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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他从小就爱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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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离沈之岚的理想型正好相反,她不爱运动。

    “哥,像我这么懒的你一定不喜欢吧。”

    沈之岚双眼变得锐利:“弟弟跟女友不一样,弟弟就算再懒再蠢,我也会放在心尖的。”

    卢珊珊:万恶的弟控。

    两人下水后,沈之岚先是游了两转,随后陪着卢珊珊慢慢划水。

    卢珊珊趴在游泳板上,两腿不时滑动,身子随着她的动作慢慢前行。

    沈之岚干脆躺在水面,四肢伸展,随水波流动。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着,不过话题都是围绕沈之岳。

    “弟,你小时候说想要一个妹妹,爸妈已经生了三个娃儿,不可能再生了,我们大姐突发奇想,衬爸妈不在家时哄你穿女装,她说‘只要你经常穿小裙子,妈妈很快便能怀小宝宝’。”

    “噗”卢珊珊差点笑死在泳池里。

    “你高中时有女同学喜欢你,给你写情书,约你去星爸爸约会,结果你哄了我去星巴克,自个儿跑了。”

    卢珊珊停止爬行,睁大双眼道:“后来呢?你见到那女生没?你跟她说了什么?”

    沈之岳今年都二十多岁,当哥哥的沈之岚还整天防着弟弟谈恋爱,高中时期就更不用说了,女方肯定被他批死。

    沈之岚开口道:“我见到那女生,瘦瘦小小,文文静静,看着是个很老实的孩子。我就劝她,我弟不能和她恋爱,她应该选择更合适的时机,找个更好的人选。”

    卢珊珊觉得这话也没错。

    沈之岚接着说了句:“结果她高三毕业后通过你给我递情书表白了。”

    “哈哈哈哈哈哈”卢珊珊忍不住了。

    “哥,这下你没法拒绝了吧,人家都高中毕业了,不耽搁学习,你怎么拒绝她?”

    沈之岚严肃道:“我直接跟她说,她个头太矮了。”

    这真的……直接给那姑娘判了死刑。

    如果沈之岚说那女生样子不好看,不够优秀,那姑娘或许还能努力努力,若是个头太矮,只能重新投胎了。

    卢珊珊联想到她自己,她个头也不高,就算没有沈之岳隔在中间,沈之岚也不会看上自己。

    “哥,我觉得谈恋爱最重要的讲究感觉,有的姑娘个头不高,但她心地善良,厨艺也不错,脾气也好,长相还过得去。如果你只是因为人家身高不行就断了别人后路,这有点不妥啊。”

    沈之岚一转身,水花几乎溅到卢珊珊脸上,卢珊珊感觉到他明显不大高兴,也不知哪儿触碰到他的逆鳞。

    沈之岚站在泳池中央,水波往他身上打去,本来就洁白如玉的肌肤更显白了。

    “弟,所以你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怪我不同意你和卢珊珊交往?我不敢说自己看人很准,但当局者迷,我这个当外人的自然比你们清醒。你在圈内不会呆太久,一年后你会成立工作室,到时候你会逐渐转到幕后,妈有意让你衬着机会到国外留学,在你留学期间,还能接触她在国外的生意。我和大姐都觉得,妈妈在国外的生意由你来接手最好。所以如果你真要和这姑娘谈恋爱,一年后你们怎么办?你们能经得起异地恋的考验吗?国外的环境和国内不大一样,当你在国外生活了一段时间,你还能对这姑娘保持当初的热度与新鲜劲吗?弟,我说的都是事实,回头你再认真考虑一下。”

    卢珊珊没想过沈之岳居然还会有出国留学的打算。原以为他成立了工作室后会全程自己掌管鱼圈的事业,不受外力阻扰,更好的参演自己喜欢的作品。没想到沈之岳成立工作室居然是有转幕后的打算,转幕后不打紧,还会出国。若他真的出了国,自己和他几乎就没了联系了。

    想到这些,卢珊珊觉得自己心底空了一片。她自认为离开卢家后,心里已经足够强大,没什么可以左右她,没想到和沈之岳互换一段日子后,沈之岳已经成了她生活中的绝大部分,如果沈之岳真要离开,她估计会伤心难过好一阵子。难过的具体原因,她又说不上。

    沈之岚见弟弟没再说话,觉得自己方才的话题太严肃,或许会伤了弟弟,他把声音放柔:“弟,时间差不多了,你不是说想起看电影,逛街吗,现在是时候离开了。”

    卢珊珊这才想起今天和沈之岚出来的目的,今天只为了沈之岚,只为了满足她的少女心,和高大帅气温柔体贴的霸道总裁约会,哪个女生不稀罕啊。只不过一想到一年后要和沈之岳分开,她好难过。

    接着沈之岚把卢珊珊带到市内高档商场购物,卢珊珊这才意识到男人花起钱来比女人还狠。

    “弟,你以前不是一直囔囔要收藏球鞋吗?这家店最适合你。”

    卢珊珊跟在沈之岚身后左看右看,在她印象中,沈之岳的房间里似乎没收藏几双球鞋。

    “哥,我很喜欢这些鞋子,只是为什么我房里好像没藏几双球鞋?按常理说,我这么球鞋,应该会收藏了一柜子吧。”

    沈之岚转身看向卢珊珊:“你以前确实收藏了不少球鞋,只是你后来多了一个兴趣爱好。”

    “兴趣爱好?”卢珊珊突然觉得,沈之岳这个爱好一定很烧钱。

    “那就是游艇。一次你和陈公子在青城比赛,你输了,为了请到陈公子的教练,你把自己辛苦收藏的球鞋送出了大半。”

    卢珊珊在心里骂人,这个沈之岳真败家子,就算从来不关注球鞋的卢珊珊都知道,鞋王有多值钱。这个蠢货为了虚荣心,居然把自己珍藏的球鞋送出去的,太蠢了,她现在要回来还来得及吗!

    沈之岚倒显得风轻云淡,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的弟弟有多败家:“鞋子没了,可以再买,人才可难得。你请了那个教练,跟他一段时间后进步很神速,后才去迪拜比赛还拿了金奖。”

    卢珊珊没想到沈之岳有这么多烧钱的爱好,不过他富可敌国,他不来点事,三辈子也花不完一半积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