阳县城的人都起得比往常要早一些,不是起来观看雪景,便是起来扫雪的。萧煜之平生第一次看到下雪,雪后的景观以前虽然从电视以及网络上看得多了,但那毕竟不是亲眼所见,如今有此难得的机会,他也破例没有睡懒觉,而是早早起床,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
呼……一股寒风吹来,萧煜之顾不得看雪景,而是赶紧踏出,然后转身小心的把房门关上,毕竟他冷着不要紧,可别把自家老婆给冷着了。把房门关好之后,萧煜之便有些激动的转过身来——
白,这是萧煜之的第一感觉,无论是屋顶还是地面或是其它地方,俱是白茫茫的一片,而且有冬雾弥漫其中,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随着视觉慢慢适应,萧煜之看到了别院外的那两棵青松树,只见青松的针叶上,凝着厚厚的白霜,像是一树树洁白的秋菊,那落叶乔木的枝条上裹着雪,宛如一株株白玉雕的树。再看枝条上垂下来的一条条冰柱,千姿百态,煞是好看。
很突然的,萧煜之想起了毛主席那首牛逼之极的《沁园春.雪》,默默念叨着最后那一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一时间,豪气顿生。
即便今天是要面对当朝的公主殿下,也可能需要面对当今十数个权贵公子‘不怀好意’的切磋,可……那又怎么样?区区一个公主而已,如果用他原来那个时代的眼光看,只是一个身份比较牛逼的书迷罢了。无论身份地位再怎么牛逼,书迷还是书迷,自己身为作者,岂有惧怕书迷的道理?想想这些天让这个公主书迷也折腾得够呛的,感觉自己做事也太畏首畏尾了,麻痹的,人死不过卵朝天而已,要顾忌这个顾忌那个的活着,太累!
不是要切磋吗?老子今天就彻底的风骚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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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梦公主说要公布切磋的事,其实只是说来吓唬吓唬萧煜之罢了,等萧煜之应承下来之后,她回去稍微暗示一下,那些权贵公子们便像吃了春药般兴奋起来。
切磋的日子便定在三天后,地点定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公堂。
定在县衙的公堂上进行切磋,是晨梦公主的意思,那些权贵公子对这场切磋那是信心十足的,尽管萧煜之在吟诗作对方面确实出类拔萃,当世罕有人能够与之匹敌。但是,依晨梦公主的意思,并非专门比吟诗作对,而是比他们各自擅长的领域,这让他们都心中很是轻松,觉得这根本就是公主在给他们机会表现,思忖着到时要表现得完美一些,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给公主留下一个好印象。
晨梦公主把他们的那点心思都看在眼里,也不点破,只是心中期待着三天后的切磋,主要是想看看萧煜之的表现,直觉告诉她,三天后的切磋将会很精彩。
……
大雪纷飞。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终于降临。
萧煜之在来到这个世界前,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从未见过下雪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以前便很想见识一下,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如今,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屋外雪花悄然地飘落着,那飞舞的雪花,一朵,又一朵像是漫天的蒲公英,又像是无数幼小而不可名状的生命,在苍茫的夜空中颤动、沉浮、荡漾。神情是那样怡然,变幻是那样神奇。仿佛有一只白色的巨翼正在冥冥之中掩过大地,不知不觉已是白茫茫的一片了。
屋内,灯光照耀,炭火灼灼,四方桌上一个精巧透气的炭盆,上面架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砂锅,砂锅里盛着大半锅的狗肉,此时正冒着浓郁的狗肉香味。如果萧煜之原来那个时代的人看到这种情形,肯定会舔舔嘴唇,然后冒出两个字——火锅。
萧煜之看着香味越发浓郁的狗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沈逸雪以及沈安康姐弟两个,再加上冰兰,一桌四人,刚好一人一个方向。沈逸雪自然是坐在萧煜之左边,对面是冰兰,右手边是沈安康那小正太。除了萧煜之闻着那浓香狗肉流口水外,沈安康那家伙也好不到哪里去,同样盯着砂锅里的狗肉不断咽着口水。至于沈逸雪以及冰兰两个表现得虽然有些矜持,但眼神也一直在砂锅内转悠。
这并不是汤锅,萧煜之认为,狗肉,还是干锅比较香,汤锅的味道虽然也不差,但跟干锅相比,他毫无疑问的选择后者。活在他那个时代的人,如果有谁没有吃过火锅,那称之为国宝也不为过,冬天下馆子,火锅称王。
萧煜之特别喜欢狗肉干锅,基本上年年都要吃上十几次,但他原来经济并不咋地,下馆子吃一次火锅的钱,如果是买回来自己做的话,能吃上至少三四次。因此,这厮凭借自己吃火锅的经验,再加上网上搜索的办法,买齐材料便回家动工。刚开始因为经验不足,火锅是做出来了,但味道跟馆子比却相去甚远。不过,如果一个人肯用心去做一件事,总有成功的时候,萧煜之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一次不成二次,二次不成就三次,直到第八次的时候,萧煜之成功做出了不逊色于馆子的狗肉火锅。
其实,狗肉火锅的做法并不复杂,最主要也就配料罢了,无非就是些葱、姜、桂皮、干红椒、冬笋、小红辣椒,青蒜,泡菜、香菜之类的。做法:炒锅置旺火上,放入熟油,烧至八成热时入狗肉爆出香味,烹绍酒,加入酱油、精盐和原汤(狗肉先用水煮过),烧开后倒在砂锅内,用小火煨至酥烂,收干汁,盛入盘内。炒锅内放入熟猪油,烧至八成热,下入冬笋、泡菜和红辣椒煸几下,倒入狗肉原汤烧开,放入味精、青蒜,用温淀粉调衡勾芡,淋入芝麻油和醋,浇盖在狗肉上,周围拼上香菜即成。这些材料都不难找,如果实在欠缺一些,也是可以用别的代替。
“好香啊,我还从未闻过这么香的狗肉呢。”沈安康眼神定定的瞧着那一锅狗肉,咂巴着嘴说道。
“哈哈,你姐夫我亲自出手,能差到哪里去啊。”萧煜之大言不惭的大笑起来,然后看向自家老婆以及冰兰,说道:“差不多可以了,逸雪,去拿坛酒过来,有这么好的狗肉不喝点酒,那就是一种罪过啊。”
提到酒字,冰兰眼中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光芒,沈逸雪似乎也想起夫君的那次醉酒,迟疑道:“夫君,这……非喝酒不可吗?”有人的情况下,她还是维持这个叫法。
“别担心,没事。”萧煜之自然明白她们担心的是什么,笑着说道:“这次我喝少点,肯定不会出现上次的状况。”
听到状况两个字,冰兰眼神一凛,只不过当时萧煜之正好侧过头跟沈逸雪说话,所以没有看到。
等沈逸雪捧来一坛酒,狗肉的火候也差不多了,萧煜之一声开动,沈安康那小正太便第一个伸筷,出手速度那叫一个快。在这屋里并没有外人,就连丫鬟也让萧煜之早早打发她们回去歇息了。是以,沈逸雪以及冰兰两个都比较放得开,不必太顾忌形象。
一块狗肉入口,只感味道醇厚,芳香四溢,萧煜之眼睛登时一亮,这狗肉似乎比他原来那个时代的要好吃多了,咀嚼起来那叫一个香啊!萧煜之敢肯定这不是手艺问题,可明明味道好了许多,唯一的可能就是材料了,无论是狗肉的本身,还是那些配料,估计都比他那个时代的强。
“嗯,真的很不错呢,既醇又香。”沈逸雪也吃得连连点头。
冰兰虽然没说什么,但看行动便知道,她对这锅狗肉也是很满意的。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只要做法得当,这狗肉的味道就差不了,好吃那是肯定的。”萧煜之笑道。
“姐夫,以后我们天天这样吃好不好?”沈安康一边咀嚼着狗肉一边期待的说道。
萧煜之闻言不禁莞尔,一边咀嚼着刚送进嘴的狗肉,一边说道:“除了白米饭,什么东西天天吃都会烦的,这狗肉啊,要隔上十天八天吃一次,那才叫真正好吃呢!”
“哦!”沈安康点点头,一副受教的模样。
“夫君,明天你就要到县衙公堂跟那些权贵公子们切磋了,也不知道公主殿下为什么要让你跟这些人切磋,还只许胜不许败……”
“呵呵,没事的,今天咱不谈这个,来,你也喝点。”萧煜之不想让这个败坏了兴趣,再说明天切磋的事情他也已经作好了准备,估计会让那刁蛮的公主以及众权贵公子大吃一惊吧?
沈逸雪看到夫君不想谈这个,便就顺着他转移话题,谈今年冬天这第一场雪,谈往年一般是什么时候下的雪,谈雪晴之后的雪景……等等。冰兰很少发言,只有沈逸雪专门问她时,她才会说上一句。至于沈安康那家伙,此时眼中只剩下狗肉,其它对他目前而言都是浮云啊浮云。
喝着小酒,聊着家常,外面雪花飘舞,屋内炭火灼灼,这样的日子似乎也蛮惬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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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昨晚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所以今天清晨,整个汉阳县城的人都起得比往常要早一些,不是起来观看雪景,便是起来扫雪的。萧煜之平生第一次看到下雪,雪后的景观以前虽然从电视以及网络上看得多了,但那毕竟不是亲眼所见,如今有此难得的机会,他也破例没有睡懒觉,而是早早起床,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
呼……一股寒风吹来,萧煜之顾不得看雪景,而是赶紧踏出,然后转身小心的把房门关上,毕竟他冷着不要紧,可别把自家老婆给冷着了。把房门关好之后,萧煜之便有些激动的转过身来——
白,这是萧煜之的第一感觉,无论是屋顶还是地面或是其它地方,俱是白茫茫的一片,而且有冬雾弥漫其中,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随着视觉慢慢适应,萧煜之看到了别院外的那两棵青松树,只见青松的针叶上,凝着厚厚的白霜,像是一树树洁白的秋菊,那落叶乔木的枝条上裹着雪,宛如一株株白玉雕的树。再看枝条上垂下来的一条条冰柱,千姿百态,煞是好看。
很突然的,萧煜之想起了毛主席那首牛逼之极的《沁园春.雪》,默默念叨着最后那一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一时间,豪气顿生。
即便今天是要面对当朝的公主殿下,也可能需要面对当今十数个权贵公子‘不怀好意’的切磋,可……那又怎么样?区区一个公主而已,如果用他原来那个时代的眼光看,只是一个身份比较牛逼的书迷罢了。无论身份地位再怎么牛逼,书迷还是书迷,自己身为作者,岂有惧怕书迷的道理?想想这些天让这个公主书迷也折腾得够呛的,感觉自己做事也太畏首畏尾了,麻痹的,人死不过卵朝天而已,要顾忌这个顾忌那个的活着,太累!
不是要切磋吗?老子今天就彻底的风骚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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