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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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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朝宗到南京来的时候,他对这六朝金粉的故乡已充满了绮思,秦淮绝色,商女多情,他也在前人的诗词中以及过往的游客口中,知道得不少。

    来到之后,他为了考试,一时未能得便,后来结识了一批朋友,歌台舞榭间,总算约略地领略了一下风光,但是却无以深入,一句话,他手头并不宽裕。

    因为他是来应试的,并没有带很多钱,南京虽有几个父执辈,也帮助了他一些用处,但是不够他去挥霍的,所以他只是浅尝即止,心中不无憾焉。

    他觉得未能在秦淮河畔,结识一个红粉知己,留下一些可堪回味的记忆,似乎是辜负了这青春少年。

    他原是一个风流自赏的人。

    因此,听说要给他介绍香扇坠儿时,他欣然地前往了,那知事情竟是出奇的顺利,小巧美丽的香君,居然对他一见钟钟情,今天居然献身相就。

    不但如此,美艳多情的郑妥娘对他也是有意似无情地表示了好感,约了他今晚相聚。这飞来的艳福使他晕陶陶的,只可惜时不我与,明天就要走了,若能不走,那该多好。

    最难消受美人恩,他在心中盘算着,今夜跟郑妥娘,那将是一个怎么样的场面。日间,郑妥娘那一对小巧的金莲,曾经使他猝然心动过,他看过不少的小脚,家里也有不少从姐妹是裹足的,但是没有一双脚能与郑妥娘相比的。

    她的脚美,美在瘦,细才盈握,柔若无骨,没有脚背上肿起的那一团。他更忆起背着郑妥娘时的感受。

    那样的轻盈,触手却又是那样的柔,那样的弹轫,而她全身又是那样的火热。他接着又想起了香君,这个女孩子也是那样的美,但美在纯真,美在晶莹,美在细腻,像是一块无垢的白玉,使人怜惜对使人疼爱。

    但她却像是一尊玉雕的美人,只适宜捧在手上赏玩,不是那种抱在怀里,使人销魂的典型。

    因为她究竟太稚嫩了,全然不解风情,而侯朝宗却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成熟的男人。他的爱情观中,多少要掺进一些肉欲的。

    一定要他选择,他会择取郑妥娘,所以他在心中想着的是今夜如何一亲芳泽去。好在郑妥娘是开过身的,必要时,他准备留宿在那儿,妥娘是秦淮名妓,名妓是没有身价的。

    银子花足了,姑娘们认为交情够了,会隐约暗示你可以留下不走。那不必再花银子,但是先前所孝敬的银子已经很可观了。

    朝宗算算身上还有二十两剩余的银子,那原是想买样东西送给香君的,现在已经用不到了。

    朝宗倒不是小气,他知道以现在跟香君的交情,送她东西反而显得过份了。那可以移在妥娘身上用掉它,名妓没有夜渡资例,有人花了上千两银子还未必能够一亲芳泽,但是朝宗知道自己不必花这么多的钱,最多打赏一下小丫头,以及付出一桌酒菜钱就够了,二十两银子足够的了。

    问题还在妥娘,妥娘不会要钱的,可是自己也不能太冒失,贸然轻薄,那可能会挨上一个大嘴巴打出香闺,这个笑话可就大了。

    那必须要有技巧,要制造气氛,要培养情趣,顺其自然而水到渠成。

    如何运用技巧呢?

    第一个方法是灌醉她,那倒不难,只是妥娘一醉之后会惊天动地,就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了,这可不是好办法。

    第二个方法是借酒装醉,那或许有用,妥娘对自己的印象很好,也许不忍拒绝自己的要求,只是这太俗气了,而且也没有多少情趣。

    妥娘是个性格奇特的女子,那必须要以非常的手段去征服她。

    朝宗一直想到天黑,才出了门,乘着月色,慢慢地踱到了旧院街上。

    灯红酒绿,弦歌不绝,这条街刚从沉睡中苏醒,正是它最热闹、最精神的时候。盐贾、巨富、大商家是此地的常客,再有就是一些宦家子弟以及皇族贵戚。这些人有的是钱,这些钱养活了秦淮河上的莺莺燕燕,这些女人也点缀了六朝金粉的繁华。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两句诗是描述贫与富最强烈的对比,但是不适合用在秦淮河上,至少后一句绝对用不上。但见朱门酒肉臭,不见路上有死骨。

    因为巡街的管得紧,叫化子不准踏进这儿来的,残肴剩饭把野狗都喂得脑满肠肥,那里还会饿死人呢?

    侯朝宗信步所之,走过一家茶楼,里面有哄堂的喝-声,门口贴着红纸条,写着:“特央说书名家柳敬亭先生新编讽世名著争宠记,亥正恭候,每位茶资一钱,祈请早莅,以免向隅。”

    那是柳麻子在说书,每个人居然要一钱银子的茶资,也真是好赚头,看情形里面又是个大满座。

    一个晚上下来,最少都有十来二十两。

    朝宗有点感慨,觉得生逢乱世,就是读书人不值钱,在归德家乡那位教家塾的老夫子,也是一领青襟,秀才出身,起五更,熬半夜,辛辛苦苦,教二三十个顽童,一年束修,也不过是柳麻子说一个晚上的书,幸与不幸,相差又何其远呢?

    他避开了媚香院,一直转到卞玉京的白玉楼子。

    卞玉京一个人当家,她喜欢清静,一座大院子宁可空着几间屋子,也不肯让别的姑娘搭进来。

    好在她在秦淮河也是出名的歌妓,也能支持下去,她的院子里很干净,只摆了几盆菊花,开得很有精神。

    小丫头着人走了出来,看见朝宗忙笑道:“侯相公来得真巧,正赶得上吃个好吃的东西呢!”

    朝宗鼻子里已闻到了一阵阵扑鼻的香气,虽然带着点腥气,却引得人口涎直滴,忍不住道:“好!可给我赶上了,持螫赏菊,你们倒是雅得很。”

    进到屋里,却见卞玉京跟香君两个人围着一张梨木圆桌坐着,桌巾银盘里,放着五六只蒸得红透了的大螃蟹。

    她们见朝宗进来,都站了起来。

    香君道:“你怎么这时才来,我们都等老半天了,实在等不及,只好先吃了,快坐下,这是你的口福好,这螃蟹是送到京里供上用的呢!”

    “啊!那可真赶上了,那儿弄来的?”

    香君笑道:“那里弄得到,花钱都没处买,这是玉京姐的一个老相好,特别着人从阳澄湖送来的呢!”

    卞玉京微微地笑了一笑,道:“小鬼头,你又要作死了,什么老相好不老相好的。”

    香君道:“若不是相好,怎会如此情意深,老远着人送一篓子的螃篓来给你,而且送来的人还说是王公公送的,被称为公公,自然是位老相好。”

    侯朝宗笑道:“玉京还认得宫中的内侍。”

    卞玉京轻叹道:“也无所谓认得,只是前两年他奉旨南来办差,到我这儿坐坐,彼此还算是谈得来。”

    侯朝宗道:“内侍上这儿来方便吗?”

    卞玉京道:“他是听说金陵秦淮为金粉胜地,禁不住也想见识一下,所以改了便装悄悄地来的,也是凑巧,一脚就撞进我这儿来了。谈了半夜,他十分高兴,回到京里后,每年都使人给我送点东西来,因为我们恰好是同乡,他可怜我异乡飘零,要认我做个异姓妹子。”

    “这倒好,你总算有点人可以倚靠了。”

    卞玉京叹了口气,道:“侯相公,那能倚靠吗?他身在宫里,我根本就找不到他。”

    “不!京中的内相,有很多是在外面置宅的。”

    卞玉京道:“他也那样说过,他现在职司尚衣监,很受信任,常常派出来办一些皇上的私事,只要我肯到京里去,他为我置一所宅子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也可以为我找一个像样的人家遣嫁。”

    香君道:“我想他是自己想打你的主意。”

    卞玉京道:“小妹子,你不懂就别胡说。”

    香君道:“怎么是胡说呢,他被人称为公公,年纪一定很大了,认你做孙女儿还差不多,他却要认你做妹子,这些老家伙分明是存心不良,你到了京里,他还舍得把你嫁出去吗?”

    卞玉京叹口气道:“我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才好。”

    侯朝宗笑道:“香君,这是你多心了,宫中的太监有职事的才被称为公公,像以前的刘瑾,以及几十年前仆诛的魏忠贤等都是,他们都是净过身的假男人。”

    香君红了脸道:“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呀,奇怪了,既是假男人,为什么又要叫公公呢?”

    侯朝宗笑笑地道:“这个你可把我也给问住了,我要回去翻个两天的书,恐怕也无法回答你。”

    香君眯着眼睛又道:“这个姓王的也是的,他还跑到这个地方来。”

    卞玉京道:“小鬼,你越来越不像话了,为什么他就不能来见识一番呢?”

    香君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她也说不下去了。

    侯朝宗笑笑道:“跛者不忘履,聋者不忘乐,乃人之常情。”

    香君道:“话又是什么意思?”

    侯朝宗笑道:“一个瘸子在街上买了双很好看的鞋子,人家问他你又不穿鞋子,买了做什么,他说我虽然穿不着,看看也是好的。一个聋子明明听不见,但是他见别人在奏音乐时,想要做出一副深思欣赏之状。这虽是人心中反常的行动,却是很常有的行为,他们是在心里面求满足,来弥补自己的缺憾。”

    卞玉京忙道:“侯相公,香君还是个小孩子,有些话你不该告诉她的。”

    朝宗看看香君,微微地笑道:“她总要长大的。”

    香君也莫名其妙地红了脸,随即抬起了头,道:“玉京姐姐,这也没什么,侯相公至少是规规矩矩当我们是朋友在说,有些人口没遮拦地拿我们开胃,甚至于说些更粗俗的笑话,我还不是得听着,我虽是个清倌人,但是跟大家闺秀还差上一大截呢!那来这些讲究。”

    卞玉京微怔道:“香君!你怎么这样子说话呢?清倌人跟大家闺秀一样的尊贵,那个客人要是在你的面前讲了粗话,或是过份的轻浮,你可以拔腿就走,就是告到官里,也没人说你失礼。”

    香君却冷笑道:“玉京姐,这都是咱们自己在哄抬自己而已,在别人的眼里,清倌人只不过是一对大蜡烛跟几百两银子而已,有什么差别呢?所以我从没有端过清倌人的架子,咱们要看得起自己,不在这上面争。”

    “那要在什么地方争呢?”

    香君道:“这个我一时也说不上来,反正我并不以自己是个歌妓为耻,我们的职业虽不高尚,但我们的人品却不低贱,有些地方,我们比那些须眉男子,衣冠大夫,更懂得廉耻,更明辨是非。”

    侯朝宗不禁道:“好!好志气,说得好,香君,为你这番话,我值得敬你一盅酒。”

    他果然恭恭敬敬地为她斟满了一盅酒,香君也泰然地一饮而尽。

    卞玉京笑说道:“香君!你也真是的,侯相公不过是跟你客气,你倒人五人六,像是真的了。”

    香君道:“没什么好客气的,我相信我自己说的是真话,领得起他这一杯酒。”

    朝宗道:“我也不是客气,更不是虚情假意,是诚心诚意地敬酒。”

    卞玉京看了两人一眼,笑道:“你们两个人一个是诚意正心,一个是问心无愧,倒是心心相印,相敬如宾,看来竟是我多嘴多事了。”

    香君不好意思地道:“玉京姐,你不会说话就少乱用成语,什么叫相敬如宾,心心相印,你懂不懂?”

    卞玉京笑道:“我虽然没有郑癫婆那么好的学问,但这几句普通成语还不会用错的,看来我不但是多嘴多事,连人在这儿都是多出来的,我走好了。”

    她说走就要走。

    香君忙道:“玉京姐,你走我也走。”

    卞玉京笑笑道:“我有门户要照顾,不能光陪你们,你走算什么,总不是要帮我招呼客人去,那可不敢当,回头你娘找我算账,我可受不了。”

    朝宗把香君也拖住了。

    香君何尝想走,不过不太好意思而已,朝宗一拖,她也就顺势坐下了,而且就坐在朝宗的腰上,她挣扎着要起来,朝宗却不放人。

    朝宗把她抱得紧紧地道:“别走开,聚少离多,这一别后,要好久才能再见呢!你也跟我温存一下。”

    香君白了他一眼,道:“还说呢!他们一定看出什么了,回程上,妥娘姐姐就一个劲儿的笑我,说我们两个怎么样怎么样,其实天地良心,她还由你背了半天,比我跟你还亲热呢!”

    朝宗笑道:“天地良心,当然是我们亲热。”

    香君道:“她怎么知道,除非你告诉她了。”

    “我告诉她这个干吗!”

    “那或许是她从我脸上看出了什么了。”

    朝宗道:“没有的事,少女少妇,或许会有点儿不同,但那绝非旦夕之间就能看出来的。”

    “日子久了就会有象征吗?”

    “也不会太明显,最明显的改变是行动与言谈上,少妇对男女之事,脸皮比较厚,不像少女般,一听就脸红,外貌上的改变是很少的,所以别人要试一个女子是否贞节,只有在新婚之夕才能确定。”

    香君红了脸,低头沉思片刻才道:“侯郎,将来你怎么对我是一回事,我也不会对你要求什么,但至少你必须为我梳拢一次,让我好有个交代。”

    “当然!我说过了,他日必不负卿。”

    香君又寻思了一阵,道:“一两年内,请你务必设法来一次,若是不方便,你担个名就行,其余我自己设法。”

    侯朝宗急急地说道:“香君!这是什么话,我说过必不负卿的,你若不信,我可以对天誓盟。”

    香君道:“不必了,老天爷除非吃饱了撑着,才来管这些闲事,天下该管的事太多了,咱们也不必拿这种事去麻烦老天爷。”

    朝宗道:“天心虽沓,无所不在,无微不至,但叫心诚意虔,自然神明共鉴。”

    香君道:“我是说,这是你我两个人的事,你知我知就好了,何必去烦渎神明,神明若是无暇管,发了牙疼咒等于没发,神明若是管了,我反而认为他太无聊,放着那么多的大事不去管,却有闲情来理人间风月。”

    朝宗叹口气道:“香君!你还真难侍候,连做你的神明都不容易。”

    香君笑道:“我本就是个怪物,你该打听打听的。”

    这一下子她又显得娇媚了。

    侯朝宗情不自禁地吻了她一下,四片唇儿相触,他们顿时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已不知身在何处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有人说道:“二位,好了吧,我的两条腿都站酸了。”

    那是卞玉京的声音,两人赶忙分了开来。

    香君跳了起来道:“玉京姐,你吓了我一跳。”

    卞玉京忍了笑,说道:“不是我煞风景,是你娘来了,说是千岁府里宴客,点了你们母女两人的局,她已经坐了车子来了,我说要给你补补妆,先来通知你一声,你打点一下快去吧!”

    香君皱着眉,道:“我已经跟娘说过了,今天不再出局的,怎么又跑来找我了呢!”

    卞玉京笑道:“贞娘对你可是天地良心的,若不是十分为难,无法推辞,她也不会来找你了,这次朱千岁是欢宴凤阳总督马士英,下了条子把秦淮河畔旧院的名角见全召齐了,只漏了一个癫婆,那是因为她扭伤了脚筋,那位千岁的大管家硬是到她屋子里,验看了她的脚后,才相信了的,因此任何理由都无法推托的。”

    香君不禁犯了性子道:“我就是不去,他还能怎么样,难道还能把我抓上衙门去坐牢不成。”

    卞玉京道:“小妹子,别犯牛性,那位千岁爷虽是皇帝的亲戚,但却是个出了名的大老粗带楞头青,你若是弄拧了他,他真能下片子叫官府里来传了你去,不判你坐牢,却能打你的板子,谁叫你在花名册上注了乐户籍呢,有了门户,你就没有理由不出堂差。”香君的眼睛却已红了。

    卞玉京叹了声又道:“香君!平常你可以使性子,拿翘搭搭架子,有些做官的生来贱,偏吃这一套,还有则是怕有碍官声,不好意思跟你计较,但是这位千岁爷你可别去惹他,他是世袭的富贵,不怕言官们弹劾,可是南京的小霸王。”

    侯朝宗道:“是那一个千岁府,这么神气法。”

    卞玉京道:“是建安王府,御封的镇国中尉,叫朱统类。”

    侯朝宗道:“那是皇室的嫡亲,香君!你还是去吧,这种皇亲最难缠,不学无术,又不讲礼。”

    香君其实何尝不知道,她只是在朝宗面前,发发小性子,这是少女的常情,因此口中虽然不服气地道:“皇亲怎么样,就能无法无天了不成。”

    但是,她的身子却已站了起来。

    朝宗自然也得表现一下男子气概与读书人的气魄,否则,倒是叫这小女郎给瞧扁了。因此,他朗声地道:“那当然还不敢,永乐大典上,同样也载明了皇室的规范。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真要太不像话,自有宗人府来治他的罪,只是他出条子来召你去赴堂会,无故不去,却是你的理屈了。”

    香君又是一阵委屈,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

    卞玉京道:“快点吧!车子还要去接别的人,不能尽等咱们。”

    香君哽咽地道:“侯公子,明天我就不能送你了。”

    朝宗此时倒是有点伤感别离,柔声安慰她道:“要你送什么,我明天一早就上船了,反正也去不多久,很快就会回来的,我一回来就去看你。”

    香君被卞玉京拉着走了,虽然玉京还叫朝宗再坐一会儿,多吃两只鲜蟹,但朝宗那里还有这个胃口呢!

    她们前脚走了,朝宗就记住了妥娘的约会了,他已经知道妥娘因为脚伤,恰好推掉了建安王府的堂差,这时必然在闺中等着他呢!

    如此良宵,这么肥美的蟹,有钱都没处买,应得与那样的一个佳人相与共赏才有情趣呢可是怎么从这儿把东西拿走呢!

    虽然知道玉京与妥娘交好,而且香君也曾说过叫朝宗去看看妥娘的话,但不知怎的,朝宗心中多少有点愧疚之感。

    那是由于他心中对妥娘产生了一种非分的欲念所致,妥娘的才情虽然不俗,但是对朝宗而言,诗也好,词也好,不过可人而已,还不能算得上一个好字。

    金陵有些好事的附庸风雅之徒,说妥娘的诃意委婉不逊于朱淑贞与易安居士,但朝宗却很清楚,妥娘的词从那一点看都不能跟朱淑贞、李清照比的,他欣赏妥娘的绝不是她的才华。

    他只是欣赏她的野、她的狂、她的美艳、她的丰满这些都是属于男人对女人,带点欲念的,现在他心里转的也是这念头。

    玉京的丫头荷珠上来说道:“侯相公,蟹冷了,要不要我去替你蒸上一蒸,我们姑娘吩咐过了,叫你别客气,尽管吃好了,这玩意儿一定要趁热吃,所以要我在旁边专门侍候着的。”

    朝宗想了一下道:“不了!这原要人多吃起来才有味道,一个人吃风味就大减了,而且我还约了两个朋友,在寓所里为我饯行呢,我要回去了。”

    他出手很大方,掏出二两银子放在桌上。

    荷珠忙道:“侯相公,我们姑娘吩咐过了,说相公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客人,无论如何,不敢蒙受赏赐的。”

    朝宗笑道:“我知道,玉京这白玉楼我也是第一次正式登门,要是以这点钱来打点桌面,那是笑话了。”

    荷珠道:“那里,相公太客气了,就客人第一次登门,茶盘果子的例赏也不过是一两银子,相公已经赏多了。”

    朝宗道:“那只是茶盘果子而已,像这么肥美的时鲜,以及这么珍贵的好酒,可不是用来待客的吧!”

    荷珠道:“这倒是,蟹不去说了,那是无处赏的,就是这酒,也是三十年以上的竹叶青,姑娘一直埋在梅花树下,今天才起了一坛出来,错非是侯相公,别人是绝对吃不到的。”

    朝宗没有想到卞玉京对他如此的重待,怕荷珠引起更多的误会,忙道:“我跟玉京是真正的朋友。”

    荷珠笑道:“所以我们姑娘对侯相公才特别重视,我们这儿虽有几位是姑娘的恩客,但是真正的朋友却只得侯相公一位。”

    荷珠没有把他当成玉京的恩客,朝宗也就不再多作解释,但是对玉京的友情,倒是十分的感动。

    他发现了一件事,在旧院中的姑娘们最珍视的不是感情,不是恩情,也不是慷慨一掷千金的豪客豪情,而是一种友情,一种对她们无所求,无所取,而又视她们为不避形迹,没有拘束的友情。

    玉京对他如此,妥娘对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只是玉京的友情是温婉的,如涓涓细流,如冬夜的手炉中一点烬炭,使人温暖,却不会伤害到别人。

    妥娘的表现则激进一点,像是一盆熊熊的烈火而已。

    手炉中的烬炭是为取暖而生的,人与火之间,始终有炉盖隔着,有着一段距离。烈火给人的感受则是强光与炽热,没有东西能挡得住的,所以,有投进火中而焚身的飞蛾,却没有在手炉中被烫死的飞虫。

    朝宗现在就急着想去接近那盆火,他自信不会做飞蛾,他只是去做一个添柴的人。投进几块干柴,把火拨弄一下,使火烧得更烈,然后就离开了,也许不小心会被烫伤一点,但是不会有太多的危险。

    飞蛾会盲目的投火,烧火的人却极少被火烧死的,因为他们了解火,控制了火。朝宗就是在取那几块干柴的人。

    他笑着对荷珠道:“正因为我跟玉京是真正的朋友,我若是留钱下来,是侮辱了她。”

    荷珠道:“那相公这银子是”

    朝宗道:“是给你的,今天你也辛苦了一天,你家姑娘一时不会回来,难得有空,正好出去玩玩。”

    入夜后,别处都有宵禁,唯独旧院一带,却是全夜不禁,城开不夜,正是热闹之际,画舫丝竹不绝,穿梭来往河上,旧院的姑娘们也都盛妆出来,船妓倚着船窗,书寓中的则倚门弄姿,招待客人,只有那些名妓像卞玉京、郑妥娘等,才在家中坐着,等客人上门。

    所以晚上旧院的河埠边,直到桃花渡,一路都是灯火辉煌,除了那些莺莺燕燕以及挨挨挤挤的寻芳客之外,还有很多其他行业的人也在点缀着夜市。

    像卖夜食点心的,绣花鞋样,刺绣活计,胭脂宫粉,以及行行色色的各地土产,假的古董,不成名的画家的字画,算命测字,以及卖草药的郎中,也吸引了各式的顾客与游人。这儿虽然热闹,但是住在旧院的人,倒是很少有机会出来玩玩。尤其是女孩儿家,规矩人家的女儿绝足不出来的。

    落了籍的,搭了门户的,甚至于一些半开门的流娼,要在家中待客,跑腿的丫头小厮要侍候茶水,他们反倒没有时间出去逛了,然而夜市上的行行色色对他们都是一种诱惑,只要有一点空,往往就是逛旧院了。

    而那些摊贩们,也把旧院的住户们当作是好主顾,因为他(她)们有较多的闲钱,又喜欢各种新鲜的玩意儿,新式的花样,巧细的玩具,也都是他们抢购的东西。所以,朝宗这个提议与赏赐,使荷珠心动了,她迟疑了一下道:“那不好,姑娘知道了会骂的。”

    朝宗笑道:“没关系,是我给你的,反正你们姑娘也是叫你侍候我喝酒,我要回去喝,你们闲着没事,正好去玩玩,姑娘不会怪你的。”

    荷珠满心欢喜,道了谢来收桌子,她心思灵巧,忽然道:“侯相公,这蟹你也没怎么吃,不如我给你包几只带回去边吃边喝吧!”

    这正是朝宗的目的,他先以重赏为饵,也是要荷珠自动提出这件事,现在果然达到目的了,却又沉吟道:“我那两个朋友若是能尝尝这种时鲜,那真乐死了,只是玉京知道了不太好意思。”

    荷珠乐得慷他人之慨,笑道:“相公见外了,我家姑娘自己很少吃,这原是为招待相公而蒸的,权当相公在这儿吃掉了,不也是一样吗?”

    她用荷叶包了五六只大的熟蟹,每只足有半斤大小。

    别说市上没处买,即使有一两家搜了来,鲜蟹上市,像这么大的,少说也要一两银子一只呢?

    六钱银子一石米,一只螃蟹要两石米的价值,说来不会有人相信的。

    但是,在南京秦淮河畔的旧院街上,比这更稀奇的事都层出不穷,反而令人感到不奇怪了。

    朝宗提了螃蟹,兴高-烈地出来了。

    郑妥娘所住的聚茵楼距离白玉楼并不远,因为有荷珠送了出来,朝宗倒不好意思直接过去,特意地绕了一个大圈子,从另一边兜了过来,却见一个小厮伸长了脖子站在门口四处地在找呢!

    看见了朝宗,那小厮如获至宝地迎了上来道:“侯相公,您可来了,可把郑姑娘给盼坏了,来!这边走。”

    他引着朝宗走向一边的角门。

    朝宗道:“干嘛要从这边走呢?”

    这门是通向院子的,普通是花儿匠等在此出入的。

    那小厮笑笑地道:“郑姑娘,今儿伤了脚,偏偏来访她的客人特别多,姑娘一概不见,只好躲到院子里的暖翠阁去了,还特别吩咐,除了您之外,任何人都不见。”

    “暖翠阁!那又是什么地方?”

    “喔!是在花园里的一座小月榭,原是多天下雪时赏雪赏梅的,这会见梅花又没开,荷花都枯了,所以闲着没用,郑姑娘很喜欢那儿,有时她一个人就在那儿搭铺,我们可没她那么大的胆子。”

    “怎么了!那水榭里有什么?”

    “那倒是没有,可是空旷旷的,有点吓人罢了。”

    “你还是个男人,倒不如一个女子了。”

    小厮有点儿不好意思,却又十分钦佩地道:“侯相公,郑姑娘虽然是个女的,却是不折不扣的女豪杰,比一般男的还要强呢!心胸、胆识、才情,样样都比人强,模样儿更不必说了。”

    “哦!这么说来,你倒是很钦佩她了。”

    “是的!在这门里,除了那个老婆子余大娘之外,谁不钦佩她,她虽然是一个最红的姑娘,却从来不搭架子,对我们最为体贴不过,有时客人给的赏钱少了,她自己掏腰包拿私房钱贴呢!”

    侯朝宗笑了,说了半天,敢情还是钱在作怪。

    那小厮似乎自己也察觉了,忙道:“侯相公,小的说这个并不是为钱,其实她的客人最多,豪客也多,就是她不贴,也比别的屋里的客人大方得多,我只是要表明她对我们这些跑腿的怜惜而已,有些姑娘才可恶呢,连客人打赏我们的钱,都要克扣一半儿去,更别说是往外送了。”

    解释得稍为好一点,但仍是在利上出入,侯朝宗顿时觉得很无聊,也很讨厌,连话都懒得应了。

    那小厮又道:“我倒不是因为她给我们钱才说她好,天见可怜,我们在这儿打工帮闲跑腿侍候,不但没有工钱,连吃饭都要自己掏腰包,晚上在柴房里搭个铺,余大娘那老婆子还要收咱们三钱银子一个月呢!”

    “啊!你们白干活儿,还要自贴伙食,付房租,这倒是新闻了,天下竟有这等好事。”

    小厮道:“旧院街上的书寓里,那一家的打杂工人都是这样的,岂独我们这一家,不过有的老板娘心好一点,管三顿吃住就是,工钱是没有的,全仗着客人额外的打赏。”

    “那能赚多少。”

    “看吧,通常一个月下来,总有个三五两,遇上有豪客临门,就或许能分个十两八两的。”侯朝宗倒又是一怔!

    他是深知时艰的,他自己家里的长工一年做到头,也不过赚个食宿以及三两银子,想不到还不如这儿一个打杂小厮的一月之得,难怪这儿门里出来的人,一个个衣帽光鲜,看不到一个穷人。

    也难怪人家,千方百计的要把小孩子送到这个地方来找活路了,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工作。

    也因此,他更为家中那个教乡塾的老学究感到悲哀,自己也是在那儿启蒙的,一晃近二十年了,那位老夫子依然故我,连身上那件青布直裰也没钱换过,那位被称为师母的秀才娘子也是劳苦终岁,要替人家做点针线活计才堪能维持一家免于饥饿。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人的高只有一个清字而已。

    他又想起了论语上一段话,一段夫子对颜回的赞语。

    “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就是这么一段话害死了天下的贫士,他们终生钻研书中,过着最简单起码的生活,只为了清高二字,但那真值得吗?

    侯朝宗替自己的将来下了一个决定我绝不要过那种生活,如果这科不中,下一科无论如何也要混上榜去,然后再进一步往上去,说什么也要弄个一官半职,那样淡泊终生的日子,我是过不去的。

    小厮已经把他带到一所宽敞的阁楼前面。

    这座阁楼一半是架搭在水塘里,水塘的水外通秦淮河,不过此刻塘中只摇着几十叶枯秃的荷梗,有的还带着残破干枯的荷叶,以及一两个孤零零的莲蓬,确实是一片箫飒景象,告诉人们秋已深了。

    院中有阵阵桂香传来,老圃黄花,开得正盛,但大部份的花草都凋谢了。朝宗还在想心事。

    小厮忍不住道:“侯相公!到了。”

    阁中重帘深垂,稍有微光透出,却不见郑妥娘出来迎接。

    小厮又说道:“郑姑娘吩咐说相公来了,请相公自己进去,却不准我们前去通报,因此小的只能带相公到这儿了。”

    “好!那就谢谢你了。”

    小厮见他没有打赏的意思,微微有点失望,又催道:“郑姑娘还吩咐了,相公来了之后,就把角门锁上,任何人都不让他来,相公如果有什么吩咐,现在交代下来,或是有什么人来找相公,该怎么回,相公请先示一下,小的好斟酌应付。”

    “不,不了!没什么事,也没人知道我来。”

    小厮怏怏地道:“那小的就到前面去了。”

    他转身慢吞吞地走了。

    侯朝宗这时才想起少做了一件事,开口招呼道:“小哥儿,请等一下。”

    去得慢,回来得快,小厮两步就跳了回来,躬身道:“相公,您有什么吩咐。”

    朝宗取出一块一两的小银锭,塞在他手里道:“多辛苦你了,这给你拿去买一双鞋子穿。”

    这些小鬼们多精,银两入手,已经知道份量了,倒是喜出望外,他知道侯朝宗不是豪客,更不是妥娘的恩客,所以并不指望能有太多的赏赐,能有一钱来几分的碎银子,就心满意足了。

    没想到朝宗出手竟是一两重的银锭,当然这不是他所领过最多的赏钱,但是望一而得十,心中的高兴就不同了。

    他满怀感激的屈膝行了一礼,道:“谢谢公子的赏。”

    起身后很快地就走了。

    朝宗摇摇头,轻叹了一口气,他不是一个有钱的人,但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只要有钱,他会花得很大方,今天恰好他身上有钱。

    他也明白妥娘所以要选在这儿款待他,固然是为了此地清静,不虞旁人来打扰,但是在她的房间里,关上了门,挂出病假的牌子,同样也能很清静的。

    最主要的是为他省钱,在闺楼中设宴,多少总得像个样子。丫头、小厮、侍候茶水的婆子,循例都要给赏的,虽说是多少不拘,给少了,那些人的嘴脸就会很难看,朝宗起先很为这种势利而不屑,现在倒是较为谅解了,因为他们没有工资,打赏就是他们唯一的收入。没有赏钱,他们就白干了,没有人会白替人干活,免费赔上小心笑脸后,还会有好心情的。

    妥娘到这儿来设宴,而且还关上了角门,不让人前来,主要的还是免得他破费了。朝宗心中有点感激,有点惭愧,有些气愤,也有点屈辱,这些情绪纷至沓来,连他自己也理不出一个头绪了。他撩起了帘子,倒是吓了他一跳。

    帘后、墙侧,跪着一个全身白衣的女子,长发披散,遮住了半边的脸,在暗淡的烛光中,摇曳的灯影里,空旷的堂屋中,是有点鬼气森森的。

    好在朝宗的胆子一向大,而且他心中已有了个底子妥娘是一个人在这儿的,这个女人当然是妥娘了。

    女人抬起了头,两只美丽的大眼睛亮若朗星,可不正是妥娘。

    他笑了一下,道:“妥娘,你怎么不声不响的躲在这儿吓人。”

    郑妥娘笑道:“我是在等待侍候你除靴,是你没招呼就进来了,怎么能怪我呢?”

    门上挂着帘子,一般的习惯该是外面的人先问一声才掀帘而入,朝宗倒是没话说了。

    妥娘笑笑又道:“不过你的胆气也不错,看见了我,居然若无其事,比所见读书人的修养工夫毕竟好得多。”

    “你这样还吓过别人吗?”

    “对别的客人没用,对男人也没有,有时我在这儿静坐,或是抚琴,倒是把那些婆子们吓得大叫起来。”

    朝宗伸出脚去,让她把靴子脱了,放在一边,把坐在地板上的妥娘拉了起来道:“你这样子乍然一见,是颇为吓人的,就像空屋中的精灵似的。”

    “精灵!是炼狐成形,还是水怪上来了?”

    侯朝宗道:“都可以说,因为这所水阁,这个园子,实在足够冷清的,冷清得什么事都会发生。”

    郑妥娘笑道:“你怎么不说女鬼现身呢?”

    朝宗看了半天才道:“你不像,女鬼应该是披头散发,青面獠牙,目似铜铃,没有像你这么美丽的。”

    “你见过女鬼了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女鬼是什么样子的。”

    “听人说的,传说中的女鬼都是那样子的。”

    “你信不信有鬼呢?”

    “在可信与不可信之间,因为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却见过几个被鬼吓得半死的人,不能说没有鬼,只是我自信行得正,不做亏心事,即使真见了鬼,也能泰然相对,鬼也没什么好怕的。”

    郑妥娘嫣然一笑道:“对了,我也是持这个看法,所以他们绘声绘形地说这园子晚上多可怕,我却偏不信邪,非要住进来看看,结果什么也没见着,可见他们都是庸人自扰,自己吓自己而已。”

    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朝宗的手,慢慢的向前走去。

    在水阁临池的那一面,还有一个精致的小轩,用屏风挡着,里面铺着猩红的地毯,当中是一张矮桌,桌上已经放好了一个银色的大叩盘,辉亮的拱盖叩着,可以知道里面必然是下酒的碟子。

    银碗、牙箸、银壶,一派金碧辉煌。

    朝宗眼睛一亮道:“好气派!”

    郑妥娘笑笑地道:“这是我们此地最豪华的一套餐具,只有在贵客登门时才取出来应用的。”

    “这个倒叫我汗颜了,我可不是贵客。”

    “怎么不是,你脱手就是整锭的银子打赏,若非贵胄公子,何来此等豪情。”

    “你怎么知道我赏的是整锭的银子。”

    “从那小鬼连声道谢的样子以及他谢赏的行礼就知道了,昔日陶潜不为五斗米而折腰,这个小鬼却也不让古人,从不为五钱银子而折腰,若得他折腰一礼,必然是在一两以上的了。”

    朝宗大笑道:“妙!妙极了,也亏你想得出来的,他在带我进来的一路上,不停地数说着你的好处,说你是如何的大方,体恤他们,不克扣他们的赏钱,若有客人忘了给,你还会自掏腰包垫上。”

    “我只是怕他们嘟嘴鼓腮那分如丧考妣的嘴脸,花几个小钱消灾,这些王八蛋们最可恶了,小气一点的客人上门,他们那份懒洋洋的样子,能把人活活气死,沏茶的水是半冷半温的,半个时辰都泡不开茶叶来,这还不说,有时冬天,他们会递上一条冰凉的手巾把子,直把那些姑娘气得咬牙。”

    朝宗笑道:“这也难怪,与小人争利,还会有好脸色看吗?他们不领工钱,自己吃喝,花比住客栈贵的价钱来睡柴房、做苦工、赔笑脸,就是靠着打赏收入,要是得不到赏钱,谁还肯来干。”

    “什么?他们还要自理食宿,余大娘这老虎婆也太黑心了,什么人都要剥削,别家不领工钱就罢了,至少还管吃管住,每年换件衣裳什么的。”

    “这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好在他们大都是自动投上门的,没人强迫他们非做不可,你家的客人多,收入好,贴了钱也比别人赚得多,这些打杂粗便的老妈儿、小厮都不是省油灯,吃亏的事不会干的。”

    妥娘叹口气,不情愿地摇摇头道:“只是又要害你破费了,真不好意思。”

    “妥娘,你若当我是个朋友,就不必计较这个,花点小钱,不落小人埋怨,不破坏今天欢聚,我以为这是值得的,人之相知贵在心,朋友便该互相照顾的,说不定我下回来的时候,有个急用,还要向你告个帮呢,你若是斤斤计较这个,倒使我不敢登门了。”

    妥娘原是个洒脱的女人,她知道朝宗虽不富有,但是这点小钱也还花得起,而且朝宗的话也使她心里很舒服,所以她高兴地笑了,看见朝宗手中的荷叶包,却又皱着眉头道:“侯相公,你又带菜来干吗,难道怕我这儿少了你吃的!我一回来就开始准备,足够撑死你的。”

    “我知道你一定会准备得很丰富,不过这里面可难得,是我花了心思偷来的。”

    “什么东西,值得你去偷。”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妥娘接过荷叶包,已闻到一股香气,打开来后,忍不住一阵欢呼!“好东西,我最喜欢吃螃蟹了,只可惜现下节令还没到,市上卖的都太小,既没油膏,又没肉,你是从那儿弄来这么大个儿的。”

    眉儿皱了皱,想了一下,又道:“就是正赶上时令,这么肥美的也难找,这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你说是偷的我倒相信了,是那一家的?”

    “趁热吃吧!我连姜末陈醋都用瓶儿灌了来,你可能还不知道,偷来的东西特别好吃。”

    “这个我知道,小时候,我就常溜到隔壁的墓园中老偷梨子跟桑果吃。其实那玩意儿买来也贱得很,一个大钱能买上一小筐呢,偷偷摘来的,吃着就特别有味,连带青不熟的都下肚了,害得经常闹肚子。”

    她沉入了童年的回忆中。

    朝宗笑道:“既然你懂得此中之趣,就不该追问来历,反正我告诉你这不是买的,也不是物主送的,我拿走时她还不知道,这跟偷的差不多了,咱们快吃吧!”

    郑妥娘十分高兴,侍候侯朝宗坐下了,立刻就把姜醋从瓶子里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