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 交州乱朱符身死 上任难法师遇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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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烨的话一出口,围观众人便是一片哗然。自古以来这犯人有罪无罪就是当官的说了算,什么时候听说过民意可以改变官意了?再说这女刺客大胆行刺南烨法师证据确凿,便是判罚腰斩、弃市也不为过,又怎会轻重不当出现质疑呢?
听着周围议论纷纷,南烨才明白为何县太爷要有惊堂木,法官要有法槌。看来要在审判时保持肃静真不是一见容易的事。他手里没有专业工具,之好拍着手喊道:“肃静!肃静!”
经历了刚才吸毒疗伤的一幕,南烨法师在众人心中的威望更上层楼,所以听他一喊,众人便都安静下来等着下文。
南烨见众人安静下来继续道:“现在宣判民女……”刚说了开头南烨便说不下去了转头问那少女刺客道:“你姓氏名谁?快从实招来!”
少女刺客的警惕心很强,以为南烨是在诱供,便答道:“民女无名!”
南烨见她不说也不再问,接着道:“现在宣判民女无名行刺交州新任刺史南烨一案。”
这话一出口别说周围的士卒商旅觉得别扭,就连南烨自己也觉得不对味,这不是自己审自己的案子嘛?不过为了让一些法制观念随着此案传播出去,南烨不得不走完必要的程序。
南烨让戏志才准备纸笔记录,紧接着陈述案情道:“今日民女无名受人指使,聚众十八人,装扮成告状百姓,拦截道路,欲行刺新任交州刺史南烨。南烨亲卫奋起反击,击杀十八名刺客,生擒无名,亲卫副统领周仓被无名毒箭所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场宣判。”
周围众人都竖起耳朵想听听南烨法师到底如何断案。汉朝的法律制度是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这种法律特点源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同时董仲舒还创出了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办案原则。所谓春秋决狱便是按《春秋》经义定罪,若当事人的主观动机符合儒家经义标准,即使违法也不算犯罪,凡违反经义者,不违法也要定罪。
这种法律制度虽说废除秦法中肉刑一类的残酷刑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却摒弃了秦朝法家的事断于法、刑无等级的法制传统,将法制变成了人治,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审判原则。不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也使得皇帝和官僚贵族凌驾于法律之上。看似有法可循,实则无法可依,如何断案全凭皇帝、官员。
就因为有这种随意的法律制度,所以各地官员断案大多是随心而断,只要能讲出经义道理让人信服,想怎么断案都可以。这也为南烨裁决提供了方便,就算他用现代法律去断案,只要合情合理便不会有人质疑。
南烨见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便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民女无名引领刺客行凶犯故意杀人罪,按律当斩。南烨及其亲卫在受袭之时为求自保击杀十八名刺客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在场众人听南烨说完都点了点头,他们虽没听说过什么故意杀人罪和正当防卫,但是也能明白其中意思。这个判罚结果完全在众人意料之中。
没料到南烨话锋一转道:“民女无名虽蓄意谋杀,但是南烨极其亲卫暂无一人致死,唯有周仓重伤,属于杀人未遂,不应与杀人罪同。现判罚民女无名暂时收监,若周仓中毒身亡则按杀人罪论处,判罚其死刑。若周仓痊愈,则按杀人未遂至人重伤罪论处再行判罚。”
南烨此语一出众人哗然,行刺一州刺史乃是以下犯上,违反经义的大罪,即便未能成功,其动机也足够致死。刺杀刺史这种罪名在士卒、商旅的眼里与行刺皇帝也差不多了,他们还没听说行刺皇帝没有成功便罪不至死的。若是南烨下令当场处死这个女刺客,众人还没有异议,可南烨法师竟然说要以周仓的伤势定罪,这可就让人不能理解了。
由于南烨之前说过质疑者过半就会改判,所以当场便有人道:“法师如此判罚小人不服,此女以下犯上罪无可恕,理当杀之。”
南烨一听这声音还挺耳熟,回头一看正是李岳。姚成、清风、明月三人也站在他身边,对着那少女刺客怒目而视,显然是赞成他的。南烨也没想到最先给自己拆台的是自己人,不过他倒是不怪四人,他们四个都是自己府上的人,不为自己说话才奇怪。关键是其他人也纷纷点头,看来大多数人是赞成李岳的说法,只是不像李岳那样大胆敢言罢了。
南烨朝着李岳招了招手,将他叫到跟前,然后对众人道:“诸位对判罚有疑,恐怕大多是觉得这些刺客刺杀朝廷命官应该从重处罚,而我却不能这么看。因为今日我即是受害者,又是判罚者,如果我在判罚之时将自己的感情投入其中心存报复,那这个判罚便是不公正的。所以我只能假设被刺杀的人不是我,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公正的判罚。”
南烨向众人说完又对李岳道:“如果今日这女子行刺于你,而你受伤未死并将她告到我这个刺史处。我判她杀人未遂致人重伤,处以徒刑或笞刑,你可心服?”
李岳眼珠一转道:“小人不服!”
南烨笑问道:“你为何不服?难道也是因为以下犯上罪加一等?”
李岳摇头道:“那倒不是!这女刺客有杀人之心便是恶人,理应处死。若是轻判,她还要再杀人。”
南烨知道李岳的想法便是典型的春秋决狱思想,只要认定一个人在大义上是恶人,那么即便是他罪不至死也有可能被处以极刑。南烨说服李岳并不是目的,他的目的是让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能接受以事实定罪的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南烨只好从一个法官的身份转变成了少女刺客的辩护律师对李岳道:“若是有杀人之心便是该死,那假设两人口角冲突,都扬言要杀死对方,然后二人互殴打的鼻青脸肿前来告官,那是不是两个人都该处死?”
“这个……”李岳被问的一愣答不上话来。南烨接着对众人道:“按照科学的判罚方法,确定一个罪犯的刑罚轻重当从两方面来看。一是他的犯罪事实,二是他的犯罪动机。所谓动机,就是指他为什么犯罪。
这女刺客故意杀人未遂是事实,我等再来看她的动机。我与她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她虽没有供认背后的主使之人,但是明显是受人指使而来。从动机来看她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算不得违反大义,反而是她背后的指使之人心存恶念要加害本官真正该死。
你等看她年纪尚幼,少不更事,若无人指使又怎会行差踏错做出这等行刺朝廷命官之事?正因为她年幼无知受恶人蛊惑前来行刺又没有成功,所以我才将其当作从犯从轻处罚,想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中国古代是没有辩护律师这种东西的,围观众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为被告说话。更奇的是这个为被告说话的人恰恰还是这场刺杀的被害者和判决者,这就更让人感到惊讶。不过众人在惊讶的同时也被南烨的一番话所打动,再看那跪在地上的少女刺客似乎也不是那么十恶不赦了,纷纷憎恨起那背后的主使之人来。(未完待续)
南烨的话一出口,围观众人便是一片哗然。自古以来这犯人有罪无罪就是当官的说了算,什么时候听说过民意可以改变官意了?再说这女刺客大胆行刺南烨法师证据确凿,便是判罚腰斩、弃市也不为过,又怎会轻重不当出现质疑呢?
听着周围议论纷纷,南烨才明白为何县太爷要有惊堂木,法官要有法槌。看来要在审判时保持肃静真不是一见容易的事。他手里没有专业工具,之好拍着手喊道:“肃静!肃静!”
经历了刚才吸毒疗伤的一幕,南烨法师在众人心中的威望更上层楼,所以听他一喊,众人便都安静下来等着下文。
南烨见众人安静下来继续道:“现在宣判民女……”刚说了开头南烨便说不下去了转头问那少女刺客道:“你姓氏名谁?快从实招来!”
少女刺客的警惕心很强,以为南烨是在诱供,便答道:“民女无名!”
南烨见她不说也不再问,接着道:“现在宣判民女无名行刺交州新任刺史南烨一案。”
这话一出口别说周围的士卒商旅觉得别扭,就连南烨自己也觉得不对味,这不是自己审自己的案子嘛?不过为了让一些法制观念随着此案传播出去,南烨不得不走完必要的程序。
南烨让戏志才准备纸笔记录,紧接着陈述案情道:“今日民女无名受人指使,聚众十八人,装扮成告状百姓,拦截道路,欲行刺新任交州刺史南烨。南烨亲卫奋起反击,击杀十八名刺客,生擒无名,亲卫副统领周仓被无名毒箭所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场宣判。”
周围众人都竖起耳朵想听听南烨法师到底如何断案。汉朝的法律制度是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这种法律特点源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同时董仲舒还创出了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办案原则。所谓春秋决狱便是按《春秋》经义定罪,若当事人的主观动机符合儒家经义标准,即使违法也不算犯罪,凡违反经义者,不违法也要定罪。
这种法律制度虽说废除秦法中肉刑一类的残酷刑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却摒弃了秦朝法家的事断于法、刑无等级的法制传统,将法制变成了人治,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审判原则。不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也使得皇帝和官僚贵族凌驾于法律之上。看似有法可循,实则无法可依,如何断案全凭皇帝、官员。
就因为有这种随意的法律制度,所以各地官员断案大多是随心而断,只要能讲出经义道理让人信服,想怎么断案都可以。这也为南烨裁决提供了方便,就算他用现代法律去断案,只要合情合理便不会有人质疑。
南烨见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便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民女无名引领刺客行凶犯故意杀人罪,按律当斩。南烨及其亲卫在受袭之时为求自保击杀十八名刺客属于正当防卫,无罪。”
在场众人听南烨说完都点了点头,他们虽没听说过什么故意杀人罪和正当防卫,但是也能明白其中意思。这个判罚结果完全在众人意料之中。
没料到南烨话锋一转道:“民女无名虽蓄意谋杀,但是南烨极其亲卫暂无一人致死,唯有周仓重伤,属于杀人未遂,不应与杀人罪同。现判罚民女无名暂时收监,若周仓中毒身亡则按杀人罪论处,判罚其死刑。若周仓痊愈,则按杀人未遂至人重伤罪论处再行判罚。”
南烨此语一出众人哗然,行刺一州刺史乃是以下犯上,违反经义的大罪,即便未能成功,其动机也足够致死。刺杀刺史这种罪名在士卒、商旅的眼里与行刺皇帝也差不多了,他们还没听说行刺皇帝没有成功便罪不至死的。若是南烨下令当场处死这个女刺客,众人还没有异议,可南烨法师竟然说要以周仓的伤势定罪,这可就让人不能理解了。
由于南烨之前说过质疑者过半就会改判,所以当场便有人道:“法师如此判罚小人不服,此女以下犯上罪无可恕,理当杀之。”
南烨一听这声音还挺耳熟,回头一看正是李岳。姚成、清风、明月三人也站在他身边,对着那少女刺客怒目而视,显然是赞成他的。南烨也没想到最先给自己拆台的是自己人,不过他倒是不怪四人,他们四个都是自己府上的人,不为自己说话才奇怪。关键是其他人也纷纷点头,看来大多数人是赞成李岳的说法,只是不像李岳那样大胆敢言罢了。
南烨朝着李岳招了招手,将他叫到跟前,然后对众人道:“诸位对判罚有疑,恐怕大多是觉得这些刺客刺杀朝廷命官应该从重处罚,而我却不能这么看。因为今日我即是受害者,又是判罚者,如果我在判罚之时将自己的感情投入其中心存报复,那这个判罚便是不公正的。所以我只能假设被刺杀的人不是我,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公正的判罚。”
南烨向众人说完又对李岳道:“如果今日这女子行刺于你,而你受伤未死并将她告到我这个刺史处。我判她杀人未遂致人重伤,处以徒刑或笞刑,你可心服?”
李岳眼珠一转道:“小人不服!”
南烨笑问道:“你为何不服?难道也是因为以下犯上罪加一等?”
李岳摇头道:“那倒不是!这女刺客有杀人之心便是恶人,理应处死。若是轻判,她还要再杀人。”
南烨知道李岳的想法便是典型的春秋决狱思想,只要认定一个人在大义上是恶人,那么即便是他罪不至死也有可能被处以极刑。南烨说服李岳并不是目的,他的目的是让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能接受以事实定罪的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南烨只好从一个法官的身份转变成了少女刺客的辩护律师对李岳道:“若是有杀人之心便是该死,那假设两人口角冲突,都扬言要杀死对方,然后二人互殴打的鼻青脸肿前来告官,那是不是两个人都该处死?”
“这个……”李岳被问的一愣答不上话来。南烨接着对众人道:“按照科学的判罚方法,确定一个罪犯的刑罚轻重当从两方面来看。一是他的犯罪事实,二是他的犯罪动机。所谓动机,就是指他为什么犯罪。
这女刺客故意杀人未遂是事实,我等再来看她的动机。我与她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她虽没有供认背后的主使之人,但是明显是受人指使而来。从动机来看她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算不得违反大义,反而是她背后的指使之人心存恶念要加害本官真正该死。
你等看她年纪尚幼,少不更事,若无人指使又怎会行差踏错做出这等行刺朝廷命官之事?正因为她年幼无知受恶人蛊惑前来行刺又没有成功,所以我才将其当作从犯从轻处罚,想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中国古代是没有辩护律师这种东西的,围观众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会为被告说话。更奇的是这个为被告说话的人恰恰还是这场刺杀的被害者和判决者,这就更让人感到惊讶。不过众人在惊讶的同时也被南烨的一番话所打动,再看那跪在地上的少女刺客似乎也不是那么十恶不赦了,纷纷憎恨起那背后的主使之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