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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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恩,城里有啥新闻?”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往窗板退去,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押运员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斯皮达菲那一带也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的绅士说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凶杀。”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劳您驾,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人,”绅士回答,“据估计——”
“得了吧,贝恩。”赶车人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不是?”
“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嚷了一声。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样,说是马上就要爱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兑现。行了,开车。好——哩!”
驿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车开走了。
赛克斯依旧站在街上,对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他只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恼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踏上了从海菲尔德通往圣阿尔班斯的大道。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浑身里里外外都哆嗦起来。眼前的每一个物体,不管是实物还是阴影,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些恐惧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与他寸步不离的怪影就算不得什么了。朦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特征,记得它是怎样身体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微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飞奔,影子也紧随在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仅赋有生命机理的躯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停息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决心把这个幻影赶走,哪怕它会下死劲地瞅着自己,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血液也凝滞了:因为幻影也随着自己一起转过来,又跑到身后去了。上午他一直是面对着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他如果背靠土坡,便会感到它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贴着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一块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鲜血写下的墓志铭。
谁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横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野地里有一个茅棚,提供了过夜的栖身之所。小屋门前长着三棵高大的杨树,里边一片漆黑,晚风卷着一阵悲凉的哭泣声呜呜咽咽地刮过树梢。天亮以前,他没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紧贴墙根躺着——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这时候,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他躲开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一片黑暗之中,出现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样暗淡,那样呆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像。眼睛本身在闪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是熟悉的——的确,如果让他凭记忆将屋里的东西过一遍的话,有几样也许还想不起来——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一样。他一跃而起,冲进屋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进小屋,钻到角落里。他还没来得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呆在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么恐惧,他手脚捉对儿地打着哆嗦,冷汗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突然,晚风中腾起一阵喧闹声,喊声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其中交织着慌乱与惊愕。在这个凄凉冷落的地方听到人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预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险临头,他又有了力量与精神,他猛然跳起来,冲到门外的旷野里。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阵雨般的火星,旋转着冲天而起,点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把一团团浓烟朝他站的方向驱赶过来。又有新的声音加入了呐喊,呼声更高了。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声中混合着警钟鸣响,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烈焰围住一个新的障碍物,火舌箭一般蹿起来,像是补充了食物似的。在他远远旁观的当儿,喧闹声越来越嘈杂,那边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来人往。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飞奔过去——直端端的,一头冲了过去——冲过荆棘灌丛,跃过栅栏和篱笆,和他那条汪汪地高声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像是发了疯。
他赶到现场。衣冠不整的人影往来狂奔,有几个人正拚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另一些人在把牛群从院子和草棚里轰出去,还有一些顶着纷飞的火星,冒着烧得通红的屋梁滚落下来的危险,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日,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在燃烧的火井里。铅和铁熔化了,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女人、小孩在尖声喊叫,男人们用喧闹的吆喝与欢呼相互壮胆。救火泵哐卿哐啷,水声哗哗,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汇成一片可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吆喝起来,直到喊哑了嗓子。他摆脱了记忆,也摆脱了他自己,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冲西闯,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从不让自己脱离声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掉落下来的砖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护的命,身上没有落下一丝擦伤,也没有碰着压着,没有感到疲倦,脑子里空空如也,一直于到又一个黎明到来,火场上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乎乎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过去了,那个可怕的意识带着十倍的威力去而复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主题。他用指头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手势,狗领会了。他俩偷偷地走开了。他贴着一台发动机走过,有几个人正坐在那儿,他们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食,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在议论那极凶杀案。“听人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道,“他们照样会抓住他的,侦探已经出发了,到明儿晚上通缉令就会发到全国。”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伦敦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费金身上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赛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未完待续)
“贝恩,城里有啥新闻?”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往窗板退去,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押运员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斯皮达菲那一带也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的绅士说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凶杀。”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劳您驾,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人,”绅士回答,“据估计——”
“得了吧,贝恩。”赶车人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不是?”
“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嚷了一声。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样,说是马上就要爱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兑现。行了,开车。好——哩!”
驿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车开走了。
赛克斯依旧站在街上,对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他只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恼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踏上了从海菲尔德通往圣阿尔班斯的大道。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浑身里里外外都哆嗦起来。眼前的每一个物体,不管是实物还是阴影,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些恐惧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与他寸步不离的怪影就算不得什么了。朦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特征,记得它是怎样身体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微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飞奔,影子也紧随在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仅赋有生命机理的躯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停息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决心把这个幻影赶走,哪怕它会下死劲地瞅着自己,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血液也凝滞了:因为幻影也随着自己一起转过来,又跑到身后去了。上午他一直是面对着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他如果背靠土坡,便会感到它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贴着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一块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鲜血写下的墓志铭。
谁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横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野地里有一个茅棚,提供了过夜的栖身之所。小屋门前长着三棵高大的杨树,里边一片漆黑,晚风卷着一阵悲凉的哭泣声呜呜咽咽地刮过树梢。天亮以前,他没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紧贴墙根躺着——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这时候,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他躲开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一片黑暗之中,出现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样暗淡,那样呆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像。眼睛本身在闪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是熟悉的——的确,如果让他凭记忆将屋里的东西过一遍的话,有几样也许还想不起来——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一样。他一跃而起,冲进屋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进小屋,钻到角落里。他还没来得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呆在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么恐惧,他手脚捉对儿地打着哆嗦,冷汗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突然,晚风中腾起一阵喧闹声,喊声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其中交织着慌乱与惊愕。在这个凄凉冷落的地方听到人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预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险临头,他又有了力量与精神,他猛然跳起来,冲到门外的旷野里。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阵雨般的火星,旋转着冲天而起,点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把一团团浓烟朝他站的方向驱赶过来。又有新的声音加入了呐喊,呼声更高了。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声中混合着警钟鸣响,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烈焰围住一个新的障碍物,火舌箭一般蹿起来,像是补充了食物似的。在他远远旁观的当儿,喧闹声越来越嘈杂,那边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来人往。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飞奔过去——直端端的,一头冲了过去——冲过荆棘灌丛,跃过栅栏和篱笆,和他那条汪汪地高声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像是发了疯。
他赶到现场。衣冠不整的人影往来狂奔,有几个人正拚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另一些人在把牛群从院子和草棚里轰出去,还有一些顶着纷飞的火星,冒着烧得通红的屋梁滚落下来的危险,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日,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在燃烧的火井里。铅和铁熔化了,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女人、小孩在尖声喊叫,男人们用喧闹的吆喝与欢呼相互壮胆。救火泵哐卿哐啷,水声哗哗,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汇成一片可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吆喝起来,直到喊哑了嗓子。他摆脱了记忆,也摆脱了他自己,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冲西闯,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从不让自己脱离声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掉落下来的砖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护的命,身上没有落下一丝擦伤,也没有碰着压着,没有感到疲倦,脑子里空空如也,一直于到又一个黎明到来,火场上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乎乎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过去了,那个可怕的意识带着十倍的威力去而复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主题。他用指头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手势,狗领会了。他俩偷偷地走开了。他贴着一台发动机走过,有几个人正坐在那儿,他们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食,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在议论那极凶杀案。“听人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道,“他们照样会抓住他的,侦探已经出发了,到明儿晚上通缉令就会发到全国。”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伦敦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费金身上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赛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