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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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前世的林茜,还是今生的纳西莎,都是对爱情抱有恐惧感的人。虽然有这辈子的恩爱父母当榜样,但前世父母离异被丢在农村让年迈的爷爷奶奶照养,从小看人眼色察言观色生活的她并没有忘记,爱情给人,尤其是给孩子带来的痛苦……

    前世的林茜,很早就学会用自己可爱的外表甜美的长相讨好长辈,因为在城里的父母工作都很忙,被丢给爷爷奶奶照顾的她只有每年寒暑假的时候才有机会去爸爸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爷爷是教数学的,一头油光锃亮的头发就像他的人那样一丝不苟,严肃刻板。对于这位身为高中校长桃李满天下的教育者老人,林茜心里有敬,有爱,但更多的畏。

    爷爷小时候曾经告诉过她一句话,当时的她还不懂事,但后来觉得,身为教育工作者的爷爷,每年培养出不少名牌大学生的爷爷,说的话真是太对了!!!

    那一次是因为她不好好学习偷家里的钱出去买零嘴吃,小孩子贪玩不爱学习是天性,她自然也不例外。爷爷知道后让她跪在来来往往的堂屋(正屋)里,甚至还狠下心拿过去那种老式的硬板鞋打她。

    那时的林茜心里有一时甚至对爷爷产生了恨意,事后,爷爷把她叫到屋子里,她一瘸一拐地捂着屁股,嘴巴撅得老高眼睛红肿地瞪着爷爷。

    爷爷看着这样的她,没有说什么,半天只幽幽叹了口气。他仿佛在一瞬间苍老了十岁,半百的长发在林茜看来此刻竟如此惹眼。

    爷爷对她说:“你也不要怨我,我是把你当自己的亲孙女,才这样严厉地对你的。茜茜,你要记住,你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你是吃商品粮的,跟别人不一样。别的孩子不好好学习,以后还有地种,不至于会饿死。但是你,必须好好学,给我争口气!城里的孩子又怎样,我林xx的孙女不比任何人差!”

    那个时候的爷爷没有像以往那样板着脸对林茜,半百的老人眉宇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落魄之意,长吁短叹的模样让人看着不太舒服。

    林茜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唉声叹气,但看到爷爷这样,她心里也是一阵泛酸,跟着哇哇大哭起来。祖孙二人从此真正打开彼此之间的隔膜,林茜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发奋读书,每回考试都是班里甚至是学校里第一名。

    然而,光阴荏苒,在林茜刚学会写第一篇作文的时候,她的爸爸,从城里打开电话,爷爷对着电话沉默良久,最后把电话挂掉,一个人在书房抽了一根又一根烟,最后告诉她“你爸爸要结婚了,叫你有空去看看”。

    小孩子对这种事并没有什么感觉,长期没有相处过,“爸爸”这个词对她而言还没有经常教她唱英文歌的姑姑来得亲切。她面无表情地点头,周六周日的时候去往了城里。

    那场结婚典礼办得很盛大,走出农村并自己创业发家的父亲可以说是镇上的名人。爸爸后来娶的女人也很漂亮,很娴静很温柔的那种,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和出身贫寒又心高气傲的母亲完全不同。

    八岁那年,奶奶突然病倒,爸爸从城里赶回来,当时刚生产过的阿姨哭得眼睛肿得比她还高,但不知道为什么,爷爷总是不待见她。虽然她有心亲近这个看起来很温柔很漂亮的阿姨,爸爸也说过以后阿姨生下来的弟弟就是她亲弟弟,两个人要好好相处。爷爷却总拦着她,看着阿姨眼神阴鹜表情不悦。

    奶奶病得越来越严重,姑姑虽然每日侍奉床前,却不见奶奶有丝毫好转。而她当时……因为还在上学,爷爷以“学业为重”四个大字为由,拒绝了她留在家里陪着奶奶的“胡话”。

    病来如山倒,几个月前还会做出一桌好菜全家人和和乐乐在一起吃饭的奶奶,竟然因为病情急速恶化,到了不得不做出决断的时候。

    虽然明知道挽救也没有多高成功率,一向自诩为孝子的爸爸还是毅然决定带奶奶上北京看病。爷爷、姑姑、爸爸都去陪奶奶看病了,家里只留下还在带孩子的阿姨跟她两个人。

    那半年时间,对于林茜这不长的十八年生命来说,可以说是噩梦。

    爸爸临走前留下了一大笔钱,该用的衣物家具等也都新添了不少。林茜第一次吃着碗里的清汤面条,看见阿姨和弟弟碗里香喷喷的肉丝面时,她还在为终于改善了伙食而开心。但后来,一天两天,三天四天,当她吃了整整一个月面条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放下碗筷,沉默着怒目相视她的阿姨。

    阿姨当时说了什么她不记得了,第二天她的饭菜依然是白水煮面条,但上面多了一根瘦瘦巴巴的菜叶。

    当时的林茜不比刚上小学的小孩子大多少,但因为爷爷本身身为教育工作者的缘故,她上学要比一般孩子早,四岁半就上了小学一年级。

    接受的知识虽然要比一般孩子超前,但就自身的生存能力来讲,说不定还比不上那些天天尖叫着四处贪玩的孩子身体健壮。

    从前每次洗头洗澡,都是奶奶用一个大盆,倒满了热水,再用凉水中和以后,才让她脱光光跳下去洗的。小孩子不知道什么是羞涩,年纪尚小的她乖乖等着新阿姨给她洗头洗澡的那一天,却迟迟……没有等到。

    最后事情竟然演变到,半年时间都没有洗过一次头的地步,至于澡……林茜印象中也没有,但因为头痒得厉害,从小被教育要听长辈的话的她又不能擅自去做别的,只能天天挠头问阿姨什么时候有时间帮她洗洗。

    半年后,奶奶终于从北京回来了,说是病情好转现在已经恢复健康了。她穿着一身阿姨刚刚给她换上的新衣服去接奶奶,奶奶看到她头上全是虱子的时候,整个人都不一样了,眼睛立刻红了,抱着她哭着喊“孩子,你受苦了”。

    旁边阿姨讪讪地笑着,风姿绰约,尤胜从前。但最后,爷爷奶奶到底也没有对阿姨说一句狠话,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奶奶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让她觉得不能轻慢了生下自己孙子的媳妇,哪怕那个媳妇让她最疼爱的孙女头上都长了虱子。

    最后事情是怎么解决的呢?纳西莎现在想起来还会觉得好笑。因为头上生了虱子洗也一时半刻洗不干净,奶奶只有用篦子给她梳,但一开始还能梳,一点一点的从头上梳下来,但后来就因为虱子的数量太多,有些甚至已经在头上安了家落了户,奶奶只好红着眼睛一边喃喃着“作孽啊,作孽啊”,一边狠心把她那头用来炫耀的黑色长发剃了个干干净净。

    从那一天起,奶奶到死都没有去爸爸家住过一天,也是从那一天起,从前从来不会主动关心自己的奶奶对她百依百顺,像是要弥补前面几年对她的冷淡亏欠似的,在她人生的最后几年,让她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养条狗养得久了也会产生感情”。

    被妈妈接到身边过上好日子之后,她从以前只能在集上偷偷见上一面靠自己赶集卖菜为生的姥姥那里知道了当年妈妈和爸爸离婚的内幕。原来,让她初三那年不顾中考在即匆匆赶回老家见她最后一面的奶奶竟然是促成妈妈和爸爸离婚的始作俑者,或者说是,罪魁祸首。

    等她长大一点的时候,她有天问妈妈“你爱过我爸爸吗?”,妈妈当时目光躲闪着回答“我这辈子都没尝到过爱情是什么滋味儿”。她当时大为疑惑不解,因为继父对她很好,好到让自己嫉妒的地步。

    嫉妒为什么这样完美的一个人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嫉妒这样完美的一个人被妈妈遇到,而且懂得珍惜,嫉妒这样一个人……竟然为了他的前妻和孩子,在夏夜的晚上对妈妈大打出手。

    书上写,女人在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会想要嫁给他,和他厮守终生。

    初三毕业,和女友嘻嘻哈哈笑着研究校园小说的时候,她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浓情蜜意的浪漫想法。直到她经历了初恋的苦涩,经历了那样恩爱的妈妈和继父都会为了家庭孩子的问题产生裂缝的时候,才恍然发觉,爱情,远不如想象中的那般美好。

    18岁的林茜已经学会用最合适的表情面对不同的人,要说她这前面十八年的人生,完全可以用狗血二字来形容。

    两岁还不记事的时候,父母离异,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小学时嚣张肆意,堪称学校的一霸王,被爷爷笑骂“假小子”;

    八岁开始,初到城市,人情淡薄,隐形人吊车尾差生的身份相伴两年之久,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市重点中学,让妈妈狠出了一口憋心气;

    初中时认识了和继父一样温柔体贴的同位,从此开始了她人生中长达七年的漫长暗恋之旅;

    高一,高中就辍学厮混在社会上的哥哥与人闹事,妈妈在赔进去几万块钱未果仍然只能看着他继续鬼混之后,终于因为哥哥向她挥拳头与继父产生了裂缝。事情闹到离婚,她那一段时间提心吊胆,又来妈妈虽然和继父和好了,她对继父的心却再也不是以前那种拒绝靠近却又忍不住接近类似 “近乡情怯”的心理了;

    高中毕业,她从四季分明的黄淮平原去往了四大火炉之一的南方城市求学,在那里,她第一鼓起勇气向暗恋多年的前前前(不知道多少前)任同位告白,两个人顺利走到了一起;

    大学期间她以优异的成绩和出类拔萃的组织能力成为校学生会和系学生会的干部,并前后多次组织安排学校的文艺晚会演出,每次期中期末开始还都拿全系前几名,让众人艳羡眼红,嫉妒不已。但当时沉醉在每年可以在节假日跟没有考上重点大学只能蜗居在她曾经那个城市萧条度日的男友约会见面,而没有注意到因为远距离恋爱的弊端与日俱增埋伏下的种子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放大成长。

    终于在大二那年金桂飘香的时候,身心俱疲一拖再拖的她,在好友的安慰和鼓励下,对着暗恋七年相恋一年的男友提出了分手。说什么男友耐不住寂寞会去找别的女生的话,在最开始的她看来是几乎不可能的。

    因为性格比自己的继父还要老实的她,怎么可能有那么“大胆”嘛!她当时笑着这么跟男友同校,同时也是当年的初中好友,现在因为关心自己不放心才告诉自己男友有劈腿迹象的闺中密友说。

    但事实证明,她果然错了……菊花开得正旺盛的金秋时节,她为了给男友一个惊喜,本来说是十一不回去的,却在放假前一天就请假连夜买票赶回了家,只为在菊花展还没有开始之前跟他度过最美好的一个夜晚(菊花展:林茜所在的那个城市每到秋天,就会从花卉培植基地运来大量的菊花,摆成各种图案安置在街道旁,是为这个城市的一大标志性产物)。

    妈妈其实是从一开始就不赞同她和这个“成绩不好大她好几岁出门逛街还要aa制不舍得花钱个性温吞长得又不咋样(林母语)”的男孩在一起的,但因为她执意要这样,没办法也就随她去了。风尘仆仆沉浸在少年青涩的爱恋中不可自拔的她,甚至连家门都没有进,就跑去了男友的学校找他,却看见了林茜这辈子最狗血最天雷是为历史上生命中最难以忘怀就算死了也要记在心里一辈子的一幕:夕阳西下,黄昏正美,男友和一个留着大波浪卷身材爆好的女生在香樟树的林荫大道上热情拥吻,那副忘我的模样甚至让林茜觉得去打扰他们是一种罪过。

    事实证明,她也确实没有打扰他们,而是拉着行李箱一路回了车站,彻夜未眠匆匆赶回了南方小城。路上,她给好友发了一条短信“我觉得我这辈子做得最错误的事,就是认为老实的男人人就真的那么好”,之后,红着眼睛语气平淡相当淡定地跟男友提出了分手。然后,换手机号,把男友的扣扣直接拉黑名单,学校宿舍的电话号码也运用权力找房管阿姨说坏了要维修,然后……等到了从家里那边赶来看她的好友。

    她记得她听到楼下有人喊她的名字的时候,心里猛地一震,那一瞬间甚至还在期待,难道是他回心转意不放心我所以来找我了?

    听到楼管阿姨的话特地换了一件自己最漂亮的衣服下楼,看到的……却是清晨天刚亮收到短信连早饭都没吃急急忙忙赶到学校找她的好友,她一生的挚友,爱情八年夭折,友情八年继续的……平生最好的好友!

    那天中午,正是十一放假第一天,学校还没有开学,宿舍楼下稀稀拉拉没有几个人。她抱着好友跪倒在地上,哭得昏天暗地嗓子嘶哑,最后好友在学校陪了她几天,陪她四处闲逛散心,直到学校快要开学的时候才放心不下依依不舍地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从那一天起,她下定决心,再也不相信男人的心。男人说的话要是能相信的话,那么母猪也能够爬上树了!那一刻,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妈妈说她和继父之间没有爱情也能处一辈子了,两个人的婚姻跟爱情不同,爱情这东西太感性化了,而婚姻就要慎重得多,它不仅仅是两个人爱不爱的事情,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一种承担,一种包容。

    18岁的她,一夜之间成长了。她依旧笑着游走于学生会班集体之间,因为长大成人出落得越发美丽,就算在英语系这个阴盛阳衰男女比例极不平衡的特殊群体中,也可以算得上是数一数二。

    那之后,在英语系和经管系、计科系等系的联谊大会上,频频看见她的身影。有男生邀请她跳舞,去;有男生邀请她唱歌,去;有男生邀请她吃饭,去;有男生邀请她开房,抱歉,这个不能去了,我答应过妈妈25岁之前绝对不考虑结婚的事情呢!

    笑眯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贪图一夜享乐根本没想过负什么责任的所谓校草灰溜溜退散,事后系里面不知何时传出了她清高圣女的流言蜚语,她冷哼,然后一次系学生大会慢条斯理说得那人不得不出面公开道歉。

    她是游戏人间不错,她是洁身自好不说,你一个被我甩了的不知道跟多少女人上过床的臭男人有什么资格说我?!!

    那件事情事后在学校论坛上传为一时热门,直到林茜穿越前不久似乎还能在校园里听到“哇塞,那就是那位很厉害的美女啊!”之类的话。

    所以在11岁上学前跟马尔福家的少主,前世看同人小说时似乎被传得特别厉害的铂金孔雀订婚时,她一点反对的意思也没有,那柔顺的模样和当初要贝拉跟某家的少爷订婚时的以死相逼相比,反而让奥赖恩家主和沃尔布加姑姑觉得心慌。

    她讽刺地笑笑,在转过身的时候,变成了平时的那副伪装模样:显得娴静羞涩,温文尔雅,对下人家养小精灵说话时都是柔声细语,一身柔软的白色巫师袍,在日光的柔和映照下,美不胜收,仿佛是仙子下凡,金色的长发晃得人目光晕眩,产生错觉,这就是布莱克家的小小姐啊!

    天知道,她为了毁灭那个足以给她招致无数次的变相相亲见面会的绝好印象,翻来曾经在布莱克家的书房里见到的黑魔法古籍,启动了魔法阵,召唤出了赛巴斯。那一夜,她凄厉的惨叫声让家养小精灵门互相传告,布莱克家的小姐平日里娴静温柔,实际上性格傲慢又喜欢作福作威,对周围美好事物的厌恶总不加掩饰的表现在脸上,那高亢尖锐的女声几乎可以穿透布莱克老宅的屋顶,连周围的家养小精灵们都退避三舍。

    直到和卢修斯成为恋人,顺利地登堂入室,成为马尔福家既定的儿媳妇,前两年某一次约会的途中,卢修斯还特别不解风情地提到当年有关她的传闻,当时她笑得特别温柔,比以往都要温柔,第二天,卢修斯就收到了她从西弗那里特地要来的一份大礼,让他全身搔痒难耐可以持续一个月的恶作剧魔药,西弗勒斯·斯内普出品,质量绝对有保障!咳咳……

    “所以我说的等到25岁再结婚,直到莉莉和波特什么时候成亲了再说吧,其实是我半真半假喜欢掺着一起说的话中为数不多的肺腑之言啊,偏偏……其他人还都当我是在说笑,压根都不相信,唉……”纳西莎一手支着下巴,望着窗外的雪景,无比惆怅地叹了口气。文艺点儿说就是,明媚而忧伤,45°角忧郁望天,那一声叹息竭力压制着内心的哀愁苦闷,让人不由得想把她搂进怀里好好爱抚一番。

    “小姐,您真是恶趣味。”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的执事大人毫不客气地吐槽,看着又在装文艺少女忧伤大小姐的纳西莎,嘴角弯出一个优美的弧度,这样坚强而美丽的小姐,是值得人用一生去珍惜的。如果卢修斯·马尔福只是个贪于小情小爱的纨绔大少爷,那他根本不可能把珍爱的小姐放心地交到他手上。

    小姐经过这件事一定会回想起当初的誓言吧,他们订立契约的时候,赛巴斯曾经读到过小姐的思想过往,也因此坚定了一时冲动要永远跟随她为她效命的心愿。小姐今年才刚刚16岁,让那只铂金孔雀吃点儿甜头是为了让他以后好好受苦,马尔福啊马尔福,你就好好收下我这份大礼吧!我和voldy会在里德尔庄园等着你第101次被拒婚的消息传来的!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