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5章,【马车惹祸/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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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
“姜女,马车如何?可还舒服?”朱俊横坐在车架上,一边赶着马,边回头问车里休息的孟姜女。
“朱大哥,达官贵人的马车,那有不舒服的道理,只是........”孟姜女虽坐的挺舒服的,只是心里却一点也不踏实,虽然表面看起来胖子御史不是他们杀的,但她心里却清楚的很,能杀人于无形,让士兵们自相残杀,除了前面这么看似人畜无害的朱掌柜,还有谁?
朱俊当然知道孟姜女的在担心什么,于是爽朗一笑,道:“姜女放心,有我朱俊在,没人能伤到你......”
话落,扬起马鞭,‘啪’的一声,抽在马背上,大喝一声,“驾.......”
顿时,两匹马犹如打了鸡血似得,撒丫子狂奔。
..............
转眼又过了几个日夜,两人终于来到了下一个营地。
和之前一样,孟姜女独自进营寻人。
结果不用说,还是没有找到。
但这次孟姜女学乖了,不再做好事反而害了人,很快又从营地出来,上马车请朱俊继续赶路。
可就在他们离开营地还没走出一里地的时候,就碰到一直推着独轮车,给营地送粮食的运粮队,连绵好几里,足有上千人之多。
朱俊不打算多事,赶着马车靠边停下,等运粮队过了再说。
“驾......”这时,只见一穿着文官服侍的中年人打马而来,停在朱俊前面几米远,翻身下马,疾步上前,拱手见礼道:“车上可是御史大人?下官高修文见过大人。”
突然冲出一当官的上前行礼,把朱俊都给搞懵逼了,就更别提坐在里面的孟姜女,吓的她忙捂住嘴,生怕出了点声音。
他们并不知道,大秦对官员座驾都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样的等级,就必须得做什么样的马车,却别在于拉车的马匹数量,车的大小,以及颜色等等。
至于高修文为什么能一眼认出马车的主人,还主要是因为胖子御史这个职务,他是代天子监督长城工程进度的御史,马车的上自然印的有皇家的标志。
“这个,大人莫不是拜错了?车上乃是家中女眷,可没有御史大人呀!”回过神来的朱俊见高修文还哈着腰躬身站在马前,忙说道。
“嗯?”高修文立马直起腰杆,疑惑的看着朱俊,好半响也觉得不怎么对劲。心想,御史大人好摆排场,那次出门不是几十个护卫左右跟随,这次却是一个车夫,还穿着寻常百姓家的粗布麻衣,就算装样子也得换辆车才是,难不成真看走眼了。
想到这,高修文又伸头看了眼车上的暗红色皇家龙纹(秦龙),又没错,难道是百姓胡乱逾越?于是回头冲押运粮草的士兵吼道:“将马车围起来。”
朱俊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马车就被士兵们团团围住,“大人,这是何意?”
“你们到底是何人?竟敢逾越使用皇家标准,可知这是灭九族的大罪?”高修文厉声喝道。
朱俊这才明白,原来马车上有标准呀!难怪这人看一眼就认出马车的主人。
但他也明白,除非没有人看见,杀了这近两千人的后果就是会被无数追兵围追堵截,总不能一路杀到咸阳吧!定住他们溜走也不成,还是会被官兵走漏消息,还会背上杀御史的黑锅。
想到这,朱俊跳下马车,拱手道:“大人误会了,误会了。”
“误会?等到了监牢,看你还怎么嘴硬。拿下。”高修文冷笑道。
“等等等........”朱俊忙招手制止士兵,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这马车是巡城御史大人送给我家夫人的。”
“嗯?”高修文愣了愣,挥手制止了要上前的士兵,疑惑道:“此话当真,要知道这可是始皇陛下赏给御史大人的马车,他怎么可能睡意送人。”
“大人有所不知,听我慢慢道来.......”朱俊于是就开始讲起了的孟姜女可歌可泣的故事,说完,最后继续说道:“就是这样,御史大人可怜我家夫人十年寻夫连脚都磨破了,所以才叫小的赶着大人的马车继续前行,带找到我家姑爷的时候,再去还马车。”
“请恕本官冒昧,可请夫人将脚伸出来,让本官一看。”兹事体大,高修文不敢马虎,表要看看孟姜女的脚,免得上当。
虽然孟姜女这几天一直坐在马车上,脚上的伤也上了药,但看起来还是很吓人。而且,这个时代的女人还没有被朱程理学所毒害,脚还算不上隐私。
当看到散发药味的脚底板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之后,高修文也着实吓了一跳,忙道:“刚才多有得罪,还望两位莫要见怪,下官预祝夫人早日寻得夫婿。”
说完,冲士兵们大喝一声,“放行。”
朱俊冲高修文道了声谢,跳上马车,准备走的时候,却又听见高修文说了句,等等。于是问道:“大人还有何吩咐?”
“前方路途遥远,本官这里有一串大钱,就算做本官的一点心意吧!”高修文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串用麻绳穿起来的刀币扔给朱俊后,便打马往前走去。
朱俊笑了笑,便随手把钱扔进马车里,跟着扬鞭驾车...........
一直等朱俊的马车消失之后,高修文才招手叫来一个同样骑着马的士兵,小声叮嘱道:“御史大人一定就在前面的县城里休息,你去打听打听,看御史大人是不是真的将马车送给那人了。”
胖子御史什么人,别说高修文了,几乎边陲的所有人都知道,贪得无厌,心狠手辣,作恶多端,所干过的坏事简直罄竹难书,就这么一个人见人恨,人见人怕的死胖子会这么好心把自己的马车送给别人?
此事必有蹊跷.................................
哒哒哒.......
“姜女,马车如何?可还舒服?”朱俊横坐在车架上,一边赶着马,边回头问车里休息的孟姜女。
“朱大哥,达官贵人的马车,那有不舒服的道理,只是........”孟姜女虽坐的挺舒服的,只是心里却一点也不踏实,虽然表面看起来胖子御史不是他们杀的,但她心里却清楚的很,能杀人于无形,让士兵们自相残杀,除了前面这么看似人畜无害的朱掌柜,还有谁?
朱俊当然知道孟姜女的在担心什么,于是爽朗一笑,道:“姜女放心,有我朱俊在,没人能伤到你......”
话落,扬起马鞭,‘啪’的一声,抽在马背上,大喝一声,“驾.......”
顿时,两匹马犹如打了鸡血似得,撒丫子狂奔。
..............
转眼又过了几个日夜,两人终于来到了下一个营地。
和之前一样,孟姜女独自进营寻人。
结果不用说,还是没有找到。
但这次孟姜女学乖了,不再做好事反而害了人,很快又从营地出来,上马车请朱俊继续赶路。
可就在他们离开营地还没走出一里地的时候,就碰到一直推着独轮车,给营地送粮食的运粮队,连绵好几里,足有上千人之多。
朱俊不打算多事,赶着马车靠边停下,等运粮队过了再说。
“驾......”这时,只见一穿着文官服侍的中年人打马而来,停在朱俊前面几米远,翻身下马,疾步上前,拱手见礼道:“车上可是御史大人?下官高修文见过大人。”
突然冲出一当官的上前行礼,把朱俊都给搞懵逼了,就更别提坐在里面的孟姜女,吓的她忙捂住嘴,生怕出了点声音。
他们并不知道,大秦对官员座驾都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样的等级,就必须得做什么样的马车,却别在于拉车的马匹数量,车的大小,以及颜色等等。
至于高修文为什么能一眼认出马车的主人,还主要是因为胖子御史这个职务,他是代天子监督长城工程进度的御史,马车的上自然印的有皇家的标志。
“这个,大人莫不是拜错了?车上乃是家中女眷,可没有御史大人呀!”回过神来的朱俊见高修文还哈着腰躬身站在马前,忙说道。
“嗯?”高修文立马直起腰杆,疑惑的看着朱俊,好半响也觉得不怎么对劲。心想,御史大人好摆排场,那次出门不是几十个护卫左右跟随,这次却是一个车夫,还穿着寻常百姓家的粗布麻衣,就算装样子也得换辆车才是,难不成真看走眼了。
想到这,高修文又伸头看了眼车上的暗红色皇家龙纹(秦龙),又没错,难道是百姓胡乱逾越?于是回头冲押运粮草的士兵吼道:“将马车围起来。”
朱俊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马车就被士兵们团团围住,“大人,这是何意?”
“你们到底是何人?竟敢逾越使用皇家标准,可知这是灭九族的大罪?”高修文厉声喝道。
朱俊这才明白,原来马车上有标准呀!难怪这人看一眼就认出马车的主人。
但他也明白,除非没有人看见,杀了这近两千人的后果就是会被无数追兵围追堵截,总不能一路杀到咸阳吧!定住他们溜走也不成,还是会被官兵走漏消息,还会背上杀御史的黑锅。
想到这,朱俊跳下马车,拱手道:“大人误会了,误会了。”
“误会?等到了监牢,看你还怎么嘴硬。拿下。”高修文冷笑道。
“等等等........”朱俊忙招手制止士兵,继续说道:“大人有所不知,这马车是巡城御史大人送给我家夫人的。”
“嗯?”高修文愣了愣,挥手制止了要上前的士兵,疑惑道:“此话当真,要知道这可是始皇陛下赏给御史大人的马车,他怎么可能睡意送人。”
“大人有所不知,听我慢慢道来.......”朱俊于是就开始讲起了的孟姜女可歌可泣的故事,说完,最后继续说道:“就是这样,御史大人可怜我家夫人十年寻夫连脚都磨破了,所以才叫小的赶着大人的马车继续前行,带找到我家姑爷的时候,再去还马车。”
“请恕本官冒昧,可请夫人将脚伸出来,让本官一看。”兹事体大,高修文不敢马虎,表要看看孟姜女的脚,免得上当。
虽然孟姜女这几天一直坐在马车上,脚上的伤也上了药,但看起来还是很吓人。而且,这个时代的女人还没有被朱程理学所毒害,脚还算不上隐私。
当看到散发药味的脚底板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之后,高修文也着实吓了一跳,忙道:“刚才多有得罪,还望两位莫要见怪,下官预祝夫人早日寻得夫婿。”
说完,冲士兵们大喝一声,“放行。”
朱俊冲高修文道了声谢,跳上马车,准备走的时候,却又听见高修文说了句,等等。于是问道:“大人还有何吩咐?”
“前方路途遥远,本官这里有一串大钱,就算做本官的一点心意吧!”高修文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串用麻绳穿起来的刀币扔给朱俊后,便打马往前走去。
朱俊笑了笑,便随手把钱扔进马车里,跟着扬鞭驾车...........
一直等朱俊的马车消失之后,高修文才招手叫来一个同样骑着马的士兵,小声叮嘱道:“御史大人一定就在前面的县城里休息,你去打听打听,看御史大人是不是真的将马车送给那人了。”
胖子御史什么人,别说高修文了,几乎边陲的所有人都知道,贪得无厌,心狠手辣,作恶多端,所干过的坏事简直罄竹难书,就这么一个人见人恨,人见人怕的死胖子会这么好心把自己的马车送给别人?
此事必有蹊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