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水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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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想,就能解释为什么沈大奶奶和王妈妈总是对她笑里藏刀,后来又百般想置她于死地了。可她们又为什么收留她呢?是为了就近观察和变相拘禁?很可能。但是听皇上的意思,桑青和他的恋情是秘密的,应该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桑青的身份和存在呀!还有,皇上和粱竹月也似乎有暧昧似的……
天哪,为什么这么乱呀?老天为什么不让她借尸还魂在一个普通的牧民女的身上?桑青、皇上和粱竹月的的关系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假如粱竹月真的认识桑青,那她就必须跑得越远越好,不然无权无势的她,早晚要遭了毒手。毕竟,她不能一辈子指望沈澜和皇上的保护,她也没时间培养自己的势力,和粱竹月搞对抗。
人生苦短,白痴才愿意浪费在宫斗和宅斗上!
“不是说你不好,只是说你和松风园那边可能犯冲。”见方初晴低头不语,太太连忙道,“你还别不信这些,灵着呢。你大奶奶自打松风园不平静以来,做了不少错事。她十八岁嫁过来,过了年二十四了,加起来都没最近犯的毛病多,连样貌似乎都变得刻薄了。所以,还是让你们不见面的好。或许,就是因为那两个小东西不亲亲娘亲奶娘。唉,女人哪,对自己的儿子都舍不得撒手。”
方初晴连忙摇头道,“哪能怨怪呢?想当初我没有饭吃,是松风园收留的我,这恩情我永生难忘。”
她说的是感激松风园,可没说感激粱竹月,但太太没注意这些字眼,欣慰地点头道,“好孩子,你能这样想真好。”
方初晴连忙岔开话题,决定把握这最后的时光,好好和无思无我亲近。将来……也就再过个二十年左右,当她变成了中年煤气罐,也许会重回大江国,在那条通往皇宫的官道边等着,和普通小民一样,望着意气风发、年少英雄的左右师王踏马而过,想想他们窝在她怀里的往日时光……那时,只要看着他们好好的,她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于是,在最后一个月的为奴生涯中,方初晴比任何一段时间都忙碌,起早贪黑,往返于蘅芷院、广武院、流心院之间。到太太那儿,自然是为着宝宝们,那是她很开心的时段。到景鸾那儿,是为着帮忙他准备去北边的东西,她也是很乐意的。在广武院……其实除了偶尔刷刷马外,她没什么事做,但沈澜却好像特意跟她做对似的,那么多小厮不用,两个屋里的美人不招呼,偏偏要她侍候。
所谓的侍候,倒不是什么重活,就是吃饭时让她站在一边布菜倒酒;批阅军中文件时,她得在旁斟茶递水;偶尔闲来读本书,还得她给剥瓜子。照例,她辛辛苦苦剥好瓜子放在一只小白瓷碟里,然后那个可恶的男人尽数倒进嘴里,三两下就吃光。
还有,死沈二还常要求她给他捶背。每当此时,她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态度相当好,其实恨不得每一掌都含着无上内功,最好是化骨绵掌之类的,直接拍死他算了。
他哪来的这么多臭毛病呀,纯粹是折腾她玩。他就是恶趣味,天下第一大阴人,以折磨她为乐的。
而日子就在这样或那样的烦恼与喜悦中过去了,转眼到了四月二十,距无思无我的周岁生日还有四天的时间。方初晴在无限惆怅和依依难舍的心情中,帮着田玉清张罗沈府金孙的周岁宴,然后决定买点分别的礼物送给对她还算照顾的人们。
大江国还有个风俗,那就是四月二十有一个民间节日,叫水灯节,有点像中国的乞巧节和日本那种专门为少女举办的节日。在这一天,未嫁的少女都会参加庙会,然后在河水里放灯,如果水灯彻夜不灭,就能得到百年不渝的爱情。
让心上人爱一百年?如果能被深深的爱上五十年,对一个女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吧?
所以,每逢这一天,全大江国的少女都会走出家门,祈祷自己在择婿上的运气。当然啦,贵族少女有特定的地方游玩,而年轻男子也借机出来,寻找意外的良缘和意中人。
方初晴自重生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节日,好奇之下不禁想亲自看看,因为那一天格外热闹,还想顺便买点礼物给大家。可当她把这要求一说,请求沈澜准假时,沈澜却很不高兴且不讲理地道,“那是未嫁少女的节日,你已经这样了,还掺和什么?”
什么叫她已经这样了?她哪样了?不就是非完璧之身了吗?他有毛病没?干吗总提起这事?
于是她恼火地道,“我现在没有丈夫,有权利再找一个。大江律也没说寡妇不能再嫁的,我为什么不能参加水灯节?那个男人……我当他已经死了!”
“不许去!”
“非要去!”
“反了你了?”
“那麻烦王爷把我当反贼抓了杀头好了。”方初晴说完,甩门就出去了,完全没意识到她对沈澜早没了仆人对主人的恭敬顺从态度,平时的反抗因为没受过惩罚,现在就成了一种习惯。恃宠而骄,是每个女人都会的,关键在于那个男人是否纵容她。而往往,每个女人都意识不到这一点。
“二爷,您就让她去呗。初晴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多大宅院也关不住的。只怕等她离开沈府,离开大江国,以后还没机会了。”景鸾在一边,语气温柔,还夹杂着一丝怅然似的,动了沈澜的心。
是啊,她要走了,可怎么留住她呢?不能直接拦着,不然这女人得狂到没边儿了。可是,他没有其他理由。景鸾说得对,她似乎不属于这儿,但他真的不愿意从此再看不到她。因为……因为折腾她很有意思。
结果,沈澜没管得了方初晴,眼看着她在四月二十这一天的黄昏时分,打扮得漂漂亮亮,和一群大小丫头前呼后拥地出了门。
这一天,暖风熏得游人醉,在掌灯时分,临着和政城主河道的大街上已经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小贩们和各种演艺杂耍也开始表演,所有的人都很快乐、很兴奋、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期待。
而街景和人群也感染了方初晴,让她暂时忘记了离别的愁绪,沉浸在民间朴素的快乐之中,并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
“大人,何时动手。”在一间临水酒楼最高层的雅间里,一个普通到扔到人群是很难被人发现的男人问。
“你到对岸去,放灯时动手。”一个男人答,正是那天在烤鸭店前盯着方初晴的人。
“有把握吗?”沉吟了一下后,他又问,“死伤过多的话,事情会闹大的,这样于我们不利。”
大众脸男得意一笑,“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都不在话下,何况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
…………………………………………………………
………………………66有话要说……………………
这是第二更。
这两更字数都不少,快2500了,66够意思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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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初晴连忙摇头道,“哪能怨怪呢?想当初我没有饭吃,是松风园收留的我,这恩情我永生难忘。”
她说的是感激松风园,可没说感激粱竹月,但太太没注意这些字眼,欣慰地点头道,“好孩子,你能这样想真好。”
方初晴连忙岔开话题,决定把握这最后的时光,好好和无思无我亲近。将来……也就再过个二十年左右,当她变成了中年煤气罐,也许会重回大江国,在那条通往皇宫的官道边等着,和普通小民一样,望着意气风发、年少英雄的左右师王踏马而过,想想他们窝在她怀里的往日时光……那时,只要看着他们好好的,她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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