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章,杀机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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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的水平再高,一个人要同时对付几个,甚至十几个敌人,也是很危险的,何况,他的身手已经不是现代社会那样,因此,很明智地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林里,不敢有任何的动静。
这边,大玉儿又苏醒了,立刻试图挣扎,毛仲无奈,只好用手掐住她的咽喉,时刻警惕,一旦局势危急,就将她捏死。
老实说,要将身边这么美丽成熟的女人杀死,简直是一种罪过,当她的眼睛瞅着毛仲的时候,虽然是那么仇恨和怨毒,可是,仍然看得毛仲心里砰砰乱跳。
说不出来的美,还有英武之气,比之香雪,身材长大了许多,比之冰梅,又婉转了一些。更多的沉着冷静,就是知性。
害怕她喊出声来,毛仲将些衣服布条,狠狠心塞在她的嘴里。恰好她的双臂在背后反绑,还不方便逃遁,毛仲一只手继续控制她的咽喉,一只手紧握着一柄*。
清军在周围巡视着,寻找着,几个人去跟踪乱窜的战马,大约十个人在树林里分散开来搜索,成为毛仲的最大危险。
毛仲没有把握将敌人全部杀掉,又没有把握顺利逃走,不,他完全可以轻松的逃走,可是,实在舍不得到手的美人儿,刚才在马上抱着的感觉,简直爽死了,别人的老婆就是有滋味哦。
毛仲才不会在战后将她奉献给朝廷作为功勋奖赏呢。最后,还不知道这只白天鹅落到谁的狗嘴里吞了呢。毛仲承认,对于这样的美人儿,自己一见倾心。
清兵逼近了,在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沟壑的遮掩,完全可以发现他。毕竟,树林并不密集,只有低矮的灌木丛才有隐蔽价值。
毛仲敏锐地发现了危机,看起来,只有拼命了。
他丢开了大玉儿,一手抱着步枪,迅速地离开了这里,隐蔽到十米外的另外一个地方。
四发子弹?三颗*?毛仲苦笑着,摇摇头。
开枪的话,枪声将立刻招引来更多的敌人,怎么办?
毛仲几乎觉得,自己进入了死地。
步枪,压上了子弹,瞄准了第一名清兵,那家伙健壮的身材,足有一米八五,穿着盔甲,好象铁塔一样。手里的盾牌和短刀,配合地非常之好,在他的旁边三米处,还有一名清兵,黑须,手执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再远五米,一名清兵也是弓箭伺候。眼睛阴森。
毛仲伏在草地里,一动不动,等到了那个目光阴森的家伙快到跟前时,才突然出击,用步枪瞄准他的鼻子,抠动了扳机。
两名清兵悚然一惊,往枪声响处观察,毛仲一闪身,逃了。
“快,他在那里!在那里!”几个清兵骤然奔出来。朝着毛仲追赶。
毛仲往前猛跑了几步,再次葡伏下来,将*掏出,可是,头上,已经乱箭纷纷,三名骑马的清兵,在树林里居然巧妙地躲避着树枝,冲向了毛仲。
没有什么可说的,战斗就是,毛仲的*朝着前面一晃,丢了过去。
轰!
一声剧响,两名清军骑兵惨叫不迭,硝烟弥漫,毛仲趁机转移了方向。
在树林和杂草灌木丛里,毛仲觉得异常舒心,轻松,好象又回到了特种兵的单打独斗的英雄岁月,他太`熟悉的战法了。驾轻就熟啊。
象野猫一样,毛仲在灌木丛里闪烁着,连绕了几回,终于出现在敌人的背后,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估计已经累了,一面牵扯着战马,一面喘气,还将身上的水囊打开,咕咕地喝。
毛仲大喜,往边上看了看,才发现,周围就隐藏着一个家伙,于是,转移了方向,悄悄地摸过去。
“谁?”那士兵喝问。
毛仲的匕首,已经戳进了他的咽喉,那一瞬间非凡的弹跳,让他的左脚痛不欲生。
“还能有谁?”中年老兵很郁闷地丢了水囊。空荡荡的水囊是有皮革制作的,老兵转身抓住马缰,准备上去。
毛仲已经将被杀的士兵弓箭操在手里,瞄准了中年士兵在摇动时晃开的脖颈空当,嗖的一箭。
老兵身体一滞,还没有喊出声音来,毛仲已经赶了过去,操着匕首,就要彻底灭了这厮。
哗啦啦的草丛动静,让毛仲不由得往回一看,这时,那老兵出奇不意地反踹一脚,将毛仲喘得一个跟头,翻了回去。
“哼,敢打老子的冷子?”中年老兵用手拽住脖子后面的箭,狠狠一拔,带着血肉出来,“本佐领还从来没有中过箭呢!”
从腰里抽出刀,老兵冷冷地盯着毛仲,得意洋洋。
这时,有两名士兵从别处出来,正要上前帮忙,毛仲已经准备再次以步枪攻击了,那老兵笑道:“一边去,继续找人,我来拿下这明国的狗才!”
士兵退下去了。
毛仲唰又是一箭,却被那家伙不可思议地攥在手里!
“哼哼哼!”老兵阴险地嘲笑着。慢慢往前走。
毛仲明白,遇见高人了。
步枪再次压上子弹,还有三发,瞄准那个敌兵,毫不犹豫开枪。
砰,老兵的脸上,盛开了一朵桃花,然后,无力地,重重地栽倒下来。
毛仲冲过去,将那家伙拖进了草丛里,立刻就剥掉了衣甲,自己换穿了。很快,就成为一个标致的满清骑兵,为了增加真实性,他还将老兵的辫子也割掉,揣在腰间以备不时之需。
树林里有好几匹战马,都是清军的坐骑,因为下来搜索毛仲等,就拴在旁边的树上,估计这老兵就是看守之一。想了想,毛仲走过去,将几匹马的缰绳统统割断,然后,屁股上用清军的刀乱砍了一阵,放走了。
战马的践踏声,嚎叫声,让好几名清军在二十多米处惊叫:“快走,快走,我们的马!”
完全是乱战的形势,毛仲也没有把握击败敌人,他骑上了战马,向着一边儿跑去,很快发现了两个清军正在犹豫,他纵马过去时,俩清兵抬头看他。
“嗨!”毛仲的军刀,将一个家伙砍成了两段。
另一个家伙尖叫一声,转身就逃。
毛仲也不追赶,在敌人战马失去之后,已经有四五人跑去追马,这里的敌人,已经不在毛仲的计划之内。只有迅速脱离危险才是正经。(未完待续)
毛仲的水平再高,一个人要同时对付几个,甚至十几个敌人,也是很危险的,何况,他的身手已经不是现代社会那样,因此,很明智地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林里,不敢有任何的动静。
这边,大玉儿又苏醒了,立刻试图挣扎,毛仲无奈,只好用手掐住她的咽喉,时刻警惕,一旦局势危急,就将她捏死。
老实说,要将身边这么美丽成熟的女人杀死,简直是一种罪过,当她的眼睛瞅着毛仲的时候,虽然是那么仇恨和怨毒,可是,仍然看得毛仲心里砰砰乱跳。
说不出来的美,还有英武之气,比之香雪,身材长大了许多,比之冰梅,又婉转了一些。更多的沉着冷静,就是知性。
害怕她喊出声来,毛仲将些衣服布条,狠狠心塞在她的嘴里。恰好她的双臂在背后反绑,还不方便逃遁,毛仲一只手继续控制她的咽喉,一只手紧握着一柄*。
清军在周围巡视着,寻找着,几个人去跟踪乱窜的战马,大约十个人在树林里分散开来搜索,成为毛仲的最大危险。
毛仲没有把握将敌人全部杀掉,又没有把握顺利逃走,不,他完全可以轻松的逃走,可是,实在舍不得到手的美人儿,刚才在马上抱着的感觉,简直爽死了,别人的老婆就是有滋味哦。
毛仲才不会在战后将她奉献给朝廷作为功勋奖赏呢。最后,还不知道这只白天鹅落到谁的狗嘴里吞了呢。毛仲承认,对于这样的美人儿,自己一见倾心。
清兵逼近了,在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沟壑的遮掩,完全可以发现他。毕竟,树林并不密集,只有低矮的灌木丛才有隐蔽价值。
毛仲敏锐地发现了危机,看起来,只有拼命了。
他丢开了大玉儿,一手抱着步枪,迅速地离开了这里,隐蔽到十米外的另外一个地方。
四发子弹?三颗*?毛仲苦笑着,摇摇头。
开枪的话,枪声将立刻招引来更多的敌人,怎么办?
毛仲几乎觉得,自己进入了死地。
步枪,压上了子弹,瞄准了第一名清兵,那家伙健壮的身材,足有一米八五,穿着盔甲,好象铁塔一样。手里的盾牌和短刀,配合地非常之好,在他的旁边三米处,还有一名清兵,黑须,手执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再远五米,一名清兵也是弓箭伺候。眼睛阴森。
毛仲伏在草地里,一动不动,等到了那个目光阴森的家伙快到跟前时,才突然出击,用步枪瞄准他的鼻子,抠动了扳机。
两名清兵悚然一惊,往枪声响处观察,毛仲一闪身,逃了。
“快,他在那里!在那里!”几个清兵骤然奔出来。朝着毛仲追赶。
毛仲往前猛跑了几步,再次葡伏下来,将*掏出,可是,头上,已经乱箭纷纷,三名骑马的清兵,在树林里居然巧妙地躲避着树枝,冲向了毛仲。
没有什么可说的,战斗就是,毛仲的*朝着前面一晃,丢了过去。
轰!
一声剧响,两名清军骑兵惨叫不迭,硝烟弥漫,毛仲趁机转移了方向。
在树林和杂草灌木丛里,毛仲觉得异常舒心,轻松,好象又回到了特种兵的单打独斗的英雄岁月,他太`熟悉的战法了。驾轻就熟啊。
象野猫一样,毛仲在灌木丛里闪烁着,连绕了几回,终于出现在敌人的背后,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估计已经累了,一面牵扯着战马,一面喘气,还将身上的水囊打开,咕咕地喝。
毛仲大喜,往边上看了看,才发现,周围就隐藏着一个家伙,于是,转移了方向,悄悄地摸过去。
“谁?”那士兵喝问。
毛仲的匕首,已经戳进了他的咽喉,那一瞬间非凡的弹跳,让他的左脚痛不欲生。
“还能有谁?”中年老兵很郁闷地丢了水囊。空荡荡的水囊是有皮革制作的,老兵转身抓住马缰,准备上去。
毛仲已经将被杀的士兵弓箭操在手里,瞄准了中年士兵在摇动时晃开的脖颈空当,嗖的一箭。
老兵身体一滞,还没有喊出声音来,毛仲已经赶了过去,操着匕首,就要彻底灭了这厮。
哗啦啦的草丛动静,让毛仲不由得往回一看,这时,那老兵出奇不意地反踹一脚,将毛仲喘得一个跟头,翻了回去。
“哼,敢打老子的冷子?”中年老兵用手拽住脖子后面的箭,狠狠一拔,带着血肉出来,“本佐领还从来没有中过箭呢!”
从腰里抽出刀,老兵冷冷地盯着毛仲,得意洋洋。
这时,有两名士兵从别处出来,正要上前帮忙,毛仲已经准备再次以步枪攻击了,那老兵笑道:“一边去,继续找人,我来拿下这明国的狗才!”
士兵退下去了。
毛仲唰又是一箭,却被那家伙不可思议地攥在手里!
“哼哼哼!”老兵阴险地嘲笑着。慢慢往前走。
毛仲明白,遇见高人了。
步枪再次压上子弹,还有三发,瞄准那个敌兵,毫不犹豫开枪。
砰,老兵的脸上,盛开了一朵桃花,然后,无力地,重重地栽倒下来。
毛仲冲过去,将那家伙拖进了草丛里,立刻就剥掉了衣甲,自己换穿了。很快,就成为一个标致的满清骑兵,为了增加真实性,他还将老兵的辫子也割掉,揣在腰间以备不时之需。
树林里有好几匹战马,都是清军的坐骑,因为下来搜索毛仲等,就拴在旁边的树上,估计这老兵就是看守之一。想了想,毛仲走过去,将几匹马的缰绳统统割断,然后,屁股上用清军的刀乱砍了一阵,放走了。
战马的践踏声,嚎叫声,让好几名清军在二十多米处惊叫:“快走,快走,我们的马!”
完全是乱战的形势,毛仲也没有把握击败敌人,他骑上了战马,向着一边儿跑去,很快发现了两个清军正在犹豫,他纵马过去时,俩清兵抬头看他。
“嗨!”毛仲的军刀,将一个家伙砍成了两段。
另一个家伙尖叫一声,转身就逃。
毛仲也不追赶,在敌人战马失去之后,已经有四五人跑去追马,这里的敌人,已经不在毛仲的计划之内。只有迅速脱离危险才是正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