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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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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基,还在吃葡萄。好好干,轮休的时候去吃婆娘的**吧,哈哈?"

    "我敢发誓,伍德,你那玩艺儿能和你的手臂一样粗壮!"

    法利亚边和士兵们开着拙劣下流的玩笑,边用手拍打着他们身上凸起的肌肉。他的记忆力确实一流,竟然能逐个叫出在场士兵的名字,这份能耐阿尔丰斯自问绝对办不到。

    士兵们显然很喜欢法利亚用这种语气说话,这些靠卖命混饭吃的人大多数都没受过多少教育,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和他们说一些文绉绉的话简直就是在放屁。他们可能都已经习惯了长官隔三岔五的来视察,气氛稍微僵了下,马上又恢复正常。

    那个法师看不出有什么门路,但另外两个人问题就大了。他们走路的方式几近木头,每一步迈出根本看不出来有肌肉上的弹力,仅仅是靠腰部扭动的力量前进,这个细节被阿尔丰斯看在眼里,他心里只有一个词汇形容这两人——干尸!因为他们的行进方式和陵墓里的仆从一模一样。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推翻,干尸绝不可能拥有和人一样灵动的眼神。

    "新来的?好生的面孔。叫什么名字?"阿尔丰斯还在打量那两人时,法利亚已经走到他面前。

    "糟糕,和他对过面,万一刺杀失败那就惨了。"阿尔丰斯内心暗叫不妙,口中却响亮的应付着:"是的,大人,我叫杰特,今天刚报到,在伙房做事。"

    "唔,人不错,可惜就是瘦了点,练上几年就能上马了。哈哈哈..."法利亚的肥手在阿尔丰斯肩膀上拍了拍,继续向前走去。

    看着他那水缸般的背影,阿尔丰斯差点就忍不住想马上动手。但他知道,这可不是个好主意,现在甚至连逃走的路线都还没准备好,四周全是士兵,光对付他们就已经够麻烦,况且目标身后那三个人也不会允许自己从容离开。眼前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在限定的时间内至少还有两次机会,能把握住一次就足够了。

    阿尔丰斯放松了绷紧的神经,露出个笑脸。他的笑容在士兵群里并不特别,每个人都因为能和长官侃上两句而欣喜不已。这可是件大事,以后在别的士兵面前都能够挺起胸膛说话。

    法利亚一路走过去,从另外一道门出了房间。阿尔丰斯端起几个空食盘走出前门。后面都是重重的兵营,根本就没有可以看到他们行进路线的制高点。

    前面的训练场旁边有几棵高大的胡杨,四十尺高的树身是理想的了望台,郁郁葱葱的枝叶刚好可以掩盖住人影。阿尔丰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树可以在沙漠里长得如此高大、生的出这么多的绿叶,别的植物可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丝毫生机。

    攀爬也是一种悠闲娱乐,特别是对这样的年轻人而言,即使阿尔丰斯在表格上填写的年龄为二十一岁,也没人会指责他违反军规,只会让人感觉到这个年轻人童心未泯。他将盘子放到树底,双手抱住树干慢慢往上爬去。实际上,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以豹子的速度窜上树顶。笨拙的爬树动作吸引了不少士兵过来观看。

    "上面有什么东西?"下面传来了士兵的问话声。

    "好像有个喜鹊窝,刚才我听到它的叫声了,没准今天能弄几个鸟蛋当宵夜。"阿尔丰斯边往上蹭着边大声回答。

    "好哇,留几个让我们尝尝。去他妈的,今晚只有那么丁点肉,说不准是哪个混蛋又克扣食物了。"树下的声音逐渐远去,应该是巡逻小

    分队。

    一轮血色的残阳挂在天边,远方那片无垠的沙海就展现在阿尔丰斯面前,他心中充满了对往日拾荒生涯的怀念。远处那些平时看起来憎恶无比的闪电也变得格外亲切,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天地。

    城内炊烟缈缈,现在也是市民们准备晚餐的时间。不断有人汇集到咸水塘旁边接水,对于穷困人家来说,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漂浮在半空的是六个硕大的魔眼,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上下浮动监视着城外动静。

    阿尔丰斯收拾起心神,往军营方向望去。那个胖子的身型辨认起来很容易,十几个军官正在他身边说着话,看他们前进的方位指向中心指挥所。通往指挥所的路前三后二共五条,军营呈扇形状态车轮一样分布在指挥所四周,五条路就像车轮的轴心一样贯通整个驻地。指挥所附近有一小片的绿地,不知道是哪个军官用来培养闲情逸趣弄出来的,指挥所周围根本没有可以埋击的理想地点。想刺杀法利亚只有两个选择——潜入指挥所或者在军营旁边给予致命一击。

    后者的话和刚才出手没有多大分别。阿尔丰斯选择了前者,指挥所里的建筑多少还能起点掩护作用。

    按照情报,半个魔法时内需要给法利亚送去三次饮食,反过来说,如果食堂按照这个频率往指挥所送食物,大概就是他的机会来了,只要留心观察食堂的送餐情况,那就没必要守在每条路上整日整夜的穷等。

    阿尔丰斯顺着树杆慢慢溜下来,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要考虑的是怎样才能在光天白日之下混入指挥所,军官的伙食都有专人负责,并不是随便换个装就能进去的。

    一只肥硕的沙鼠从树根的洞里钻了出来,士兵们剩下的食物残渣可是这些家伙的至爱,它们可以不必像外面的同类那样为了丁点的食物四处奔波。

    阿尔丰斯灵机一动,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脚下发力噌一声窜过去,一把将沙鼠捉在手里。好家伙,这只大鼠足有两磅重,光是那身肉就有一个士兵一天的肉份。刚才巡逻队的士兵不是说吃不够吗,那就用这家伙来慰劳他们。这几年的沙漠生活已经让阿尔丰斯明白怎么才能在沙漠中弄到充足的食物,鼠和蛇就是两种最容易捕捉的美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