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书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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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冯官人“哼”了一声,道:“这事情莫说告去京都府衙,就是告到陛下面前也是我有理!那沈轻云同河间府一脉早已恩断义绝,说句难听的,其实同我冯家上门女婿也没甚差别,眼下冯蕉死了,名下产业财物给了女儿女婿,两人短命,也怨不得旁人,剩得一个侄外孙女,除却我这个做外叔祖的,还有谁更名正言顺去看护?”
又道:“逢明是我义子,才貌皆是万里挑一,一旦将来下了场,一个进士唾手可得,她一嫁进来便能做个官家夫人,她爹沈轻云身上还背着罪,能得这样的丈夫,怕是做梦都要笑醒,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原来这冯官人就是沈念禾那外叔祖冯凭。
那中年文士郑先生却是皱眉道:“毕竟是个小姑娘家,未必能懂得爵爷的良苦用心,况且她又去了河间府,也不晓得沈家人有没有同其说些乱七八糟的。”
说到这一处,冯凭也十分着恼,骂了一回家中管事,嚷道:“带着许多人南下,明明听得说沈轻云把女儿送去了宣州左近,找来找去,竟是给沈家先接到了,倒叫我错失了先手!”
他骂过一通,心中气还是没有消,也不耐烦再同手下谋士商议,便吩咐道:“你自看着办罢,去衙门里头去打点一番,等沈家把那沈念禾送回京来了,我再出面接得回来。”
郑先生倒是没有那样乐观,只提点道:“若是那沈姑娘不肯听话……”
冯凭不耐烦地道:“等接了进来,还由得她听不听话?”
又把手中茶碗把桌上重重一放,道:“先问了八字,同逢明那一处合一合,走个六礼,再办个婚事,用不得多久,左右左手进,右手出,也不用什么陪嫁,等成了亲,话就好说了——逢明又不是那等愣头青,小甜水巷的姐们都能哄得好好的,还差这一个不懂事的?”
主仆二人在此处乱七八糟商议一通,半点不晓得自己等了半天的人就站在屋外。
再说沈念禾同郑氏杵在一旁听了半日的话,面色俱是有些不好看。
郑氏安慰道:“喝酒伤身,这东西没什么好处,给人挖了也好,喝不死那等贪心的!”
沈念禾领了她的情,却是勉强才能笑得出来,小声问道:“婶娘,这地下挖出来的东西,那许多年了,谁人知道埋的是什么,怎么敢就这般那胡乱吃?”
“不是说是酒?拆开一闻就知道味道了。”郑氏不以为然,又叹道,“藏了几十上百年的酒,如若拿出去发卖,怕是一杯卖个百贯钱也有人肯买来尝一口味道罢?”
沈念禾却是小声嘀咕道:“这倒是未必。”
她站在当地,好一会没能回过神来。
实在是半点料想不到,此时的冯家便是当年的沈宅后院。
这宅子的地下自然藏着许多东西,却没有那样容易挖得出来,除却埋在树根下的,砌在墙里的,还有池塘底下的,横梁里头的。
而被冯凭派人挖出来的,却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是她那弟弟埋进去两坛而已。
众人讨论得不能说全没有道理,其中被打碎的确实是“丰脂酒”,另有一坛没有拆封的,当中却不是什么“丰脂”、“桃醉”,而是下人四处收集来的童子尿……
当时她闲来无事,想要亲手种山茶花,偏那花不知为何,自园子里移栽进来的时候明明好好的,才种到自己院子里没几日,就生了许多小虫,把花蕾、嫩叶,乃至枝干都吃得七零八碎。
她那弟弟不知从哪里得来一个偏方,说用烈酒和着童子尿,同埋在芭蕉树下,过得半月日,混合在一起拿来擦山茶花的叶子,就能驱虫。
沈家自己就能酿酒,窖里大把的,随便搬了一坛最烈的出来,那童子尿却是十分麻烦,下人凑了一整天才凑够。
因怕混的时候搞错了,沈弟弟还随手扯了身上的玉玦挂在“童子尿”的一坛上头。
至于上面贴着的纸,写的其实并不是什么年甲,而是酒同尿届时要混合在一处的比例罢了。
只是还没过十天,两株花就被吃了个干净,也不再需要什么酒啊尿啊了的,不过那两坛东西既然已经埋了下去,也就懒得费力再挖起来,只好随它们在地底下待着。
谁又能想到,数百年后,那两个大坛子竟是还能重见天日?还被人当做难得的好东西。
沈念禾十分无奈,却也不好提点。
便是酒,乃是酿造而成,放得数百年再来开封都不晓得会喝出什么毛病,更别提尿了。
听得郑氏方才的话,她都不敢想若是冯凭当真把那剩下的一坛酒拆封,又拿来宴客,会有什么结果……
郑氏站在一旁见得沈念禾低头沉思,哪里知道其中内情,只以为她可惜外祖父冯蕉剩下的东西被人糟蹋了,便道:“有失必有得,莫要再想了,等书发卖之后,外头晓得你这身世,想来沈、冯家就不再好这样猖狂。”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此时也只好由着冯凭一家在里头挖来挖去的。
遇得这一桩事情,这梁门大街便再没什么好逛的,两人略走了一圈,便退了出来。
此时天色渐晚,也不好再耽搁,沈念禾见得路边有一间铺子,便转头同郑氏道:“婶娘,再问这一间咱们就回去罢?”
郑氏自然无有不应。
两人这差事干了两天,早已十分熟悉,进得门去先招来伙计问话,再记得下来,若是掌柜的也在,就再多问一嘴掌柜的,顺便帮着打个底,再问如若有那样一部书放在此处售卖,肯不肯收云云。
这一家铺子并不大,里头只有一个伙计在,问起来极快,等到沈念禾抄记完毕,朝对方道了谢,正要退得出去,不妨那手肘轻轻碰到了一一旁书柜上摆着的一册书。
只听“啪嗒”一声,那书掉到了地上。
她连忙伸手去捡,重新将书放回架子上的时候,却见一旁站着一名异族人,高鼻子,深凹的眼眶,身上穿的衣裳虽然同大魏并无什么区别,可一走近了,就闻得一股极浓烈的香料味。
对方手里也捧着一册书正看得十分入神,全然没有理会一旁发生的事情。
沈念禾无意间瞥到一眼他手中书上的字迹,不由得一愣。
那冯官人“哼”了一声,道:“这事情莫说告去京都府衙,就是告到陛下面前也是我有理!那沈轻云同河间府一脉早已恩断义绝,说句难听的,其实同我冯家上门女婿也没甚差别,眼下冯蕉死了,名下产业财物给了女儿女婿,两人短命,也怨不得旁人,剩得一个侄外孙女,除却我这个做外叔祖的,还有谁更名正言顺去看护?”
又道:“逢明是我义子,才貌皆是万里挑一,一旦将来下了场,一个进士唾手可得,她一嫁进来便能做个官家夫人,她爹沈轻云身上还背着罪,能得这样的丈夫,怕是做梦都要笑醒,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原来这冯官人就是沈念禾那外叔祖冯凭。
那中年文士郑先生却是皱眉道:“毕竟是个小姑娘家,未必能懂得爵爷的良苦用心,况且她又去了河间府,也不晓得沈家人有没有同其说些乱七八糟的。”
说到这一处,冯凭也十分着恼,骂了一回家中管事,嚷道:“带着许多人南下,明明听得说沈轻云把女儿送去了宣州左近,找来找去,竟是给沈家先接到了,倒叫我错失了先手!”
他骂过一通,心中气还是没有消,也不耐烦再同手下谋士商议,便吩咐道:“你自看着办罢,去衙门里头去打点一番,等沈家把那沈念禾送回京来了,我再出面接得回来。”
郑先生倒是没有那样乐观,只提点道:“若是那沈姑娘不肯听话……”
冯凭不耐烦地道:“等接了进来,还由得她听不听话?”
又把手中茶碗把桌上重重一放,道:“先问了八字,同逢明那一处合一合,走个六礼,再办个婚事,用不得多久,左右左手进,右手出,也不用什么陪嫁,等成了亲,话就好说了——逢明又不是那等愣头青,小甜水巷的姐们都能哄得好好的,还差这一个不懂事的?”
主仆二人在此处乱七八糟商议一通,半点不晓得自己等了半天的人就站在屋外。
再说沈念禾同郑氏杵在一旁听了半日的话,面色俱是有些不好看。
郑氏安慰道:“喝酒伤身,这东西没什么好处,给人挖了也好,喝不死那等贪心的!”
沈念禾领了她的情,却是勉强才能笑得出来,小声问道:“婶娘,这地下挖出来的东西,那许多年了,谁人知道埋的是什么,怎么敢就这般那胡乱吃?”
“不是说是酒?拆开一闻就知道味道了。”郑氏不以为然,又叹道,“藏了几十上百年的酒,如若拿出去发卖,怕是一杯卖个百贯钱也有人肯买来尝一口味道罢?”
沈念禾却是小声嘀咕道:“这倒是未必。”
她站在当地,好一会没能回过神来。
实在是半点料想不到,此时的冯家便是当年的沈宅后院。
这宅子的地下自然藏着许多东西,却没有那样容易挖得出来,除却埋在树根下的,砌在墙里的,还有池塘底下的,横梁里头的。
而被冯凭派人挖出来的,却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是她那弟弟埋进去两坛而已。
众人讨论得不能说全没有道理,其中被打碎的确实是“丰脂酒”,另有一坛没有拆封的,当中却不是什么“丰脂”、“桃醉”,而是下人四处收集来的童子尿……
当时她闲来无事,想要亲手种山茶花,偏那花不知为何,自园子里移栽进来的时候明明好好的,才种到自己院子里没几日,就生了许多小虫,把花蕾、嫩叶,乃至枝干都吃得七零八碎。
她那弟弟不知从哪里得来一个偏方,说用烈酒和着童子尿,同埋在芭蕉树下,过得半月日,混合在一起拿来擦山茶花的叶子,就能驱虫。
沈家自己就能酿酒,窖里大把的,随便搬了一坛最烈的出来,那童子尿却是十分麻烦,下人凑了一整天才凑够。
因怕混的时候搞错了,沈弟弟还随手扯了身上的玉玦挂在“童子尿”的一坛上头。
至于上面贴着的纸,写的其实并不是什么年甲,而是酒同尿届时要混合在一处的比例罢了。
只是还没过十天,两株花就被吃了个干净,也不再需要什么酒啊尿啊了的,不过那两坛东西既然已经埋了下去,也就懒得费力再挖起来,只好随它们在地底下待着。
谁又能想到,数百年后,那两个大坛子竟是还能重见天日?还被人当做难得的好东西。
沈念禾十分无奈,却也不好提点。
便是酒,乃是酿造而成,放得数百年再来开封都不晓得会喝出什么毛病,更别提尿了。
听得郑氏方才的话,她都不敢想若是冯凭当真把那剩下的一坛酒拆封,又拿来宴客,会有什么结果……
郑氏站在一旁见得沈念禾低头沉思,哪里知道其中内情,只以为她可惜外祖父冯蕉剩下的东西被人糟蹋了,便道:“有失必有得,莫要再想了,等书发卖之后,外头晓得你这身世,想来沈、冯家就不再好这样猖狂。”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此时也只好由着冯凭一家在里头挖来挖去的。
遇得这一桩事情,这梁门大街便再没什么好逛的,两人略走了一圈,便退了出来。
此时天色渐晚,也不好再耽搁,沈念禾见得路边有一间铺子,便转头同郑氏道:“婶娘,再问这一间咱们就回去罢?”
郑氏自然无有不应。
两人这差事干了两天,早已十分熟悉,进得门去先招来伙计问话,再记得下来,若是掌柜的也在,就再多问一嘴掌柜的,顺便帮着打个底,再问如若有那样一部书放在此处售卖,肯不肯收云云。
这一家铺子并不大,里头只有一个伙计在,问起来极快,等到沈念禾抄记完毕,朝对方道了谢,正要退得出去,不妨那手肘轻轻碰到了一一旁书柜上摆着的一册书。
只听“啪嗒”一声,那书掉到了地上。
她连忙伸手去捡,重新将书放回架子上的时候,却见一旁站着一名异族人,高鼻子,深凹的眼眶,身上穿的衣裳虽然同大魏并无什么区别,可一走近了,就闻得一股极浓烈的香料味。
对方手里也捧着一册书正看得十分入神,全然没有理会一旁发生的事情。
沈念禾无意间瞥到一眼他手中书上的字迹,不由得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