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章,混进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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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上,叛军人数不少,而且,很显然的,来源也不相同,要不,以毛仲的形迹,早就引起别人的怀疑和盘问了。虽然他大摇大摆很自信镇定,一个士兵这么肆无忌惮怎么都不对。
“你干什么去?”一个巡逻队人。
毛仲亮了亮铜牌:“认得这个吗?兄弟?”
“哦,李铭将军的卫队?走好,走好!”
遭遇了三拨人马,毛仲都轻而易举地混过了关,最后来到了岛屿上的一片树林里,最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片岛屿上,居然有一片梨树,虽然梨花已经开败,纷纷坠落于地的凄凉还是非常震撼。毛仲在草丛里一闪,坐了下来,好象一个观光的游客,漫不经心地衔了一截草根儿,认真观察形势。
前面就是叛军的大营,根据李铭的交代,加上昨天夜里与刘三雄刘糟鼻子的对话,知道,叛军水师有三股,一是北面长山岛上增援的叛军,一是金国将领李永芳的水军,李原是大明朝的抚顺关守将,在努尔哈赤进攻时投降,立刻被努尔哈赤封为总兵官,还将自己十几岁的小孙女嫁给他,成为额驸,亲信。现在也是金国的精锐将领。另一支是东来的李九成部队。陆军方面,则是毛承禄的部队,其实,这时的叛军水师,完全可以做海军陆战队。两用。不知道岛屿上现有的兵力有几何。
要寻找香雪等人很难。唯一的方法是。抓舌头。他后悔将李铭那个孬种拍死得太早了。想来,香雪等人也不可能幸免于难。好几千叛军疯狂搜捕下,这岛屿早就被翻几遍儿了。
“你在干什么?那里有大闺女?哈哈。”一个满是邪恶的声音说着走近。
“哥儿们,歇歇!”毛仲招呼他。
“歇就歇!”是一个叛军士兵,很疲惫的样子,往毛仲的身边一坐:“你痛快啊。”
毛仲随即和他攀谈起来。他叫丁克捷,是李铭部队的人,据他所知,长山岛的援军,都在船队上,八百余人,李永芳的部队,也在海上,一千余人,岛屿上只有毛承禄的部队,因为几天前陆续散去一些,现在还能有两千四百余人。
方圆十数里的岛屿,这些兵力足够惊人了。
“喂,你知道咱们逮住了多少飞豹军?”
“杀了二百多,逮了二百多,”
“有没有一个大闺女?就是陈继盛的闺女?”
“不知道。”
“战俘都在哪里关着?”
“就在大营里啊,”
“好了,你可以休息了!”毛仲仰面躺下,不料却给那家伙看清了自己的脸:“呀!你是麻子?”非常恐惧。毛仲问:“怎么了?”那家伙说:“你不会是麻子鬼毛仲吧?现在岛上正在反复搜寻他呢,那家伙可厉害啦!”
“哦,我不是,麻烦你自己来看看!”毛仲笑嘻嘻地拍了拍自己的脸。等那家伙往前很老实地一凑,伸出了两只钢铁绞索般的胳膊,缠住了他的脑袋,狠狠一扭,咔一声,就丢弃了。
丁先生的脖子被扭断了,无力地栽倒在地上。
毛仲在地下洼处用腰刀剜了几下,将他的尸体拖进去盖了草,悄悄地离开了。
他没有丝毫的怜悯,从入明开始,特别是昨天开始,他已经大开了杀戒,心肠杀得坚硬如铁。既然是叛军,是敌人,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而已。
毛仲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就在白天动手。
夜晚虽然对偷袭行动最有利,可是,如果香雪真的落到了毛承禄的手上,恐怕等不到天黑,就要遭遇毒手,那时,就没有救的价值了。想到那小妮子又雅又辣的刁巧模样,以及被迫向自己的一吻,还有陈老将的许诺,他就兽血起来。那是咱媳妇啊。不知道落在毛承禄那个色狼的嘴里没有。
他还是观察了下太阳,然后,等待着,将怀里携带的薄饼吃了两个,休息休息,直到下午一点种的光景,才悄悄地溜了出来。
果然不出所料,午后是人们白昼中最为松懈的时刻,就如同凌晨和黎明。林间道路上的叛军巡逻队也少了。毛仲从湿润的地方挖出了一些土,在脸上涂抹了一些。使自己的麻子脸招牌不太鲜艳,然后摇摇摆摆地走了。
几乎没有人拦截他。直到了军营门口,五六个门卫都没有斜眼瞧他,让他在紧张之中,感到异常兴奋。其实,三三两两的叛军也自由出入军营,没有遭遇盘问,这表明毛仲的判断是对的,。叛军已经将陈继盛军的残余彻底击溃,围捕,觉得胜利了,安全了。
“昨天夜里杀得真痛快啊!我杀了一个!嘿!一刀捅进了肚子里!娘哦,”一名士兵正对同伴吹嘘功绩。其他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毛仲走进了军营!
对这里,他是熟悉的,三转两转,就到了自己住过的地方,于是,他直奔中军大营。因为那里不仅做过陈继盛军的主将所在,现在也悬挂着好几面叛军的军旗。
“干什么?”终于有人拦截了。
毛仲首先歪斜着脸儿,使脸尽量变形,然后粗着嗓子,亮了亮李铭的铜牌:“李将军有急事知会毛将军!”
“哦,进去吧。”
进了中军大营,里面是四个院落进深的大地方,有很多门岗,一遍遍地都要盘问,可是一看那铜牌就放行了。
毛仲的心里,也不是不紧张,万一被看出,只有血战,那时,能够生还的几率只有百分之十!
为了美女,垃圾豁出去了。
最后一进院落时,他被拦截了,一名小军官牛皮叉叉地说,毛总兵正在修养身体,暂时不能见客。要他认真等候。
毛仲借口要拉,一头扎进了厕所里。
一到厕所,毛仲就观察着,倾听着外面,显然,毛承禄的叛军,对李九成的公子,格外客气。监视他的两名军官。就在外面走动,院落里,几乎是空落落的安静。
这是最后一道关口。里面就是毛承禄栖身的地方,那里,一定有许多的秘密,不管怎样,只要活捉到毛承禄,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毛承禄受了伤,肯定在里面休息。
“你好了没有?”说着,一个军官就进来了。毛仲哪里有闲功夫拉?正在里面蹲着思索,一见敌军官进来,二话不说,伸脚一绊,将之勾倒,左手扣住他的咽喉,狠狠地掐过。
钢筋铁骨般的手指,虽然比之汉兵之穿越前时代已经弱化了不少,可是,还是让那军官当场就冒起了血泡,身体剧烈地抽了几下就瘫软了。
外面,唰一声拔出了刀,另一名军官谨慎地过来,“里面怪舒服?”
毛仲倾听着他的脚步声和位置,突然跃出,单刀直取那家伙的咽喉。
那家伙反应也非常之快,急忙一闪,居然避过了毛仲的刀锋!
毛仲从来没有一手攻击,而是几手,一旦攻击受挫,可以补救。
因为飞身弹跳,毛仲的右膝疾速地顶在了敌军官的胸膛上,使之虽然能躲过第一招,却不能再次幸免。
两人最终的姿势是,毛仲压到了那家伙的身上,刀锋一转,毫不犹豫地切入到他的咽喉,于是,一股热血狂喷而出。(未完待续)
岛屿上,叛军人数不少,而且,很显然的,来源也不相同,要不,以毛仲的形迹,早就引起别人的怀疑和盘问了。虽然他大摇大摆很自信镇定,一个士兵这么肆无忌惮怎么都不对。
“你干什么去?”一个巡逻队人。
毛仲亮了亮铜牌:“认得这个吗?兄弟?”
“哦,李铭将军的卫队?走好,走好!”
遭遇了三拨人马,毛仲都轻而易举地混过了关,最后来到了岛屿上的一片树林里,最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片岛屿上,居然有一片梨树,虽然梨花已经开败,纷纷坠落于地的凄凉还是非常震撼。毛仲在草丛里一闪,坐了下来,好象一个观光的游客,漫不经心地衔了一截草根儿,认真观察形势。
前面就是叛军的大营,根据李铭的交代,加上昨天夜里与刘三雄刘糟鼻子的对话,知道,叛军水师有三股,一是北面长山岛上增援的叛军,一是金国将领李永芳的水军,李原是大明朝的抚顺关守将,在努尔哈赤进攻时投降,立刻被努尔哈赤封为总兵官,还将自己十几岁的小孙女嫁给他,成为额驸,亲信。现在也是金国的精锐将领。另一支是东来的李九成部队。陆军方面,则是毛承禄的部队,其实,这时的叛军水师,完全可以做海军陆战队。两用。不知道岛屿上现有的兵力有几何。
要寻找香雪等人很难。唯一的方法是。抓舌头。他后悔将李铭那个孬种拍死得太早了。想来,香雪等人也不可能幸免于难。好几千叛军疯狂搜捕下,这岛屿早就被翻几遍儿了。
“你在干什么?那里有大闺女?哈哈。”一个满是邪恶的声音说着走近。
“哥儿们,歇歇!”毛仲招呼他。
“歇就歇!”是一个叛军士兵,很疲惫的样子,往毛仲的身边一坐:“你痛快啊。”
毛仲随即和他攀谈起来。他叫丁克捷,是李铭部队的人,据他所知,长山岛的援军,都在船队上,八百余人,李永芳的部队,也在海上,一千余人,岛屿上只有毛承禄的部队,因为几天前陆续散去一些,现在还能有两千四百余人。
方圆十数里的岛屿,这些兵力足够惊人了。
“喂,你知道咱们逮住了多少飞豹军?”
“杀了二百多,逮了二百多,”
“有没有一个大闺女?就是陈继盛的闺女?”
“不知道。”
“战俘都在哪里关着?”
“就在大营里啊,”
“好了,你可以休息了!”毛仲仰面躺下,不料却给那家伙看清了自己的脸:“呀!你是麻子?”非常恐惧。毛仲问:“怎么了?”那家伙说:“你不会是麻子鬼毛仲吧?现在岛上正在反复搜寻他呢,那家伙可厉害啦!”
“哦,我不是,麻烦你自己来看看!”毛仲笑嘻嘻地拍了拍自己的脸。等那家伙往前很老实地一凑,伸出了两只钢铁绞索般的胳膊,缠住了他的脑袋,狠狠一扭,咔一声,就丢弃了。
丁先生的脖子被扭断了,无力地栽倒在地上。
毛仲在地下洼处用腰刀剜了几下,将他的尸体拖进去盖了草,悄悄地离开了。
他没有丝毫的怜悯,从入明开始,特别是昨天开始,他已经大开了杀戒,心肠杀得坚硬如铁。既然是叛军,是敌人,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而已。
毛仲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决定,就在白天动手。
夜晚虽然对偷袭行动最有利,可是,如果香雪真的落到了毛承禄的手上,恐怕等不到天黑,就要遭遇毒手,那时,就没有救的价值了。想到那小妮子又雅又辣的刁巧模样,以及被迫向自己的一吻,还有陈老将的许诺,他就兽血起来。那是咱媳妇啊。不知道落在毛承禄那个色狼的嘴里没有。
他还是观察了下太阳,然后,等待着,将怀里携带的薄饼吃了两个,休息休息,直到下午一点种的光景,才悄悄地溜了出来。
果然不出所料,午后是人们白昼中最为松懈的时刻,就如同凌晨和黎明。林间道路上的叛军巡逻队也少了。毛仲从湿润的地方挖出了一些土,在脸上涂抹了一些。使自己的麻子脸招牌不太鲜艳,然后摇摇摆摆地走了。
几乎没有人拦截他。直到了军营门口,五六个门卫都没有斜眼瞧他,让他在紧张之中,感到异常兴奋。其实,三三两两的叛军也自由出入军营,没有遭遇盘问,这表明毛仲的判断是对的,。叛军已经将陈继盛军的残余彻底击溃,围捕,觉得胜利了,安全了。
“昨天夜里杀得真痛快啊!我杀了一个!嘿!一刀捅进了肚子里!娘哦,”一名士兵正对同伴吹嘘功绩。其他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毛仲走进了军营!
对这里,他是熟悉的,三转两转,就到了自己住过的地方,于是,他直奔中军大营。因为那里不仅做过陈继盛军的主将所在,现在也悬挂着好几面叛军的军旗。
“干什么?”终于有人拦截了。
毛仲首先歪斜着脸儿,使脸尽量变形,然后粗着嗓子,亮了亮李铭的铜牌:“李将军有急事知会毛将军!”
“哦,进去吧。”
进了中军大营,里面是四个院落进深的大地方,有很多门岗,一遍遍地都要盘问,可是一看那铜牌就放行了。
毛仲的心里,也不是不紧张,万一被看出,只有血战,那时,能够生还的几率只有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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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进院落时,他被拦截了,一名小军官牛皮叉叉地说,毛总兵正在修养身体,暂时不能见客。要他认真等候。
毛仲借口要拉,一头扎进了厕所里。
一到厕所,毛仲就观察着,倾听着外面,显然,毛承禄的叛军,对李九成的公子,格外客气。监视他的两名军官。就在外面走动,院落里,几乎是空落落的安静。
这是最后一道关口。里面就是毛承禄栖身的地方,那里,一定有许多的秘密,不管怎样,只要活捉到毛承禄,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毛承禄受了伤,肯定在里面休息。
“你好了没有?”说着,一个军官就进来了。毛仲哪里有闲功夫拉?正在里面蹲着思索,一见敌军官进来,二话不说,伸脚一绊,将之勾倒,左手扣住他的咽喉,狠狠地掐过。
钢筋铁骨般的手指,虽然比之汉兵之穿越前时代已经弱化了不少,可是,还是让那军官当场就冒起了血泡,身体剧烈地抽了几下就瘫软了。
外面,唰一声拔出了刀,另一名军官谨慎地过来,“里面怪舒服?”
毛仲倾听着他的脚步声和位置,突然跃出,单刀直取那家伙的咽喉。
那家伙反应也非常之快,急忙一闪,居然避过了毛仲的刀锋!
毛仲从来没有一手攻击,而是几手,一旦攻击受挫,可以补救。
因为飞身弹跳,毛仲的右膝疾速地顶在了敌军官的胸膛上,使之虽然能躲过第一招,却不能再次幸免。
两人最终的姿势是,毛仲压到了那家伙的身上,刀锋一转,毫不犹豫地切入到他的咽喉,于是,一股热血狂喷而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