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他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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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北琛放下交叠的双腿,仍是闲适的坐姿,懒洋洋地道,“为了显得我的婚礼隆重一点,伴郎你是最好的人选,然后我会找万甄甄让她当伴娘。”
薄唇噙着淡笑,“这辈子,娶不到她,能跟她一起当个伴郎伴娘,也算是半个圆满。”
最后,他看着他,“怎么样?”
沈南倾站了起来,朝里面走进去,“你先说服她,再来说服我。”
“你去哪儿?”
“头疼,睡觉。”
……
万甄甄飞回来是婚礼的前三天。
宋茉歌去接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从里面走出来耀眼夺目的女人。
已经是深秋的天气,她穿着件大红色毛衣,搭配短裙,看上去年轻又朝气蓬勃,时尚美丽。
带着黑色鸭舌帽,架着墨镜,看不清楚脸蛋,不过那股形容不出来的气场,却是掩盖不住的,仿佛天生就是自带光芒。
惹火的身材一度让她成为时尚界的宠儿。
虽然那些对她不好的舆论都被沈南倾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压制了下去,可在公众场合露面,她还是很谨慎的,左右瞧了瞧,确定没有记者才放心。
“甄甄。”
宋茉歌走过去,一只手挽着她的手臂,“累不累?”
万甄甄抬手取下墨镜,“我不累啊,飞机上都在睡觉,不过我现在肚子饿了。”
飞机上的食物很难吃,她只吃了一点水果。
“你想要吃什么?”
“我这段时间都在外面,都不知道宁城新开了什么店,当然是你带我去吃好吃的。”
宋茉歌笑了笑,“那我们去吃火锅,刚好天气有点冷了。”
“不错不错,我很久没有吃火锅了。”
万甄甄的身形比宋茉歌略高一点,两人并肩一起走出去,欢声笑语,跟大多数闺蜜一样。
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之所以会成为最好的朋友,除了有志同道合的看法相互欣赏的优点之外,还有彼此性格上对方无法企及的优点。
即使家境不一致,但这妨碍她们志趣相投,宋茉歌也不会对养尊处优长大的万甄甄有什么嫉妒心理。
严格来说,她没有嫉妒过任何人。
富裕并不仅仅只是金钱上面的,还有强大内心以及顽强的意志力。
选的火锅店有鸳鸯锅,汤底用的材料很鲜美。
万甄甄特别喜欢吃辣的,拿着菜单一直在点,只要是她觉得好吃或者看起来好吃的,基本上都点了,也不顾虑等下会不会吃不完。
服务生咋舌地看着两个小姑娘,食量怪吓人的,看起来却很瘦。
点完了菜,服务生出去,万甄甄才把帽子拿下来,整理自己的头发,突然想到了什么,从行李箱拿出来一个盒子,放在桌子中间。
“喏,送给你的新婚礼物。”
宋茉歌还挺好奇箱子装的是什么,“什么东西?”
万甄甄手托着腮,懒懒地笑,“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嘛。”
于是宋茉歌抱着好奇心缓缓打开了箱子,里面居然全部是整齐的毛爷爷。
“你送我这么多钱做什么?”
万甄甄喝了口水,“哦,我想来想去都不知道送你什么礼物好,后来想想,干脆送钱好了,省事,想要什么礼物你自己买。”
她平时出去玩或者看到什么好看有趣的东西,都会买回来跟宋茉歌一起分享,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礼物了。
直接送钱,简单粗暴,又好使,跟她女土豪的作风如出一辙,十分吻合。
在这便捷的年代,现金这种玩意是很少见到的,“你让我带这么多现金在身边,也不怕我被打劫。”
万甄甄的身体往后靠,漂亮的脸蛋挂着笑,“怕什么哦,你是席公子的女人,哪个不要命的敢打劫你啊!”
宋茉歌的脸色一下子淡了不少,把箱子合上,搁置在一边。
万甄甄端详着她的表情,“我提起席公子你怎么就一脸闷闷不乐?他对你不好么,还是惹你怎么了……”
宋茉歌弯起唇,“他对我还挺好的。”
他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最会宠女人的男人,不是那种言语上的宠爱,而是在生活中无孔不入面面俱到的疼爱。
他在席封年面前护着她,她被带去席家他也第一时间就赶到,去救她了,除了那一晚刻意折磨以外,他没有对她不好过。
至少,她回想起来是这样的。
万甄甄问,“那你还不高兴什么?”
宋茉歌淡淡的声音带了点迷茫,“我不知道。”
服务生推门把食物送进来,万甄甄把菜分别扔进两个分开的锅里开始煮。
“你是不是越来越爱他了,所以某些时候意识到他可能没有你以为的那么爱你,就觉得失落了?”
自己闺蜜自己了解,爱不爱在不在意是可以分辨出来的。
宋茉歌低垂着眼眸,“他不爱我。”
“未必。”
万甄甄看着她,“我要是男人,才不会白花那么多心思对待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吃饱了撑着么。”
何况还是席北琛那么精明的商人,不会做亏本生意。
就算还没有爱,那也应该是很喜欢才对,据她这么多年观察,他身边好像除了唐琼宓,也没有跟别的女人走得过分亲近。
大多数时刻,都是媒体在借机炒作,他要是没站出来发反对声明或澄清,媒体就会觉得自己揣测对了,加大炒作力度。
在她看来,席北琛每次不发声明也没有主动澄清不是在默认,而是懒得发声明懒得澄清而已。
偶尔几次碰见,都觉得真是相当傲慢高贵的男人呢。
不过想想也是,在宁城能权倾一方,有钱又处处优越的贵公子,早就藐视万物了。
“我觉得,你未必是完全没有机会的,至少,能占在他配偶栏的位置不是别的女人,是你啊。”
宋茉歌慢慢地问道,“你怎么好像在……帮着他?”
万甄甄很饿了,低头看着火锅,用筷子从锅子夹出肉片,吹了吹,放进了嘴里,很辣很爽,“傻瓜,我当然是帮着你。”
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吃火锅了,她觉得以前看起来很普通的食物超级好吃。
“既然你已经嫁给他了,就应该想着努力把他抓住,难不成要让你当怨妇在自我怀疑中度过才叫做是帮你。”
席北琛放下交叠的双腿,仍是闲适的坐姿,懒洋洋地道,“为了显得我的婚礼隆重一点,伴郎你是最好的人选,然后我会找万甄甄让她当伴娘。”
薄唇噙着淡笑,“这辈子,娶不到她,能跟她一起当个伴郎伴娘,也算是半个圆满。”
最后,他看着他,“怎么样?”
沈南倾站了起来,朝里面走进去,“你先说服她,再来说服我。”
“你去哪儿?”
“头疼,睡觉。”
……
万甄甄飞回来是婚礼的前三天。
宋茉歌去接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从里面走出来耀眼夺目的女人。
已经是深秋的天气,她穿着件大红色毛衣,搭配短裙,看上去年轻又朝气蓬勃,时尚美丽。
带着黑色鸭舌帽,架着墨镜,看不清楚脸蛋,不过那股形容不出来的气场,却是掩盖不住的,仿佛天生就是自带光芒。
惹火的身材一度让她成为时尚界的宠儿。
虽然那些对她不好的舆论都被沈南倾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压制了下去,可在公众场合露面,她还是很谨慎的,左右瞧了瞧,确定没有记者才放心。
“甄甄。”
宋茉歌走过去,一只手挽着她的手臂,“累不累?”
万甄甄抬手取下墨镜,“我不累啊,飞机上都在睡觉,不过我现在肚子饿了。”
飞机上的食物很难吃,她只吃了一点水果。
“你想要吃什么?”
“我这段时间都在外面,都不知道宁城新开了什么店,当然是你带我去吃好吃的。”
宋茉歌笑了笑,“那我们去吃火锅,刚好天气有点冷了。”
“不错不错,我很久没有吃火锅了。”
万甄甄的身形比宋茉歌略高一点,两人并肩一起走出去,欢声笑语,跟大多数闺蜜一样。
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之所以会成为最好的朋友,除了有志同道合的看法相互欣赏的优点之外,还有彼此性格上对方无法企及的优点。
即使家境不一致,但这妨碍她们志趣相投,宋茉歌也不会对养尊处优长大的万甄甄有什么嫉妒心理。
严格来说,她没有嫉妒过任何人。
富裕并不仅仅只是金钱上面的,还有强大内心以及顽强的意志力。
选的火锅店有鸳鸯锅,汤底用的材料很鲜美。
万甄甄特别喜欢吃辣的,拿着菜单一直在点,只要是她觉得好吃或者看起来好吃的,基本上都点了,也不顾虑等下会不会吃不完。
服务生咋舌地看着两个小姑娘,食量怪吓人的,看起来却很瘦。
点完了菜,服务生出去,万甄甄才把帽子拿下来,整理自己的头发,突然想到了什么,从行李箱拿出来一个盒子,放在桌子中间。
“喏,送给你的新婚礼物。”
宋茉歌还挺好奇箱子装的是什么,“什么东西?”
万甄甄手托着腮,懒懒地笑,“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嘛。”
于是宋茉歌抱着好奇心缓缓打开了箱子,里面居然全部是整齐的毛爷爷。
“你送我这么多钱做什么?”
万甄甄喝了口水,“哦,我想来想去都不知道送你什么礼物好,后来想想,干脆送钱好了,省事,想要什么礼物你自己买。”
她平时出去玩或者看到什么好看有趣的东西,都会买回来跟宋茉歌一起分享,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礼物了。
直接送钱,简单粗暴,又好使,跟她女土豪的作风如出一辙,十分吻合。
在这便捷的年代,现金这种玩意是很少见到的,“你让我带这么多现金在身边,也不怕我被打劫。”
万甄甄的身体往后靠,漂亮的脸蛋挂着笑,“怕什么哦,你是席公子的女人,哪个不要命的敢打劫你啊!”
宋茉歌的脸色一下子淡了不少,把箱子合上,搁置在一边。
万甄甄端详着她的表情,“我提起席公子你怎么就一脸闷闷不乐?他对你不好么,还是惹你怎么了……”
宋茉歌弯起唇,“他对我还挺好的。”
他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最会宠女人的男人,不是那种言语上的宠爱,而是在生活中无孔不入面面俱到的疼爱。
他在席封年面前护着她,她被带去席家他也第一时间就赶到,去救她了,除了那一晚刻意折磨以外,他没有对她不好过。
至少,她回想起来是这样的。
万甄甄问,“那你还不高兴什么?”
宋茉歌淡淡的声音带了点迷茫,“我不知道。”
服务生推门把食物送进来,万甄甄把菜分别扔进两个分开的锅里开始煮。
“你是不是越来越爱他了,所以某些时候意识到他可能没有你以为的那么爱你,就觉得失落了?”
自己闺蜜自己了解,爱不爱在不在意是可以分辨出来的。
宋茉歌低垂着眼眸,“他不爱我。”
“未必。”
万甄甄看着她,“我要是男人,才不会白花那么多心思对待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吃饱了撑着么。”
何况还是席北琛那么精明的商人,不会做亏本生意。
就算还没有爱,那也应该是很喜欢才对,据她这么多年观察,他身边好像除了唐琼宓,也没有跟别的女人走得过分亲近。
大多数时刻,都是媒体在借机炒作,他要是没站出来发反对声明或澄清,媒体就会觉得自己揣测对了,加大炒作力度。
在她看来,席北琛每次不发声明也没有主动澄清不是在默认,而是懒得发声明懒得澄清而已。
偶尔几次碰见,都觉得真是相当傲慢高贵的男人呢。
不过想想也是,在宁城能权倾一方,有钱又处处优越的贵公子,早就藐视万物了。
“我觉得,你未必是完全没有机会的,至少,能占在他配偶栏的位置不是别的女人,是你啊。”
宋茉歌慢慢地问道,“你怎么好像在……帮着他?”
万甄甄很饿了,低头看着火锅,用筷子从锅子夹出肉片,吹了吹,放进了嘴里,很辣很爽,“傻瓜,我当然是帮着你。”
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吃火锅了,她觉得以前看起来很普通的食物超级好吃。
“既然你已经嫁给他了,就应该想着努力把他抓住,难不成要让你当怨妇在自我怀疑中度过才叫做是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