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2章 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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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母在院治疗那段时间,所有的费用,都是沈珈蓝帮忙出的。
她没有学历,没有能力,不好意思再拿沈珈蓝这份人情。
目前这份超市的工作,是路明美帮忙找的,像南城这种国际大都市,就连超市服务员,学历至少都要在本科以上。
路明美厚着脸皮求到朋友头上,才帮秦静娅在这边稳定下来。
秦静娅留在南城,是因为家里出事,之前的亲戚和朋友拒她于千里之外。
南城消费虽高,薪水却比其他城市丰厚一些,这边还有一些同学和朋友时不时帮衬她,日子倒也过得下去。
听完她的讲述,凤依然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曾几何时,秦静娅和沈珈蓝一样,是个不愁吃喝的天之娇女。
没想到短短两年的时间而已,当初那个一套化妆品至少要用四位数以上的美少女,竟然变成了不得不为一日三餐忧心的黄脸婆。
静娅和自己一样,今年只有二十三岁。
可从静娅的面相来看,说她三十二岁都有人信,生活果然是最残酷的一个刽子手。
秦静娅倒是没有因为自身的变故自怨自艾,现在的生活虽然辛苦,在朋友和同学的鼓励之定,她每天过得都很充实。
得知已经身亡的凤依然还健在人世,秦静娅又是兴奋,又是激动。
“依然,你知道吗,当初我们接到你突然离世的消息时,哭得唏哩哗啦,不敢接受这个现实。”
“如果不是看到你的遗体,我和珈蓝她们不会相信你已经死了。对了依然,既然你没死,当年葬礼上的那具遗体又是谁的?”
凤依然解释:“那是事先准备好仿真蜡人,我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和真人一模一样。早在我计划死亡之前,这个蜡人就准备好了,我自己看到时也吓了一跳,仿制得辨不出真伪。”
秦静娅试探地问:“这么说,你和轩辕墨辰,真的已经分手了?”
“是啊,分了!”
秦静娅面露遗撼:“当年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你。”
凤依然不自在地耸耸肩:“我们不合适。而且。”
想到聂教授告诉给她的那番话,她长长叹了口气:“现在的他,已经忘了我是谁了。”
初到南城就遇到故友,凤依然和秦静娅都很开心。
两人聊了不少彼此的近况,得知静娅为了节省开支,不得不与七、八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陌生人共租一套房子,凤依然心疼好友的处境。
大方地提议:“我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有三间卧室,不介意地话,你可以搬来这里陪我做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怪没意思的。”
秦静娅连忙拒绝:“这个便宜我可不能占,虽然我现在住的地方比起这里差了很多,同租的几个室友相处得还算和谐太平。”
“而且你最多只能在这边停留三个月,等你走了,我不是还要搬离这里,另寻去处,来回折腾怪麻烦的。”
“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大家常聚聚就好。至于超市的工作,只是暂时性的。半年前我报考了夜校,攻读财务,等将来拿到毕业证书,我会另外再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见秦静娅态度这样坚决,凤依然不好再多说什么。
道别之前,彼此互相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是星期日,凤依然决定睡到自然醒。
清晨六点半,床头的电话嗡嗡作响,将她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迷迷糊糊中,她在电话里听到秦静娅的声音,问她三天后有没有空。
电话里,秦静娅语气中流露出些许歉意:“对不起依然,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我不小心将你还活着的消息透露给明美,明美知道后激动,打电话给珈蓝。”
“她们两个,一个在外地出差,一个在国外谈生意,约好三天后赶回南城,无论如何也要与你见上一面。”
想到304的几个室友当初与她玩得不错,凤依然并没有拒绝秦静娅的提议。
“没关系,就算你没有将我还活着的消息告诉明美和珈蓝,我也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与她们联络。”
“三天后是吧,没问题,时间地点你们定,我随时可以抽出时间和你们见面。”
两人又在电话里闲聊几句家常,秦静娅才以上班就要迟到为由,匆匆忙忙挂断了电话。
本想睡个回笼觉的凤依然,眯了不到五分钟,电话再次响了起来,这次打电话过来的,是昨天得到她新号码的聂予忍。
他的声音急切,直截了当地在电话中命令:“不管你之前有什么安排,全部给我推掉。中午十二点,红珊瑚餐厅不见不散,别忘了将自己打扮得亮一点,千万别给我丢人现眼。”
“什么情况啊?”
不给凤依然询问的机会,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一连两通电话,吵得凤依然没了睡意。
三天后与室友们的约会倒是不着急,中午十二点,聂教授约她在红珊瑚餐厅见面,是为了啥?
他还在电话中嘱咐,让她打扮得漂亮一点,难不成约了什么重要的客户,不能在客户面前失了礼数?
红珊瑚餐厅对凤依然来说并不陌生,这家中餐馆在南城很有名气,据说厨师是餐厅老板花高薪请来的厨界名流,手艺非凡了得,吸引了不少食客前去捧场。
当年在阙明读书时,轩辕墨辰很喜欢将约会地点选在红珊瑚餐厅。虽然菜品的价位定得比同类餐厅高了一倍还要多,丝毫不影响吃货们对那里流连往返。
过往的回忆并没有浪费凤依然太多时间,简单梳洗了一番,她在衣柜里来来回回翻找了几分钟,从一堆牛仔裤和T恤衫中,找到了一条勉强看得过眼的红色及膝连衣裙。
这条裙子是一年前为了参加图书馆周年庆典,花了899元从当地一家购物中心买的小礼服。
款式简洁大方,面料舒适透气,被她这种个子高、腿又长的女生穿在身上,比杂志封面的女模特还要抢眼。
在穿衣镜前来来回回走了两圈,凤依然觉得这一身鲜红夸张。
她平时不太喜欢穿裙子,因为穿裙子就要穿高跟鞋,她个子本来比大多数女生高了多半个头,再穿一双高跟鞋,会让她生出一种与同类格格不入的错觉。
这次来南城,她只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挑来挑去,只有这条红裙子可以突显她的美丽与庄重。
犹豫再三,凤依然决定穿这条裙子赴约。
秦母在院治疗那段时间,所有的费用,都是沈珈蓝帮忙出的。
她没有学历,没有能力,不好意思再拿沈珈蓝这份人情。
目前这份超市的工作,是路明美帮忙找的,像南城这种国际大都市,就连超市服务员,学历至少都要在本科以上。
路明美厚着脸皮求到朋友头上,才帮秦静娅在这边稳定下来。
秦静娅留在南城,是因为家里出事,之前的亲戚和朋友拒她于千里之外。
南城消费虽高,薪水却比其他城市丰厚一些,这边还有一些同学和朋友时不时帮衬她,日子倒也过得下去。
听完她的讲述,凤依然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曾几何时,秦静娅和沈珈蓝一样,是个不愁吃喝的天之娇女。
没想到短短两年的时间而已,当初那个一套化妆品至少要用四位数以上的美少女,竟然变成了不得不为一日三餐忧心的黄脸婆。
静娅和自己一样,今年只有二十三岁。
可从静娅的面相来看,说她三十二岁都有人信,生活果然是最残酷的一个刽子手。
秦静娅倒是没有因为自身的变故自怨自艾,现在的生活虽然辛苦,在朋友和同学的鼓励之定,她每天过得都很充实。
得知已经身亡的凤依然还健在人世,秦静娅又是兴奋,又是激动。
“依然,你知道吗,当初我们接到你突然离世的消息时,哭得唏哩哗啦,不敢接受这个现实。”
“如果不是看到你的遗体,我和珈蓝她们不会相信你已经死了。对了依然,既然你没死,当年葬礼上的那具遗体又是谁的?”
凤依然解释:“那是事先准备好仿真蜡人,我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和真人一模一样。早在我计划死亡之前,这个蜡人就准备好了,我自己看到时也吓了一跳,仿制得辨不出真伪。”
秦静娅试探地问:“这么说,你和轩辕墨辰,真的已经分手了?”
“是啊,分了!”
秦静娅面露遗撼:“当年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你。”
凤依然不自在地耸耸肩:“我们不合适。而且。”
想到聂教授告诉给她的那番话,她长长叹了口气:“现在的他,已经忘了我是谁了。”
初到南城就遇到故友,凤依然和秦静娅都很开心。
两人聊了不少彼此的近况,得知静娅为了节省开支,不得不与七、八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陌生人共租一套房子,凤依然心疼好友的处境。
大方地提议:“我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有三间卧室,不介意地话,你可以搬来这里陪我做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怪没意思的。”
秦静娅连忙拒绝:“这个便宜我可不能占,虽然我现在住的地方比起这里差了很多,同租的几个室友相处得还算和谐太平。”
“而且你最多只能在这边停留三个月,等你走了,我不是还要搬离这里,另寻去处,来回折腾怪麻烦的。”
“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大家常聚聚就好。至于超市的工作,只是暂时性的。半年前我报考了夜校,攻读财务,等将来拿到毕业证书,我会另外再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见秦静娅态度这样坚决,凤依然不好再多说什么。
道别之前,彼此互相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是星期日,凤依然决定睡到自然醒。
清晨六点半,床头的电话嗡嗡作响,将她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迷迷糊糊中,她在电话里听到秦静娅的声音,问她三天后有没有空。
电话里,秦静娅语气中流露出些许歉意:“对不起依然,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我不小心将你还活着的消息透露给明美,明美知道后激动,打电话给珈蓝。”
“她们两个,一个在外地出差,一个在国外谈生意,约好三天后赶回南城,无论如何也要与你见上一面。”
想到304的几个室友当初与她玩得不错,凤依然并没有拒绝秦静娅的提议。
“没关系,就算你没有将我还活着的消息告诉明美和珈蓝,我也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与她们联络。”
“三天后是吧,没问题,时间地点你们定,我随时可以抽出时间和你们见面。”
两人又在电话里闲聊几句家常,秦静娅才以上班就要迟到为由,匆匆忙忙挂断了电话。
本想睡个回笼觉的凤依然,眯了不到五分钟,电话再次响了起来,这次打电话过来的,是昨天得到她新号码的聂予忍。
他的声音急切,直截了当地在电话中命令:“不管你之前有什么安排,全部给我推掉。中午十二点,红珊瑚餐厅不见不散,别忘了将自己打扮得亮一点,千万别给我丢人现眼。”
“什么情况啊?”
不给凤依然询问的机会,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一连两通电话,吵得凤依然没了睡意。
三天后与室友们的约会倒是不着急,中午十二点,聂教授约她在红珊瑚餐厅见面,是为了啥?
他还在电话中嘱咐,让她打扮得漂亮一点,难不成约了什么重要的客户,不能在客户面前失了礼数?
红珊瑚餐厅对凤依然来说并不陌生,这家中餐馆在南城很有名气,据说厨师是餐厅老板花高薪请来的厨界名流,手艺非凡了得,吸引了不少食客前去捧场。
当年在阙明读书时,轩辕墨辰很喜欢将约会地点选在红珊瑚餐厅。虽然菜品的价位定得比同类餐厅高了一倍还要多,丝毫不影响吃货们对那里流连往返。
过往的回忆并没有浪费凤依然太多时间,简单梳洗了一番,她在衣柜里来来回回翻找了几分钟,从一堆牛仔裤和T恤衫中,找到了一条勉强看得过眼的红色及膝连衣裙。
这条裙子是一年前为了参加图书馆周年庆典,花了899元从当地一家购物中心买的小礼服。
款式简洁大方,面料舒适透气,被她这种个子高、腿又长的女生穿在身上,比杂志封面的女模特还要抢眼。
在穿衣镜前来来回回走了两圈,凤依然觉得这一身鲜红夸张。
她平时不太喜欢穿裙子,因为穿裙子就要穿高跟鞋,她个子本来比大多数女生高了多半个头,再穿一双高跟鞋,会让她生出一种与同类格格不入的错觉。
这次来南城,她只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挑来挑去,只有这条红裙子可以突显她的美丽与庄重。
犹豫再三,凤依然决定穿这条裙子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