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7 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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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后世民间手札记载,郁金香大公爵如佛陀转世,佛光嫁衣,神光普照,万千金光照亮整个永泰县,其身如神灵降临,抬手间感化万千人民,法出言随,感动所有信徒,一言一出,万民拜服。
不论后世如何美化,其实是,王第志单枪匹马,一人站在万千愤怒的群众之前,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气,其气势、胆识镇住了万千愤怒的群众,更是在死亡阴影之下毫无畏惧,运用他的智慧,轻而易举化解一场误会,并且反败为胜。
声望瞬间蹭蹭往上长,虽无达到如日中天,但每个农民看到就如看神灵佛祖一般,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也明白了他们的愚昧,被人随意指使。
依稀还记得在最后,先知铿锵有力的咆哮,那是对牛胡二家的憎恶,和对不把他们生命不当生命的呐喊,让彷徨的人们终于找到一丝希望,也明白是谁对自己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胡柳杀民泄愤,牛窃民之食,其罪可诛,可杀!然煌煌天日,柳相挡道,将军独大,民之生,民之死,累累白骨弃坟岗,谁人问?谁人怜?
替天行道!剑指柳絮!还我朗朗乾坤!
是正是邪!只为我命由我不由天!
高高在上?蝼蚁只为苟活!
生命呐喊!只为尊重!
标杆立义!替天行道!
杀!杀!杀!杀!
还我朗朗乾坤!”
那夜,在夕阳莫如黑暗中,天地一片黑暗,伸手看不见五指,王第志竖旗起义,在这世界上发出第一声农民的呐喊,皇权不仁,替天行道,我们是鲜活的生命,践踏我们者,杀!视我们如草狗者,杀!只为尊重!杀!
替天行道!
四个大字,在黑暗中,指引着人们向前而去,他们是人,不是刍狗,不是当权者随意杀戮泄愤,也不是当权者犬养的猪狗,不是当权者生娃的工具,我们需要人权,需要尊重,我们幸幸苦苦,劳苦劳累,头朝地,背朝天,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万物。
胡柳杀人泄愤,把他们当作泄愤工具;牛窃他们的粮食,其行为把他们当作生产粮食的猪羊,是可忍孰不可忍,皇权已死,猪狗当道,替天行道,还朗朗乾坤。
七月的深夜,微凉,但人们的心是热的,他们举起手中的铁锨锄头,吆呼起义!王第志振臂一呼,万民附和,其声传遍四野,久久回荡,震动朝野。
起义!替天行道!
这个明感的词语在今夜一秒速传播,传播四方朝野,五湖四海。
农民发出他们的呐喊!
皇权已死!猪狗当道!视民如刍狗!我为我代言!替天行道!
“什么?起义!替天行道!这、这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碰!胡大少一拍千年太木桌,怒吼道。他无法相信王第志居然这么轻易化解这场危机,更重要的是,他无法想象,王第志哪来的勇气?不怕大军剿灭吗?
大厦还未倾倒,他就敢起义。
“他这是找死!找死!找死!”胡大少眉毛一拧,心中忐忑,怒吼着,信息冲击太大,他无法相信,也无法理解,更深的心中有点惧怕。
“杀!必须杀了他,不能让他起势。”胡大少想到王第志几百人杀的他片甲不留,心中早就留下阴影,此刻听到万民起义,更是惧怕,他感觉自己的宝座不稳,一股冷汗在他后背慢慢流动。
“可是少爷,我们已经在攻打乱成贼子,腾不出手来。”
幕僚不敢大声说话,沉默良久,感觉自家少爷脾气稍稍缓和,这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哼!贱民就是贱民,还要什么人权,不听本少话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本少看还有谁敢反抗。”
胡大少深吸一口气,将他暴怒的脾气压下,阴冷的脸上阴测测道,在牙缝中挤出无情的话语。
“是,少爷。”
“派二百人进行屠村,等本少清除乱成贼子,大军已到将他们全部镇杀。”
“是。”
牛忠贤跟在温大人身后,看着士兵攻城略地,乱成贼子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一脸兴奋,心中大叫着,快点再快点,多抢些,再多抢些,这地盘是我的了,是我的了,牛忠贤心里不断催促着,他可不敢在温大人面前表现出来,不然会被鄙视的。
“温大人这种妙啊,一举三得。以消灭乱成贼子这个口号,打出我们的名声,宣扬了我们,更是收获民心。一来,陛下感激我们的;二来,我们能快速的壮大;三来肯定能获得好多贱民的支持,真是妙啊!”
兴奋的牛忠贤屁颠屁颠跑到温大人身后,双眼笑成花,一击马屁不声不响的拍出。
“哼哼!要不是你废物,一点用处都没有,用的着本大人亲自出手,哼!”温大人虽然骂着牛忠贤,让牛忠贤心中不爽,但是看高傲的我能大人那高高扬起的头颅,这马屁拍的他心中舒爽无比。
温大人眼中牛忠贤就是一个乡巴佬,在东南他们是土皇帝,想做什么都是一句话,在这里,土里土气,更主要的是做任何是都的他亲力亲为,让他做过土皇帝般的享受很是不爽,每次看到牛忠贤心中更是不爽,心中好想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
“这场战争毫无意义了,你督促他们,让他们给本大人加快速度,最快四五天结束,说什么张牧野文武无双,今日一见不过跳梁小丑,夸大其词,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温大人说完就往大帐里走去,大帐里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等着他,水灵灵的,让他爱不释手,今晚一定大战几百回合。
人说江南美,美人美如花,今晚的小美人,声轻体柔,想想那独世的美艳,内心火热无比,让他兽血沸腾,把持不住,脚下不自觉的加快速度。
行之大帐,上下其手,莺莺燕燕的轻柔柔声在大帐里传来,让大帐外的士兵有点把持不住,虽然惊鸿一瞥,但那绝世美丽,弱弱惹人怜的气质,让他们忘不掉,现在听到如仙音般的声音,更是有点把持不住。
“报,大人不好了。”一个探子急急忙忙冲到大帐前。
“该死。”温大人看剥得光溜溜的如羊脂般,如花肌肤的小美人,心中怒意升腾,不长眼的敢打扰本大人,真是活腻味了,本打算提枪就上,打外面该死的催个不停,很是不情愿的看了一眼小美人,提上裤子走了出来。
“饭桶,不知道本大人清休吗?拿出去军仗三十。哼!”温大人怒瞪一下,双眼冒火,咆哮几句立马转身进了大帐。
“大、大人。”这位探子一脸迷茫,不知道自己好好的禀报军情,为什么自己大人怒气冲冲的朝他发火,心中怒骂是不是吃了枪药,但不管他怎么说,三十军仗妥妥的挨定了,其他受在大帐外的士兵,同情的看了一眼,摇摇头。
这还有什么为什么?自己找死,谁也救不了啊!
王第志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他现在手头五十个大头兵,分成几路追杀暗夜的屠杀者。
农民为了省灯油钱早早睡下,但是今夜,家家灯火通明,夜里冲进来的二百黑衣人,乱杀一气,不管不顾,见人就杀,幸好,王第志派了人把哨,这才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
但是他只有五十个大头兵,无法将这些来去无影踪的士兵奈何,只好将乡亲们叫起来,抱成团。
虽然黑夜屠杀者精兵强将,来去无影踪,但是王第志仗着人多势众,他很庆幸自己今晚做了英明的决定,让乡亲们诚服在自己身下,让他们听命于他,不然被着二百精兵乱杀一气。
虽然屠不了村,但千八百人肯定死于非命。
更可气的是,这二百精兵杀不了人就放火烧,夏日还未转秋,柴火干燥,瞬间大火弥漫,照亮了整个村子,也照亮了无助的农民。
丧尽天良,是的,这些人已经丧尽天良,他们的目的是杀人放火,让这些农民彻底无家可归。
“该死!”王第志气的跺跺脚,他也没有任何办法,他昨天去借兵,他岳父虽然有三千士兵,但其中有很多老的小的,去除这些,就剩下不到二千士兵,最主要的是还有一千多俘虏,他岳父真忙的驯服他们,几乎抽不出兵来,所以他只能空手而归。
下午那场暴乱,让他明白了,自己手中个没有势力,一定会被牛胡杀得渣渣不剩,所以他要建立自己的势力,他要把命运掌在自己手中,他要站出来,跟这些不平作斗争,哪怕是死,也是轰轰烈烈,这些大势力已经没有仁慈了。
靠人不如靠己,自己立旗杆。
“主公,这如何解决?”秦琼虽然斩杀了十七八个贼兵,但是无济于事,整个村子几乎被大火覆盖,杀再多的贼兵,农民们却已经无家可归了。
“没什么?只要我们人在,一切会好起来的。”王第志压下愤怒,这时候他必须冷静,就算他指甲刺入肉中,也不能表现愤怒,必须冷静。
虽然农民有一些庄家把式,但是在千锤百炼的士兵面前,不够杀得,他要冷静,他不能上了胡家的当,愤怒下不能解决问题,现在冲杀而去正好准了胡邵清的奸计,把他们一网打尽。
“乡亲们,冷静,冷静,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
然王第志的话,在愤怒的农民间起不了作用,一个个争相杀了胡邵清这贼子。
“乡亲们,我知道大家都很愤怒,但是这样赤手空拳,如何能厮杀精兵强将的胡军。”
“站住!滚回来,送死去吗?”王第志看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乡民,怒吼一声,声音将树上的柳叶震落而下,声音出奇的大,像天雷一般,将愤怒的乡民吓醒。
“你们觉得你们很牛逼是不是?你们能杀得了谁?在弓弩面前你们如何做?你们是一个顶一个精兵强将,还是十个顶一个?就刚刚你们五十个人也没有把那贼子如何?现在愤怒的你们还能把他们杀了,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那是送死。”
王第志声音咆哮着,大声呵斥着乡民,一点面子也不留。
“胡邵清现在很是兴奋的等你们上门送死,去吧!送死去吧!满足胡邵清杀人泄愤的愿望,去吧!怎么不去?”
王第志几句咆哮下,乡民如醍醐灌顶,瞬间清醒,他们不笨,当从愤怒清醒后,额头冷汗留下,差点上了胡邵清的当,要是他们冲过去,只能是送死,自己的庄稼把式在千锤百炼的精兵面前,就像关公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好了,救火的救火,把风的把风,看有棉被等有没有烧掉,立马抢救出来。”很快王第志一条条命令下达下去,村民有条不乱地执行,减免了更多物质的损失。
要是以愤怒冲出去,不死即残,而且家中肯定要的什么都没有了,一切将一无所有。
胡邵清专门从战前来到自己的新府邸,等待着愤怒的贱民,但是他失望了,看着自己身后二千精兵,一千弓弩手,叹了一口气。
“哎!真是让本少失望啊!看来贱民已经被本少杀怕了,这样更好,等本少收拾了张牧野,将他们圈养起来,老的下苦种田,少的那来做壮丁,年轻貌美的做本少的通房丫鬟,这几日通房丫鬟质量太次了,也该到换一换的时候了,嗯!到时候来一个选美大赛,该本少挑出最美的美人儿。”
胡大少自我感觉良好的思考一番后,大言不惭道。(未完待续)
据后世民间手札记载,郁金香大公爵如佛陀转世,佛光嫁衣,神光普照,万千金光照亮整个永泰县,其身如神灵降临,抬手间感化万千人民,法出言随,感动所有信徒,一言一出,万民拜服。
不论后世如何美化,其实是,王第志单枪匹马,一人站在万千愤怒的群众之前,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气,其气势、胆识镇住了万千愤怒的群众,更是在死亡阴影之下毫无畏惧,运用他的智慧,轻而易举化解一场误会,并且反败为胜。
声望瞬间蹭蹭往上长,虽无达到如日中天,但每个农民看到就如看神灵佛祖一般,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也明白了他们的愚昧,被人随意指使。
依稀还记得在最后,先知铿锵有力的咆哮,那是对牛胡二家的憎恶,和对不把他们生命不当生命的呐喊,让彷徨的人们终于找到一丝希望,也明白是谁对自己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胡柳杀民泄愤,牛窃民之食,其罪可诛,可杀!然煌煌天日,柳相挡道,将军独大,民之生,民之死,累累白骨弃坟岗,谁人问?谁人怜?
替天行道!剑指柳絮!还我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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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朗朗乾坤!”
那夜,在夕阳莫如黑暗中,天地一片黑暗,伸手看不见五指,王第志竖旗起义,在这世界上发出第一声农民的呐喊,皇权不仁,替天行道,我们是鲜活的生命,践踏我们者,杀!视我们如草狗者,杀!只为尊重!杀!
替天行道!
四个大字,在黑暗中,指引着人们向前而去,他们是人,不是刍狗,不是当权者随意杀戮泄愤,也不是当权者犬养的猪狗,不是当权者生娃的工具,我们需要人权,需要尊重,我们幸幸苦苦,劳苦劳累,头朝地,背朝天,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万物。
胡柳杀人泄愤,把他们当作泄愤工具;牛窃他们的粮食,其行为把他们当作生产粮食的猪羊,是可忍孰不可忍,皇权已死,猪狗当道,替天行道,还朗朗乾坤。
七月的深夜,微凉,但人们的心是热的,他们举起手中的铁锨锄头,吆呼起义!王第志振臂一呼,万民附和,其声传遍四野,久久回荡,震动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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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还未倾倒,他就敢起义。
“他这是找死!找死!找死!”胡大少眉毛一拧,心中忐忑,怒吼着,信息冲击太大,他无法相信,也无法理解,更深的心中有点惧怕。
“杀!必须杀了他,不能让他起势。”胡大少想到王第志几百人杀的他片甲不留,心中早就留下阴影,此刻听到万民起义,更是惧怕,他感觉自己的宝座不稳,一股冷汗在他后背慢慢流动。
“可是少爷,我们已经在攻打乱成贼子,腾不出手来。”
幕僚不敢大声说话,沉默良久,感觉自家少爷脾气稍稍缓和,这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哼!贱民就是贱民,还要什么人权,不听本少话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本少看还有谁敢反抗。”
胡大少深吸一口气,将他暴怒的脾气压下,阴冷的脸上阴测测道,在牙缝中挤出无情的话语。
“是,少爷。”
“派二百人进行屠村,等本少清除乱成贼子,大军已到将他们全部镇杀。”
“是。”
牛忠贤跟在温大人身后,看着士兵攻城略地,乱成贼子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一脸兴奋,心中大叫着,快点再快点,多抢些,再多抢些,这地盘是我的了,是我的了,牛忠贤心里不断催促着,他可不敢在温大人面前表现出来,不然会被鄙视的。
“温大人这种妙啊,一举三得。以消灭乱成贼子这个口号,打出我们的名声,宣扬了我们,更是收获民心。一来,陛下感激我们的;二来,我们能快速的壮大;三来肯定能获得好多贱民的支持,真是妙啊!”
兴奋的牛忠贤屁颠屁颠跑到温大人身后,双眼笑成花,一击马屁不声不响的拍出。
“哼哼!要不是你废物,一点用处都没有,用的着本大人亲自出手,哼!”温大人虽然骂着牛忠贤,让牛忠贤心中不爽,但是看高傲的我能大人那高高扬起的头颅,这马屁拍的他心中舒爽无比。
温大人眼中牛忠贤就是一个乡巴佬,在东南他们是土皇帝,想做什么都是一句话,在这里,土里土气,更主要的是做任何是都的他亲力亲为,让他做过土皇帝般的享受很是不爽,每次看到牛忠贤心中更是不爽,心中好想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
“这场战争毫无意义了,你督促他们,让他们给本大人加快速度,最快四五天结束,说什么张牧野文武无双,今日一见不过跳梁小丑,夸大其词,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温大人说完就往大帐里走去,大帐里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等着他,水灵灵的,让他爱不释手,今晚一定大战几百回合。
人说江南美,美人美如花,今晚的小美人,声轻体柔,想想那独世的美艳,内心火热无比,让他兽血沸腾,把持不住,脚下不自觉的加快速度。
行之大帐,上下其手,莺莺燕燕的轻柔柔声在大帐里传来,让大帐外的士兵有点把持不住,虽然惊鸿一瞥,但那绝世美丽,弱弱惹人怜的气质,让他们忘不掉,现在听到如仙音般的声音,更是有点把持不住。
“报,大人不好了。”一个探子急急忙忙冲到大帐前。
“该死。”温大人看剥得光溜溜的如羊脂般,如花肌肤的小美人,心中怒意升腾,不长眼的敢打扰本大人,真是活腻味了,本打算提枪就上,打外面该死的催个不停,很是不情愿的看了一眼小美人,提上裤子走了出来。
“饭桶,不知道本大人清休吗?拿出去军仗三十。哼!”温大人怒瞪一下,双眼冒火,咆哮几句立马转身进了大帐。
“大、大人。”这位探子一脸迷茫,不知道自己好好的禀报军情,为什么自己大人怒气冲冲的朝他发火,心中怒骂是不是吃了枪药,但不管他怎么说,三十军仗妥妥的挨定了,其他受在大帐外的士兵,同情的看了一眼,摇摇头。
这还有什么为什么?自己找死,谁也救不了啊!
王第志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他现在手头五十个大头兵,分成几路追杀暗夜的屠杀者。
农民为了省灯油钱早早睡下,但是今夜,家家灯火通明,夜里冲进来的二百黑衣人,乱杀一气,不管不顾,见人就杀,幸好,王第志派了人把哨,这才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
但是他只有五十个大头兵,无法将这些来去无影踪的士兵奈何,只好将乡亲们叫起来,抱成团。
虽然黑夜屠杀者精兵强将,来去无影踪,但是王第志仗着人多势众,他很庆幸自己今晚做了英明的决定,让乡亲们诚服在自己身下,让他们听命于他,不然被着二百精兵乱杀一气。
虽然屠不了村,但千八百人肯定死于非命。
更可气的是,这二百精兵杀不了人就放火烧,夏日还未转秋,柴火干燥,瞬间大火弥漫,照亮了整个村子,也照亮了无助的农民。
丧尽天良,是的,这些人已经丧尽天良,他们的目的是杀人放火,让这些农民彻底无家可归。
“该死!”王第志气的跺跺脚,他也没有任何办法,他昨天去借兵,他岳父虽然有三千士兵,但其中有很多老的小的,去除这些,就剩下不到二千士兵,最主要的是还有一千多俘虏,他岳父真忙的驯服他们,几乎抽不出兵来,所以他只能空手而归。
下午那场暴乱,让他明白了,自己手中个没有势力,一定会被牛胡杀得渣渣不剩,所以他要建立自己的势力,他要把命运掌在自己手中,他要站出来,跟这些不平作斗争,哪怕是死,也是轰轰烈烈,这些大势力已经没有仁慈了。
靠人不如靠己,自己立旗杆。
“主公,这如何解决?”秦琼虽然斩杀了十七八个贼兵,但是无济于事,整个村子几乎被大火覆盖,杀再多的贼兵,农民们却已经无家可归了。
“没什么?只要我们人在,一切会好起来的。”王第志压下愤怒,这时候他必须冷静,就算他指甲刺入肉中,也不能表现愤怒,必须冷静。
虽然农民有一些庄家把式,但是在千锤百炼的士兵面前,不够杀得,他要冷静,他不能上了胡家的当,愤怒下不能解决问题,现在冲杀而去正好准了胡邵清的奸计,把他们一网打尽。
“乡亲们,冷静,冷静,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
然王第志的话,在愤怒的农民间起不了作用,一个个争相杀了胡邵清这贼子。
“乡亲们,我知道大家都很愤怒,但是这样赤手空拳,如何能厮杀精兵强将的胡军。”
“站住!滚回来,送死去吗?”王第志看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乡民,怒吼一声,声音将树上的柳叶震落而下,声音出奇的大,像天雷一般,将愤怒的乡民吓醒。
“你们觉得你们很牛逼是不是?你们能杀得了谁?在弓弩面前你们如何做?你们是一个顶一个精兵强将,还是十个顶一个?就刚刚你们五十个人也没有把那贼子如何?现在愤怒的你们还能把他们杀了,不要被愤怒冲昏头脑,那是送死。”
王第志声音咆哮着,大声呵斥着乡民,一点面子也不留。
“胡邵清现在很是兴奋的等你们上门送死,去吧!送死去吧!满足胡邵清杀人泄愤的愿望,去吧!怎么不去?”
王第志几句咆哮下,乡民如醍醐灌顶,瞬间清醒,他们不笨,当从愤怒清醒后,额头冷汗留下,差点上了胡邵清的当,要是他们冲过去,只能是送死,自己的庄稼把式在千锤百炼的精兵面前,就像关公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好了,救火的救火,把风的把风,看有棉被等有没有烧掉,立马抢救出来。”很快王第志一条条命令下达下去,村民有条不乱地执行,减免了更多物质的损失。
要是以愤怒冲出去,不死即残,而且家中肯定要的什么都没有了,一切将一无所有。
胡邵清专门从战前来到自己的新府邸,等待着愤怒的贱民,但是他失望了,看着自己身后二千精兵,一千弓弩手,叹了一口气。
“哎!真是让本少失望啊!看来贱民已经被本少杀怕了,这样更好,等本少收拾了张牧野,将他们圈养起来,老的下苦种田,少的那来做壮丁,年轻貌美的做本少的通房丫鬟,这几日通房丫鬟质量太次了,也该到换一换的时候了,嗯!到时候来一个选美大赛,该本少挑出最美的美人儿。”
胡大少自我感觉良好的思考一番后,大言不惭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