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王教授与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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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教授是英文教授, 大约六十左右。一派斯文, 虽然穿的是普普通通的衣服,但气质上却远超了时代,没有那种热情压抑的质朴, 倒有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清雅之致,程希看着觉得很舒服。
而王夫人看上去比王教授年轻不少, 但很有妈妈味,圆脸短发, 见到程希来就满脸笑, 热情得很,摆出一大盘子糖给程希吃。也不管那爷儿俩说什么,就坐在程希旁边和程希说些孩子话。因为她的态度就象是解信诚对待自己的态度一样, 只是单纯地喜欢和疼爱, 所以,程希对王夫人也是细声细气地装乖。
“王奶奶, ”其实程希觉得叫王夫人奶奶实在有些夸张, 就她那长相,叫阿姨都有点亏。不过,她坚持。所以,程希也就逞着自己年纪小,很自然地叫出了口:“别给我塞了, 我吃不了那么多糖。”
“吃吧吃吧。现在吃不完,拿着慢慢吃。”王夫人不是个擅言辞的人,喜欢就会来来回回地说这么两句, 却让程希觉得很窝心。
“希希几岁了?”
“六岁了。”程希嘴里嚼着难得的牛奶轧糖,一边摆出孩子气的脸来:“王奶奶,你多大了?”
果然,王夫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奶奶可比你大得多,奶奶都五十八岁了。”
程希一愣,这位王夫人保养得真好,皮肤光滑,头发漆黑,看着顶多四十多。可是,说她爱保养吧,又不是那种贵妇范儿,而是平常家里充满爱同时也充满??碌穆杪璧奈兜馈u飧芯鹾苊?堋?br>
“那你比林奶奶年轻。王奶奶,要不,我叫你王阿姨好不好?”程希知道小孩子讨人欢心就靠一张甜嘴。
两人你来我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半个小时,程希总算是搞清楚王教授一家的情况了。王教授的儿子已经四十了,五八年就从隔壁的水木大学毕业,之前在山东、浙江工作过,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回到了上京。王教授还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最近也高考来到上京。只是,这孩子不想受家里管,没报上京大学,也没报水木大学,而是报考的人大,学的是新闻传播。
哦,记者。
程希点了点头,在她的印象里,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当有良知的记者更是如此。一个女孩子选择这个专业,肯定是有热血正义的想法在里面。不论结果如何,程希对这个王家的小孙女有了几分好感。但愿不要是红卫兵式的盲目热情才好。
“王奶奶,能带我去看看以后我要住的房子吗?”程希站起来,拉住王夫人的手。
“唔,你一个小孩子要住那里吗?不如就住在奶奶家吧。奶奶家有一个空余的房间,怎么样?奶奶每天给你做好吃的。”很喜欢小孩子的王夫人诱惑起了程希。
“不用,王奶奶。我舅舅也要来住,照顾我,偶尔才回宿舍。而且,就在隔壁。有什么事,我大喊一声,奶奶就听见啦,是不是?”程希把解信诚来的次数说得多了些,毕竟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住在家里,是个人都不放心。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而失去独住的机会。
房子与王教授的比起来是有点小,应该是王教授以前的大房子单独隔出来的一个单间,有个厨房,没有卫生间,有自来水,程希对此很满意。家具也是现成的,老式的木质双人床很大,睡三四个人都可以,还有四个大床柱,酱紫近黑的颜色,上面还有雕花,程希围着这张床转了一圈,试着坐了坐,一点声音都没有,很结实。程希看着整个房间,最满意地就是这张床了。
“这张床不错吧?”王夫人也没顾忌床上只剩一木板,自然地坐了下来,颇有感情地说起了往事:“这还是我和你王爷爷结婚的时候特地请木匠打的床呢。后来建明结婚就给了建明。现在连囡囡都十八岁了……”
两代婚床?程希心里莫名觉得怪怪的,好象自己睡在上面很不妥似地。第三个继承人怎么轮也是应该轮到王夫人口中的那个囡囡才对。自己睡在上面的话,很不和谐。程希决定了,以后还是睡庄园好了,这张床摆在这里很好看也不错。
“听你舅舅说,你会吹长笛?”王奶奶的话题发散得很,显然没有特意要跟一个小孩子聊什么。
“嗯。王奶奶要听吗?长笛我一直带在身边呢。”
“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希希的笛声吧。”王奶奶拍了拍手,算是鼓掌欢迎。
程希在包里翻了一下,从庄园里拿出放长笛的盒子。林立新把这管旧的长笛送给了自己,他重新回文工团,团里特地拨了经费给他重新买了一支。
默默地装好长笛,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程希整个人沉静下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一首《奇异恩典》飘扬而出。这首曲子是18世纪的赞美诗,但在程希的记忆里却是被更多的流行歌手传唱之后,国人才开始对它熟悉了起来。程希也不例外,对它很喜爱。最重要的是,这首曲子用长笛吹奏起来并不困难,舒缓而悠扬。以自己现在的程度,算得上是少有的一曲能够流畅又能表达情感的曲目了。
吹到半途,突然一个沧桑而有质感的声音和了进来,随着笛声饱满地唱着:“……but god, who calledhere below,willforever mine.”
其实,长笛独奏不适合当伴奏,声音太亮会把人声盖掉。但一个奏得专心,一个唱得激情,完全没人在意这个。
曲毕,程希一睁眼,就看见王教授难得兴奋的表情。他躬下身,就站在自己面前,完全忽略了身后的解信诚:“希希小朋友不错,不错。好久没听到……从哪儿知道的这首amazing grace?”
“师父给我的琴谱里的一首。我看着这首比较简单就学了起来。”
“好啊,好啊。”王教授说着又哼出两句来,哼完了回过神来又问:“你师父是……?”
“林立新。”接话的是解信诚:“总政文工团的。”
“哦,是他。”王教授显然知道林立新这个人,摸了摸程希的脑袋:“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有机会也上台表演,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美妙的音乐。”
“放心吧,王爷爷。师父对我可严格了。他说我天份一般,勤奋尚可。”程希挺起小胸脯,得意地表示着决心。
“什么天份不行?我看我们希希天份很好啊。你看,这才六岁,就吹得这么好听!这还叫天份一般,那世上就没天才了!”王奶奶直接哼了一声,表示出护短的个性。不过,她的说法,很得到了解信诚的支持,听了她的话,解信诚看向她的目光都热情了许多。
王教授显然没有反驳夫人说话的习惯,认不认同都是笑眯眯的,低头看着程希:“还会吹别的曲子吗?”
“就还有绿袖子和浏阳河了。王爷爷要听哪个?”程希把长笛横起来,看着王教授。她也是很少有机会给陌生人表演,第一次发现被人夸赞的感觉如此美妙,难怪有人当了明星就下不了舞台呢,这实在是个很难戒掉的瘾。
“浏阳河?”王教授眉头一抖,眼中的厌倦之色一闪而过,嘴上直说:“绿袖子,我喜欢这首。”
这一个听得欢喜,一个吹得用心,两相互彰之后,硬是把程希会的这两首曲子来来回回地吹了一个下午。直到解信诚搬了一堆生活用品来,和王奶奶一起把隔壁终于收拾出来了,见二人还在吹,而且,王教授还一个劲儿地点评,比林立新还要求严格,哪个音应该更亮一些,哪个音应该一带而过之类的,甚至还说到那些英文歌词的意思,希望程希在了解词义之后,会更有情感地来演奏。此时的王教授完全忘了程希不过是个六岁小孩子,哪里会理解这么深奥的东西?不过,他讲起来滔滔不绝,程希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王奶奶终于看不惯了:“老头子,你不累,希希不累啊?以后希希就住咱家了,什么时候听不行吗?非把希希累坏才甘心吗……”
果然是妈妈级别的念力攻击,王教授几乎是立刻溃不成兵,甚至很正式地向程希鞠躬道歉,这阵式把程希吓坏了,连连摆手说不必。
后来,王奶奶还非要说留程希和解信诚在家里吃饭,但解信诚说,与舍友们约好第一次聚餐,不好缺席。而程希则是认了个干爹,聚餐的时候必须要到。等等云云,说了半天,王奶奶才不舍地松开了程希的手,并让程希早点回家,别跟一帮男孩子学坏了。听到这个叮嘱,在场三人齐齐黑线。
所谓聚餐,其实就是一起去学一食堂。不过,解信诚和程希带来了不少熟食,用了三个大大的铝饭盒装着,假称是从家现带来的,春节吃剩下的。看着灌肠,腌肉,卤肉还有鱼干和各类凉拌的小菜,其余三人惊喜不已。
“干爹,东东和干妈没来?”程希一边趴着米饭,一边问。
“东东今天玩的时间太长了,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让你干妈带着他睡,就不过来了。刚好也跟她们宿舍的舍友们联络联络感情。”富安虽然嘴上说着,但下筷的速度绝对不慢:“别担心,东东那小子别看小,最皮不过,明天肯定要闹着过来。反正不远,以后见的机会多呢。”
说了两句,富安一回头,就看见卤肉又少了三分之一,于是再也不说话,开始埋头苦干。
程希下午吃糖被迫吃得太多,现在不太饿。吃了一碗饭,就停下筷子,看着四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抢菜,颇有趣。
看体形,按说应该是富安第一强势,看表相,他的吃相是大刀阔斧,全桌就看见他一个人的动作了。可实际上,顾伟祥一点也不慢。
这个南方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一付不急不缓的表情,可筷子却用得非常纯熟。他对腌肉和卤肉一般,比较喜欢灌肠和鱼鳞冻。这让程希很惊讶,因为这两样可都是做得是川味的,虽然不是特辣型,但程希前世见过许多南方人可是一点辣都沾不得,没想到这位完全相反,吃得很爽快的样子,没一会儿,鬓角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还不有停筷的意思。听人说,爱吃辣的人爱思考,有主见,吃软不吃硬,还爱挑人毛病。说到底,其实是有点顺毛摸。不知道顾伟祥是不是这样,虽然他表面一点都看不出来。
看上去最不起眼的罗新军,动作也确实比别人慢半拍。别人夹三筷子,他才夹两筷子。但很快,程希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罗新军虽然夹得慢,但架不住他夹得多!一筷子下去,卤肉就能少个五六片,就这样,他根本一点亏没吃,还把矛盾集中在了出筷速度飞快的富安和顾伟祥向上。
这人有意思。程希眯着眼睛笑,最少在饭桌上,这位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他比较喜欢吃肉,特别是腌肉,几乎被他包圆了。其余的小菜鱼干什么的,碰都没碰,属于不浪费时间型的吃货。程希以前在bbs上看到过,这种爱吃咸的人,是踏实肯干型的人,性格稳重,做事有计划,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不太重情。程希一点也看不出尖嘴猴腮的罗新军哪一点与稳重有关系。
至于解信诚则因为吃得多了,吃相比较安静,细嚼慢咽。他吃食不挑,反正拿出来的都是他爱吃的。只是,现在受到桌上抢菜气氛的影响,也加快了速度,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不输。这种感觉,让程希觉得很有趣。骨子里这么好胜的解信诚,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问题。
“看什么呢?怎么不吃?”解信诚转头看见程希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不由有些担心,自家外甥女可不是什么乖小孩。不由放下了筷子,低下头来,关切地问。
“吃饱了,舅舅。”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思维太发散了些。那些所谓的心理学家的专家说法哪有什么准确的?自己竟然记这么久,太无聊了。
解信诚想了想:“今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住吧。第一天,你一个人住在那边,我还是不放心。”
“诶?希希住哪?”富安吃饱了,转过来问。
“我把我家的房子和王教授的儿子换了四年,希希就住在那儿,上学也方便,照顾也方便。”
“王教授?哪个啊?”富安才来,和罗新军一样迷茫。倒是顾伟祥慢条斯理地为他们解了惑:“有儿子的王教授,应该是教英文的王度教授吧?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学的是英国文学,可是中国文学的底子也特别好,算得上是学贯中西。翻译了不少著作,可算是国内翻译界的权威。”
“厉害,万事通。”解信诚信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万事通?这名字好,这名字好,哈哈。”富安拍了拍顾伟祥的肩,把他拍得歪了两歪才道:“以后你就叫万事通了。”
王教授是英文教授, 大约六十左右。一派斯文, 虽然穿的是普普通通的衣服,但气质上却远超了时代,没有那种热情压抑的质朴, 倒有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清雅之致,程希看着觉得很舒服。
而王夫人看上去比王教授年轻不少, 但很有妈妈味,圆脸短发, 见到程希来就满脸笑, 热情得很,摆出一大盘子糖给程希吃。也不管那爷儿俩说什么,就坐在程希旁边和程希说些孩子话。因为她的态度就象是解信诚对待自己的态度一样, 只是单纯地喜欢和疼爱, 所以,程希对王夫人也是细声细气地装乖。
“王奶奶, ”其实程希觉得叫王夫人奶奶实在有些夸张, 就她那长相,叫阿姨都有点亏。不过,她坚持。所以,程希也就逞着自己年纪小,很自然地叫出了口:“别给我塞了, 我吃不了那么多糖。”
“吃吧吃吧。现在吃不完,拿着慢慢吃。”王夫人不是个擅言辞的人,喜欢就会来来回回地说这么两句, 却让程希觉得很窝心。
“希希几岁了?”
“六岁了。”程希嘴里嚼着难得的牛奶轧糖,一边摆出孩子气的脸来:“王奶奶,你多大了?”
果然,王夫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奶奶可比你大得多,奶奶都五十八岁了。”
程希一愣,这位王夫人保养得真好,皮肤光滑,头发漆黑,看着顶多四十多。可是,说她爱保养吧,又不是那种贵妇范儿,而是平常家里充满爱同时也充满??碌穆杪璧奈兜馈u飧芯鹾苊?堋?br>
“那你比林奶奶年轻。王奶奶,要不,我叫你王阿姨好不好?”程希知道小孩子讨人欢心就靠一张甜嘴。
两人你来我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半个小时,程希总算是搞清楚王教授一家的情况了。王教授的儿子已经四十了,五八年就从隔壁的水木大学毕业,之前在山东、浙江工作过,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回到了上京。王教授还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最近也高考来到上京。只是,这孩子不想受家里管,没报上京大学,也没报水木大学,而是报考的人大,学的是新闻传播。
哦,记者。
程希点了点头,在她的印象里,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当有良知的记者更是如此。一个女孩子选择这个专业,肯定是有热血正义的想法在里面。不论结果如何,程希对这个王家的小孙女有了几分好感。但愿不要是红卫兵式的盲目热情才好。
“王奶奶,能带我去看看以后我要住的房子吗?”程希站起来,拉住王夫人的手。
“唔,你一个小孩子要住那里吗?不如就住在奶奶家吧。奶奶家有一个空余的房间,怎么样?奶奶每天给你做好吃的。”很喜欢小孩子的王夫人诱惑起了程希。
“不用,王奶奶。我舅舅也要来住,照顾我,偶尔才回宿舍。而且,就在隔壁。有什么事,我大喊一声,奶奶就听见啦,是不是?”程希把解信诚来的次数说得多了些,毕竟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住在家里,是个人都不放心。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而失去独住的机会。
房子与王教授的比起来是有点小,应该是王教授以前的大房子单独隔出来的一个单间,有个厨房,没有卫生间,有自来水,程希对此很满意。家具也是现成的,老式的木质双人床很大,睡三四个人都可以,还有四个大床柱,酱紫近黑的颜色,上面还有雕花,程希围着这张床转了一圈,试着坐了坐,一点声音都没有,很结实。程希看着整个房间,最满意地就是这张床了。
“这张床不错吧?”王夫人也没顾忌床上只剩一木板,自然地坐了下来,颇有感情地说起了往事:“这还是我和你王爷爷结婚的时候特地请木匠打的床呢。后来建明结婚就给了建明。现在连囡囡都十八岁了……”
两代婚床?程希心里莫名觉得怪怪的,好象自己睡在上面很不妥似地。第三个继承人怎么轮也是应该轮到王夫人口中的那个囡囡才对。自己睡在上面的话,很不和谐。程希决定了,以后还是睡庄园好了,这张床摆在这里很好看也不错。
“听你舅舅说,你会吹长笛?”王奶奶的话题发散得很,显然没有特意要跟一个小孩子聊什么。
“嗯。王奶奶要听吗?长笛我一直带在身边呢。”
“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希希的笛声吧。”王奶奶拍了拍手,算是鼓掌欢迎。
程希在包里翻了一下,从庄园里拿出放长笛的盒子。林立新把这管旧的长笛送给了自己,他重新回文工团,团里特地拨了经费给他重新买了一支。
默默地装好长笛,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程希整个人沉静下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一首《奇异恩典》飘扬而出。这首曲子是18世纪的赞美诗,但在程希的记忆里却是被更多的流行歌手传唱之后,国人才开始对它熟悉了起来。程希也不例外,对它很喜爱。最重要的是,这首曲子用长笛吹奏起来并不困难,舒缓而悠扬。以自己现在的程度,算得上是少有的一曲能够流畅又能表达情感的曲目了。
吹到半途,突然一个沧桑而有质感的声音和了进来,随着笛声饱满地唱着:“……but god, who calledhere below,willforever mine.”
其实,长笛独奏不适合当伴奏,声音太亮会把人声盖掉。但一个奏得专心,一个唱得激情,完全没人在意这个。
曲毕,程希一睁眼,就看见王教授难得兴奋的表情。他躬下身,就站在自己面前,完全忽略了身后的解信诚:“希希小朋友不错,不错。好久没听到……从哪儿知道的这首amazing grace?”
“师父给我的琴谱里的一首。我看着这首比较简单就学了起来。”
“好啊,好啊。”王教授说着又哼出两句来,哼完了回过神来又问:“你师父是……?”
“林立新。”接话的是解信诚:“总政文工团的。”
“哦,是他。”王教授显然知道林立新这个人,摸了摸程希的脑袋:“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有机会也上台表演,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美妙的音乐。”
“放心吧,王爷爷。师父对我可严格了。他说我天份一般,勤奋尚可。”程希挺起小胸脯,得意地表示着决心。
“什么天份不行?我看我们希希天份很好啊。你看,这才六岁,就吹得这么好听!这还叫天份一般,那世上就没天才了!”王奶奶直接哼了一声,表示出护短的个性。不过,她的说法,很得到了解信诚的支持,听了她的话,解信诚看向她的目光都热情了许多。
王教授显然没有反驳夫人说话的习惯,认不认同都是笑眯眯的,低头看着程希:“还会吹别的曲子吗?”
“就还有绿袖子和浏阳河了。王爷爷要听哪个?”程希把长笛横起来,看着王教授。她也是很少有机会给陌生人表演,第一次发现被人夸赞的感觉如此美妙,难怪有人当了明星就下不了舞台呢,这实在是个很难戒掉的瘾。
“浏阳河?”王教授眉头一抖,眼中的厌倦之色一闪而过,嘴上直说:“绿袖子,我喜欢这首。”
这一个听得欢喜,一个吹得用心,两相互彰之后,硬是把程希会的这两首曲子来来回回地吹了一个下午。直到解信诚搬了一堆生活用品来,和王奶奶一起把隔壁终于收拾出来了,见二人还在吹,而且,王教授还一个劲儿地点评,比林立新还要求严格,哪个音应该更亮一些,哪个音应该一带而过之类的,甚至还说到那些英文歌词的意思,希望程希在了解词义之后,会更有情感地来演奏。此时的王教授完全忘了程希不过是个六岁小孩子,哪里会理解这么深奥的东西?不过,他讲起来滔滔不绝,程希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王奶奶终于看不惯了:“老头子,你不累,希希不累啊?以后希希就住咱家了,什么时候听不行吗?非把希希累坏才甘心吗……”
果然是妈妈级别的念力攻击,王教授几乎是立刻溃不成兵,甚至很正式地向程希鞠躬道歉,这阵式把程希吓坏了,连连摆手说不必。
后来,王奶奶还非要说留程希和解信诚在家里吃饭,但解信诚说,与舍友们约好第一次聚餐,不好缺席。而程希则是认了个干爹,聚餐的时候必须要到。等等云云,说了半天,王奶奶才不舍地松开了程希的手,并让程希早点回家,别跟一帮男孩子学坏了。听到这个叮嘱,在场三人齐齐黑线。
所谓聚餐,其实就是一起去学一食堂。不过,解信诚和程希带来了不少熟食,用了三个大大的铝饭盒装着,假称是从家现带来的,春节吃剩下的。看着灌肠,腌肉,卤肉还有鱼干和各类凉拌的小菜,其余三人惊喜不已。
“干爹,东东和干妈没来?”程希一边趴着米饭,一边问。
“东东今天玩的时间太长了,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让你干妈带着他睡,就不过来了。刚好也跟她们宿舍的舍友们联络联络感情。”富安虽然嘴上说着,但下筷的速度绝对不慢:“别担心,东东那小子别看小,最皮不过,明天肯定要闹着过来。反正不远,以后见的机会多呢。”
说了两句,富安一回头,就看见卤肉又少了三分之一,于是再也不说话,开始埋头苦干。
程希下午吃糖被迫吃得太多,现在不太饿。吃了一碗饭,就停下筷子,看着四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抢菜,颇有趣。
看体形,按说应该是富安第一强势,看表相,他的吃相是大刀阔斧,全桌就看见他一个人的动作了。可实际上,顾伟祥一点也不慢。
这个南方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一付不急不缓的表情,可筷子却用得非常纯熟。他对腌肉和卤肉一般,比较喜欢灌肠和鱼鳞冻。这让程希很惊讶,因为这两样可都是做得是川味的,虽然不是特辣型,但程希前世见过许多南方人可是一点辣都沾不得,没想到这位完全相反,吃得很爽快的样子,没一会儿,鬓角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还不有停筷的意思。听人说,爱吃辣的人爱思考,有主见,吃软不吃硬,还爱挑人毛病。说到底,其实是有点顺毛摸。不知道顾伟祥是不是这样,虽然他表面一点都看不出来。
看上去最不起眼的罗新军,动作也确实比别人慢半拍。别人夹三筷子,他才夹两筷子。但很快,程希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罗新军虽然夹得慢,但架不住他夹得多!一筷子下去,卤肉就能少个五六片,就这样,他根本一点亏没吃,还把矛盾集中在了出筷速度飞快的富安和顾伟祥向上。
这人有意思。程希眯着眼睛笑,最少在饭桌上,这位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他比较喜欢吃肉,特别是腌肉,几乎被他包圆了。其余的小菜鱼干什么的,碰都没碰,属于不浪费时间型的吃货。程希以前在bbs上看到过,这种爱吃咸的人,是踏实肯干型的人,性格稳重,做事有计划,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不太重情。程希一点也看不出尖嘴猴腮的罗新军哪一点与稳重有关系。
至于解信诚则因为吃得多了,吃相比较安静,细嚼慢咽。他吃食不挑,反正拿出来的都是他爱吃的。只是,现在受到桌上抢菜气氛的影响,也加快了速度,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不输。这种感觉,让程希觉得很有趣。骨子里这么好胜的解信诚,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问题。
“看什么呢?怎么不吃?”解信诚转头看见程希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不由有些担心,自家外甥女可不是什么乖小孩。不由放下了筷子,低下头来,关切地问。
“吃饱了,舅舅。”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思维太发散了些。那些所谓的心理学家的专家说法哪有什么准确的?自己竟然记这么久,太无聊了。
解信诚想了想:“今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住吧。第一天,你一个人住在那边,我还是不放心。”
“诶?希希住哪?”富安吃饱了,转过来问。
“我把我家的房子和王教授的儿子换了四年,希希就住在那儿,上学也方便,照顾也方便。”
“王教授?哪个啊?”富安才来,和罗新军一样迷茫。倒是顾伟祥慢条斯理地为他们解了惑:“有儿子的王教授,应该是教英文的王度教授吧?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学的是英国文学,可是中国文学的底子也特别好,算得上是学贯中西。翻译了不少著作,可算是国内翻译界的权威。”
“厉害,万事通。”解信诚信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万事通?这名字好,这名字好,哈哈。”富安拍了拍顾伟祥的肩,把他拍得歪了两歪才道:“以后你就叫万事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