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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别了,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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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中的天还没完全亮,只能在山东边看出一点点鱼肚的白,若此时抬头好生看看,或许还能看见暗淡无光的群星。

    李默背着横刀与包裹轻轻掀开土坑的盖子,扭头撇了一眼鸡窝中将脑袋垂在羽毛中的大红公鸡,轻轻走在马厩前,牵出一匹老马。

    虽然东突厥被灭国了,可只要在阴山塞外,老李他们就注定不可能安定下去,比起自己要去长安,他们更需要跑的快的好马。

    给老马上了鞍,李默跨马轻轻向寨子外走去,不管在哪个时空,他从来都不喜欢离别这种该死的情绪,万一哭了被秃爷笑话说像个娘们怎么办?万一那些个老贼想着与自己分别也流泪了,自己还得想半天,来决定到底是说他们像婆娘还是去安慰他们。

    老马走的很慢,但绝对不是因为马老了,而是因为马上那个少年,当走在寨子门口时,老马停了下来。

    人不是阴山上的青草,也不是崖坪上屹立的孤松,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住处,怎么可能走的轻松?

    少年回望寨子,二十一个土坑,三个马厩,一处鸡窝,这是他永远的家。

    忽而,寨子中一阵马嘶啼声躁动,九匹骏马踏着寨中黄土向着寨口而来。

    “小十二,你这破孩,走也不和某说,某这些年可是白给你酒喝了。”话音浑厚,就像是一头黑熊吼出来的一般,这是独眼三的声音。

    几乎就是在话音落了,九匹骏马已经整齐地出现在少年跟前,马上九人一改昨日喝酒吃肉时的马贼匹夫的流气,每人穿着黑甲手持长槊,这一刻,他们就像是一柄横在阴山可斩断昼夜的利剑。

    老李说过,在河东一些地方,军户子嗣从军前,家里那些拿不动枪穿不动甲的老家伙无论如何会身披铠甲去相送,因为他们的子嗣身上有着他们自己为国而战的意志。

    可是少年不是从军,而那马上九人依旧可跨马杀敌。

    “小爷就知道,你们舍不得小爷。”少年跳下马背,走在九骑面前。

    九骑也在此刻下马,老李上前给了那小子一个巴掌,让他敢在老子面前称呼小爷。

    独眼三在马背上取下两坛酒,道:“前年,某劫了两壶高昌的葡萄酒(唐时叫做蒲桃,为了看着方便,就称葡萄了),给你小子了。”

    秃老四拿出一柄横刀,说道:“十二,爷那天看了下你的刀,好几个豁口了,这个刀是当年圣人还是秦王时赏的,这几年爷一直舍不得用它砍脑袋,但保养的很好,给你了。”

    魏老六、魏老七、魏老八是三胞胎,拿出了半袋熏好的牛肉干,硬是塞在了那匹老马的背上。

    马老十拿出了一柄五寸长的匕首,这可是好东西,据说淬毒多年,足以见血封喉。

    刘十五拿出了十两金子。

    王十七拿出了三吊子开元通宝。

    李默没有拒绝,一一接过放在马背上,向着九骑跪下扣了好几个头,而后没再说什么,驾着那匹老马便向着寨外雪地奔去。

    九人驻足,看着那少年远去,直至再也不见他的身影。

    老李开口大喊:“小十二,再也别给某回来。”

    就是已经知道少年要走的他,真到了这一刻,他依然还是老泪纵横,扭头看去,那一个个面相凶恶的汉子竟也都是这般。

    那懂事的小滑头走了,就是老李说的,再也别回来啊。

    独眼三不知怎的,忽地拍了一下正还在离别伤感的秃老四脑袋,然而却忘了秃老四正带着黑盔,不禁手有些疼,嘴巴咧着哼了几声。

    秃老四怒视他,道:“你打某作甚?”

    独眼三道:“某忘了问小十二那个小和尚到底钻杨夫人哪里去了。”

    寨子中传来了一阵热闹的笑声,这独身塞外,总是要遇些悲事痛事,无法纵酒百坛,又不能去寻丰腴的胡姬乐呵,也只能自己制造些笑话去化解心中苦闷。

    待是笑够了,老李咳嗽一声,说道:“都给某禁声,回去换装,消除寨中痕迹,即日随某启程去西域。”

    ……

    ……

    长安城很大,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座庞大的黑灰色巨兽,高耸的城墙不着边际,城楼上旗帜宛如洪流。

    在那座留下太多离别诗词的灞桥上,李默挥手告别了一队胡商,直到再也看看不见胡商队伍中那些动人的胡姬,他终于好好看向了这座城。

    被寨子中那些对大唐有着近乎狂热般忠心的马贼熏陶十数载,他早已成为了地地道道的唐人,也早已承认了唐人这个身份。

    与每个第一次看见长安城的唐人一样,他激动到似乎想要流泪,又基于某个时空太多关于这座城传说的影响,他像是中邪一般,冲着那座城呼喊,想要唤醒那只“巨兽”。

    没有人因为他的呼喊而鄙视或是谩骂,他脸虽然白净像平康坊的风尘女人,可神情上却有着独属于塞外的风霜之气,且他坐下那匹老马并不好看,身上可满是狰狞的刀痕箭伤。

    他应该离了家乡很久,甚至他在离开前可能还是在襁褓中的婴儿,这样的人应该值得同情。

    少年驾马奔去,娴熟的马术让行人纷纷鼓掌,无不赞叹好一个少年郎。

    过了明德门,便是长安城朱雀大街,近六十丈宽的砖石路面,两侧靠近坊墙之地尽是葱郁的榆树槐树,街上车马如龙,行人如织。

    李默的眼睛看的都有些直了,每一颗绿树,每一座透过坊墙的飞檐他都没有放过。

    如此的繁华,绝不可能是看着一座遗迹能够幻想而出的,再想想日后,大唐平定土谷浑,灭了高昌,万国来朝见天可汗的时候,那会儿的朱雀大街又会是何等的恢弘热闹?

    不过这朱雀街除了很宽之外也很长,两盏茶后,尽管李默走的并不快,但还是没有看见皇城朱雀门的影子。瞅着头顶上的太阳,一大早天还没亮的时候就随胡商一同赶路的他肚子不禁是一阵闹腾。

    这么宽的街边怎的就没个卖吃食的?就是那些坊外的辅街都看不见个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