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九章 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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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王陵,项央一人站在院中,细细思索有关龙使和孟飞扬相关的事情,以神捕门的消息渠道,想找到这两个人恐怕不太现实,不然老早就将他们给抓到地牢里了。
这和消息的渠道没多大关系,就像神捕门以及多个江湖势力连石堂的毛都摸不到一样,对方可是高手中的高手。
“或许,该去寻在清江府扎根的雨部,雨师也是拜火教的高层,说不行能借助他找到孟飞扬。
又或者他们不信任我,可以将火雾铁令由雨师转交给孟飞扬,我的目的仅仅是完成那个不限时任务。”
项央目下只想要借助天幻秘境的三年历练时间将自己草创的那门神功完善,这其中,又离不开天蚕神功,所以任务拖不得。
至于孟飞扬本身,对于项央来说,和路人甲乙并没什么区别,他要做的不是杀死对方,而是送礼物,物归原主,这已经大大降低难度。
来回踱步,项央仔细回忆当时雨师部那个女杀手来找自己时的场景,由于当时还有另外两人在场,所以对方是将事先写好的信交给他,内容中还有一个联络拜火教的地点和信号。
“就是不知道我拒绝他们后,会不会直接放弃那个据点,算了,先去看看再说。”
清江府城外东南方向,黄土官道岔路,通往最近集镇的小道上,一家客栈正热火朝天的招待着往来的客人。
有走镖的镖师,有身负刀剑的江湖客,有满脸和气,走南闯北的行商……
桌边坐满了人,桌上是鲜嫩可口的熟食与香气扑鼻的酒水,在城外能有这么一个落脚的地方,对于行路劳累的人来说着实是一种幸运。
“小郑,七号桌的客人点了一份杏花酒还有醉鸡,你去端上去,记住,笑容,笑容,千万别再吓跑了客人,不然今晚没饭吃。”
后厨间,一个膘肥体壮的大胖子系着白色的围裙,手里锅铲挥斥方遒,张大富态的嘴巴朝着一个脸色木然,气质森冷的青年说道。
这青年普通小厮打扮,肩上还挂了一条白巾,灰白色的衣服衬出极为强健的身躯,腰板挺直,不像是小二,反而像是江湖少侠。
他的相貌普通,气质普通,双目无光,偶尔划过亮色,却有种刺人心魄的锋锐,当然,这是转瞬之间的变化,普通人很难发现。
最令人艳羡的是他有一双仿佛艺术品一样的双手,十指嫩如洋葱,白净修长,便是一些女人也难以与这一双手相比。
“明白,笑容是最好的伪装。”
这个小郑原本的木然突然化作谄媚,嘴角翘起弧度,挺直如松柏的背脊也佝偻起来,青春年华竟有一种莫名的沧桑感,仿佛生活重压所致。
见到这青年的变化,大胖子嘴巴咧开,肉嘟嘟的肥大手掌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是个好苗子,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伪装是必不可少的。
这青年是黔郡来的高手,教中的后起之秀,经过龙使调教后,武功极为强悍,也许境界不高,但剑术着实惊艳,再过几年,若是圣教复起,最起码也能捞到个圣使做一做。
拖着餐盘,郑姓青年小心翼翼的掀起白色幕帘,走进客栈的一层大厅,佝着腰低着头找准方向,来到边角桌边,将酒肉筷子放到桌上。
原本木然的脸上在抬头的刹那挂起一丝假意卑微的笑容,下一刻,等看到这桌客人后,心脏不争气的跳动一下,两年多前,他见过这张脸。
当时这张脸的主人很年轻,很稚嫩,英俊的好像众神将一切美好都揉捏在一张脸上。
然而今天再见,这人变化几乎快让他认不出来,高大魁梧了许多,刚强的脸上虽然不复过往的柔和与英俊,但更增添了一种别样的魅力。
“项央?”
郑平原在心底默默吐出两个字,一个日日夜夜占据他梦境的人,还不是一个女人。
两年多前,从未落败的他败在这个人手上,而这一败,就丢掉了他最敬重长者的性命。
他曾发过誓,一定要亲手斩下项央的头颅到祖万春的坟前祭奠,然而世事迁移,今时今日的项央,已经成为名满一郡的大高手,上至帮派宗门之主,下到三教九流,堪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就像旁边一桌三个武功平平的武林人正激情澎湃的指点江湖,然而不论怎么讲,都离不开项央,毕竟这是在刀败蒋伯龄后,又切掉龙象头陀一根小拇指的年轻强者。
是的,虽然围杀一事不曾透出,但龙象头陀败在项央手上的消息却是不胫而走,外加他不曾辟谣,让人不得不感叹项央武功之强悍,再次印证了什么叫名不虚传。
“在这里能动手吗?
不能,他的浑身圆融如一,以我目力以及修为难以窥见他的破绽,甚至整个人隐隐与手边的长刀练成一线,如果我出剑,九成可能会瞬间死在他的手上,何况我的手边并没有剑。”
郑平原保持微笑不变,心里思索能否动手,随即否决了马上动手的可能,对方的武功对比两年前,提升何止十倍百倍?
再有最现实的问题,一个剑客在不曾达到忘剑,舍剑的境界时,手中无剑,就是战力最弱之时,拿什么对付项央?
“或许可以到后厨通知许胖子,他武功高深莫测,和龙使乃是旧识,若是能请动他出手,把握必定大增。”
郑平原心内想了很多,现实却是短短瞬间,朝着对方招呼一声就想离开,冷不丁听到项央澄澈清亮的声音。
“故人相见,小郑兄弟就这么走了?
想不到当年那个意气风发,剑如寒星的少年剑客今日竟然为人驱使,做了客栈小厮,让人唏嘘。”
项央将桌上倒扣的酒杯翻起,抬起酒壶哗啦啦倒满,满饮一口,唇齿留香,心情极为不错。
当年一战还历历在目,见到郑平原的一刹那,他就认出对方,毕竟他脱胎换骨,对方可没有这种机缘,外加没有戴人皮面具,比起两年前,只是稍稍成熟一些。
而能让郑平原甘为小二的客栈,会是普通的地方吗?
看来他找对地方了,这里依然是拜火教的据点,有了这么确切的信息,他怎么能不高兴,不开怀?
相比项央,郑平原的脸色就是大变,对方认出他了,要出手吗?如果出手,可能直接打乱许多计划好的事情。
送走王陵,项央一人站在院中,细细思索有关龙使和孟飞扬相关的事情,以神捕门的消息渠道,想找到这两个人恐怕不太现实,不然老早就将他们给抓到地牢里了。
这和消息的渠道没多大关系,就像神捕门以及多个江湖势力连石堂的毛都摸不到一样,对方可是高手中的高手。
“或许,该去寻在清江府扎根的雨部,雨师也是拜火教的高层,说不行能借助他找到孟飞扬。
又或者他们不信任我,可以将火雾铁令由雨师转交给孟飞扬,我的目的仅仅是完成那个不限时任务。”
项央目下只想要借助天幻秘境的三年历练时间将自己草创的那门神功完善,这其中,又离不开天蚕神功,所以任务拖不得。
至于孟飞扬本身,对于项央来说,和路人甲乙并没什么区别,他要做的不是杀死对方,而是送礼物,物归原主,这已经大大降低难度。
来回踱步,项央仔细回忆当时雨师部那个女杀手来找自己时的场景,由于当时还有另外两人在场,所以对方是将事先写好的信交给他,内容中还有一个联络拜火教的地点和信号。
“就是不知道我拒绝他们后,会不会直接放弃那个据点,算了,先去看看再说。”
清江府城外东南方向,黄土官道岔路,通往最近集镇的小道上,一家客栈正热火朝天的招待着往来的客人。
有走镖的镖师,有身负刀剑的江湖客,有满脸和气,走南闯北的行商……
桌边坐满了人,桌上是鲜嫩可口的熟食与香气扑鼻的酒水,在城外能有这么一个落脚的地方,对于行路劳累的人来说着实是一种幸运。
“小郑,七号桌的客人点了一份杏花酒还有醉鸡,你去端上去,记住,笑容,笑容,千万别再吓跑了客人,不然今晚没饭吃。”
后厨间,一个膘肥体壮的大胖子系着白色的围裙,手里锅铲挥斥方遒,张大富态的嘴巴朝着一个脸色木然,气质森冷的青年说道。
这青年普通小厮打扮,肩上还挂了一条白巾,灰白色的衣服衬出极为强健的身躯,腰板挺直,不像是小二,反而像是江湖少侠。
他的相貌普通,气质普通,双目无光,偶尔划过亮色,却有种刺人心魄的锋锐,当然,这是转瞬之间的变化,普通人很难发现。
最令人艳羡的是他有一双仿佛艺术品一样的双手,十指嫩如洋葱,白净修长,便是一些女人也难以与这一双手相比。
“明白,笑容是最好的伪装。”
这个小郑原本的木然突然化作谄媚,嘴角翘起弧度,挺直如松柏的背脊也佝偻起来,青春年华竟有一种莫名的沧桑感,仿佛生活重压所致。
见到这青年的变化,大胖子嘴巴咧开,肉嘟嘟的肥大手掌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是个好苗子,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伪装是必不可少的。
这青年是黔郡来的高手,教中的后起之秀,经过龙使调教后,武功极为强悍,也许境界不高,但剑术着实惊艳,再过几年,若是圣教复起,最起码也能捞到个圣使做一做。
拖着餐盘,郑姓青年小心翼翼的掀起白色幕帘,走进客栈的一层大厅,佝着腰低着头找准方向,来到边角桌边,将酒肉筷子放到桌上。
原本木然的脸上在抬头的刹那挂起一丝假意卑微的笑容,下一刻,等看到这桌客人后,心脏不争气的跳动一下,两年多前,他见过这张脸。
当时这张脸的主人很年轻,很稚嫩,英俊的好像众神将一切美好都揉捏在一张脸上。
然而今天再见,这人变化几乎快让他认不出来,高大魁梧了许多,刚强的脸上虽然不复过往的柔和与英俊,但更增添了一种别样的魅力。
“项央?”
郑平原在心底默默吐出两个字,一个日日夜夜占据他梦境的人,还不是一个女人。
两年多前,从未落败的他败在这个人手上,而这一败,就丢掉了他最敬重长者的性命。
他曾发过誓,一定要亲手斩下项央的头颅到祖万春的坟前祭奠,然而世事迁移,今时今日的项央,已经成为名满一郡的大高手,上至帮派宗门之主,下到三教九流,堪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就像旁边一桌三个武功平平的武林人正激情澎湃的指点江湖,然而不论怎么讲,都离不开项央,毕竟这是在刀败蒋伯龄后,又切掉龙象头陀一根小拇指的年轻强者。
是的,虽然围杀一事不曾透出,但龙象头陀败在项央手上的消息却是不胫而走,外加他不曾辟谣,让人不得不感叹项央武功之强悍,再次印证了什么叫名不虚传。
“在这里能动手吗?
不能,他的浑身圆融如一,以我目力以及修为难以窥见他的破绽,甚至整个人隐隐与手边的长刀练成一线,如果我出剑,九成可能会瞬间死在他的手上,何况我的手边并没有剑。”
郑平原保持微笑不变,心里思索能否动手,随即否决了马上动手的可能,对方的武功对比两年前,提升何止十倍百倍?
再有最现实的问题,一个剑客在不曾达到忘剑,舍剑的境界时,手中无剑,就是战力最弱之时,拿什么对付项央?
“或许可以到后厨通知许胖子,他武功高深莫测,和龙使乃是旧识,若是能请动他出手,把握必定大增。”
郑平原心内想了很多,现实却是短短瞬间,朝着对方招呼一声就想离开,冷不丁听到项央澄澈清亮的声音。
“故人相见,小郑兄弟就这么走了?
想不到当年那个意气风发,剑如寒星的少年剑客今日竟然为人驱使,做了客栈小厮,让人唏嘘。”
项央将桌上倒扣的酒杯翻起,抬起酒壶哗啦啦倒满,满饮一口,唇齿留香,心情极为不错。
当年一战还历历在目,见到郑平原的一刹那,他就认出对方,毕竟他脱胎换骨,对方可没有这种机缘,外加没有戴人皮面具,比起两年前,只是稍稍成熟一些。
而能让郑平原甘为小二的客栈,会是普通的地方吗?
看来他找对地方了,这里依然是拜火教的据点,有了这么确切的信息,他怎么能不高兴,不开怀?
相比项央,郑平原的脸色就是大变,对方认出他了,要出手吗?如果出手,可能直接打乱许多计划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