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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章,兵指长山岛

作者: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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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三四年夏,四月三日,无边无际的夜幕横贯在黄海的海面上,海风轻轻地吹拂,徐徐缭绕着人们的衣甲,军旗在战舰上猎猎地摇摆着,不时发出一些声响。海洋岛的小码头上,毛仲带着他的三十名特种兵,全副武装,因为夜幕的遮掩,看不清他们的脸色,却能够恍然其大致的轮廓,听见他们粗重的呼吸。新鲜的海风,在日渐暖热的季节,给人的感觉非常之美。

    数十艘大船,黑呼呼的庞然身躯,隐藏在黑暗里,给人神秘的感觉。水手们已经登上各自的岗位,拔起了铁锚链,登船的舢板在火把的辉映下,狭窄地颤抖在码头的陆地和大船之间。

    按照计划,也按照朝廷的旨意,陈继盛部队,将果断地向北面的长山岛叛军出击了。虽然力量相当悬殊,困难极其重大,忠诚于国家的陈继盛还是决定,按时出发。

    “诸位将官,士兵兄弟,今番夜间出战,我飞豹军要个个奋勇,人人争先,此战艰难,不胜则败。胜,则我飞豹军可以扬名天下,掌控长山,威慑其余各岛,渤辽海域,顿时风清波平,如果不利,则局势将危机万分,大局靡烂。其中是非安危,本将陈继盛将湖各位共承担之!”

    袭击长山岛,消灭刘兴祚叛军,是朝廷的严厉命令,也是陈继盛的宿愿,只是,在毛仲等人的鼓励下,犹豫了一些时间,终于做出了决定。

    飞豹军只留下十艘小船,二百军士坚守一座军营,保障最低水平的防御,其余的军力,全部出征。

    官兵喝了壮行酒,在黑夜里默默无闻地登船。火把的光辉,显得那样微弱,士兵们的心情,在紧张和激动中翻腾。

    “好好干!”

    “肯定!”

    “我们一定能赢!”

    官兵们低声地相互鼓励,对于未来的,迫在眉睫的战事,没有人能保持乐观,尽管全军最大的亮点儿在于毛仲部队,可是,谁都觉得,一个区区三十人的精锐军,面对数千叛军,能够做什么呢?真正的胜负,一定需要大军合战,拼命到底,血流成河。

    自女真叛乱开始,辽东地区就陷入了空前的混乱,明军连连失败,丢弃了大批领土,现在已经退却到了辽东半岛的最南端的盘山,即旅顺港,再退,就到了海里。而辽东的东半,已经完全为女真族的金军占领,明军退却到了海洋里勉强维持存在的态势,那就是皮岛。

    沮丧的情绪,悲观的意识,在官兵们心目中酝酿,但是,军人的直觉,还是能够明白的,战斗,只有坚持战斗,才可能有活路。

    所有的家眷都被要求不得靠近船队,军中非常忌讳女人,尤其是在临战之前,那是倒霉和失败的众*词中的一个。所以,毛仲朝着黑暗里观察了半天,也没有等到他想见到的任何一个女人。

    “登船!快些登船!”一些军官呼喊着士兵。

    二更时分,飞豹军舰队出发了,借助了西风,向着东北面前进,海风在舰队航行开始,渐渐大了起来,风帆发出了有些异常的甩动声。

    各船上都有火光,那是船队保证自身安全,相互保证间隔的一种做法,在夜间大规模海战,在各军官眼里,实在是疯狂,可是,他们也赞同陈继盛,如果不偷袭敌军,他们断无胜利之理。

    但是,怎样才能完全胜利呢?谁的心里也没有底儿。

    四更时分,舰队接近了长山岛,逐渐熄灭了火把,因为舰队已经一分为三,中央的陈继盛军并不能确切地掌握全部情况。

    苏泰水军在西北侧,悄悄地前进,而毛仲的船队,只有四艘船,一百名士兵,二十名水手,却独立开来,成为舰队的右翼。

    毛仲非常兴奋,也非常紧张,作为一名超级特种兵,他尝试过多种天候情况下的战斗,可是,带领部队出击,还是第一次,在夜间战斗,有太多的意外事件。

    又航行了约半个小时,毛仲看到了长山岛上的航行灯塔,昏黄的灯光,刺破了沉沉的黑夜,指示了岛屿的位置和航线。那一豆灯光,渐渐增大。

    毛仲知道,长山岛上的叛军,平时有着严格的警戒线,即使在夜间,也有海岸巡逻队,还有许多地方专门的固定防备点儿,如果明军直接以船队冲击,不仅马上就暴露了目标,还会因为地形熟悉的程度不同,遭受很大的损失。

    长山的叛军将领刘兴祚,非同寻常,他本叫刘爱塔,世代居住在辽东,十八年前,女真军占领了大部分的沈阳周围地区,他成为金国属下的臣民,在成丁以后,成为金国八旗军里的汉军,因为家族的原因,很快又成为军官,和女真权贵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大贝勒代善经常欺负他,鞭打他,忍耐不了的他率领几个兄弟,带领四百余官兵反正,投降了明军,被任命为实授游击将军,虽然名份不高,其麾下的兵力却迅速增加,逐渐成为势力派将领,因为从女真军中来,其指挥作战,有其风格,本人的武艺高强,精锐的四百骑兵,在明军水师中,首屈一指。

    正因为如此,陈继盛才将消灭长山岛的叛军刘兴祚部,视为决战决胜的关键。

    和陈继盛部下各军官不同,毛仲对于击败叛军,充满了信心,通过询问陈继盛等数十将领,一些小兵,他完全掌握了长山岛的地理环境,还画出了几幅图,让陈继盛等人刮目相看。

    在岛屿上,刘兴祚的大军,分驻在五个军营,其中,他的本部人马,也就是那四百精锐的骑兵,驻守在中军营,那驻扎军营的方位,栅栏和围墙的性质,高度,巡逻队的频率和人数,都被毛仲问得一清二楚。

    擒贼先擒王!毛仲的计划是,偷渡上岛,躲避其巡逻队,直扑敌军中枢军营,击毙和逮捕敌将刘兴祚,然后,放火烧毁其营。这里,有两个关键,一是刘的兄弟很多,有刘兴理,刘兴恩,刘兴才,各负责一个军营的管理。需要统统干掉,二是敌军的中军营里的战马,约一千匹,必须将之捣乱,才能使敌人精锐骑兵无马可骑,限于被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