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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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则天发觉不对劲。
因为自温室出来后接下来的几天,她再也没有吃到肉的味道,丁子毓说好的排骨汤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更诡异的是,他早上不再陪她运动,晚上更不陪她看星星看夜景,也没有给她额外的宵夜——
以致于,她的缺肉禁断症愈来愈严重了。
“小惠,打个商量,给我一块肉。”她说着,不时朝前头望去,就怕坏事干到一半时魔鬼跳出来——林保惠看她面黄肌瘦,外加颤抖的小手和卑微请求的口气,突然觉得她好可怜,不过——“办不到。”
不要怪他狠,实在是因为她已经害他这个月要喝西北风了,如果他再当帮凶,恐怕要准备回街头去混了。
为了走向大厨的康庄大道,他必须心狠。
“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李则天几乎要掩面痛哭。
“就算你现在跟我讨恩情也没用,反正你就忍一忍嘛,不是只剩一两天而已?很快你要开始工作了,下山之后你要怎么吃就怎么吃,谁管得了你?”他边搅拌着大锅里的肉,边指点她迷津。
“你要我怎么忍好香”呜呜,西酱卤肉啊!“况且,我干么跟你讨恩情,你又没欠我什么我现在是在跟你商量啊。”
林保惠看着二十人份大锅里的卤肉,再一次对她生出恻隐之心。说真的,小天这人真是没话说,不但当初把他捡回家,知道他无家可归还替他找工作虽然他老爰在言语上剌激她,可是对她的感谢,他一直是放在心里的。
如果可以,他也想要报答她,况且不过是一块肉罢了,但一想到丁子毓那张很欠扁的嘴脸,他只好狠心到底。
“你去外头,不要待在这里。”
“不然我跟你买。”
林保惠眼皮抽搐。
“一块肉五十块,快,趁他现在还没进来,快点给我。”
“你把我当什么?竟然以为我会”林保惠夸张地拍着额,仿佛不能忍受自己被看轻,狠狠地瞪着她。“至少也要一百块。”
“哇,你抢劫啊。”那块肉顶多只有两立方公分而已,卖到一百块,知不知道良心两个字怎么写?!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就不是抢。”他装出地痞嘴脸,伸出手。
“好,我买。”事到如今,一百块她也愿意成交了。
“买什么?怎么没找我一起买?”
厨房里正打算地下交易的两个人吓得当场跳起,一个冷静的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低头搅拌卤肉,一个则是拿着钱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傻得不知道要掩饰,一副没干过坏事的蠢样。
丁子毓笑咪咪地看着她。“想买什么?”
“那那那个小惠说”
听她抖到快要分岔的声音提到自己,林保惠瞪着她,用眼神唾弃她没道义,竟要把他拖下水。
“他说什么?”丁子毓好整以暇地等着下文。
“他说”她的眼睛飘啊飘的,瞬间灵光闪过,快速地接话。“他说没有胡椒粉了,要我去帮他买。”
她真是太聪明了,只要下山,她就可以到外头吃肉吃到吐啊!
丁子毓微扬起眉,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林保惠。“我不是说过不准她下山吗?既然她想下山,你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别回来了?”
林保惠扁嘴,觉得自己很倒霉。
瞧,不是他不想帮,而是他根本帮不了,这家伙最会要挟他,他也只能沦为无情的帮凶,不然就别想从毓哥身上学到任何厨艺了。
x!这家伙的厨艺为什么这么棒,却一点人性道德都没有?
“没有啦,不关小惠的事啦,其实是我想跟他买肉,可是他不卖我啦”见自己的馊主意害到小惠,她心里很过意不去,只好选择坦白,希望子毓可以从宽处置。
林保惠惑动地看着她,嘴里却是骂她笨,干么招呢?
“现在是怎样?你护他,他护你,姐弟情深,要让我感动?”丁子毓哼了声。
“如果你感动了,你会给我一块肉吃吗?”李则天可怜兮兮地问。
丁子毓嘴角笑意敛下,黑眸冷到极限。这家伙听不懂他的讽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看来他必须再想一些简单易懂的讽刺才行。
一旁的林保惠愍笑愍到快要内伤,而门外已经有人先瀑出笑声。
李则天这才发现,原来丁子毓身后还跟了个人。
“很好笑?”丁子毓脸色沈得像鬼。
“好久没看到你这么有朝气了。”那男人往他肩头一搭,笑睇着李则天。“你好,我是子毓的老朋友,你叫我仲华就可以了。”
“你好,我是子毓的麻吉,叫我小天就好。”虽然李则天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但是面对麻吉的朋友,她还是努力维持基本的礼仪,况且这个人长得很好看,态度大方爽朗,给人的感觉很好。
毕竟有些人只要长得好一点,眼睛的高度就会自动往上调,有时候连她长得这么高大,对方也不一定看得见。
“小天?”
“嗯,大家都这么叫我。”基本上,她不太喜欢介绍自己的全名。
“好了,你先到外头等我吧,厨房油腻腻的,你不要待在这里。”丁子毓见黄仲华直盯着她瞧,莫名有些不快。
“有什么关系?我也很久没看你做菜了,露一手给我瞧瞧吧——”
“小天,你去准备外场。”最终,丁子毓下了这道指令。
“喔。”她乖乖顺从,离去之前不忘对黄仲华点点头。
“你什么时候有这个麻吉了?”黄仲华笑问。虽说他很久没来,但两三年前他还在台湾,有空就会过来找他,从没见过她——
“重要吗?”看着黄仲华那张斯文的脸蛋,加上一身牲畜无害的迷人气息,不知道怎么搞的,觉得他好碍眼。
丁子毓看了一眼林保惠,淡道:“小惠,去帮小天。”
“喔。”林保惠乖乖地应道,但脚步却很漫,绕到门边还不忘顿了一下,想要窃听第一手消息。毕竟毓哥不让他在场,就代表他们接下来的对话涉及了毓哥个人隐私,要他怎能不好奇?但他停下脚步,却听到——
“你的耳朵要是听不清楚,我可以帮你通一通。”那森冷嗓音让他立刻拔腿就跑,不敢肖想得到消息。
等到确定人都走了,丁子毓才懒声问:“你从牧庭那里听到什么?”
黄仲华是他的邻居,说是一起长大的也不为过,目前就在牧家的西国进口食品公司上班,一直待在海外部多年。
“倒也没听到什么,只是隐隐听她说有个女孩子一直待在你身边,而且你对她非常的好嗯,我也颇认同她的观察。”
黄仲华笑得似有深意。“想太多了,小天是我的麻吉。”
“我不相信男人和女人之间有纯友谊。”
“那么你现在就可以见证奇迹了。”他哼了声,转头接手颐炉火。
黄仲华轻点着唇,勾唇笑道:“我觉得她还满漂亮的。”
丁子毓皱眉看他,像是听到多不可思议的话。“你视力变差了?”
“她是你麻吉,你不这么认为?”
他不以为然的耸肩。近两日来的节食运动,外加以蔬果调养她的身体,可以感觉得到她身上的水肿消除不少,圆润的脸显得比较立体,就连那双
大眼都变得极有杀伤力,每每与她对视,他的心总是隐隐悸动着:
不过,她的穿著让人看不出她的身材是否较为结实了,他打算明天先带她下山好好改造一番,尤其是先处理她那头只会扎起的长发——
“你不觉得女孩子的美是美在神韵,那种发自内心的美,才是真正的迷人之处?而小天像杯醇酒,愈喝肯定愈有滋味——”
丁子毓垂下长睫,掀唇嘲讽。“你酒都还没喝,人已经醉了?”
“是啊,遇见她,我觉得我快要醉了。”
丁子毓懒懒看着他。“你今天到底是来干么的?”他知道仲华是来试探他的,只要不回应,就不会落进陷阱里。
“我可以追求她吗?”他突道。
丁子毓微愣,哼笑着。“问我干么?关我什么事?”他不认为他是真的看上小天。“你就这么听牧庭的话,非得试探我到这种地步?”
小天跟谁交往,他都无权过问,甚至他现在做的就是要让她觅得良缘,有人想跟她交往,就不枉费他的苦心了,问题是仲华想跟她交往,绝对不是真心,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再伤害她。
“不,牧庭确实是要我试探,不过我发现我似乎是对小天一见钟情了。”黄仲华说得信誓旦旦。
丁子毓哼笑,将视线挪回锅内。“这么容易就一见钟情?”
“子毓,我再跟你确定一次,我是真的对小天有兴趣,如果你没有喜欢她,那我就出手喽。”
他垂眼瞪着滚动的卤肉,抿了抿唇。“关我什么事?”
如果忡华是真心的,这是一桩好事,他没有阻止的权利——
也许,他注定孤单,再也尝不到幸福的滋味,可是小天可以。
“那好,我就决定这么做了。”黄仲华深深地看着他,随即往外走。“我先去跟她联络一下感情吧。”
丁子毓瞪着卤肉,试着平心静气地将卤肉捞起,然而捞啊捞的,一把火蓦地烧向心头,恼得他将网勺砸向一旁。
他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他心浮气躁变得这么愤怒?仲华是个好男人,他想追求小天,小天一定能得到幸福,而且奶奶也一定会喜欢仲华成为她的孙女婿,可是他的心闷痛着,紧缩着,像是对他发出预告,他即将失去什么。
一会,林保惠走进厨房,低声喊着:“毓哥。”
“干么?”
“小天被你朋友带走了。”
丁子毓顿住,恼火地想骂人,但随即又想,他凭什么?
有仲华在,仲华的外貌身材都比那姓盂的家伙要好太多,要是仲华陪她一起参加婚礼,那就能够达到他想要的效果这是好事,是好事。他拚命地说服自己,不断地深呼吸,才低声道:“进来帮忙吧。”
“毓哥?”林保惠不解地看着他。
“有客人来了吗?”他回头,看着他手中的点单。“拿来。”
林保惠将点单拿给他,突然觉得他好陌生。
是他太年轻,所以会错意吗?
毓哥真的只把小天当麻吉,没有其他感情?
可是天底下,哪有人对麻吉好到这种地步的
李则天发觉不对劲。
因为自温室出来后接下来的几天,她再也没有吃到肉的味道,丁子毓说好的排骨汤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更诡异的是,他早上不再陪她运动,晚上更不陪她看星星看夜景,也没有给她额外的宵夜——
以致于,她的缺肉禁断症愈来愈严重了。
“小惠,打个商量,给我一块肉。”她说着,不时朝前头望去,就怕坏事干到一半时魔鬼跳出来——林保惠看她面黄肌瘦,外加颤抖的小手和卑微请求的口气,突然觉得她好可怜,不过——“办不到。”
不要怪他狠,实在是因为她已经害他这个月要喝西北风了,如果他再当帮凶,恐怕要准备回街头去混了。
为了走向大厨的康庄大道,他必须心狠。
“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李则天几乎要掩面痛哭。
“就算你现在跟我讨恩情也没用,反正你就忍一忍嘛,不是只剩一两天而已?很快你要开始工作了,下山之后你要怎么吃就怎么吃,谁管得了你?”他边搅拌着大锅里的肉,边指点她迷津。
“你要我怎么忍好香”呜呜,西酱卤肉啊!“况且,我干么跟你讨恩情,你又没欠我什么我现在是在跟你商量啊。”
林保惠看着二十人份大锅里的卤肉,再一次对她生出恻隐之心。说真的,小天这人真是没话说,不但当初把他捡回家,知道他无家可归还替他找工作虽然他老爰在言语上剌激她,可是对她的感谢,他一直是放在心里的。
如果可以,他也想要报答她,况且不过是一块肉罢了,但一想到丁子毓那张很欠扁的嘴脸,他只好狠心到底。
“你去外头,不要待在这里。”
“不然我跟你买。”
林保惠眼皮抽搐。
“一块肉五十块,快,趁他现在还没进来,快点给我。”
“你把我当什么?竟然以为我会”林保惠夸张地拍着额,仿佛不能忍受自己被看轻,狠狠地瞪着她。“至少也要一百块。”
“哇,你抢劫啊。”那块肉顶多只有两立方公分而已,卖到一百块,知不知道良心两个字怎么写?!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就不是抢。”他装出地痞嘴脸,伸出手。
“好,我买。”事到如今,一百块她也愿意成交了。
“买什么?怎么没找我一起买?”
厨房里正打算地下交易的两个人吓得当场跳起,一个冷静的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低头搅拌卤肉,一个则是拿着钱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傻得不知道要掩饰,一副没干过坏事的蠢样。
丁子毓笑咪咪地看着她。“想买什么?”
“那那那个小惠说”
听她抖到快要分岔的声音提到自己,林保惠瞪着她,用眼神唾弃她没道义,竟要把他拖下水。
“他说什么?”丁子毓好整以暇地等着下文。
“他说”她的眼睛飘啊飘的,瞬间灵光闪过,快速地接话。“他说没有胡椒粉了,要我去帮他买。”
她真是太聪明了,只要下山,她就可以到外头吃肉吃到吐啊!
丁子毓微扬起眉,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林保惠。“我不是说过不准她下山吗?既然她想下山,你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别回来了?”
林保惠扁嘴,觉得自己很倒霉。
瞧,不是他不想帮,而是他根本帮不了,这家伙最会要挟他,他也只能沦为无情的帮凶,不然就别想从毓哥身上学到任何厨艺了。
x!这家伙的厨艺为什么这么棒,却一点人性道德都没有?
“没有啦,不关小惠的事啦,其实是我想跟他买肉,可是他不卖我啦”见自己的馊主意害到小惠,她心里很过意不去,只好选择坦白,希望子毓可以从宽处置。
林保惠惑动地看着她,嘴里却是骂她笨,干么招呢?
“现在是怎样?你护他,他护你,姐弟情深,要让我感动?”丁子毓哼了声。
“如果你感动了,你会给我一块肉吃吗?”李则天可怜兮兮地问。
丁子毓嘴角笑意敛下,黑眸冷到极限。这家伙听不懂他的讽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看来他必须再想一些简单易懂的讽刺才行。
一旁的林保惠愍笑愍到快要内伤,而门外已经有人先瀑出笑声。
李则天这才发现,原来丁子毓身后还跟了个人。
“很好笑?”丁子毓脸色沈得像鬼。
“好久没看到你这么有朝气了。”那男人往他肩头一搭,笑睇着李则天。“你好,我是子毓的老朋友,你叫我仲华就可以了。”
“你好,我是子毓的麻吉,叫我小天就好。”虽然李则天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但是面对麻吉的朋友,她还是努力维持基本的礼仪,况且这个人长得很好看,态度大方爽朗,给人的感觉很好。
毕竟有些人只要长得好一点,眼睛的高度就会自动往上调,有时候连她长得这么高大,对方也不一定看得见。
“小天?”
“嗯,大家都这么叫我。”基本上,她不太喜欢介绍自己的全名。
“好了,你先到外头等我吧,厨房油腻腻的,你不要待在这里。”丁子毓见黄仲华直盯着她瞧,莫名有些不快。
“有什么关系?我也很久没看你做菜了,露一手给我瞧瞧吧——”
“小天,你去准备外场。”最终,丁子毓下了这道指令。
“喔。”她乖乖顺从,离去之前不忘对黄仲华点点头。
“你什么时候有这个麻吉了?”黄仲华笑问。虽说他很久没来,但两三年前他还在台湾,有空就会过来找他,从没见过她——
“重要吗?”看着黄仲华那张斯文的脸蛋,加上一身牲畜无害的迷人气息,不知道怎么搞的,觉得他好碍眼。
丁子毓看了一眼林保惠,淡道:“小惠,去帮小天。”
“喔。”林保惠乖乖地应道,但脚步却很漫,绕到门边还不忘顿了一下,想要窃听第一手消息。毕竟毓哥不让他在场,就代表他们接下来的对话涉及了毓哥个人隐私,要他怎能不好奇?但他停下脚步,却听到——
“你的耳朵要是听不清楚,我可以帮你通一通。”那森冷嗓音让他立刻拔腿就跑,不敢肖想得到消息。
等到确定人都走了,丁子毓才懒声问:“你从牧庭那里听到什么?”
黄仲华是他的邻居,说是一起长大的也不为过,目前就在牧家的西国进口食品公司上班,一直待在海外部多年。
“倒也没听到什么,只是隐隐听她说有个女孩子一直待在你身边,而且你对她非常的好嗯,我也颇认同她的观察。”
黄仲华笑得似有深意。“想太多了,小天是我的麻吉。”
“我不相信男人和女人之间有纯友谊。”
“那么你现在就可以见证奇迹了。”他哼了声,转头接手颐炉火。
黄仲华轻点着唇,勾唇笑道:“我觉得她还满漂亮的。”
丁子毓皱眉看他,像是听到多不可思议的话。“你视力变差了?”
“她是你麻吉,你不这么认为?”
他不以为然的耸肩。近两日来的节食运动,外加以蔬果调养她的身体,可以感觉得到她身上的水肿消除不少,圆润的脸显得比较立体,就连那双
大眼都变得极有杀伤力,每每与她对视,他的心总是隐隐悸动着:
不过,她的穿著让人看不出她的身材是否较为结实了,他打算明天先带她下山好好改造一番,尤其是先处理她那头只会扎起的长发——
“你不觉得女孩子的美是美在神韵,那种发自内心的美,才是真正的迷人之处?而小天像杯醇酒,愈喝肯定愈有滋味——”
丁子毓垂下长睫,掀唇嘲讽。“你酒都还没喝,人已经醉了?”
“是啊,遇见她,我觉得我快要醉了。”
丁子毓懒懒看着他。“你今天到底是来干么的?”他知道仲华是来试探他的,只要不回应,就不会落进陷阱里。
“我可以追求她吗?”他突道。
丁子毓微愣,哼笑着。“问我干么?关我什么事?”他不认为他是真的看上小天。“你就这么听牧庭的话,非得试探我到这种地步?”
小天跟谁交往,他都无权过问,甚至他现在做的就是要让她觅得良缘,有人想跟她交往,就不枉费他的苦心了,问题是仲华想跟她交往,绝对不是真心,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再伤害她。
“不,牧庭确实是要我试探,不过我发现我似乎是对小天一见钟情了。”黄仲华说得信誓旦旦。
丁子毓哼笑,将视线挪回锅内。“这么容易就一见钟情?”
“子毓,我再跟你确定一次,我是真的对小天有兴趣,如果你没有喜欢她,那我就出手喽。”
他垂眼瞪着滚动的卤肉,抿了抿唇。“关我什么事?”
如果忡华是真心的,这是一桩好事,他没有阻止的权利——
也许,他注定孤单,再也尝不到幸福的滋味,可是小天可以。
“那好,我就决定这么做了。”黄仲华深深地看着他,随即往外走。“我先去跟她联络一下感情吧。”
丁子毓瞪着卤肉,试着平心静气地将卤肉捞起,然而捞啊捞的,一把火蓦地烧向心头,恼得他将网勺砸向一旁。
他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他心浮气躁变得这么愤怒?仲华是个好男人,他想追求小天,小天一定能得到幸福,而且奶奶也一定会喜欢仲华成为她的孙女婿,可是他的心闷痛着,紧缩着,像是对他发出预告,他即将失去什么。
一会,林保惠走进厨房,低声喊着:“毓哥。”
“干么?”
“小天被你朋友带走了。”
丁子毓顿住,恼火地想骂人,但随即又想,他凭什么?
有仲华在,仲华的外貌身材都比那姓盂的家伙要好太多,要是仲华陪她一起参加婚礼,那就能够达到他想要的效果这是好事,是好事。他拚命地说服自己,不断地深呼吸,才低声道:“进来帮忙吧。”
“毓哥?”林保惠不解地看着他。
“有客人来了吗?”他回头,看着他手中的点单。“拿来。”
林保惠将点单拿给他,突然觉得他好陌生。
是他太年轻,所以会错意吗?
毓哥真的只把小天当麻吉,没有其他感情?
可是天底下,哪有人对麻吉好到这种地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