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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记住我和带我走(突然爆发第三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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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秀所欣赏的散文有拉芙玲女士的《更衣》,其中有那么一段文字:"有一次我在马车上看见路边一个年轻人,用米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子,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抽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木板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时候便在那一撒手罢?"

    莱安区太庄重,辛西娅区太严肃,约克区太虚荣,这样自得的人,这样悠闲的日子,这样放纵可爱的孩子,只会出现在塔克区。

    苍白色的路面有着破碎的裂痕,纷乱的杂草攀附在石砖房子旁的空地上,随意堆砌的小墙隔出一块块的小院,枯枝斜斜地搭在房顶,老旧的窗沿上爬着落地藤,好奇的眼神透过几近腐朽的窗栏看着老约翰家门口的豪华马车。

    一个三四的小女孩,顶着朝天的辫子,颤颤悠悠地跑到高大的马儿身旁,伯德纹马附下身来,热气腾腾的舌头在小女孩脏兮兮的脸颊上舔了一下。

    "哇...哇..."小女孩被庞然大物的亲昵举动吓坏了,眼泪汪汪地跑了回去。

    老约翰走出门口,挺直了摇杆,左右张望了一下,在邻居们羡慕的眼神中,转身走了回去,为了迎接格利沙尔塔小姐,老约翰特地换上了他那套珍藏的海军军服,胸口还有一个勋章,那是他在斩杀三个海盗后,由老公爵亲自颁发的勇者荣誉勋章。

    他从来没有想过,尊贵的格利沙尔塔小姐会纡尊降贵来到塔克区,亲自来看望他这个已经退役十多年的老兵。

    更让他感激的是,格利沙尔塔小姐还在约克区的警察手中救下了女儿。

    老约翰的女儿维琪,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子,虽然身体不是很好,但依然会很勤劳地补贴家用,她有一双巧手,编织的草包是老约翰认为世界上最精美的艺术品。

    维琪在约克区摆了个小摊,她是个老实的孩子,当老约翰听说三条街外的珍妮居然因为维琪的草包更受欢迎而想要驱赶维琪时,老约翰差点拿出了他当年和海盗拼命的勇气要和珍妮算账。

    最让老约翰担心的是,珍妮在拉扯维琪时,居然引来了两个警察老爷,维琪才卖出一个草编包,根本无力支付罚款,眼看着维琪要被带进警局,一只纤细白皙的手掌牵住了维琪被黑乎乎的绷带紧包着的手。

    这只透露着高贵气息的手掌属于格利沙尔塔小姐,老约翰一家像抓住了命运女神的手一样,格利沙尔塔小姐派人将维琪送回家后,在维琪口中得知老约翰曾经是帝国第三舰队的退役老兵,在第二天,老约翰就接到了城防司的通告,他不用再去当城防兵了,十个塔克区的警察老爷亲自来迎接老约翰,他已经成为了塔克区警局的副局长。

    烈金雷诺特家族从来不曾亏待那些为帝国荣誉做出贡献的士兵们,正是烈金雷诺特家族的成员们总是在这样的小事上充分地展示他们对士兵们的慷慨和重视,才让帝国的士兵们为淡金色马蹄徽章骄傲自豪。

    "我们比其他的贵族们更懂得,牢牢地掌握底层的士兵,要比费尽心机插进一两个中高层的军官更能巩固家族在军队中的影响力。"格利沙尔塔小姐看着兴奋忙碌的老约翰一家人,轻声和她的侍从官交谈。

    陆斯恩微笑着点头,"但无可否认,小姐你和那些丑陋如猪的女人不同,你有一颗金子般闪耀的善心。"

    "善心?你应该理解为贵族们有暇时,廉价的同情心,在施舍的同时获得与神怜惜世人时同样的优越感和自我满足感。"罗秀坐在老约翰家最好的椅子上,维琪的母亲约翰太太在上边铺了一个芦苇绒垫子。

    "不管如何,你让他们获得了快乐,而且有期待幸福生活的希望。"陆斯恩看着骄傲少女淡漠的表情,伏下身来,"这就是为什么我站在你身边,从来不会多看一眼那些无知贵族小姐的原因。"

    "你的光芒,总是让人会忽视周围的一切,她们的存在,只是为了衬托你的高贵优雅。"陆斯恩说完,站直了身体,看着罗秀耳根附近的红晕,温柔地微笑着。

    "和马歇尔的唐吉士骑士称号一样,蜜蜂骑士的称号也非常适合你。"和她耳边的红晕不同的是,罗秀的声音却愈发冷淡,"我不是芬格尔斯那样的傻瓜,你以为你在尤金芬妮庄园做的那些事情,你不让兰德泽尔和蓝斯特罗说,我就不知道了吗?"

    陆斯恩抬着头,似乎在欣赏老约翰家刚休整过不久的房顶,咳嗽了两声,"我去看看马。"

    罗秀看着那个有些尴尬的背影,嘴角翘起揶揄得意的笑容,似乎还有一些蜜蜂带来的甜蜜。

    "格利沙尔塔小姐,这是真正的提拉米苏吗?"维琪兴奋地拿着罗秀送给她的小礼物,虽然她的实际年纪和罗秀差不多,但气质和眼神都要稚嫩许多。

    罗秀站起身来,帮助维琪拆开复杂而精美的包装,问道:"提拉米苏还有假的吗?"

    闻着提拉米苏那错综复杂的香味,维琪深深吸了一口气,闪亮的眸子里满是惊喜,重重地点头:"李洛先生曾经在塔利学习过纯正的提拉米苏做法,后来因为眼睛手臂受伤,再也无法成为一名优秀的糕点师,他在附近开了一家小餐厅,我在那里帮工的时候,李洛先生告诉我怎么制作这种蛋糕,只是他说的那些什么塔利特浓咖啡,西西里马萨拉酒,马斯卡普尼芝士,手指饼干,这些材料在塔克区根本就没有,而且我们也买不起这些名贵的材料。"

    "哦,这个蛋糕是安德莉亚餐厅的塔利糕点师制作的,那就应该是用你说得这些材料。"老布尼尔也能制作出纯正美味的提拉米苏,罗秀闻着气味,就能感觉到安德莉亚餐厅的糕点师傅并没有取巧地用一些廉价材料。

    "格利沙尔塔小姐,我可以切一块送给李洛先生吗?他是个好人,他说提拉米苏是他最怀念的蛋糕。"维琪期盼地望着罗秀。

    罗秀点点头,"当然可以,这位李洛先生去过塔利吗?他可真是见多识广的人,我还没有离开过樱兰罗。"

    "谢谢。"维琪小心地又将蛋糕包扎起来,她虽然很想品尝这种美味的糕点,但她觉得一定要请来李洛先生,再和全家人一起享用,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李洛先生十多年前从塔利回来,听说他在塔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贵族小姐,这位贵族小姐不顾身份地位地爱上了他。但李洛先生知道自己身份不够娶这位尊贵的小姐,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接受她。李洛先生的手臂受伤后,不得不离开塔利,这位贵族小姐送给了他一份她亲手做的提拉米苏。从此李洛先生每次在一些大餐厅的展示橱窗里看到提拉米苏就会很伤心。"维琪黯然地低下头来,"李洛先生说,提拉米苏是属于爱情的甜品。"

    "李洛先生依然爱着这位贵族小姐吧。"罗秀突然想到,如果陆斯恩爱上一位贵族小姐,他会不会顾及身份地位这些无聊的东西?

    "是啊,李洛先生经常会读一首塔利情诗。我都能背了。格利沙尔塔小姐,你想听吗?"维琪依然用她那闪亮而带着期望的眼神看着罗秀,这样的眼神甚至让陆斯恩无力直视,更不用说罗秀会忍心拒绝她了。

    罗秀轻轻地"嗯"了一声,维琪轻轻地念了起来:

    战争在西西里燃烧,士兵穿上铠甲,他要为国王战斗。

    心急如焚的爱人没有太多时间制作精美的蛋糕,

    她只好手忙脚乱地把鸡蛋可可粉和蛋糕条做成粗糙的点心,

    满头大汗地送到士兵的手中,

    她挂着汗珠,脸颊上还有烟灰,

    闪着泪光递来的食物虽然简单,

    却甘香馥郁,

    满怀着深深的爱意。

    所以提拉米苏的其中一个含义是"记住我"。

    喜欢一个人,

    跟他去天涯海角,

    而不仅仅是让他记住。

    所以,提拉米苏还有个含义是"带我走"。

    它是属于爱情的甜品,吃到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

    罗秀怔怔地看着提拉米苏精美的包装盒,维琪念诗时,并没有投入什么深沉的感情,她还不懂得爱情,也体会不到爱人对士兵的那份挚爱,她的声音干净通透,却让罗秀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记住我","带我走"这两个词。

    "格利沙尔塔小姐,我送给你一个我做的草编包好吗?"维琪想要牵罗秀的手,刚伸出手来,又悄悄地把手掩在了身后,对比那双如象牙般优雅的手,维琪绑着黑灰色绷带的手太可怜,太让人自卑。

    "好的,我非常喜欢。你一定没有想到那天的凯莱儿小姐会是我母亲的朋友,而那位给你惹来麻烦的好心先生是我的侍从官吧。"罗秀拉起维琪身后的小手,微笑着走入了维琪的小房间,这里不只是维琪的卧室,还是她编织草编包的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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