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只求财,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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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了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事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道,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肥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道,伸腿踹了方初晴的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好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接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到底看看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就响了起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是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后退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了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居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的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
她求助地看看周围的人,希望有人能帮她,哪怕是一个安慰的眼神,让她知道随后会有人相救。可结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头,甚至是回避着她,生怕惹祸在身。她心下一片冰凉,明明想硬气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胸,保持着女人的骄傲,可却不得不装出害怕的样子,还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个要搜她身的小兵威胁她,“你再发出一点声响,直接宰了你!”
她不再吭一声,表面上是吓怕了,实际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办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除非去死,否则也只能被掳走,回头再随机应变。
她死盯着二管事的背,期望他回过头来,看明白她眼神里的意思,叫齐山赶紧来救她。可二管事似乎恨不得把头扎进土里,哪里肯接受她的暗示。不过往开里想,以齐山之能,肯定不能任由她被卖了的,她只要强撑着点,保持住清白就行了。
很快的,客栈被洗劫一空,所有商户们全部损失惨重,而官匪们也快速地扬长而去。当然,他们没忘记不怎么值钱的女奴一名。他们扔给方初晴一匹马,把她的一只脚绑在马鞍上,告诉她会骑就跟着走,不然就被拖死好了。
方初晴觉得这帮官匪就是想羞辱她,并不是为了那几个大钱,幸好她骑术精湛,不管这群混蛋们怎么明算暗算她,她就是没掉下马背。当然,她假装骑得东倒西歪,惊险连连,甚至动作滑稽,惹得他们大笑,但就是没掉下马。而官匪们大概为劫来的巨财太兴奋了,根本没瞧出她有半点破绽,只在狂奔了半日后,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里,把她卖给了专门贩奴的商人。
到这时候,方初晴几乎绝望了,因为她等于被倒手了,齐山要找到她,恐怕会很难很难。可她凭一己之力,更难逃走。怎么办?怎么办?如果不能指望上别人,她自己就必须想出个办法来才行!
“但愿你吃得这么胖,至少力气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费嚼用。”方初晴正愁得没法儿,那人贩子走上来横挑鼻子、竖挑眼。
他本不想买下这老女奴,但惹不起那群强盗。好在花费也不多,倘若运气好,被卖到大户人家当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赚几个茶钱。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厌恶,连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第二天一早,人贩子带着一群奴隶也出发了。所有的男奴,全部三、四个人一组,脖子后共扛着一根竹子,双手绑于竹上。女奴们好一点,大概是因为女人们没什么力气,又怕摔倒时伤了脸,所以只是被一根粗绳拴了手臂,两人一排,连成一长串。这样,别说是跑了,就连走路的速度都不能差别太大,不然就有苦头吃。
方初晴混在队伍中,发现这人贩子的手下看管备卖的“货物”很严格,根本没什么机会逃走,就算能逃,没有马也逃不远,被逮回来就是个死。于是,她收回了鲁莽的念头,尽力不做太惹眼的事,只偷偷问和她绑在一起的年轻姑娘,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要被带到优加城的人市上去卖掉。”那姑娘轻轻抽泣着,“如果运气好,卖到良善的人家为奴为婢,还能吃口饱饭,如果被卖到青楼,或者被人买了当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还难受。”说完,泪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长得老丑也好呀,至少凭劳力吃饭,就算被打骂,也胜于污了这身子。
可方初晴却没注意到别的,心里只是哀叹不止。这就叫阴差阳错吗?齐山就是去了优加城,她则留在百安镇被掳走。然后当她被卖到这图国的都城去,他却已经离开了,两个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就算他立即寻找她,优加城也将会是他最后想起来的地方。
而她,撑得到那个时候吗?
现在形势对她越来越不利了,而要命的是,她重生后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坎坷呀,居然两度为奴。第一次还是自主自愿,有点长工的性质。这一次,恐怕大事不妙,她会像货物一样,完全失去自由和人格。
而且,她再不会遇到沈澜那样的人了,只有离开他后,才知道他其实对她极好。在沈府中,就算被大奶奶算计,过的日子也算安稳了,连皇上都罩她。不过,她当初只求温饱,而后却想要发财自立,好不容易沈澜想娶她,可她又要尊重,最后,她更是想要帮助江图两国实现和平……
她还真是贪心呀,就是因为不满足,所以才遭了天谴吗?
她的心乱极了,悲伤、自责、不甘心、恐惧、混杂在一起,令她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静了下来,却无意中在奴隶队伍中看到一个被镣铐锁着的女人,实实在在吓了一跳,若不是定力足够,差点惊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单独锁着她呀?”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证面容不会被人看到,再度低声问同绑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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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大家猜猜,被锁上的姑娘是谁?其实很容易猜到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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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了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事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道,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肥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道,伸腿踹了方初晴的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好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接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到底看看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就响了起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是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后退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了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居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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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求助地看看周围的人,希望有人能帮她,哪怕是一个安慰的眼神,让她知道随后会有人相救。可结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头,甚至是回避着她,生怕惹祸在身。她心下一片冰凉,明明想硬气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胸,保持着女人的骄傲,可却不得不装出害怕的样子,还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个要搜她身的小兵威胁她,“你再发出一点声响,直接宰了你!”
她不再吭一声,表面上是吓怕了,实际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办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除非去死,否则也只能被掳走,回头再随机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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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时候,方初晴几乎绝望了,因为她等于被倒手了,齐山要找到她,恐怕会很难很难。可她凭一己之力,更难逃走。怎么办?怎么办?如果不能指望上别人,她自己就必须想出个办法来才行!
“但愿你吃得这么胖,至少力气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费嚼用。”方初晴正愁得没法儿,那人贩子走上来横挑鼻子、竖挑眼。
他本不想买下这老女奴,但惹不起那群强盗。好在花费也不多,倘若运气好,被卖到大户人家当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赚几个茶钱。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厌恶,连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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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被带到优加城的人市上去卖掉。”那姑娘轻轻抽泣着,“如果运气好,卖到良善的人家为奴为婢,还能吃口饱饭,如果被卖到青楼,或者被人买了当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还难受。”说完,泪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长得老丑也好呀,至少凭劳力吃饭,就算被打骂,也胜于污了这身子。
可方初晴却没注意到别的,心里只是哀叹不止。这就叫阴差阳错吗?齐山就是去了优加城,她则留在百安镇被掳走。然后当她被卖到这图国的都城去,他却已经离开了,两个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就算他立即寻找她,优加城也将会是他最后想起来的地方。
而她,撑得到那个时候吗?
现在形势对她越来越不利了,而要命的是,她重生后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坎坷呀,居然两度为奴。第一次还是自主自愿,有点长工的性质。这一次,恐怕大事不妙,她会像货物一样,完全失去自由和人格。
而且,她再不会遇到沈澜那样的人了,只有离开他后,才知道他其实对她极好。在沈府中,就算被大奶奶算计,过的日子也算安稳了,连皇上都罩她。不过,她当初只求温饱,而后却想要发财自立,好不容易沈澜想娶她,可她又要尊重,最后,她更是想要帮助江图两国实现和平……
她还真是贪心呀,就是因为不满足,所以才遭了天谴吗?
她的心乱极了,悲伤、自责、不甘心、恐惧、混杂在一起,令她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静了下来,却无意中在奴隶队伍中看到一个被镣铐锁着的女人,实实在在吓了一跳,若不是定力足够,差点惊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单独锁着她呀?”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证面容不会被人看到,再度低声问同绑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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