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〇五一章 日趋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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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思慎打电话确认父亲会回来吃晚饭,便拐到市场买了半只仔鸡,一棵白菜,一包宽粉,以及若干其他配料。
回到家立刻动手准备。蘑菇木耳宽粉拿热水在一边泡着,鸡剁成块,加上姜片葱头八角爆炒,炒得香气四溢,添了大半锅水,蘑菇也扔进去,放足调料,盖上盖开始炖。
小鸡炖蘑菇。
这道东北名菜不论香气还是滋味,都有一种极其醇厚温暖的居家情调,传递出强烈的世俗幸福感。方思慎面带微笑在厨房忙碌,听着汤汁在锅里咕嘟的声响,呼吸间全是鸡肉蘑菇的香味,他惊异地发现,自己竟然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一次吃这道菜的场景。
前因后果可是想不起了,单留下一幅幅围坐桌边的热闹景象。有时候是一家三口,有时候是父子二人,有时候是混在伐木队一群粗豪汉子当中,捧着比脸还大的搪瓷盆子一顿扒拉。
如此隆重打牙祭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每一次都溢满了幸福。
人的记忆是非常奇特的过滤器。不幸的日子太多,于是变得平凡普通,难以留下痕迹。幸福的日子太少,于是加深放大,以致刻骨铭心。如今回忆起来,那些荆棘满路的过往,竟似只剩下了无限美好。
一时间好像再没有什么值得纠结怨念耿耿于怀。就连这激发美好回忆的引子因何而来,也不再是难以承受的困扰。
等汤汁收得差不多,把泡软的宽粉加进去煮一会儿,撒上蒜末,淋点生抽,盛了满满一大盆。拣片蘑菇尝尝,嘴边的笑容更深,开始炒木耳白菜。
方笃之还在走廊里,就被那香味儿勾得心头直痒。开门发现是自己家传出来的,直接进了厨房:“小思,做什么好吃的?”
“好吃的!”方思慎一面笑,一面往外端。
方笃之把那大盆从他手里接过去,看看,又闻闻,惊喜道:“哪来的?这么地道。”
“嗯,一个学生。”方思慎转身盛饭,嘴里已经十分顺溜地编起了谎话,“老家在青丘白水,送了点给我。”
方笃之很意外。方思慎什么时候能跟学生熟到这份儿上?当即就要追问缘由,望着儿子笑盈盈的脸,忽然又问不出口了。转念一想,肯收学生的礼,肯跟学生谈及自己生长的地方,何尝不是件好事?他还这样年轻,那些过去遗留的伤痛印迹,本该随着时间的风化侵蚀而渐渐模糊。
“这蘑菇真不错,木耳也好。”方笃之心情激荡,却故作轻描淡写,就事论事点评一句。他想借此由头引儿子说点什么,又害怕儿子借此由头说点什么,把饭菜一口一口往下咽,顺便咽下无数个与回忆相关的蠢蠢欲动的念头。
“可惜鸡肉一般。”方思慎吃得很开心,“要是有自己家养的鸡就好了。我们从前都是自己养的鸡炖蘑菇,肉炖出来是红色的,特别香。”
方笃之听得心惊肉跳。
因为突然放下许多负担,自然就有了倾诉的欲望,方思慎把自己想起来的那些高兴事儿说给父亲听。
“鸡是我养的呢。早上赶出去,晚上赶回来,白天也得看着,野兽偷得倒少,主要怕人偷。天冷了就只能圈在屋里,尽是味儿,天天拿柴灰扫也不管用。后来干脆一到下雪就杀鸡,都没长足,个头不大,肉可嫩……”
芒干道五月才彻底解冻,九月又开始下雪,种什么养什么最多能得一季。
方思慎看儿子说得毫无芥蒂,忽然就平静了,问:“你何爸爸会杀鸡?”
“他怎么会,连抓都抓不住。”
“难不成你杀?”
“不是,妈妈杀。”
蒋晓岚偶尔清醒的时候,会一言不发,咬着嘴唇拼命做家务。她杀起鸡来干脆利落,一次性全部杀完,拔毛开膛洗净,然后挂到仓房里冻上。
方笃之有点意外,没说什么。方思慎却想:其实,妈妈应该是爱我的。
“后来……妈妈不在了,就请连叔帮忙杀。连叔杀完鸡,至少吃一只,还要提一只走,我记得每到那时候都心疼得想哭。”
方笃之乐了,过一会儿,故作轻松道:“你何爸爸可是个大方人,你怎么这么小气?”
方思慎不应他,反问:“爸,你们那时候养过鸡没有?”
方笃之知道“你们那时候”是指什么时候。摇摇头:“我们那时候,冬天伐木,夏天种土豆,没养过鸡。有那工夫,不如直接去林子里打野味。”
方思慎睁大眼睛:“是吗?我小时候已经不让打了。除了h族猎户,□□全部收缴归公。”
方笃之点头:“嗯,封山禁猎了。现在不是连伐木也控制得很严?要封山育林。”
父子俩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说起这些话题,温馨平淡如同拉家常。方笃之望着方思慎脸上浮现出微微的笑意,带着一点向往,一点惆怅,和任何一个回忆美好童年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不同,心中涌出浓烈的珍爱与怜惜。
那蠢呆,他怎么就能把这个孩子养成这样,然后……送到我身边。
“小思……”
“嗯?”
多少话想问,依旧问不出口。何况就是一一问到,又怎么样呢?
逝者如斯,永失我爱。
暗暗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弄到自己眼皮底下,仔细看着。
“小思,寒假里说的那篇论文,写完了吗?准备发哪里?”
“已经送去给老师看了。老师说发《国粹春秋》。”
基本上,一级专业核心期刊就那么几家,几大院校跟中央级研究机构党同伐异,各占一块。《国粹春秋》是一帮老家伙把持的刊物,自命清高,古板严肃。因为不拉广告,不接受倾向性赞助,单靠上面拨款根本不够,还要编委自掏腰包维持,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关门大吉。但级别是不低的,只要稿子通过审核,也没有额外的版面费。
方笃之只知道儿子在写论文,却不清楚也不在意是什么论文,便道:“也行。看的人可能少点,但分量足够。那你毕业答辩定了吗?时间来不来得及?”
方思慎轻轻皱眉:“老师身体一直不太好,我不想催他。而且,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笑了,开解父亲,“我答应过师兄,要争取破他的博五记录呢!”
方笃之心说华大鼎要是死了呢?岂不是更麻烦。当然这话他肯定不会跟儿子说出口。陪他笑道:“破博五记录?这也值得骄傲?”一边想着该好好替儿子毕业去向谋划谋划了。
很快,方思慎那篇《战国文字构形变异常式与变式及释例》,在《国粹春秋》上发表了。即使被人暗算,他也做不出故意打脸的举动。文章写得扎实透彻,却没有像别人那样在标题后边加个破折号,来一句“与某某教授商榷”。
但某某教授当然不可能看不到。问题是某某教授居然很快发了一篇暧暧昧昧的附和文章,道是拜读了方博士大作深受启发,特将原观点予以修正云云,又在方思慎所举范例的基础上引申出一大堆,等于把方博士的观点用他自己的材料重新论证一遍,洋洋洒洒,气势恢弘,看得方思慎目瞪口呆。
本来还期待对方提出有力的反驳点,把论题引向深入,如此一来,可再也没了兴致。目前想到的该说的都已经说透,方思慎觉得这个问题可以暂时放下了。他连自己都不愿重复,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宁可重复他人。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又有别人自发加入进来,跟人文学院古夏语研究所那位教授打起了笔战,双方越战越勇,呼朋引伴,刀光剑影,居然引得《古文字学刊》五月号发了一个“战国文字构形变异”专题。
方思慎把各方文章都读了读,感觉十分挫败。似乎每次都是这样,好好一个问题,开始还有些立论驳论模样,到后来就变成纯粹的吵架,偷换概念东拉西扯指桑骂槐含沙射影。放着道理不讲,偏要指责对方面貌丑陋、衣冠不整、言辞粗俗、举止下流、出身卑劣、私行放荡……
叹口气,把期刊送回架上。
坐在对面的洪鑫也站起来,把手里那本漫画杂志送回架上。因为类别差得太远,位置也就隔得很远,一个东头,一个西头。他看见方思慎出了阅览室,忙前后脚跟上去,一直跟到食堂,排在同一个窗口,然后顺理成章地坐在旁边。
最近两个月,凡是方思慎在学校的日子,基本都是这个程序。开始方思慎还会刻意去找单个的位子,后来也懒得较这个劲儿了,随他爱吃啥吃啥,爱坐哪坐哪。好在洪鑫从不在公共场所凑上来搭话,再加上一个星期只有两天,即使撞上熟人也纯当偶然,没有谁发现其中诡异之处。
吃着吃着,手机响了。是条短消息:“梁子说想请你吃饭。”发消息的人就坐在旁边。
方思慎侧头看一眼,洪大少耳朵里挂着耳塞,一边吃饭一边摆弄手机,目不斜视。
只好也回一条:“不用了。”
之前他收到梁若谷新发来的邮件,拐弯抹角解释一番,约请方老师面谈,已经被方思慎回绝。
洪鑫一根手指噼里啪啦摁得飞快:“他说想问问专业上的事,见面说得清楚。他来咱学校,就你的时间。”
洪鑫知道梁若谷一直跟方思慎保持着联系,听他说要自己传话,便有些奇怪。他心眼儿太多,一时以为是梁若谷制造机会卖自己人情;一时又做贼心虚,怕他拿期末考试的事当把柄;又不愿平白失了一个陪席的机会,如此这般,好一番纠结。
方思慎还是那句话:“不用了,我没时间。他要问的事,邮件里已经说过了。”
饭慢慢吃完,事情也渐渐想明白。若没有自己的正面回应,无非让人利用一回。有了自己的正面回应,才有了被人利用第二回,看似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实则花团锦簇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若看开一点,自己并不吃亏。若再想通一点,合拍一点,水涨船高,迎风张帆,这场戏还能更热闹。
无论如何,做了该做的事,没做不该做的事。吃完最后一口,方思慎只觉得自己不该动了那点牢骚念头,平添搅扰。本来还打算问问洪鑫,到底是不是他给了梁若谷课堂笔记,这时也懒得再问。
起身送完餐盘,走到食堂门口,门帘自动撩开。原来洪鑫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在了前头,他个子高,一副非常顺手的样子撑着门框。后边一群女生笑嘻嘻地坐享其成:“帅哥,谢啦!”洪大少便极有风度地欠欠身,惹得那群女生中好几个回头看。
有一个大胆的想上来要电话号码,旁边一个认出了洪鑫,撇嘴道:“你省省吧,那小子才大一,就已经是国学院有名的花花公子,换女朋友的速度只怕比换内裤还勤,不怕死的就去吧。”
另一个爱八卦的接话:“真的?他就是洪歆尧?听说他家里可有钱,出手也大方,只要跟过几天的女生,都能敲出名牌货来。不过听说他只跟外系高年级的交往,尽是系花级别,想敲他,也得先回去照照镜子再说。”
女生们叽叽喳喳去远了。洪鑫隔几步跟在方思慎身后,按照惯例,跟着绕过博士楼,就该回自己宿舍去。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书呆子今天似乎情绪格外低落。想来想去,从图书馆出来就是这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应该跟自己没太大关系。
方思慎不是一个会隐藏自己的人,只是因为他本身情绪强烈的时候不多,与人交往礼貌而克制,才常常给人一种冷淡印象。只要留心观察,他的喜怒哀乐其实一目了然。
洪鑫想问他为什么不高兴,又觉得问了也白问。一是书呆子多半不会说,二是恐怕说了自己也不懂。望着那个沉静的背影,洪大少觉得没必要去搞清楚他为什么不高兴,知道他不高兴,想法让他高兴起来,这才是正事。
本是个阴天,忽然风吹云起,就有下雨的意思了。
洪鑫给前头那人发过去一条信息:“要下雨了,快点进屋。”
过了一会儿,回复来了:“你也是。”
礼尚往来的仪节刻在了行为习惯里,方思慎根本没意识到这样信息往来比起说话更私密,也更暧昧。
洪大少笑眯眯地目送他进楼门,直到几滴雨点啪啪打在身上,才迈开大步狂奔。
雨来得很快,打开窗户,满路都是狂奔的学生,哪里分得出谁是谁。方思慎关上窗户,找出雨伞备用,坐下来继续准备下午的课。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看看窗外,雨还在下。正要收拾下楼,手机又响了,还是短消息。
“今日春雨绵绵,本少爷诗兴大发,作诗一首,敬请欣赏:春雨贵如油,哗哗满地流。流到地沟里,不是地沟油。春草绿如韭,蹭蹭往上走。长到一尺八,鸡蛋有没有?”
“噗!哈哈……”方思慎笑得呛住了,满屋子找水。不知怎么,越看越觉得好笑,眼泪都笑了出来,只好重新坐下,干脆笑够了,跑到水房洗个脸,才强忍着笑意,端正表情去上课。
方思慎打电话确认父亲会回来吃晚饭,便拐到市场买了半只仔鸡,一棵白菜,一包宽粉,以及若干其他配料。
回到家立刻动手准备。蘑菇木耳宽粉拿热水在一边泡着,鸡剁成块,加上姜片葱头八角爆炒,炒得香气四溢,添了大半锅水,蘑菇也扔进去,放足调料,盖上盖开始炖。
小鸡炖蘑菇。
这道东北名菜不论香气还是滋味,都有一种极其醇厚温暖的居家情调,传递出强烈的世俗幸福感。方思慎面带微笑在厨房忙碌,听着汤汁在锅里咕嘟的声响,呼吸间全是鸡肉蘑菇的香味,他惊异地发现,自己竟然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一次吃这道菜的场景。
前因后果可是想不起了,单留下一幅幅围坐桌边的热闹景象。有时候是一家三口,有时候是父子二人,有时候是混在伐木队一群粗豪汉子当中,捧着比脸还大的搪瓷盆子一顿扒拉。
如此隆重打牙祭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每一次都溢满了幸福。
人的记忆是非常奇特的过滤器。不幸的日子太多,于是变得平凡普通,难以留下痕迹。幸福的日子太少,于是加深放大,以致刻骨铭心。如今回忆起来,那些荆棘满路的过往,竟似只剩下了无限美好。
一时间好像再没有什么值得纠结怨念耿耿于怀。就连这激发美好回忆的引子因何而来,也不再是难以承受的困扰。
等汤汁收得差不多,把泡软的宽粉加进去煮一会儿,撒上蒜末,淋点生抽,盛了满满一大盆。拣片蘑菇尝尝,嘴边的笑容更深,开始炒木耳白菜。
方笃之还在走廊里,就被那香味儿勾得心头直痒。开门发现是自己家传出来的,直接进了厨房:“小思,做什么好吃的?”
“好吃的!”方思慎一面笑,一面往外端。
方笃之把那大盆从他手里接过去,看看,又闻闻,惊喜道:“哪来的?这么地道。”
“嗯,一个学生。”方思慎转身盛饭,嘴里已经十分顺溜地编起了谎话,“老家在青丘白水,送了点给我。”
方笃之很意外。方思慎什么时候能跟学生熟到这份儿上?当即就要追问缘由,望着儿子笑盈盈的脸,忽然又问不出口了。转念一想,肯收学生的礼,肯跟学生谈及自己生长的地方,何尝不是件好事?他还这样年轻,那些过去遗留的伤痛印迹,本该随着时间的风化侵蚀而渐渐模糊。
“这蘑菇真不错,木耳也好。”方笃之心情激荡,却故作轻描淡写,就事论事点评一句。他想借此由头引儿子说点什么,又害怕儿子借此由头说点什么,把饭菜一口一口往下咽,顺便咽下无数个与回忆相关的蠢蠢欲动的念头。
“可惜鸡肉一般。”方思慎吃得很开心,“要是有自己家养的鸡就好了。我们从前都是自己养的鸡炖蘑菇,肉炖出来是红色的,特别香。”
方笃之听得心惊肉跳。
因为突然放下许多负担,自然就有了倾诉的欲望,方思慎把自己想起来的那些高兴事儿说给父亲听。
“鸡是我养的呢。早上赶出去,晚上赶回来,白天也得看着,野兽偷得倒少,主要怕人偷。天冷了就只能圈在屋里,尽是味儿,天天拿柴灰扫也不管用。后来干脆一到下雪就杀鸡,都没长足,个头不大,肉可嫩……”
芒干道五月才彻底解冻,九月又开始下雪,种什么养什么最多能得一季。
方思慎看儿子说得毫无芥蒂,忽然就平静了,问:“你何爸爸会杀鸡?”
“他怎么会,连抓都抓不住。”
“难不成你杀?”
“不是,妈妈杀。”
蒋晓岚偶尔清醒的时候,会一言不发,咬着嘴唇拼命做家务。她杀起鸡来干脆利落,一次性全部杀完,拔毛开膛洗净,然后挂到仓房里冻上。
方笃之有点意外,没说什么。方思慎却想:其实,妈妈应该是爱我的。
“后来……妈妈不在了,就请连叔帮忙杀。连叔杀完鸡,至少吃一只,还要提一只走,我记得每到那时候都心疼得想哭。”
方笃之乐了,过一会儿,故作轻松道:“你何爸爸可是个大方人,你怎么这么小气?”
方思慎不应他,反问:“爸,你们那时候养过鸡没有?”
方笃之知道“你们那时候”是指什么时候。摇摇头:“我们那时候,冬天伐木,夏天种土豆,没养过鸡。有那工夫,不如直接去林子里打野味。”
方思慎睁大眼睛:“是吗?我小时候已经不让打了。除了h族猎户,□□全部收缴归公。”
方笃之点头:“嗯,封山禁猎了。现在不是连伐木也控制得很严?要封山育林。”
父子俩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说起这些话题,温馨平淡如同拉家常。方笃之望着方思慎脸上浮现出微微的笑意,带着一点向往,一点惆怅,和任何一个回忆美好童年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不同,心中涌出浓烈的珍爱与怜惜。
那蠢呆,他怎么就能把这个孩子养成这样,然后……送到我身边。
“小思……”
“嗯?”
多少话想问,依旧问不出口。何况就是一一问到,又怎么样呢?
逝者如斯,永失我爱。
暗暗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弄到自己眼皮底下,仔细看着。
“小思,寒假里说的那篇论文,写完了吗?准备发哪里?”
“已经送去给老师看了。老师说发《国粹春秋》。”
基本上,一级专业核心期刊就那么几家,几大院校跟中央级研究机构党同伐异,各占一块。《国粹春秋》是一帮老家伙把持的刊物,自命清高,古板严肃。因为不拉广告,不接受倾向性赞助,单靠上面拨款根本不够,还要编委自掏腰包维持,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关门大吉。但级别是不低的,只要稿子通过审核,也没有额外的版面费。
方笃之只知道儿子在写论文,却不清楚也不在意是什么论文,便道:“也行。看的人可能少点,但分量足够。那你毕业答辩定了吗?时间来不来得及?”
方思慎轻轻皱眉:“老师身体一直不太好,我不想催他。而且,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笑了,开解父亲,“我答应过师兄,要争取破他的博五记录呢!”
方笃之心说华大鼎要是死了呢?岂不是更麻烦。当然这话他肯定不会跟儿子说出口。陪他笑道:“破博五记录?这也值得骄傲?”一边想着该好好替儿子毕业去向谋划谋划了。
很快,方思慎那篇《战国文字构形变异常式与变式及释例》,在《国粹春秋》上发表了。即使被人暗算,他也做不出故意打脸的举动。文章写得扎实透彻,却没有像别人那样在标题后边加个破折号,来一句“与某某教授商榷”。
但某某教授当然不可能看不到。问题是某某教授居然很快发了一篇暧暧昧昧的附和文章,道是拜读了方博士大作深受启发,特将原观点予以修正云云,又在方思慎所举范例的基础上引申出一大堆,等于把方博士的观点用他自己的材料重新论证一遍,洋洋洒洒,气势恢弘,看得方思慎目瞪口呆。
本来还期待对方提出有力的反驳点,把论题引向深入,如此一来,可再也没了兴致。目前想到的该说的都已经说透,方思慎觉得这个问题可以暂时放下了。他连自己都不愿重复,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宁可重复他人。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又有别人自发加入进来,跟人文学院古夏语研究所那位教授打起了笔战,双方越战越勇,呼朋引伴,刀光剑影,居然引得《古文字学刊》五月号发了一个“战国文字构形变异”专题。
方思慎把各方文章都读了读,感觉十分挫败。似乎每次都是这样,好好一个问题,开始还有些立论驳论模样,到后来就变成纯粹的吵架,偷换概念东拉西扯指桑骂槐含沙射影。放着道理不讲,偏要指责对方面貌丑陋、衣冠不整、言辞粗俗、举止下流、出身卑劣、私行放荡……
叹口气,把期刊送回架上。
坐在对面的洪鑫也站起来,把手里那本漫画杂志送回架上。因为类别差得太远,位置也就隔得很远,一个东头,一个西头。他看见方思慎出了阅览室,忙前后脚跟上去,一直跟到食堂,排在同一个窗口,然后顺理成章地坐在旁边。
最近两个月,凡是方思慎在学校的日子,基本都是这个程序。开始方思慎还会刻意去找单个的位子,后来也懒得较这个劲儿了,随他爱吃啥吃啥,爱坐哪坐哪。好在洪鑫从不在公共场所凑上来搭话,再加上一个星期只有两天,即使撞上熟人也纯当偶然,没有谁发现其中诡异之处。
吃着吃着,手机响了。是条短消息:“梁子说想请你吃饭。”发消息的人就坐在旁边。
方思慎侧头看一眼,洪大少耳朵里挂着耳塞,一边吃饭一边摆弄手机,目不斜视。
只好也回一条:“不用了。”
之前他收到梁若谷新发来的邮件,拐弯抹角解释一番,约请方老师面谈,已经被方思慎回绝。
洪鑫一根手指噼里啪啦摁得飞快:“他说想问问专业上的事,见面说得清楚。他来咱学校,就你的时间。”
洪鑫知道梁若谷一直跟方思慎保持着联系,听他说要自己传话,便有些奇怪。他心眼儿太多,一时以为是梁若谷制造机会卖自己人情;一时又做贼心虚,怕他拿期末考试的事当把柄;又不愿平白失了一个陪席的机会,如此这般,好一番纠结。
方思慎还是那句话:“不用了,我没时间。他要问的事,邮件里已经说过了。”
饭慢慢吃完,事情也渐渐想明白。若没有自己的正面回应,无非让人利用一回。有了自己的正面回应,才有了被人利用第二回,看似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实则花团锦簇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若看开一点,自己并不吃亏。若再想通一点,合拍一点,水涨船高,迎风张帆,这场戏还能更热闹。
无论如何,做了该做的事,没做不该做的事。吃完最后一口,方思慎只觉得自己不该动了那点牢骚念头,平添搅扰。本来还打算问问洪鑫,到底是不是他给了梁若谷课堂笔记,这时也懒得再问。
起身送完餐盘,走到食堂门口,门帘自动撩开。原来洪鑫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在了前头,他个子高,一副非常顺手的样子撑着门框。后边一群女生笑嘻嘻地坐享其成:“帅哥,谢啦!”洪大少便极有风度地欠欠身,惹得那群女生中好几个回头看。
有一个大胆的想上来要电话号码,旁边一个认出了洪鑫,撇嘴道:“你省省吧,那小子才大一,就已经是国学院有名的花花公子,换女朋友的速度只怕比换内裤还勤,不怕死的就去吧。”
另一个爱八卦的接话:“真的?他就是洪歆尧?听说他家里可有钱,出手也大方,只要跟过几天的女生,都能敲出名牌货来。不过听说他只跟外系高年级的交往,尽是系花级别,想敲他,也得先回去照照镜子再说。”
女生们叽叽喳喳去远了。洪鑫隔几步跟在方思慎身后,按照惯例,跟着绕过博士楼,就该回自己宿舍去。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书呆子今天似乎情绪格外低落。想来想去,从图书馆出来就是这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应该跟自己没太大关系。
方思慎不是一个会隐藏自己的人,只是因为他本身情绪强烈的时候不多,与人交往礼貌而克制,才常常给人一种冷淡印象。只要留心观察,他的喜怒哀乐其实一目了然。
洪鑫想问他为什么不高兴,又觉得问了也白问。一是书呆子多半不会说,二是恐怕说了自己也不懂。望着那个沉静的背影,洪大少觉得没必要去搞清楚他为什么不高兴,知道他不高兴,想法让他高兴起来,这才是正事。
本是个阴天,忽然风吹云起,就有下雨的意思了。
洪鑫给前头那人发过去一条信息:“要下雨了,快点进屋。”
过了一会儿,回复来了:“你也是。”
礼尚往来的仪节刻在了行为习惯里,方思慎根本没意识到这样信息往来比起说话更私密,也更暧昧。
洪大少笑眯眯地目送他进楼门,直到几滴雨点啪啪打在身上,才迈开大步狂奔。
雨来得很快,打开窗户,满路都是狂奔的学生,哪里分得出谁是谁。方思慎关上窗户,找出雨伞备用,坐下来继续准备下午的课。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看看窗外,雨还在下。正要收拾下楼,手机又响了,还是短消息。
“今日春雨绵绵,本少爷诗兴大发,作诗一首,敬请欣赏:春雨贵如油,哗哗满地流。流到地沟里,不是地沟油。春草绿如韭,蹭蹭往上走。长到一尺八,鸡蛋有没有?”
“噗!哈哈……”方思慎笑得呛住了,满屋子找水。不知怎么,越看越觉得好笑,眼泪都笑了出来,只好重新坐下,干脆笑够了,跑到水房洗个脸,才强忍着笑意,端正表情去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