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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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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法力从来都不在外围的鱼妖身上,而是在最中间,最小,最不起眼的一尾小鱼的身上。

    法力在凝聚。一股无形巨力猛的笼罩住沈石全身,这股巨力无比强大,比那一开始的水压还要惊人。

    “法咒.缚!”

    那些水流受到法力的驱动,直接转动了起来,一瞬间竟然形成了水流的漩涡。

    这是法与自然的结合。

    面对这样的漩涡,沈石一时间也没有挣脱的能力。

    看到把沈石束缚住,鱼虾蟹们显然是忘记了沈石的恐怖,竟然再一次的冲了上来。巨大的鳌彰显着巨大的力。这些异常了解水性的生命,轻易便驭使着水流形成的旋转力,倍增着它们的出力。虽然没有学过力量与度的公式,但他们天生就知道,不用教的。这一下要是砸实了,哪怕是不死,沈石也将会失去再战的能力。

    “真是可惜了。”然而鼠妖白祖不仅没有参与一脚的心思,反而悄然从它附身的鱼妖身上退了出来,化为一道黑气,离开了。

    …………

    在距离汴京千里之外,一个部落在祭祀。

    大量的血肉就那么在石滚中碾出,不断流向祭坛。血肉翻滚着,一个有形的存在不断成然形着。

    部落的人跪拜着,不断奉献着他们的信仰与人心念力。

    这是白祖的身体,一具神名的身体,至少它认为是。当它拥有了传承的那一天起,白祖便想拥有一具神体。

    所谓神明除了作为一种与仙等同的境界之外,还代表着一类依靠信仰生存的生物。

    这种叫做神灵的生物又有可以细分为先天神灵和后天神灵。

    先天神灵诞生于人类蒙昧时期,人类对于自然界电闪雷鸣,山洪火山地震甚至是太阳的敬畏这种信仰与世界产生了某种反应,借助世界本源化作生灵。

    他们往往天生就掌控着世界赋予的权能,也因此实力很是强大,但却随心所欲,行为更容易被自己所掌控的权能所影响,野性且原始。

    这一类先天神灵也被称为世界的触手,他们的潜意识也潜移默化的守着世界的影响,从而维护者世界的平稳运行。

    而后天的神灵更多的则是由人类或者是动物等具体的生灵通过凝聚信仰成就的神灵,性格上更加的温和一点。

    他们的实力主要取决于信徒的多寡,以及位格的高低。

    这是白祖选的路。它本打算展这个部落,让其拥有更多的人数。

    然而,在沈石的梦中,它看到了另一条人的展路线,科学。

    不氪不强。

    这就是科技世界的画风。

    科技这种力量体系,天然的就带有各种集中性。

    资源集中。

    人力集中。

    ……

    各种集中之后就是开烧,烧资源,烧金钱,烧人力,烧的你心惊胆战压力山大,还要闭眼祈祷,祈祷自家灵光一闪什么的。这种时候就别说什么“失败是成功之母”了,虽然理论上说,失败一次,就排除了一个错误的选项,距离成功又进了一步。但距离成功究竟有多少步这种撞几率的事,真的太考验人的心理素质了。

    大量的资源堆砌和集中,换来的是科技爆式的攀升。

    走对路了,出几个天才一个百年就能将世界大变样。

    修真的力量相对于科技力量体系消耗的资源大大削减,却也失去了科技力量那种闪光就爆的可怕爆力。

    而与之相对的,似乎真的只剩下神道之路了。

    自己的选择看来还是对的。世界还是如此的眷顾人族啊!

    但是人族太聪明了也不好。也许应该试一试。

    “来!你来写嫌犯。”

    沈石的梦很真实,但是白祖还是想试一下。它随手指了一个部落的才子。

    那才子也是读过书,习过字的。所以他立刻在地上写上“咸饭”。

    白祖看了一眼,强忍着惊讶,就提高音量:“嫌疑犯。”

    那才子迟疑一秒,似有所悟,提笔将咸饭写成:“咸鱼饭。”

    白祖一看后有点晕。它并不明白一个“才子”的定义。当缺吃少喝的时候,任何与食物有关的才是真正神圣的。它只是故意提高音量说:“是‘犯人的嫌疑犯’。”

    那才子后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再加上三个字:“放盐的咸鱼饭。”

    食物重要。盐也很重要。

    然则,白祖理解不了,如果不是知道这个部落对自己的信奉,它恐怕就要怀疑是不是他在耍自己了。白祖血红的眼睛盯住了他:“我说的是‘有一位嫌疑犯’。”

    这下部落的才子当时就紧张起来,用颤抖的笔迹慢慢写下:“尤鱼味咸鱼饭。”

    白祖从血坛中走了出来,走到他身边,按着他肩膀,说:“是那种‘罪大恶极要死的嫌疑犯’。”

    民风纯朴的部落根本不明白什么叫“罪大恶极”,他们还处于公有制的习俗中。

    所以哪怕是才子,也没犯罪的概念。满脑浆糊的地怯怯地涂掉先前所写,然后改成嘴大饿极要食的咸鱼饭。

    白祖真的惊呆了。正当部落的人以为白祖不开心时,白祖却是大笑了起来:“好!好!不愧是本祖选中的部落。这个部落似乎是值的扶持的。”

    只见它看向一应的部落高层,一字一顿道:“听着,外面的世界很恐怖,但是本祖保证,只要你们不学乱七八糟的东西,弓马娴熟,你们的种姓永不灭亡。”

    “乌乌拉!”

    一名巫师样的人带头吼着,其他人立即趴下吼着。

    “这是你们的文字。”

    白祖留了下来,他甚至在造字。他造字不是为了部落,更不是为了什么功德,也不会有什么功德,毕竟他造字的目的是为了隔阂。

    人蠢并不保险,如果拥有自己的文字,并与主体文明脱离,不是更好吗?

    只有足够的蠢,才是它需要的种族啊!

    而这个部落哪儿知道他们供奉的白祖是在坑他们,把他们往蠢上带。

    他们是真的以为白祖是在庇护他们,是在帮他们。

    这大抵也就是信仰的缺点了。因为不了解与未知,所以相信一切。当知道了一切后,信仰也就消失了。从古至今,从没有仙信仰过神。信神的只有一无所知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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