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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那是只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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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浩扬见邵曦闭口不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并没有心中不悦,只道是邵曦听闻他是六品半步巅峰的境界,可能感觉两人相差的差距太大,不好意思说出口罢了。

    他又怎么知道?邵曦若是告诉他自己已是“化气境”的境界,可能会伤了他的自尊,当着叶知秋的面,邵曦是要考虑给他留些面子的。

    此时叶知秋开口对邵曦问道:“不知邵公子此趟路过这古平郡知秋镇是从何处而来,要往何处去呢?”

    邵曦心想着总不能告诉他们自己是景元王朝派去南赵的使臣吧?说自己是个江湖人倒还好,如果说自己是官门中人恐怕再讲起话来相互之间便会有些格格不入了。

    无论是民间的百姓,还是江湖中的游侠,亦或是像他们这种隐居之人,但凡遇到朝廷中人讲话总是要把握分寸,若是那样几人再相处起来岂不是显得很生分?

    于是邵曦随口编了个瞎话。

    “在下只是替家中长辈前去南水郡办事,如今事情已经办妥,便要返回京都大梁城,走水路坐船实在是太不舒服了,于是便在这古平郡上了岸,准备走陆路返回京城。”

    “原来公子是京都人士,从小到大便听长辈们提起这京都大梁是个繁华热闹的大城,只是从来都没机会去看一看这景元国最繁华的都城。浩扬是从原州逃出来的,无论如何我们都没办法再返回原州,那样无异于自投罗网,看来此生都无缘去大梁城见识一番了。不过能认识公子乃是我二人之幸,公子将来若是有机会再来古平郡,可千万要记得到这知秋阁来看望我们二人,这知秋阁随时欢迎公子光临。”

    看得出叶知秋对大梁城神往已久,这也难怪,大梁城的繁华热闹,富庶奢华,是很多女子心中向往的地方。

    不过正如叶知秋自己所说,想去大梁城必要返回原州,对于阮浩扬而言,真的就等于是自投罗网。

    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叶知秋只好放弃自己人生中最大的梦想,虽然有些遗憾,但是守着心爱之人也是她毕生的心愿。

    阮浩扬虽因为此事一直深感愧疚,但也是无可奈何,眼前这平静的生活来之不易,若是因图一时之快而再一次将灾祸惹上身的话,恐怕就没有以前一个人的时候那么容易躲过万刀门和鬼帝府的追杀了。

    所以二人也只能安心地生活在这个小镇上,也幸好这里山清水秀,如同世外桃源一般,生活在这里也的确别有一番情趣。

    邵曦从内心里既同情二人的过往经历,也羡慕二人眼前所拥有的生活,活得潇洒随性,肆意洒脱,不被凡尘俗事所扰,这又岂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不知不觉已过了午时,三人在方亭之中早已用过了午膳,吃过饭后又一同品茶、抚琴,聊着些山水风光、民间轶事,到了午后时分,邵曦见天色已经不早便起身告辞。

    阮浩扬与叶之秋二人倒也没有太多挽留,只是约邵曦明日再来,并会在湖畔安排好船只,便不需阮浩扬再亲自去接了。

    邵曦拱手应承之后,便登上来时的小船返回知秋镇。

    船向湖心行去之时,邵曦依然站在船上与阁中二人相互拱手遥望,三人都盼着明日在这方亭之中再聚,直到船行得双方无法再清楚地看到对方时,邵曦才转过身。

    看着这平静的湖面,回忆着三人今日相聚的情景,老实说他对阮浩扬的确是羡慕不已。

    此生大仇得报,心中了无挂碍,唯一牵挂的人如今就在身边朝夕相伴,不用去操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种小两口安逸过小日子的生活其实一直也是邵曦心中向往的。

    只可惜曾经的自己没有能力去照顾身边的人,如今有能力了却又屁事一大堆,每天忙都忙不完,更何况这副身体所背负的深仇大恨尚未得报,自己又如何能够安心躲起来享受安逸呢?

    曾经的邵曦一直觉得不管是风家之事,还是这景元国之事都与自己这个穿越来的外来者毫无关系,可经过了这些年,尤其是返回中原之后的种种经历,让他觉得自己不可以做一个对身边人不负责任的人。

    自己的确是邵曦不假,但若是没有这副身体他又是什么?而这副身体所背负的这些责任他自当背负起来,所以现在他已经完全接受了这副身体和这副身体所需要背负的东西。

    风玉言需要做的事,就是自己需要做的事,只是有的时候会觉得这样也很累,可是当年老妈曾对自己说过,人生下来便是到这世间受苦的,活着就是要折腾,什么时候折腾不动了,什么时候也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所以,就算再苦再累也没有抱怨的必要,累才证明你还活着,活着就有活着的意义,很多事也许在死后会变得毫无意义,但只要你还活着,就必须要去做,要去完成。

    人生,人生,为人而生。

    既然已经生而为人,那便要面对这个人世间,有能力就去改变这个世道,没能力就学着去改变自己,抱怨永远是最没用的功夫。

    邵曦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老妈其实就像是一个哲学家,当初唠唠叨叨的都是些废话,现在回头想想,每一句话都是至理之言。

    阮浩扬把自己该做的事都做完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守着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而邵曦却不行,他还有大把的事情等着去做,等着去完成,他现在不可以懈怠,不能只图安逸,因为风家那六十六个冤魂还在看着自己。

    他是风家唯一留下来的人。

    当然,不是说老吴就不是人了,但他毕竟是家中的一个仆人,而自己才是正儿八经的风家人。

    虽然自己真实的身份是景元皇室萧家之人,但正如自己当初对老吴所说的那样,是风家将自己养大,是风家人将自己养大,无论到什么时候自己风家人的这个身份都不会改变,哪怕是自己姓萧。

    所以当邵曦再回头向知秋阁方向看去的时候,心中也顿觉释然了。

    人家也是经受了苦难才终于熬到了出头之日,自己又凭什么抱怨呢?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好好地面对自己的人生才是活着的价值。

    返回客栈时,正遇到老吴和乌球儿在房间中抢一只烧鸡。

    原本老吴食量并不大,可自打有了乌球儿这个吃货存在之后,老吴就像个孩子一样,每到吃东西的时候都要跟乌球儿去抢,也不知道抢个什么劲儿?乌球儿吃剩下的都能撑死他。

    这真是老小孩儿和小小孩儿!

    乌球儿虽然块头比老吴大,饭量也比他大,但碍于他师祖的身份每次还是要让着他,这个老东西却一点做师祖的觉悟都没有,几乎每日是逢孙必抢,只要乌球儿开饭,他必上去凑热闹。

    邵曦看到这老家伙又在跟乌球儿抢吃的,开口就骂了句“老不休!”

    老吴听到邵曦骂自己,立时瞪着一双黄狗眼狠狠地剜了邵曦一下。

    “小王八蛋,你还有脸骂我?大半天死到哪里去了?走的时候也不知道留点儿银钱,搞得我们爷儿俩东拼西凑,我把鞋底里藏的那几个铜子儿都挖出来了才买的这么一只烧鸡,还不够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塞牙缝,我要是不抢还不把我给饿死?看你那脸红得像猴屁股一样,想是酒足饭饱才跑回来,怎么还有脸骂我?狼心狗肺的小兔崽子!”

    被老吴这么一骂,邵曦这才反应过来,可不是吗?早上走得匆忙,也没给二人留下银钱,以前给那老家伙的银子他都拿去给宁儿买衣服了,他自己手里也没什么钱,乌球儿就更不用说了,全身上下除了那个大铁球之外,就带了个肚子。

    的确是自己疏忽了,看看眼前的乌球儿面对着那只烧鸡,不停用自己那粗大的手指抹抹上面的油,再用舌头舔舔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怜了。

    邵曦将手中临离开知秋阁前叶知秋送给自己的那坛善酿甩手便扔给老吴,老吴在邵曦进门前就已经闻到了酒香,此时见坛子飞过来,也顾不得那只烧鸡了,伸手便去接。

    哪知道手里全都是刚才抢烧鸡时抓的油,一把没接住坛子就向地上滑去,这老家伙也是酒虫上脑了,直接双脚向前一滑躺在地上,那酒坛实实在在地砸在了肚子上,砸得老吴“吭哧”一声,就这还没忘抬头看看坛子歪没歪,酒有没有洒出来。

    邵曦又嘟囔了一句“酒蒙子”,转头去叫客栈的小二通知后厨给老吴与乌球儿二人煮上一锅羊肉,煮好后也不用那么麻烦,连锅都一起端到房间里来,让他们二人吃个够。

    老吴现在有酒了,自然不再搭理乌球儿手里头的烧鸡,再说那还一锅羊肉等着自己吃呢!眼前的那只烧鸡瞬间就变得不香了。

    可乌球儿不那么想,见老吴这会儿不跟自己抢了,一只烧鸡三口两口便吃了进去。

    邵曦都看傻眼了!心说,你吃的那是烧鸡呀!不是烤家雀儿!这得是多大一张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