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他留,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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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屋里头,乌天贵拄着拐仗坐在沙发上,眉弓皱得鼓起两个大包,配上他卤蛋一样的脑袋,模样特别好笑。
黑蛟王抱着手臂,倚在门口处,眯着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屋子里的一众妖怪。
角木蝰缩在乌天贵的身后,她现在巨没安全感,本来村里的妖怪就对她不友好,现在又来了一个黑蛟王,这下完蛋了!乌天贵这个便宜舅舅都未必能保得住自己,得找个机会开溜才行。
熊婶子把花星星这最后一个捉妖人护在身后,旁若无人,眼中只有溺爱,老候的脸,接着发青。
书杰缩在宋书书的身后,鼻翼不停地翕动着,微翘的小鼻子都布满了汗水,低声示警道:“有危险,有危险,哪都有危险!千万要小心!”
“我看你就是借机占便宜!”胡莉一脸不悦地道,一横身把她挤开,护住自己的男人,在她看来,天大的事,也没有自家男人重要。
接下来就是诡异的寂静,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终于,凤哥不耐烦地打破了平静,“倒底要不要研究事儿了?不研究的话我要回去了!”
凤哥说着,随手挽了一下他瀑布一样的黑亮长发,在头顶上,挽了一个有如凤翎一般的发髻,特漂亮。
“老黑可以留下来暂住,这是之前就定下来的!”
“不行!”熊婶子斩钉截铁地道:“他要杀我儿子,绝不能留他!你要是非留他,我就带着儿子去外面流浪去!”
“你上哪流浪去?”老候铁青着脸问道。
“大不了我去投奔紫玉,听说她在南边混得挺好的!”
“你可拉倒吧,就你这体形,还不把紫玉的生意搅黄了!”老候不屑地道。
宋书书是第二次听到紫玉这个妖怪的名字了,向身边的胡莉问道:“紫玉在外面是干啥的?”
“不太清楚,听说是带着一帮人族小姐妹做啥台子的生意,又出台又坐台的,可能是做家具吧!前阵子又说最近打得严,想要回咱这来发展!做家具有什么好打,又不是卖棺材!”
宋书书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胡莉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啊。
每次看到那些衣衫滥缕的小姐姐,他都想去帮帮忙,可惜最后都因为囊中羞涩不了了之,徒留遗憾。
没想到,村里的妖怪,竟然还有干这一行的。
再看看胖乎乎的熊婶子,带着一个傻儿子去干这一行,那不是扯犊子嘛,难不成去广场撩色老头。
角木蝰拽着乌天贵的衣角,赖叽叽地道:“不行不行,老黑也不能留下,他会杀了我的!”
“在村儿里,他不敢!”
“那也不行啊,万一他食言怎么办,他留下我就走,看你怎么跟我妈,跟我爸交待!”
乌天贵还是头回遇到这种自己提议,相左意见这么多的时候,瞪着眼睛看着宋书书道:“小宋,你说话!”
顿时,所有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来了。
熊婶子哀求道:“小宋村长,就让我儿留下吧,你看看他,在外头不知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宋书书心话了,说得好像留在村里就能过上好日子一样,猪食吃三天还不把人给吃跑喽。
宋书书道:“让他留下也行,但是你得把他看好了,万一一个不好……”
“放心放心,我盯着他,再让书杰帮盯着点,肯定没问题!”
熊婶子要请书杰帮忙,让宋书书有些没想到,这个少妇的胆子出奇地小,绝对有事就先溜的那种类型。
书杰难得接到同村妖怪递来的橄榄枝,哪怕还在惊恐中,也连连点头。
“至于说老黑,你得保证,不能在村里搞事情!当然,你要收拾她,我没意见!”宋书书说着,一指角木蝰,角木蝰的锥子脸,一下子就变得苍白起来。
“舅舅,你看你看!他欺负我,他还要杀了我!”角木蝰拽着乌天贵的衣服大叫道,力量大了点,直接就把乌天贵的衣服给拽出老大的一条口子。
乌天贵没搭理她,转着手上的拐杖道:“那就这么定了,散了散了!”
乌天贵说着起身,角木蝰哭丧着脸,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小心地瞄着每一个人,全村皆敌啊!
黑蛟王笑道:“好了,现在,我住哪里?”
“你爱住哪就住哪,反正这里是不行!”胡莉抱着手臂一脸不善地道。
“村里不少空房子,看看哪个没人住,你就收拾一下先住下吧,现在天不冷,你又是妖王,坚持两天,过两天去镇上卖都柿蘑菇啥的,再给你买两套!”
宋书书对这事也不上心,现在真正要处理的,还是这个花星星,这个捉妖一脉的传人,就是一根筋,从头到尾,眼神中都充满了杀气,看向宋书书这个人奸,杀气格外的重。
熊婶子欢天喜地拎着傻儿子走了,老候却没动弹,长叹了口气道:“小宋,陪叔喝点!”
老候这是要借酒浇愁,可惜越浇越愁。
老候出村转了一圈,就拎回来两只兔子和野鸡,红烧肉炖蘑菇就算了,还是小鸡兔子炖蘑菇来得正宗。
把兔子和野鸡剁成小块,野鸡太瘦没啥油水,却胜在肉质紧有嚼头。
好在这个季节的野兔已经开始存膘了,很是肥硕。
有了动物油脂,就可以省了豆油了,鸡兔同锅大火猛炒,炒出油之后再加入葱姜蒜等香料接着炒。
鸡兔的肉质要比大鹅嫩得多,用不着炒那么长时间,炒出油,炒到皮肉发紧的时候,就可以加水加啤酒了,然后再放入已经摘洗干净的草蘑,扣盖中火慢炖就行了。
养殖的鸡兔出栏快,一般十几二十分钟就能炖烂乎,但是这野生的家伙,筋骨都硬实得很,非得炖上近一个点才行。
大锅炖菜火候足,滋味自然也足,油汪汪的一盆鸡兔蘑菇往上一端,谁还有时间听老候戴帽子的故事啊,全都奔着菜去了。
宋书书反倒不乐意吃肉了,专门往蘑菇上叨。
鲜蘑菇照干蘑菇还差点意思,要是干蘑菇就更好了,汤汁会吸得更足。
哪怕如此,这蘑菇的伞盖和茎杆也吸了不少汤汁,吃上一口,除了肉香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茵类的鲜香气。
村委屋里头,乌天贵拄着拐仗坐在沙发上,眉弓皱得鼓起两个大包,配上他卤蛋一样的脑袋,模样特别好笑。
黑蛟王抱着手臂,倚在门口处,眯着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屋子里的一众妖怪。
角木蝰缩在乌天贵的身后,她现在巨没安全感,本来村里的妖怪就对她不友好,现在又来了一个黑蛟王,这下完蛋了!乌天贵这个便宜舅舅都未必能保得住自己,得找个机会开溜才行。
熊婶子把花星星这最后一个捉妖人护在身后,旁若无人,眼中只有溺爱,老候的脸,接着发青。
书杰缩在宋书书的身后,鼻翼不停地翕动着,微翘的小鼻子都布满了汗水,低声示警道:“有危险,有危险,哪都有危险!千万要小心!”
“我看你就是借机占便宜!”胡莉一脸不悦地道,一横身把她挤开,护住自己的男人,在她看来,天大的事,也没有自家男人重要。
接下来就是诡异的寂静,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终于,凤哥不耐烦地打破了平静,“倒底要不要研究事儿了?不研究的话我要回去了!”
凤哥说着,随手挽了一下他瀑布一样的黑亮长发,在头顶上,挽了一个有如凤翎一般的发髻,特漂亮。
“老黑可以留下来暂住,这是之前就定下来的!”
“不行!”熊婶子斩钉截铁地道:“他要杀我儿子,绝不能留他!你要是非留他,我就带着儿子去外面流浪去!”
“你上哪流浪去?”老候铁青着脸问道。
“大不了我去投奔紫玉,听说她在南边混得挺好的!”
“你可拉倒吧,就你这体形,还不把紫玉的生意搅黄了!”老候不屑地道。
宋书书是第二次听到紫玉这个妖怪的名字了,向身边的胡莉问道:“紫玉在外面是干啥的?”
“不太清楚,听说是带着一帮人族小姐妹做啥台子的生意,又出台又坐台的,可能是做家具吧!前阵子又说最近打得严,想要回咱这来发展!做家具有什么好打,又不是卖棺材!”
宋书书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胡莉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啊。
每次看到那些衣衫滥缕的小姐姐,他都想去帮帮忙,可惜最后都因为囊中羞涩不了了之,徒留遗憾。
没想到,村里的妖怪,竟然还有干这一行的。
再看看胖乎乎的熊婶子,带着一个傻儿子去干这一行,那不是扯犊子嘛,难不成去广场撩色老头。
角木蝰拽着乌天贵的衣角,赖叽叽地道:“不行不行,老黑也不能留下,他会杀了我的!”
“在村儿里,他不敢!”
“那也不行啊,万一他食言怎么办,他留下我就走,看你怎么跟我妈,跟我爸交待!”
乌天贵还是头回遇到这种自己提议,相左意见这么多的时候,瞪着眼睛看着宋书书道:“小宋,你说话!”
顿时,所有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来了。
熊婶子哀求道:“小宋村长,就让我儿留下吧,你看看他,在外头不知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宋书书心话了,说得好像留在村里就能过上好日子一样,猪食吃三天还不把人给吃跑喽。
宋书书道:“让他留下也行,但是你得把他看好了,万一一个不好……”
“放心放心,我盯着他,再让书杰帮盯着点,肯定没问题!”
熊婶子要请书杰帮忙,让宋书书有些没想到,这个少妇的胆子出奇地小,绝对有事就先溜的那种类型。
书杰难得接到同村妖怪递来的橄榄枝,哪怕还在惊恐中,也连连点头。
“至于说老黑,你得保证,不能在村里搞事情!当然,你要收拾她,我没意见!”宋书书说着,一指角木蝰,角木蝰的锥子脸,一下子就变得苍白起来。
“舅舅,你看你看!他欺负我,他还要杀了我!”角木蝰拽着乌天贵的衣服大叫道,力量大了点,直接就把乌天贵的衣服给拽出老大的一条口子。
乌天贵没搭理她,转着手上的拐杖道:“那就这么定了,散了散了!”
乌天贵说着起身,角木蝰哭丧着脸,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小心地瞄着每一个人,全村皆敌啊!
黑蛟王笑道:“好了,现在,我住哪里?”
“你爱住哪就住哪,反正这里是不行!”胡莉抱着手臂一脸不善地道。
“村里不少空房子,看看哪个没人住,你就收拾一下先住下吧,现在天不冷,你又是妖王,坚持两天,过两天去镇上卖都柿蘑菇啥的,再给你买两套!”
宋书书对这事也不上心,现在真正要处理的,还是这个花星星,这个捉妖一脉的传人,就是一根筋,从头到尾,眼神中都充满了杀气,看向宋书书这个人奸,杀气格外的重。
熊婶子欢天喜地拎着傻儿子走了,老候却没动弹,长叹了口气道:“小宋,陪叔喝点!”
老候这是要借酒浇愁,可惜越浇越愁。
老候出村转了一圈,就拎回来两只兔子和野鸡,红烧肉炖蘑菇就算了,还是小鸡兔子炖蘑菇来得正宗。
把兔子和野鸡剁成小块,野鸡太瘦没啥油水,却胜在肉质紧有嚼头。
好在这个季节的野兔已经开始存膘了,很是肥硕。
有了动物油脂,就可以省了豆油了,鸡兔同锅大火猛炒,炒出油之后再加入葱姜蒜等香料接着炒。
鸡兔的肉质要比大鹅嫩得多,用不着炒那么长时间,炒出油,炒到皮肉发紧的时候,就可以加水加啤酒了,然后再放入已经摘洗干净的草蘑,扣盖中火慢炖就行了。
养殖的鸡兔出栏快,一般十几二十分钟就能炖烂乎,但是这野生的家伙,筋骨都硬实得很,非得炖上近一个点才行。
大锅炖菜火候足,滋味自然也足,油汪汪的一盆鸡兔蘑菇往上一端,谁还有时间听老候戴帽子的故事啊,全都奔着菜去了。
宋书书反倒不乐意吃肉了,专门往蘑菇上叨。
鲜蘑菇照干蘑菇还差点意思,要是干蘑菇就更好了,汤汁会吸得更足。
哪怕如此,这蘑菇的伞盖和茎杆也吸了不少汤汁,吃上一口,除了肉香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茵类的鲜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