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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道家的生死观(四)

作者:我说那个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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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齐物论》中的“齐生死”、生死论,其实也是在讲道。

    什么是道?我们可以通过这一段来理解。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是讲道的转化,从这个物转化成那个物,从那个物再转化为另外一个物。其实!就是在讲道。

    其实!是在讲宇宙世界的来源。

    其实!是在讲人类的来源!

    其实!是在讲世间万物的来源。

    学习道家哲学,如果没有理解什么是道,那么!你就无法理解道家。你的一切解读,都是云里雾里。

    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这一段也是讲道的。

    这一段的意思是:

    天下没有什么比秋毫的末端更大,而泰山算是最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秋毫的末端是秋毫的结束新事物的开始,按照道的变化理论,也许?那个新生事物比泰山更大呢?所以说!泰山比秋毫的末端要小。

    世上没有什么人比夭折的孩子更长寿,而传说中年寿最长的彭祖却是短命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夭折的孩子是他做人的结束但也是他变化成新生事物的开始。按照道的变化理论,也许?那个新生事物比彭祖的寿命更长呢?彭祖的寿命在他面前只是一个夭折的孩子。所以说!彭祖不是最长寿的。

    按照道的理论来讲,我们都是来源于道。所以说: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体。我们都是道的儿女,道的一部分,都是道,不分彼此!

    从以上这一段来看,庄子的齐物论、齐生死论,是在告诉我们:要跳出站在人的角度、高度上看待人生,要站在道的角度、高度来看待人生、看待生死。

    如果单纯地站在人的角度、高度上看待人生、生死,我们就会固执、执着于人的层次、高度。我们就会贪生怕死,我就会迷恋生而害怕死。

    如果我们单纯地站在人的角度、高度上看待人生,我们不是只顾自己就是只顾自己的家人、亲人以及子孙后代,而忽悠他人。

    我们如果只顾自己、自己的家人、亲人、家族以及子孙后代,就必须影响到他人的生存。影响到他人的生存他人必然会起来反抗,他人站出来反抗必然造成社会的混乱。

    如果我们跳出人的圈子,站在天地一体或者站在道的高度上来看待人生,我们会不会看破人生呢?

    不要跟道家说儒家或者墨家,也不要说这个主义和那个主义,以及这个国家的律法和那个国家的律法更适应人类。道家认为!你没有跳出人的圈子,没有站在更高地高度和境界来看待人生、人类,你都是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你都是庸医。

    在人生哲学、人类哲学没有解决人类的来源、人为什么而活、活着是为了什么之前,一切思想、主义、宗教等等都只是人类走向正常、健康生活的路上,人类对这方面的思考、尝试,都只是生存的一种方法而已。

    说得更直白一些,都不过是寻找一种能够让自己生存下去,生存得更好的方法而已!都只是一种尝试而已!

    我们只有跳出人的圈子,站在更多地角度上来反思人生、看待人生,我们可能才有顿悟。

    如果我们认为人生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完成这一次生命的过程,我们还会执迷于追求那些对生存没有意思的事和执念吗?

    说完生,庄子开始讲死。

    在《齐物论》里,庄子告诉人们,不要害怕死亡,认为死亡是一种归宿。害怕死亡的人是不是像迷失方向的孩子,不知道回家的路了呢?都不知道回家了呢?

    在《齐物论》里,有这么一段话是写这个的:

    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

    我怎么知道人们都贪恋地活着,他们的人生是不是就没有困惑和苦恼了呢?我又怎么知道人们都害怕死亡,他们的人生是不是就像走失的孩子不知道家在何处,不知道回家了呢?

    活着!难道我们就没有困苦了吗?死亡!难道我们可以逃避吗?

    对于死亡的害怕,庄子在《齐物论》还有这么一段精彩地劝解:

    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

    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

    丽姬,是艾地封疆守土之人的女儿,因为长得漂亮,晋国征伐丽戎时俘获了她,没有杀她。她当时哭得泪水浸透了衣襟,以为自己完蛋了;等到她进入晋国王宫,被宠为夫人跟晋侯同睡一床,吃着美味菜肴时,后悔当初那么伤心地哭泣,差点错过了好日子。

    所以!我们又怎么知道那些死去的人,他们会不会后悔当初是那么地贪生呢?我们又怎么知道死后的生活是不是就不如活着的时候呢?就好比丽姬那样?以为完蛋了,却享受着荣华、奢侈。

    对于道家来讲,死亡并不可怕,作为人是死了,可作为道,我们的死后的尸体还不知道将变化成什么?也许?变化为大椿?也许?变化为蝴蝶呢?也许变化为天长地久呢?

    关于庄周梦蝶这个典故。

    在庄子的《齐物论》最后一段里,有庄周梦蝶的故事。对庄周梦蝶,早已被人解释得云里雾里了。而真正正解的文章,没有多少。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正确解读应该是:

    曾经庄周梦见自己是一只蝴蝶,翩翩起舞,自由自在的一只蝴蝶,他感到特别地愉快和惬意,觉得这就是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庄周,还以为自己就是蝴蝶。

    突然间他想起来了,顿时惊惶不已:我到底是庄周呢?还是蝴蝶呢?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梦中变成了庄周呢?

    庄周与蝴蝶必定是有区别的,庄周就是庄周,蝴蝶就是蝴蝶。人与蝴蝶都来源于道,都是经过无数年演变而成的。一个变成了人、变成了庄周;一个演变成了昆虫、变成了蝴蝶。

    这就叫做物化,大家都是由道演变而来的,演变成不同的物种。人是一种物种,蝴蝶也是一种物种,树也是一种物种,野兽也是一种物种……大家都是一种物种。

    通过这个典故,我们能不能从中得到顿悟呢?

    如果我们都把自己当成天地间的一个物种,我们对待人生的态度,会不会因此而改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