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男女互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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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被老妈灌输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考上大学”的思想。因此,虽然我是一个不爱学习的人,但最终还是以不算很高的分进入了一个不算很好的二本大学。
大学四年,没有了母亲的督促,我变得懒散了许多。也许有人会说我是个“贱骨头”,从来离不开别人的管教。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从来就是很懒,也很散。小时候老妈就送我一个外号——核桃。要砸着吃的。
对于老妈这样的评价,我倒是无所谓,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哎,先自己鄙视一下自己,为啥就不能自觉一点,勤快一点呢?汗。
由于,懒的原因,所以毫无疑问的,大学期间我成了宅男一族。
好在我们宿舍还有四个志同道合者,因此,虽然宅,但也不觉得孤单。(我们宿舍一共六个人,加上我五个宅男!)
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每天宅在宿舍为的不是更好的学习,而是更好的玩。怎么玩?
“嘿嘿,现在科技如此发达,信息时代什么最重要?”
“互联网!”
“错!”
“电脑?”
“错!”
“那是什么?”
“嘿嘿,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与更多的人相处,当然首推网络游戏啦!”
“……”
有了这个叫做网络游戏的东西,我们五个难兄难弟在大学四年的日子里就不觉得孤单了。每天白天空闲时间都是沉浸在战场的厮杀中,刀光剑影,侠骨柔情……倒也过得充实。
当然,这还不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在晚上11点熄灯后。当在那个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周围喧闹了一天的校园也进入了最为安静的休息时间。
这个时候,我们宿舍总有一台电脑是亮着的,仔细看不难发现正有几个人头聚在屏幕前,还有两个直接是躺在床上,而后身体最大限度的前倾,几乎与床铺呈直角之势,厚重的镜片后面一对小眼睛比任何时候都要有神。
想必,说到现在兄弟们也应该是到我们正在搞什么活动了吧。
不错,正是那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正是因为有我们广大人名群众的默默支持,才养活了无数的日本少女。看****儿。(不要骂我,我错了还不行嘛!)
虽然是有些堕落,有些无奈,有些……但是四年的光阴还是在我们的挥霍中悄悄溜过。
那一年,我毕业了。
毕业那天,兄弟们去校外的小餐馆大喝了一场,直喝得天昏地暗,那顿饭是我这辈子吃了最长的时间。从中午11点吃到晚上8点,这期间我们不知道上了多少次厕所,可是上完后回来继续喝,喝完继续上……就连我这个平时滴酒不沾的人(因为我是一杯倒)也足足喝了两瓶啤酒。当然,我都是一直在劝他们喝,我自己则是偷偷的倒掉。
可是到了最后,还是被他们给发现了,真不知道他们醉成那样居然还能发现。
小胖一直是我们宿舍最能喝的,不过此时也变得结巴起来:“小,小龚,你怎么没去上厕所啊?”
我姓龚,没办法,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被直接降级了,变成小。
听了小胖的话,那几个立刻把头凑了过来,满嘴酒气的道:“你,你是不是……没,没喝?”
糟了,一直顾着劝酒了,居然忘了还有这事!没办法,被看穿了,终于在他们十只眼睛的注视下,我闭着眼睛一口蒙光了杯中的啤酒。
“好……好……”他们竟然兴奋得又跳又笑,吓坏了刚刚进校的学弟学妹们,有一对小情侣竟然直接吓得门都不敢进了。
“我们有那么可怕吗”
“有!”众人答道。
喝完最后的午餐,我们便各奔前程了,有的是依靠家里的关系找到了工作,有的是靠自己的实力打拼去了。
我呢,则是拒绝了老妈千辛万苦,托东家,拜西家,找到的一份不错的工作,独自一人来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陌生是因为我第一次来,熟悉是因为从小就听过了,所谓耳熟能详嘛。(不知道这个成语用在这里对不对,姑且就认为是对的吧)
说实话,老妈帮我找的那份工作确实不错,离家又近,工资也不低。可是,当时的我,却凭着一份壮志豪情独自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大城市中。壮志豪情是一回事儿,还有另一个原因呢。
这个原因就要归功于,大学时期的另一个爱好了。看小说,什么言情了,武侠了,奇幻了,等等。总之我看的小说堆起来能够比肩我们学校的教学楼了。
那会儿,言情小说里什么合租了,同居了,艳遇了,很是火爆啊!看得我那不安分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幻想着毕业后也去租一间房子,然后来个美女同居(合租)。
可是一晃一个对月过去了,我那间房子里除了我这个活物以外,连只老鼠也没有,更不用说美女了。哎!什么美女,空姐,护士,应该是跟我无缘吧。
每天晚上,望着空荡荡的房间,我也只得仰天长叹。
有时候发现父母真是很矛盾的呢!上学的时候,死活不让我谈恋爱,就连一个女同学打电话打家里来,我老妈都要将我盘问整整一个小时才肯放过我。害得我都不敢将电话告诉同学,悲哀啊!可是现在呢,他们却开始着急了。这不,我才刚刚毕业,他们就催着我找对象了,真是无语了。
于是,我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去掩饰和拒绝。什么我现在才刚刚毕业啦,事业未成不能成家啦,现在的好女孩子不好找啦(各位女同胞饶命),总之我想尽一切办法去敷衍。
难道我真的不愿意找个女朋友?肯定不是,我又不是玻璃,我乃堂堂男子汉,当然要得找女朋友啦!可是,我那颗不安分的心以及充满幻想的脑子里还在默默的等待着奇迹的出现。希望,有一天当我回到家的时候能够看到一个美女。
然后,我惊讶的表情会换来她的一个温柔而甜美的微笑。那个时候,我整个人都会醉了,仿佛这一刻我拥有了整片天空。(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看到美女就忘了自己是谁)
终于,又过了几个月,我自己也觉得等待美女同居有些不切实际,就好像天上掉金子一样。而且,就在这个时候,老妈给了我最后通牒,这个星期必须回去相亲,否则……哼哼!
当听到老妈在电话里的这声“哼哼”时,我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我知道老妈动真格的了。
唉,我的好日子到头了。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热闹的人,更不喜欢被陌生人当猴子一样围观。然而,相亲,好像这两样都全了。
我曾经听一个朋友说过,他的一个相亲经历。那是人山人海,满满地做了一屋子的人,问这问那,有什么兴趣爱好了,喜欢什么颜色了,最爱吃什么了,有没有什么不良癖好了,喝酒抽烟了,有没有家庭暴力倾向了……这些东西光听了我就浑身颤抖了,虽然我没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家庭暴力倾向,但是被这么多人围观,盘问,我还是心惊胆战的。
因此,我做了一个人生中最伟大的决定,这辈子就是打光棍也不去相亲。
可是现在,我老妈的懿旨到了,我就算头颅再硬也不得不低头了,谁让她是咱妈呢!唉!
当然,老妈的懿旨虽然到了,但是我还是可以从中周旋的,比如带着女朋友回去,嘿嘿,现在不是流行租男女友嘛,这可就好办了。
于是乎,睡觉前我奋笔疾书,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字,其中包含了我积攒了二十多年的辛酸泪,终于按下回车键,将这份租友广告发了出去,只是我这一份广告有些特殊,我在里面特别强调是双方互租,也就是说双方相互利用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当然也就不用付钱啦!(没办法,咱穷啊,每个月的房租就让我口袋空空了,但碍于面子,我一直没好意思开口将这大房子换成小房子,这就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看着那邮件发出成功后的一个大大的勾,我欣慰的笑了,然后关电脑,蒙头便睡。
下午四点,我终于从床上依依不舍的爬了起来。揉了揉还有些发胀的脑袋,随便吃了点泡面,便精神抖擞的坐到了电脑前。
不用怀疑,就是精神抖擞。我们这类人就是这样,随便怎么累,只要往电脑前一坐,就会忘了时间,忘了世界。
顺便说一下,我不知道现在像我这么大的年轻人是不是特别喜欢睡觉?
反正,我所认识的一些人八成以上是特别恋床的。就拿大学时期来说吧。宿舍六个哥们都是特别能睡的人。如果碰到周六周日,那怎么也得下去两三点才起床。我上铺的一位仁兄曾经破了我们学校的记录。他从周五晚上八点开始躺下,到周一早上七点才醒过来。注意,是醒过来,不是起床!
大家可以算算他睡了多少小时。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呼吸,我们差点把他送到医院去。(呃,貌似没呼吸了就没必要送医院了。)
后来我们宿舍的兄弟送他一个外号“睡王”!
对于那种神级人物,咱还是得瞻仰的,我最多也就算个毛仙级的吧,嘿嘿,我最多也就睡到第二天下午四点。
从小我就被老妈灌输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考上大学”的思想。因此,虽然我是一个不爱学习的人,但最终还是以不算很高的分进入了一个不算很好的二本大学。
大学四年,没有了母亲的督促,我变得懒散了许多。也许有人会说我是个“贱骨头”,从来离不开别人的管教。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从来就是很懒,也很散。小时候老妈就送我一个外号——核桃。要砸着吃的。
对于老妈这样的评价,我倒是无所谓,因为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哎,先自己鄙视一下自己,为啥就不能自觉一点,勤快一点呢?汗。
由于,懒的原因,所以毫无疑问的,大学期间我成了宅男一族。
好在我们宿舍还有四个志同道合者,因此,虽然宅,但也不觉得孤单。(我们宿舍一共六个人,加上我五个宅男!)
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每天宅在宿舍为的不是更好的学习,而是更好的玩。怎么玩?
“嘿嘿,现在科技如此发达,信息时代什么最重要?”
“互联网!”
“错!”
“电脑?”
“错!”
“那是什么?”
“嘿嘿,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与更多的人相处,当然首推网络游戏啦!”
“……”
有了这个叫做网络游戏的东西,我们五个难兄难弟在大学四年的日子里就不觉得孤单了。每天白天空闲时间都是沉浸在战场的厮杀中,刀光剑影,侠骨柔情……倒也过得充实。
当然,这还不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在晚上11点熄灯后。当在那个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周围喧闹了一天的校园也进入了最为安静的休息时间。
这个时候,我们宿舍总有一台电脑是亮着的,仔细看不难发现正有几个人头聚在屏幕前,还有两个直接是躺在床上,而后身体最大限度的前倾,几乎与床铺呈直角之势,厚重的镜片后面一对小眼睛比任何时候都要有神。
想必,说到现在兄弟们也应该是到我们正在搞什么活动了吧。
不错,正是那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正是因为有我们广大人名群众的默默支持,才养活了无数的日本少女。看****儿。(不要骂我,我错了还不行嘛!)
虽然是有些堕落,有些无奈,有些……但是四年的光阴还是在我们的挥霍中悄悄溜过。
那一年,我毕业了。
毕业那天,兄弟们去校外的小餐馆大喝了一场,直喝得天昏地暗,那顿饭是我这辈子吃了最长的时间。从中午11点吃到晚上8点,这期间我们不知道上了多少次厕所,可是上完后回来继续喝,喝完继续上……就连我这个平时滴酒不沾的人(因为我是一杯倒)也足足喝了两瓶啤酒。当然,我都是一直在劝他们喝,我自己则是偷偷的倒掉。
可是到了最后,还是被他们给发现了,真不知道他们醉成那样居然还能发现。
小胖一直是我们宿舍最能喝的,不过此时也变得结巴起来:“小,小龚,你怎么没去上厕所啊?”
我姓龚,没办法,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被直接降级了,变成小。
听了小胖的话,那几个立刻把头凑了过来,满嘴酒气的道:“你,你是不是……没,没喝?”
糟了,一直顾着劝酒了,居然忘了还有这事!没办法,被看穿了,终于在他们十只眼睛的注视下,我闭着眼睛一口蒙光了杯中的啤酒。
“好……好……”他们竟然兴奋得又跳又笑,吓坏了刚刚进校的学弟学妹们,有一对小情侣竟然直接吓得门都不敢进了。
“我们有那么可怕吗”
“有!”众人答道。
喝完最后的午餐,我们便各奔前程了,有的是依靠家里的关系找到了工作,有的是靠自己的实力打拼去了。
我呢,则是拒绝了老妈千辛万苦,托东家,拜西家,找到的一份不错的工作,独自一人来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陌生是因为我第一次来,熟悉是因为从小就听过了,所谓耳熟能详嘛。(不知道这个成语用在这里对不对,姑且就认为是对的吧)
说实话,老妈帮我找的那份工作确实不错,离家又近,工资也不低。可是,当时的我,却凭着一份壮志豪情独自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大城市中。壮志豪情是一回事儿,还有另一个原因呢。
这个原因就要归功于,大学时期的另一个爱好了。看小说,什么言情了,武侠了,奇幻了,等等。总之我看的小说堆起来能够比肩我们学校的教学楼了。
那会儿,言情小说里什么合租了,同居了,艳遇了,很是火爆啊!看得我那不安分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幻想着毕业后也去租一间房子,然后来个美女同居(合租)。
可是一晃一个对月过去了,我那间房子里除了我这个活物以外,连只老鼠也没有,更不用说美女了。哎!什么美女,空姐,护士,应该是跟我无缘吧。
每天晚上,望着空荡荡的房间,我也只得仰天长叹。
有时候发现父母真是很矛盾的呢!上学的时候,死活不让我谈恋爱,就连一个女同学打电话打家里来,我老妈都要将我盘问整整一个小时才肯放过我。害得我都不敢将电话告诉同学,悲哀啊!可是现在呢,他们却开始着急了。这不,我才刚刚毕业,他们就催着我找对象了,真是无语了。
于是,我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去掩饰和拒绝。什么我现在才刚刚毕业啦,事业未成不能成家啦,现在的好女孩子不好找啦(各位女同胞饶命),总之我想尽一切办法去敷衍。
难道我真的不愿意找个女朋友?肯定不是,我又不是玻璃,我乃堂堂男子汉,当然要得找女朋友啦!可是,我那颗不安分的心以及充满幻想的脑子里还在默默的等待着奇迹的出现。希望,有一天当我回到家的时候能够看到一个美女。
然后,我惊讶的表情会换来她的一个温柔而甜美的微笑。那个时候,我整个人都会醉了,仿佛这一刻我拥有了整片天空。(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看到美女就忘了自己是谁)
终于,又过了几个月,我自己也觉得等待美女同居有些不切实际,就好像天上掉金子一样。而且,就在这个时候,老妈给了我最后通牒,这个星期必须回去相亲,否则……哼哼!
当听到老妈在电话里的这声“哼哼”时,我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我知道老妈动真格的了。
唉,我的好日子到头了。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热闹的人,更不喜欢被陌生人当猴子一样围观。然而,相亲,好像这两样都全了。
我曾经听一个朋友说过,他的一个相亲经历。那是人山人海,满满地做了一屋子的人,问这问那,有什么兴趣爱好了,喜欢什么颜色了,最爱吃什么了,有没有什么不良癖好了,喝酒抽烟了,有没有家庭暴力倾向了……这些东西光听了我就浑身颤抖了,虽然我没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家庭暴力倾向,但是被这么多人围观,盘问,我还是心惊胆战的。
因此,我做了一个人生中最伟大的决定,这辈子就是打光棍也不去相亲。
可是现在,我老妈的懿旨到了,我就算头颅再硬也不得不低头了,谁让她是咱妈呢!唉!
当然,老妈的懿旨虽然到了,但是我还是可以从中周旋的,比如带着女朋友回去,嘿嘿,现在不是流行租男女友嘛,这可就好办了。
于是乎,睡觉前我奋笔疾书,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字,其中包含了我积攒了二十多年的辛酸泪,终于按下回车键,将这份租友广告发了出去,只是我这一份广告有些特殊,我在里面特别强调是双方互租,也就是说双方相互利用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当然也就不用付钱啦!(没办法,咱穷啊,每个月的房租就让我口袋空空了,但碍于面子,我一直没好意思开口将这大房子换成小房子,这就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看着那邮件发出成功后的一个大大的勾,我欣慰的笑了,然后关电脑,蒙头便睡。
下午四点,我终于从床上依依不舍的爬了起来。揉了揉还有些发胀的脑袋,随便吃了点泡面,便精神抖擞的坐到了电脑前。
不用怀疑,就是精神抖擞。我们这类人就是这样,随便怎么累,只要往电脑前一坐,就会忘了时间,忘了世界。
顺便说一下,我不知道现在像我这么大的年轻人是不是特别喜欢睡觉?
反正,我所认识的一些人八成以上是特别恋床的。就拿大学时期来说吧。宿舍六个哥们都是特别能睡的人。如果碰到周六周日,那怎么也得下去两三点才起床。我上铺的一位仁兄曾经破了我们学校的记录。他从周五晚上八点开始躺下,到周一早上七点才醒过来。注意,是醒过来,不是起床!
大家可以算算他睡了多少小时。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呼吸,我们差点把他送到医院去。(呃,貌似没呼吸了就没必要送医院了。)
后来我们宿舍的兄弟送他一个外号“睡王”!
对于那种神级人物,咱还是得瞻仰的,我最多也就算个毛仙级的吧,嘿嘿,我最多也就睡到第二天下午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