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三章古怪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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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选中的这家餐馆靠近琉璃厂,人流量非常的大,再加上现在正是中午时分,正是人们吃饭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一点多了,但是饭店里的人还是非常的多得,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穿流不断,把整个大厅都塞得满满的,大厅里面座无虚席,生意还真是火爆异常。
这家饭店的老板,真是赚大钱了,我不由得想起我的商业实习的计划来,就是开饭店,这一下,更是加大了我的信心,民以食为天啊,真是真理。
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常识,就是选饭馆的时候,还真的要哪家人多去哪家,不要因为那家饭店人多点,不好占座,就不去。因为饭店这种东西,都是靠人的嘴吃出来的,吃了一次之后,觉得好吃,就成了回头客,然后一传十、十传百之后再展起来的,这里面绝对不会有什么花招好弄。一家饭店,那里如果人多的话,做的饭菜绝对是好吃的,众人的口才是检验的标准呢。
如果有一家饭店,在吃饭的高峰时期,如果食客依旧很少的话,那你就不用去了,不是那家饭店的菜不好吃,就是老板的服务态度不好,最主要的还是菜的口味不好,因为,要是菜真的好吃的话,即使态度差点,也会有人去吃的。
以上这些理论,都是我在琢磨着商业实习的时候琢磨出来的,因为是打算开餐馆,所以,在这些房面就想得比较多一点,当然没,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只是给大家提一个醒罢了。
我们进来一看,人这么多,说明我们来对了地方了。但是,这里的人也是太多了,空闲的座位已经没有了,老板甚至还特意的搭了不少的桌子出来,供给食客吃饭用,但是即使是这样,依然还是有很多的人站在那里,等着别人吃完了,在坐下去吃,也不知道这里的菜是不是真的就那么好吃,也实在是太夸张了吧?
其实,这样的情形大家一定全都经历过的,在一次大城市的人流量大的地方,这种情形是司空见惯的。
我们站在饭店的大厅里面,全都不仅有些傻眼了,王充皱了皱眉说道:“老大,这人也实在是太多了吧,这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可能还没等到座位,就已经饿死了。”
这时,一个美貌的服务员过来说道:“你好,请你们稍微呆一会就好了,马上就会有座位了,您在里等着,一有了座位,我马上就过来通知你们,好不好?”
我笑了一笑,本来我还想出去转一转呢,但是一看美女服务员这么懂礼馍,又那么漂亮,甚至有些楚楚可怜的感觉,所以,我们也就不好再出去了,为了美女的面子,我们也就不好意思离开了,于是,我们就站到了一边。
说实在的,这家饭店的老板,能够将服务员们调教的这样的出色,真的是生财有道啊,有这样有礼貌的服务员在,就是不想财都难,他这样一来,不但赚来了银子,还拉下了回头客,一举两得,真的是功利不浅啊,我在以后的实习里面,也要向人家多学习一下才行啊。
我以前曾经过去不少的饭店,那里面的很多服务员,不但不会笑脸相迎,而是冷若冰霜的样子,她们那冰冷的脸色,甚至比来吃饭的人的脸色还要冷,还要客人陪着笑脸色,去跟她说好话,这样的饭店,肯定是开不长久的,客人们去一次也就够了,没人会去第二次,再一次去受那个罪的。因为,我们是去消费的,是去吃饭的,而不是去受罪的,拿了钱去买罪受,傻子才会干这样的事情,顾客要时刻的记住,自己是上帝啊。
所以,我一直认为,经商之道,就在于和气生财啊,这个经商的朋友一定要记住啊。我今天很高兴,因为今天又学了一招,加深了我对经商的一些感觉,这些应该我的商业实习的时候,还是可以用的着的,今天的这个饭店,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觉得我今天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至少在今天,运气要好得很,得到了很多的意外之喜,这么想着的时候,正好有一伙人吃完了,打算离开了。王充先看见了,急忙拉了我一下,我们四个人,快步走了过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我们还没有走到那张桌子的前面时,忽然,一个穿着十分怪异的老头,抢先一步走了过去,把桌子向自己的面前一拉,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开始大声的叫喊着服务员给他上菜,并说,他都快要饿死了。
那个老头,是单身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是在二十几年前很流行的那种老粗布的中山装,在当时可能很是流行,但是现在一穿出来,就不再是那个样子了,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的,和北京这个现代化大级大都市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看怎么别扭。
说实话,这种中山装,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可真的是风头很劲,人人一穿到中山装和军装为荣,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面,甚至还里领导过中国服装界的潮流和革命,穿起来,也确实有些精神得很,我记得李连杰扮演的精武门里的霍元甲的徒弟陈真,就穿了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看起来是很精神,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帅气逼人,当时,在看电影的时候,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看起来,中山装很是迷人。
不过,穿衣服是讲究时间、地点和所处的大时代的,在那个时代看起来非常精神的中山装,在这个时代看起来,真是要多土有多土啊,要说是不堪入目吧,确实是有些夸张了,但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活像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看上去实在时候是寒酸的很啊,说得严重一点,就有些迂腐可笑了。
我觉得,在我们这个时代里面,不管你是什么人,就是你是最耀眼的明星,即使你是四大天王的刘德华和黎明,即使你是女中的何洁和周笔畅,即使你和她们相比,你就是长得再美再帅,但是只要你穿上这件衣服的话,也是有着说不出的迂腐可笑的,毕竟,因为时代已经不同了,流行过去之后,那些只能算是被时代抛弃的产物了。
当然,风水轮流转,也许以后中山装会再一次的流行回来,中山装也再一次成为是时代的宠儿,重新领导时代的新潮流,这是有可能的,因为服装这种东西,还真的是与复古的趋势的,几乎时时刻刻的都在复古和前中打转。那时,也许人们又会以穿上中山装为美了,但是,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和我们今天遇到的事情无关了。
这个老头,既不是刘德华,也不会是何洁,穿上这件古里古怪的中山装,自然是更加得难看了。我忍住笑意,仔细的看去,只见这个老头身材不是很高,身材偏瘦一些,皮肤有些黄褐色,脸上有一双昏黄的小眼睛,丢溜溜的不住的转动着。还有一缕焦黄的小山羊胡子,一说话的时候,就会高高地翘起来,十分的滑稽和逗人。
因为我们选中的这家餐馆靠近琉璃厂,人流量非常的大,再加上现在正是中午时分,正是人们吃饭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一点多了,但是饭店里的人还是非常的多得,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穿流不断,把整个大厅都塞得满满的,大厅里面座无虚席,生意还真是火爆异常。
这家饭店的老板,真是赚大钱了,我不由得想起我的商业实习的计划来,就是开饭店,这一下,更是加大了我的信心,民以食为天啊,真是真理。
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常识,就是选饭馆的时候,还真的要哪家人多去哪家,不要因为那家饭店人多点,不好占座,就不去。因为饭店这种东西,都是靠人的嘴吃出来的,吃了一次之后,觉得好吃,就成了回头客,然后一传十、十传百之后再展起来的,这里面绝对不会有什么花招好弄。一家饭店,那里如果人多的话,做的饭菜绝对是好吃的,众人的口才是检验的标准呢。
如果有一家饭店,在吃饭的高峰时期,如果食客依旧很少的话,那你就不用去了,不是那家饭店的菜不好吃,就是老板的服务态度不好,最主要的还是菜的口味不好,因为,要是菜真的好吃的话,即使态度差点,也会有人去吃的。
以上这些理论,都是我在琢磨着商业实习的时候琢磨出来的,因为是打算开餐馆,所以,在这些房面就想得比较多一点,当然没,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只是给大家提一个醒罢了。
我们进来一看,人这么多,说明我们来对了地方了。但是,这里的人也是太多了,空闲的座位已经没有了,老板甚至还特意的搭了不少的桌子出来,供给食客吃饭用,但是即使是这样,依然还是有很多的人站在那里,等着别人吃完了,在坐下去吃,也不知道这里的菜是不是真的就那么好吃,也实在是太夸张了吧?
其实,这样的情形大家一定全都经历过的,在一次大城市的人流量大的地方,这种情形是司空见惯的。
我们站在饭店的大厅里面,全都不仅有些傻眼了,王充皱了皱眉说道:“老大,这人也实在是太多了吧,这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可能还没等到座位,就已经饿死了。”
这时,一个美貌的服务员过来说道:“你好,请你们稍微呆一会就好了,马上就会有座位了,您在里等着,一有了座位,我马上就过来通知你们,好不好?”
我笑了一笑,本来我还想出去转一转呢,但是一看美女服务员这么懂礼馍,又那么漂亮,甚至有些楚楚可怜的感觉,所以,我们也就不好再出去了,为了美女的面子,我们也就不好意思离开了,于是,我们就站到了一边。
说实在的,这家饭店的老板,能够将服务员们调教的这样的出色,真的是生财有道啊,有这样有礼貌的服务员在,就是不想财都难,他这样一来,不但赚来了银子,还拉下了回头客,一举两得,真的是功利不浅啊,我在以后的实习里面,也要向人家多学习一下才行啊。
我以前曾经过去不少的饭店,那里面的很多服务员,不但不会笑脸相迎,而是冷若冰霜的样子,她们那冰冷的脸色,甚至比来吃饭的人的脸色还要冷,还要客人陪着笑脸色,去跟她说好话,这样的饭店,肯定是开不长久的,客人们去一次也就够了,没人会去第二次,再一次去受那个罪的。因为,我们是去消费的,是去吃饭的,而不是去受罪的,拿了钱去买罪受,傻子才会干这样的事情,顾客要时刻的记住,自己是上帝啊。
所以,我一直认为,经商之道,就在于和气生财啊,这个经商的朋友一定要记住啊。我今天很高兴,因为今天又学了一招,加深了我对经商的一些感觉,这些应该我的商业实习的时候,还是可以用的着的,今天的这个饭店,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觉得我今天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至少在今天,运气要好得很,得到了很多的意外之喜,这么想着的时候,正好有一伙人吃完了,打算离开了。王充先看见了,急忙拉了我一下,我们四个人,快步走了过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我们还没有走到那张桌子的前面时,忽然,一个穿着十分怪异的老头,抢先一步走了过去,把桌子向自己的面前一拉,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开始大声的叫喊着服务员给他上菜,并说,他都快要饿死了。
那个老头,是单身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是在二十几年前很流行的那种老粗布的中山装,在当时可能很是流行,但是现在一穿出来,就不再是那个样子了,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的,和北京这个现代化大级大都市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看怎么别扭。
说实话,这种中山装,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可真的是风头很劲,人人一穿到中山装和军装为荣,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面,甚至还里领导过中国服装界的潮流和革命,穿起来,也确实有些精神得很,我记得李连杰扮演的精武门里的霍元甲的徒弟陈真,就穿了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看起来是很精神,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帅气逼人,当时,在看电影的时候,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看起来,中山装很是迷人。
不过,穿衣服是讲究时间、地点和所处的大时代的,在那个时代看起来非常精神的中山装,在这个时代看起来,真是要多土有多土啊,要说是不堪入目吧,确实是有些夸张了,但是怎么看怎么别扭,活像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看上去实在时候是寒酸的很啊,说得严重一点,就有些迂腐可笑了。
我觉得,在我们这个时代里面,不管你是什么人,就是你是最耀眼的明星,即使你是四大天王的刘德华和黎明,即使你是女中的何洁和周笔畅,即使你和她们相比,你就是长得再美再帅,但是只要你穿上这件衣服的话,也是有着说不出的迂腐可笑的,毕竟,因为时代已经不同了,流行过去之后,那些只能算是被时代抛弃的产物了。
当然,风水轮流转,也许以后中山装会再一次的流行回来,中山装也再一次成为是时代的宠儿,重新领导时代的新潮流,这是有可能的,因为服装这种东西,还真的是与复古的趋势的,几乎时时刻刻的都在复古和前中打转。那时,也许人们又会以穿上中山装为美了,但是,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和我们今天遇到的事情无关了。
这个老头,既不是刘德华,也不会是何洁,穿上这件古里古怪的中山装,自然是更加得难看了。我忍住笑意,仔细的看去,只见这个老头身材不是很高,身材偏瘦一些,皮肤有些黄褐色,脸上有一双昏黄的小眼睛,丢溜溜的不住的转动着。还有一缕焦黄的小山羊胡子,一说话的时候,就会高高地翘起来,十分的滑稽和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