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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直男的审美

作者:程景默于向念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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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着走着,又遇到了一个背着小冰箱卖汽水的人。

    于向念又想喝汽水,程景默不喝,默默的付了三角钱,给她和小杰一人一瓶。

    橘子味的汽水,冰冰凉凉的,在这个炎热的天气喝上一口,真是舒服。

    一瓶汽水下肚,还没走到百货店,两人又要上厕所。

    程景默此刻有些理解那些战友说的,陪女人逛街就是找麻烦!

    幸好城子不大,不远处就是南城人民医院。

    程景默尿不急,也顺便解了一个。

    从医院出来,程景默先是去了百货商店对面的邮局。

    他跟工作人员要了一张汇款单,开始填写内容。

    于向念注意到,收款人是程花子,应该是程景默父亲的名字,收款地址很长,什么村什么社的。

    于向念只知道那地方是西北一个贫困县份,距离南城上千公里。

    最后,程景默从口袋里掏出三十块钱,和汇款单一并递给工作人员。

    三人从邮局出来,于向念问:“程景默,你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

    “嗯。”

    “那你还有钱用吗?”

    于向念不知道程景默的工资多少,可简单一算,程景默每月给她八十块,给家里面三十块,就已经去了一百一十块,他肯定没剩多少钱了。

    “有。”程景默回。

    “这样吧,以后你每月不用给我钱了,我没钱了再找你要,行吗?”

    于向念嘴上这么说,可她才不会张口跟别人要钱。

    她的那点工资肯定不够她用,她得想办法挣钱!

    程景默还没想好怎么回答,于向念便岔开话题,“程景默,你家这么远,你多久回去一次?”

    “没回去过。”

    于向念惊愕,“你入伍都十年了,一次没回过家?”

    “嗯。”

    两人刚结婚的时候,家里发电报来,让他带着新媳妇回去给家里人见见。

    可他明白,于向念是不可能跟他回那偏远山村的,他以部队太忙为借口,推脱了。

    于向念则是以为程景默跟家里人关系不好,不然十年不回家,怎么也说不过去。

    “你不想你家里人?”她委婉的问。

    “习惯了。”

    说话间,已经走进了百货商店。

    周日的商店人很多,每个柜台前都挤满了买东西的人。

    程景默用粮票买了十斤面粉、二十斤米、十斤玉米糁子,又用糖票买了二斤白糖,用油票买了三斤香油,外加付了七块八角钱。

    这都是他昨天刚领的工资和票,一个月的口粮。

    于向念看着程景默从背包里拿出三个口袋装粮食,不禁问:“程景默,你一来就买这么多东西,待会儿怎么逛街?”

    程景默顿住,“还要逛街?”

    他以为进城就是来买东西的,再说了,现在不买,待会儿就卖完了。

    于向念有些无奈的摆摆手,“买吧买吧。”

    反正这城里又没什么别的商场、购物中心之类的,逛不逛也没差。

    程景默拎着这些东西,被于向念拽到了卖布的柜台前。

    犟不过于向念非得给他做衣服,程景默挑了一种最便宜的布,一块三角一米,可于向念不答应,说这种布摸上去就很粗糙,肯定穿着不舒服。

    于向念买了跟小杰做衣服一样的布,花布和的确良布,每种布两米。

    于向念拿出赵若竹给她的布票,被程景默拦了下去,他拿出昨天刚领来的布票,又加了十一块六角钱给售货员。

    “我这里有,你的布票你留着,给自己做衣服。”他说。

    于向念也不勉强,收回了自己的票,反正以后用得上。

    她想给小杰买了一罐麦乳精,小杰正在长身体,家里又不能保证每顿都有蛋、肉、鱼这些东西,每天早上给他冲一杯,保证营养。

    可麦乳精价格挺贵的,要十八块钱一罐,还没有票可用。

    程景默没问一句,默默付了钱。

    于向念又给小杰买了三斤大白兔奶糖、两斤糕点,糖票、糕点票都花了,还付了三块六角钱。

    最后,于向念的目光落在了百货店刚进的两种口红上。

    原主也有口红,可毕竟是涂在唇上的东西,于向念嫌弃,从没用过。

    她想重新买两只,可考虑到口红也不便宜,要五块钱一支,她想了想,还是只买一只吧。

    可在挑颜色上又犯难了。

    现在的口红,也没个样品给人试色,问售货员,人家爱理不理的说:“玫红色和桃红色。”

    于向念脑海里想象了一番两种颜色的区别,感觉都不怎么样。

    身后的人突然一挤,程景默被挤得胸膛贴在于向念的后背上。

    于向念后背一烫,这才反应过来,这里有个参谋呢!

    她问程景默,“程景默,你说是玫红色的口红好看还是桃红色的口红好看?”

    为了防止程景默说“都好看”,于向念又补了一句,“只准选一种。”

    程景默刚到嘴边的“都好看”被生生咽了下去。

    他哪懂什么口红啊?!

    只能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玫红色和桃红色各是什么颜色,想了一遍,还是觉得都好看。

    可于向念说只准选一种,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才说:“玫红色。”

    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只桃红色的。”

    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

    程景默这种大直男说玫红色的好看,那选桃红色准没错!

    程景默:“···”

    什么意思?逗他玩?

    于向念拿着口红,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

    刚走到店门口,就将口红拧开,在手腕上涂了涂,看颜色。

    这个颜色果然不错,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这个颜色好看吧?”

    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像是轻轻一用力,就会被拧断一样。

    此时的程景默,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一桶油、两匹卷好的布,小杰手里拎着糕点、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

    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开着车来买。”

    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走到公园门口等车,就累!

    程景默说:“你别拎了,我一个人拎的动。”

    于向念回:“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