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1章 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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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宇顺着窗外望过去,看到凤依然身边的几个女孩时,脸色微微变了几变:“呃……大,是吧。”
轩辕墨辰皱紧眉头:“这个时间还在外面玩得这么疯,她还真是不甘寂寞。”
渐渐看清和凤依然一起唱歌的沈珈蓝,他眉头再次皱了起来。
“沈珈蓝,京市沈氏家族的太子女,她怎么会跟凤依然那种小城市来的人玩到一起?”
秦宇不知作何回答,只能硬着头皮扯谎:“也许她们是旧识。”
轩辕墨辰又看向路明美和秦静娅:“没记错的话,旁边那两个我也有印象,是我在阙明的校友吧?”
“沈家的太子女也是从阙明毕业的,这些阙明的学生,怎么会认识凤依然?她初到南城,交友已经这么广阔了?”
秦宇意识到事情不妙,忙岔开话题:“老板,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
“说不定她们几个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或是高中同学,然后不小心在南城遇到了呢。呀,绿灯了。”
不给轩辕墨辰继续追问的机会,秦宇猛踩油门,疾驰而去。
……
看着秦宇放到办公桌上的几张手稿,伏首案头审阅文件的轩辕墨辰不解地问:“什么东西?”
秦宇笑道:“这是依……咳,这是凤小姐花费了七天时间,翻译出来的第一份文稿。”
“内容是整本书的二十分之一。”
“按照合同规定,无论进度如何,每隔一周,她必须将翻译出来的内容以手写稿的方式向上递交。”
“虽然前五分之一的内容并没有涉及到与宝藏有关的任何字眼,从时间来看,凤小姐的翻译速度已经快得惊人了。”
轩辕墨辰哼笑一声:“签合同时她亲口承诺,会在三个月内完成所有的翻译工作。”
“七天的时间只译出整本书的二十分之一,且与宝藏内容毫无关联,如此缓慢的速度,也能被你称之为快?”
秦宇提出反驳:“老板,你这番话说得可有失公允。凤小姐参与这个项目之前,咱们的进度处于停滞状态。”
“仅用七天就译出整本书的二十分之一,那些文学界的老前辈在凤小姐面前都要自愧不如。”
见秦宇说起凤依然时眉飞色舞、自信满满,轩辕墨辰问:“你被她灌了多少迷汤,这么毫无原则地站在她的立场与你的衣食父母唱反调?”
秦宇嘿嘿一笑:“老板,咱俩认识这么多年,我有没有原则,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凤小姐的人品咱们姑且不论,至少她的才华和能力时至今日无人匹敌。”
将翻译好的手稿向轩辕墨辰面前推了推,秦宇还是替凤依然打抱不平。
“老板对凤小姐心存成见,凭的是事情表面,并非事实本质。”
“万一日后的某一天,老板发现对凤小姐的所有评价皆源于误解,到时候相处起来多尴尬啊。与其将来后悔自责,不如摒弃偏见、诚心以待。”
到秦宇掩门离去,轩辕墨辰都没能从震惊中回过神。
短短一周的时间,他的御用大助理凤依然的蛊惑之下顶撞他这个顶头上司。
假以时日,凤依然这个“妖女”还不将他的地盘搅得天翻地覆?
心里憋着一股火,放不出、咽不下,又不能将秦宇拎进来假公济私出口教训,只能在凤依然递交来的手稿中寻找发泄口。
一个只有高中文凭的劣等生,除了语言天赋略值一提,他不信她的能力真有秦宇说得那么强大。
当轩辕墨辰翻开手稿第一页,一手堪比钢笔字帖的簪花小楷,吸引去他的全部视线。
美,美到了极致!
字如其人,工整漂亮的一手楷体字,完美得就像一张张价值连城的艺术品。
之前签合同时,他见过她的亲笔签名,龙飞凤舞的狂草字体慑人心魄,如果不是所见,他绝不相信,那样霸道狂狷的字体,居然会出自女生之手。
本以为她写的狂草已经登峰造极,没想到这手漂亮的小楷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着看着,轩辕墨辰的思绪渐渐陷入迷茫之中。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些看似陌生的字迹,冥冥中让他生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过去的某一时、某一刻,他曾与书写出这样文字的主人打过交道。
如碎片般的记忆在眼前一闪而过,当他试图从这些碎片中寻找到重要的线索时,回应他的,却是一片未知的空白。
夜里,轩辕墨辰从梦中惊醒。
醒来的那一刻,停留在脑海中的噩梦情节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用拇指和食指揉捏着胀痛的眉心,努力想要回忆起梦中的画面。
依稀记得他在梦中哭得声嘶力竭,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他生命中消失了。
那个人,被放置在医院停尸间的冷藏柜中。
柜子的抽屉被关上的那一刻,他抑制不住心底的悲伤,从梦中哭着醒了过来。
眼角处挂着未干的泪痕,他摸了,咸涩的泪水用事实向他证明,梦中的他,果然哭过。
那个因死亡而被关进冰柜中的人,是谁?
搭在床边的手指传来一阵温热的湿意,醒过神时才发现。
睡在他床边的奥斯卡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正用湿嗒嗒的舌头舔他的手指。
揉了揉奥斯卡的脑袋,轩辕墨辰的眼中浮现出些许笑意。
他在国外读书这两年,奥斯卡像亲人一样陪在他身边。
决定回国的前一周,他派人将奥斯卡提前送了回来。
在老宅寄养了一段时间,两天前,才将奥斯卡接回了皇朝盛汇,他最喜欢的一套高档公寓。
除了老宅之外,他名下还有好几处房产,地理位置都很不错,面积也比皇朝盛汇这套公寓大了几倍不止。
可不知为什么,他独独喜欢住在这里。
屋子里的很多家具和摆设在时间的摧残下已经变得略显陈旧,他却舍不得换。总觉得这个地方,曾给他带来过太多美好的回忆,可究竟是什么回忆,他已经不记得了。
看着墙壁上的时钟显示,晚上九点十七分。
有记忆以来,他睡眠情况向来不好,经常下半夜一两点钟才入睡,最多只能维持五个小时左右的睡眠。
不知为什么,晚上回到家,靠在床头翻看一本无聊得要死的外文书籍。
看着看着,沉入了梦境,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被梦境中可怕的画面吓到惊醒。
腕间的镂空银镯时不时散发出淡淡的药香,他用指腹磨娑着光亮的镯身。
上面的镂空设计精致,里面不知放了什么神奇的药材。
即使随着时间的推移,药香依旧久久不散。
他咨询过医生,医生告诉他,镯子里藏放的中药名贵而稀有,即使有钱,也很难在市面上找到同样的药材。
秦宇顺着窗外望过去,看到凤依然身边的几个女孩时,脸色微微变了几变:“呃……大,是吧。”
轩辕墨辰皱紧眉头:“这个时间还在外面玩得这么疯,她还真是不甘寂寞。”
渐渐看清和凤依然一起唱歌的沈珈蓝,他眉头再次皱了起来。
“沈珈蓝,京市沈氏家族的太子女,她怎么会跟凤依然那种小城市来的人玩到一起?”
秦宇不知作何回答,只能硬着头皮扯谎:“也许她们是旧识。”
轩辕墨辰又看向路明美和秦静娅:“没记错的话,旁边那两个我也有印象,是我在阙明的校友吧?”
“沈家的太子女也是从阙明毕业的,这些阙明的学生,怎么会认识凤依然?她初到南城,交友已经这么广阔了?”
秦宇意识到事情不妙,忙岔开话题:“老板,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很奇妙的。”
“说不定她们几个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或是高中同学,然后不小心在南城遇到了呢。呀,绿灯了。”
不给轩辕墨辰继续追问的机会,秦宇猛踩油门,疾驰而去。
……
看着秦宇放到办公桌上的几张手稿,伏首案头审阅文件的轩辕墨辰不解地问:“什么东西?”
秦宇笑道:“这是依……咳,这是凤小姐花费了七天时间,翻译出来的第一份文稿。”
“内容是整本书的二十分之一。”
“按照合同规定,无论进度如何,每隔一周,她必须将翻译出来的内容以手写稿的方式向上递交。”
“虽然前五分之一的内容并没有涉及到与宝藏有关的任何字眼,从时间来看,凤小姐的翻译速度已经快得惊人了。”
轩辕墨辰哼笑一声:“签合同时她亲口承诺,会在三个月内完成所有的翻译工作。”
“七天的时间只译出整本书的二十分之一,且与宝藏内容毫无关联,如此缓慢的速度,也能被你称之为快?”
秦宇提出反驳:“老板,你这番话说得可有失公允。凤小姐参与这个项目之前,咱们的进度处于停滞状态。”
“仅用七天就译出整本书的二十分之一,那些文学界的老前辈在凤小姐面前都要自愧不如。”
见秦宇说起凤依然时眉飞色舞、自信满满,轩辕墨辰问:“你被她灌了多少迷汤,这么毫无原则地站在她的立场与你的衣食父母唱反调?”
秦宇嘿嘿一笑:“老板,咱俩认识这么多年,我有没有原则,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凤小姐的人品咱们姑且不论,至少她的才华和能力时至今日无人匹敌。”
将翻译好的手稿向轩辕墨辰面前推了推,秦宇还是替凤依然打抱不平。
“老板对凤小姐心存成见,凭的是事情表面,并非事实本质。”
“万一日后的某一天,老板发现对凤小姐的所有评价皆源于误解,到时候相处起来多尴尬啊。与其将来后悔自责,不如摒弃偏见、诚心以待。”
到秦宇掩门离去,轩辕墨辰都没能从震惊中回过神。
短短一周的时间,他的御用大助理凤依然的蛊惑之下顶撞他这个顶头上司。
假以时日,凤依然这个“妖女”还不将他的地盘搅得天翻地覆?
心里憋着一股火,放不出、咽不下,又不能将秦宇拎进来假公济私出口教训,只能在凤依然递交来的手稿中寻找发泄口。
一个只有高中文凭的劣等生,除了语言天赋略值一提,他不信她的能力真有秦宇说得那么强大。
当轩辕墨辰翻开手稿第一页,一手堪比钢笔字帖的簪花小楷,吸引去他的全部视线。
美,美到了极致!
字如其人,工整漂亮的一手楷体字,完美得就像一张张价值连城的艺术品。
之前签合同时,他见过她的亲笔签名,龙飞凤舞的狂草字体慑人心魄,如果不是所见,他绝不相信,那样霸道狂狷的字体,居然会出自女生之手。
本以为她写的狂草已经登峰造极,没想到这手漂亮的小楷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着看着,轩辕墨辰的思绪渐渐陷入迷茫之中。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些看似陌生的字迹,冥冥中让他生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过去的某一时、某一刻,他曾与书写出这样文字的主人打过交道。
如碎片般的记忆在眼前一闪而过,当他试图从这些碎片中寻找到重要的线索时,回应他的,却是一片未知的空白。
夜里,轩辕墨辰从梦中惊醒。
醒来的那一刻,停留在脑海中的噩梦情节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用拇指和食指揉捏着胀痛的眉心,努力想要回忆起梦中的画面。
依稀记得他在梦中哭得声嘶力竭,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他生命中消失了。
那个人,被放置在医院停尸间的冷藏柜中。
柜子的抽屉被关上的那一刻,他抑制不住心底的悲伤,从梦中哭着醒了过来。
眼角处挂着未干的泪痕,他摸了,咸涩的泪水用事实向他证明,梦中的他,果然哭过。
那个因死亡而被关进冰柜中的人,是谁?
搭在床边的手指传来一阵温热的湿意,醒过神时才发现。
睡在他床边的奥斯卡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正用湿嗒嗒的舌头舔他的手指。
揉了揉奥斯卡的脑袋,轩辕墨辰的眼中浮现出些许笑意。
他在国外读书这两年,奥斯卡像亲人一样陪在他身边。
决定回国的前一周,他派人将奥斯卡提前送了回来。
在老宅寄养了一段时间,两天前,才将奥斯卡接回了皇朝盛汇,他最喜欢的一套高档公寓。
除了老宅之外,他名下还有好几处房产,地理位置都很不错,面积也比皇朝盛汇这套公寓大了几倍不止。
可不知为什么,他独独喜欢住在这里。
屋子里的很多家具和摆设在时间的摧残下已经变得略显陈旧,他却舍不得换。总觉得这个地方,曾给他带来过太多美好的回忆,可究竟是什么回忆,他已经不记得了。
看着墙壁上的时钟显示,晚上九点十七分。
有记忆以来,他睡眠情况向来不好,经常下半夜一两点钟才入睡,最多只能维持五个小时左右的睡眠。
不知为什么,晚上回到家,靠在床头翻看一本无聊得要死的外文书籍。
看着看着,沉入了梦境,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被梦境中可怕的画面吓到惊醒。
腕间的镂空银镯时不时散发出淡淡的药香,他用指腹磨娑着光亮的镯身。
上面的镂空设计精致,里面不知放了什么神奇的药材。
即使随着时间的推移,药香依旧久久不散。
他咨询过医生,医生告诉他,镯子里藏放的中药名贵而稀有,即使有钱,也很难在市面上找到同样的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