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开局给贵妃打退烧针 > 第七十五章 玉扳指的异常

第七十五章 玉扳指的异常

作者:欠削的桃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大符篆师最强雇佣兵之暗黑纪元侠武世界全能刺客茅山术之不死人超级六扇门暴躁的大隋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234.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曹研点了点头,“行了,两位也别安慰我了,我最近一段时间就在这府衙住下了。”

    “你们两个要是有心,就没事儿给我带一点儿什么酒肉之类的东西啊,我喜欢吃猪蹄儿。”

    说完曹研就直接离开了。

    锦衣卫府衙挺大的,以他的关系和人脉,挑了一间最好的的房住下。

    最近这段时间没什么事,躺着也挺好,做一条咸鱼有什么不好?

    等这事情过去之后,我去一趟白鹭书院,之前听二郎提起过,儒道是受世人香火的体系。

    他说了一大堆,没怎么听懂,但最后总结一句话就是,这个体系,写诗就能打人?

    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唐诗宋词可都是我的外挂。

    总之一句话,还是自己不够强,如果自己真的是天下第一,还受得到他这个皇帝的管束,就算当着他的面抢了他的贵妃,他也没话说。

    毕竟这个世界可没什么章法道理呀,不对,是哪个世界都没有章法道理。

    道理都是建立在硬拳头基础之上的。

    曹研躺着没意思,于是把玩起了手上的玉扳指。

    这东西是什么,那会光顾着跟韩公说包办婚姻的事,忘了它。

    玉质光滑细腻,光看着就是好东西,曹研想着找一个时候把这东西交上去,鬼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就在这时,戴着玉扳指的大拇指,突然一阵刺痛。

    还没给曹研反应的机会,下一秒,他就直接被拉进了一个绯红的世界。

    又进来了?

    曹研表示很懵,不过,已经有了一次经验,他这次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慌张。

    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眼神瞥到了一个身影。

    一个完全被黑暗笼罩的身影。

    这是?

    曹研和他拉开距离,这里怎么还有别人啊,上次明明只有一个杜老道。

    黑影一动不动就静静地注视着他。

    “终于又有人来了。”

    黑影的声音充满了沉重,透着无比的沧桑。

    曹研看着他,手上拿着玉扳指,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你是谁?”

    黑影愣了一下,“我是一个死人,你现在看到的只是我的一缕残魂。”

    “少侠你做好拯救世界的准备了吗?”

    曹研:“????”

    这是什么鬼,拯救世界?这个场景这个画风,怎么有一种给秦始皇打500块钱的感觉。

    “你到底是谁?”

    “我叫夜流光,是一个保卫世界而死的伟大英雄,现在黑暗势力席卷而来,我只能将希望寄托给你们这群年轻人。”

    曹研依旧和他保持着距离,“你的意思是这里除了我还有其他人。”

    夜流光点了点头。

    “是的,除了我这里还有很多人,他们都是对抗黑暗的勇士,现在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说着他伸出了手。

    有病!

    留下这一句话,曹研直接返回了现实世界。

    搞什么鬼啊。

    谁知道这是什么,下次还是把他给韩公吧。

    说完曹研又陷入了睡眠之中。

    京城的雪自从入冬以来就没有停过,三三两两的小雪花儿不停的下呀下。

    日子也就这样过去了。

    皇甫家多年不上朝的老太公见了皇帝一面,赐婚的诏书也被撤了回来,皇帝的目的达成了,这场婚姻本来就不是他的最终目的。

    曹研在锦衣卫府衙住了差不多半个月。

    那这半个月外面可不平静了。

    大周王朝每十年便举办一次冬日宴会,向各国彰显自己国家的实力。

    这不,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始了。

    京城的锦衣卫巡逻的次数比以往多了很多,跟京城的百姓反而都不愿意在家待着。

    有了羽绒服,大家也都爱出门了,十年一次的热闹,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赶得上。

    整个京城张灯又结彩,显得无比热闹,比起过年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曹研对这些不是很感兴趣,冬日宴会上都是达官贵人,自己这个小百户还是在家待着吧。

    仔细想想看着窗外的雪,温上一壶酒,来二斤牛肉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说到酒,他身边还真有两壶,只不过这不是他自己喝的,而是给别人带的。

    曹研正骑马往白鹭书院赶路,他今天要去问问儒道方面的知识。

    天下修行之人不少,但走两个途径的人并不多,而且也难有建树。

    不过曹研并不怕,他就是试试,行就行,不行就不行。

    没有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心。

    白鹭书院他还是第一次来,书院里景色宜人,行路的小径的雪被人打扫的干干净净,松树上压着厚厚的雪花,湖上已经结冰,上面落着厚厚的一层雪,几只白鹭正在上面嘻嘻。

    呼!

    到了这种地方,感觉自己都有文化了。

    不对,哥的文化水平比你们高多了。

    经过通报,曹研来到了一间茶室,三位大儒都在给个子弟子授课。

    曹研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驱赶身上的寒意。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茶室更里面的房间有人在吟诗。

    “应战天狼披金甲,但悲终是女儿郎。”

    吟诗的是一个女人,听起来声音清冷超好听。

    这首诗没什么深意,天狼多指边境那些蛮人,这两句写的是本来应该身穿金甲去战场上英勇杀敌,但让人无奈悲痛的是,自己只是一个女儿身。

    曹研嘴角一扬。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

    “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这首诗读完,脚步声立刻响起。

    “是何人所作之诗!”

    是秋先生的满江红。

    高中必背篇目之一,这只是一半,前面的诗里蕴含典故,说了你也不懂。

    这时连接茶室的一个布帘被掀开,一个锦衣公子出现,他身穿浅色金纹华服,头上朱玉发冠,腰间系着一根美玉。

    皮肤白皙,眉毛浓密,整个人有一种难以描述,但又很想让人接近的气质。

    “刚才的诗是你所作?”

    曹研点了点头,视线移动到这人的胸口位置。

    这胸大肌,应该是个女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