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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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本姑娘的穿越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果然打雷闪电是穿越的最佳天气条件,现在掰着指头算算距离穿越也已经过去两个年头了。穿越前已经被精神科医生诊断为间歇性突发性购物欲膨胀症,本姑娘也正因为身患此类“绝症”而债台高筑,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早就成了负数,好像过几天借的高利贷也要到期了,惨了,本姑娘现在可是连还利息的钱都没有了,割脉?跳楼?上吊?算了还是穿越吧。
当本姑娘咬着牙花去毕生积蓄从淘宝买来了穿越背囊,终于看到了生的希望,哈哈不知道这个背囊会让本姑娘穿去哪里类,广告上可是华华丽丽的写着:想要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锦衣玉食仆人无数群臣跪拜的生活吗?不要犹豫了请选择XX牌穿越背囊,我们提供中华上下五千年各个朝代,王侯将相公主妃子多种职业任君挑选。Ps:由于技术关系,暂不开放外国穿越业务。
想当年本姑娘何等的意气风发,虽然穿越是随机的,但本姑娘遵照说明书从二十楼跳下去的时候还想着起码也能混个公主当当吧。哪知道竟被忽悠了,要不怎么都说地球人都是靠不住的,现在好啦来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虽说这地方气候是恶劣了些,手底下的仆人是野蛮了些,饭菜品种是少了些,但好歹这地方的每个人见了本姑娘都要吼一声:“大小姐好。”
这是一座土城,说是一座城一点都不夸张,城墙都是用黄土筑成的,城门两侧还有废弃的箭楼,而城里也有街市,只是这里民风彪悍,男女老少甚至是豆芽点大的孩子,身上也必定是操着家伙的,土城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沙海,这是一座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城池。
每当听到驼铃响就能见到大队人马手持马刀,浩浩荡荡的冲了出去,而回来的时候总是满载而归,很遗憾这位光荣的穿越者-柳绪姑娘并没有如愿的穿去皇宫,而是华丽的堕落到了这群马贼中。她这世的大胡子老爹正是这群马贼的首领,但偏生是这么个爹,心血来潮也不知从哪里抢来了个教书先生,说要女儿读书习字做个大家闺秀。
柳绪这个穿越者穿越后倒是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加之在晓得原来这位大小姐叫柳七绪,仅比自己的名字多了个“七”字后,更是心安理得的做她的大小姐了,每天吃饭睡觉,乖乖上书房,兴致好的时候还对那个爹嘘寒问暖几声,倒是把大胡子老爹吓得不轻,女儿是不是那时候在院子里跌了一跤给跌傻了。
在柳绪看来每天吃饱喝足没什么不好的,舞刀弄枪的多危险啊,就算没伤着人伤着花花草草也不好嘛。但是当她坐在城楼的外墙上,望着马队出城的时候,心里突然就那么咯噔一下,每天吃吃喝喝的是不是也太没追求了点,看人家穿越不是王侯将相,就是一代骚客,而自己怎么穿得这么窝囊啊。没有购物中心的时代,附身在这个看上去像是缩小版自己的大小姐身上,她不再是自己,从此以后只是柳七绪。
“老师!”七绪于是朝着马队一边挥手一边喊着,虽说做了两年本分的大小姐,但与身边的人特别是老爹身边的红人早就打成一片了,看到马队停了下来她也是兴冲冲的跑下城楼去。马队最前头那个一袭黑紫色劲装的男人听到声音,也是微微皱眉,交代了身边的人几句,便是驾着马朝城楼回转而去。
“阿七有什么吩咐啊,我正要去‘打猎’呢。”这个被唤作老师的青年男子叫做孟狂,是这座黑水寨里武功最好的人,听说在落草为寇之前还是个捕头,如今他也是教授七绪武功的老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现在应当在同甘先生学《论语》。”
“我。。老师今日也带着七绪去见识见识嘛,整天听甘先生在那之乎者也的闷都要闷死了,再说了念那么多书做什么,马贼的女儿要做大家闺秀,难道还要去京都选秀女啊!”七绪自然知道老师口中所说的“打猎”其实就是去打家劫舍的意思,这么刺激的事怎能错过类。
老师虽然只比自己长上几岁,但却是老爹最信赖的部下,也是寨子里为数不多的与自己谈得来的人之一,他从来不会拒绝自己的要求。当七绪跑到他面前时,马上的孟狂伸出手:“上来!”
七绪稍一犹豫,老师难道是要自己与他共乘一骑?谁叫这位大小姐看起来还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也难怪人家联想不到什么男女授受不清。七绪心里仍是有些别扭,虽然穿越前自己已经二十好几了,但也没和男人靠得这麽近过。待七绪上得马后,却听得一声低低的声音:“你和从前不一样了了。”大惊,这样的调调,莫非这身子的主人从前和老师还有什么暧mei?
瀚瀚沙海中,隐约可见一支骆驼商队自西而东朝着沙洲而去,在黑水寨呆久了七绪自然见惯了这样的商队,西边的云中城是个出产稀有药材、彩金和明珠的地方,每年都有从东边来的商队去那里采购,只是从东晋到云中城中间隔着一个大大的戈壁。黄沙戈壁上气候恶劣,时不时的还会遭到马贼抢掠,然而尽管如此每年还是有络绎不绝的人要去往西边那座传说中的城。
“哟,倒是难得见到有人还能顺利从那鬼地方带回货物去的,上一个是谁,好像是个姓甘的商人。”马队中的人比常人更清楚从沙洲通往镜双城是怎样的一条路,虽然心里对这支商队由衷的钦佩着,但他们也要生存,而抢掠是唯一手段。加之见到大小姐在,人人都是跃跃欲试想要邀个头功。
在七绪眼里从来不觉得当马贼与做状元有什么区别,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过是手段不同,读书人混得不好就只能沿街乞讨,而做马贼的混得好却可以活得比皇帝还逍遥。很多时候融入一个群体时,也会不自觉的被带动起来:“羊羔们,本姑娘来啦!”前世尽是被高利贷追得抱头鼠窜,既然上天给她这样的机会,那她也要来尝尝做恶人是什么滋味。
孟狂没有做声,只是解下腰间的弯刀递给了七绪,又一扬鞭带着七绪冲在了队伍的最前头,远远望见商队的货物上插着写有大大“锦”字的旗子,原本看到这面旗应当立刻率众返回,而他非但没有组织马队,嘴角的笑意却是更浓了。(未完待续)
依稀记得本姑娘的穿越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果然打雷闪电是穿越的最佳天气条件,现在掰着指头算算距离穿越也已经过去两个年头了。穿越前已经被精神科医生诊断为间歇性突发性购物欲膨胀症,本姑娘也正因为身患此类“绝症”而债台高筑,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早就成了负数,好像过几天借的高利贷也要到期了,惨了,本姑娘现在可是连还利息的钱都没有了,割脉?跳楼?上吊?算了还是穿越吧。
当本姑娘咬着牙花去毕生积蓄从淘宝买来了穿越背囊,终于看到了生的希望,哈哈不知道这个背囊会让本姑娘穿去哪里类,广告上可是华华丽丽的写着:想要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锦衣玉食仆人无数群臣跪拜的生活吗?不要犹豫了请选择XX牌穿越背囊,我们提供中华上下五千年各个朝代,王侯将相公主妃子多种职业任君挑选。Ps:由于技术关系,暂不开放外国穿越业务。
想当年本姑娘何等的意气风发,虽然穿越是随机的,但本姑娘遵照说明书从二十楼跳下去的时候还想着起码也能混个公主当当吧。哪知道竟被忽悠了,要不怎么都说地球人都是靠不住的,现在好啦来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虽说这地方气候是恶劣了些,手底下的仆人是野蛮了些,饭菜品种是少了些,但好歹这地方的每个人见了本姑娘都要吼一声:“大小姐好。”
这是一座土城,说是一座城一点都不夸张,城墙都是用黄土筑成的,城门两侧还有废弃的箭楼,而城里也有街市,只是这里民风彪悍,男女老少甚至是豆芽点大的孩子,身上也必定是操着家伙的,土城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沙海,这是一座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城池。
每当听到驼铃响就能见到大队人马手持马刀,浩浩荡荡的冲了出去,而回来的时候总是满载而归,很遗憾这位光荣的穿越者-柳绪姑娘并没有如愿的穿去皇宫,而是华丽的堕落到了这群马贼中。她这世的大胡子老爹正是这群马贼的首领,但偏生是这么个爹,心血来潮也不知从哪里抢来了个教书先生,说要女儿读书习字做个大家闺秀。
柳绪这个穿越者穿越后倒是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加之在晓得原来这位大小姐叫柳七绪,仅比自己的名字多了个“七”字后,更是心安理得的做她的大小姐了,每天吃饭睡觉,乖乖上书房,兴致好的时候还对那个爹嘘寒问暖几声,倒是把大胡子老爹吓得不轻,女儿是不是那时候在院子里跌了一跤给跌傻了。
在柳绪看来每天吃饱喝足没什么不好的,舞刀弄枪的多危险啊,就算没伤着人伤着花花草草也不好嘛。但是当她坐在城楼的外墙上,望着马队出城的时候,心里突然就那么咯噔一下,每天吃吃喝喝的是不是也太没追求了点,看人家穿越不是王侯将相,就是一代骚客,而自己怎么穿得这么窝囊啊。没有购物中心的时代,附身在这个看上去像是缩小版自己的大小姐身上,她不再是自己,从此以后只是柳七绪。
“老师!”七绪于是朝着马队一边挥手一边喊着,虽说做了两年本分的大小姐,但与身边的人特别是老爹身边的红人早就打成一片了,看到马队停了下来她也是兴冲冲的跑下城楼去。马队最前头那个一袭黑紫色劲装的男人听到声音,也是微微皱眉,交代了身边的人几句,便是驾着马朝城楼回转而去。
“阿七有什么吩咐啊,我正要去‘打猎’呢。”这个被唤作老师的青年男子叫做孟狂,是这座黑水寨里武功最好的人,听说在落草为寇之前还是个捕头,如今他也是教授七绪武功的老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现在应当在同甘先生学《论语》。”
“我。。老师今日也带着七绪去见识见识嘛,整天听甘先生在那之乎者也的闷都要闷死了,再说了念那么多书做什么,马贼的女儿要做大家闺秀,难道还要去京都选秀女啊!”七绪自然知道老师口中所说的“打猎”其实就是去打家劫舍的意思,这么刺激的事怎能错过类。
老师虽然只比自己长上几岁,但却是老爹最信赖的部下,也是寨子里为数不多的与自己谈得来的人之一,他从来不会拒绝自己的要求。当七绪跑到他面前时,马上的孟狂伸出手:“上来!”
七绪稍一犹豫,老师难道是要自己与他共乘一骑?谁叫这位大小姐看起来还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也难怪人家联想不到什么男女授受不清。七绪心里仍是有些别扭,虽然穿越前自己已经二十好几了,但也没和男人靠得这麽近过。待七绪上得马后,却听得一声低低的声音:“你和从前不一样了了。”大惊,这样的调调,莫非这身子的主人从前和老师还有什么暧mei?
瀚瀚沙海中,隐约可见一支骆驼商队自西而东朝着沙洲而去,在黑水寨呆久了七绪自然见惯了这样的商队,西边的云中城是个出产稀有药材、彩金和明珠的地方,每年都有从东边来的商队去那里采购,只是从东晋到云中城中间隔着一个大大的戈壁。黄沙戈壁上气候恶劣,时不时的还会遭到马贼抢掠,然而尽管如此每年还是有络绎不绝的人要去往西边那座传说中的城。
“哟,倒是难得见到有人还能顺利从那鬼地方带回货物去的,上一个是谁,好像是个姓甘的商人。”马队中的人比常人更清楚从沙洲通往镜双城是怎样的一条路,虽然心里对这支商队由衷的钦佩着,但他们也要生存,而抢掠是唯一手段。加之见到大小姐在,人人都是跃跃欲试想要邀个头功。
在七绪眼里从来不觉得当马贼与做状元有什么区别,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过是手段不同,读书人混得不好就只能沿街乞讨,而做马贼的混得好却可以活得比皇帝还逍遥。很多时候融入一个群体时,也会不自觉的被带动起来:“羊羔们,本姑娘来啦!”前世尽是被高利贷追得抱头鼠窜,既然上天给她这样的机会,那她也要来尝尝做恶人是什么滋味。
孟狂没有做声,只是解下腰间的弯刀递给了七绪,又一扬鞭带着七绪冲在了队伍的最前头,远远望见商队的货物上插着写有大大“锦”字的旗子,原本看到这面旗应当立刻率众返回,而他非但没有组织马队,嘴角的笑意却是更浓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