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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梁朝肃觉得沈黎川是懦夫

作者:连城梁朝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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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新出现的那伙人,身材壮硕,行动时核心收紧,手会无意识放在后腰。如果我没猜错,他们应该持枪了。”

    老鬼一路的嘻嘻哈哈收敛干净,目光直视前方,不敢从后视镜看她。

    “你知道我有老婆,有女儿,我干这个操蛋买卖,天天提心吊胆,就是想让她们娘俩过上好日子,住大别墅,开豪车,想买的包,买,想玩的洋娃娃,咱全迪士尼正品,我……就是个蛇头。”

    “你女儿几岁?”连城从行李中翻出一个巴掌大的挂饰娃娃,“这是我——这是我之前去璀县旅游时,特别喜欢的纪念品,你带回国,送给你女儿吧。”

    老鬼不接,连城从后座扔进他怀里,“当一个念想。”

    如果她被抓到,怀孕暴露,被梁朝肃养在翡翠公馆,那这个在自由路上买的娃娃,至少依旧自由。

    “那张卡——”

    “那张卡,谢谢。”连城艰难笑,“我明白你是好心给我路上减负,也怕我带着现金不安全。好意眼下我无法推辞,一旦有机会,稍微安稳点,我就把你卡丢海里……省得邮回国,还要出邮费。”

    老鬼岂会听不出她含义,不多用,免增加拖累他的风险,不回邮,免得暴露他在国内的地点。

    “前面路口停吧。”连城指路,“你给我办的这个身份,有国际驾驶证,我车技也稍微有一点不错,飙个车,飘个移小意思。”

    深夜了,冰岛像一只被雪包裹起来的盲盒,黑得透彻,漫漫,无边无际,又寂静冷清。

    车灯只能照清前方一簇之地,路面碎冰发出细小的咯吱声,连城开着车,听得入神。

    就算这条路通往世界尽头,在她真正见到尽头前,绝不束手待毙,就算爬,就算滚,就算做一条匍匐的狗,追逐在自由的路上,她的尾巴也是热烈摇着的。

    ……………………

    梁家气氛古怪。

    晚餐时,沈黎川忽然上门见梁朝肃。

    两人照面之下,一言半语未露,却默契十足,一前一后上楼,去了梁朝肃在三楼的书房。

    梁文菲更惊诧了,“哥哥不是很厌恶别人进他私人书房。”

    不像梁父偶尔还会在书房见客,梁朝肃的房间是禁地,谁也不能进,不能看,卫生都是自己打扫的。

    所以之前连城大早上去敲他门,梁文菲才大感滑稽可笑。

    梁父看她,长相,性格像梁家人,智商不像,若连城的聪明机敏,能生到她身上,梁家如今兰桂齐芳。

    楼上,沈黎川甫一进门,呆愣住。

    梁家整体装修背景是米棕色系,梁父的书房也不例外,顶多加一点咖色,家具换成胡桃木主色。

    听说是梁母追求温馨的家庭氛围,特意请国内云平大师,在新中式基础上融进原木风加以设计,细节上尽显女主人的细腻心思。

    唯独这间,家装背景是深沉的黑色,灰色。

    只有窗帘,书桌,书柜,地毯,两把完全相同椅子,冷寂,空荡,过于一尘不染,以至于寂寥荒芜。

    梁朝肃坐下,却并没有为沈黎川让座的意思。

    沈黎川不计较这点礼数,事实上,从太早以前,梁朝肃对他态度就谈不上好。

    他几步跨到桌前,“为什么不放过连城?”

    梁朝肃手肘撑在桌面,拊掌,“好问题,你又是从哪得知我没放过她?”

    沈黎川不踩他陷阱,“她这几天不出现,是离开了对吗?你在梁氏针对梁伯父那一番动作,是伯父发现,并阻拦了,是不是?”

    梁朝肃眼睛如同一张网,用他的城府,阅历,老辣编织的结实莫测,直勾勾罩过去,没有几个人能躲避。

    沈黎川毛骨悚然,强撑着,忽然想到连城。

    想到,她这四年是不是也经受着这般锥心剥骨的逼视。

    如果有,她要怎么样才能坚持抗争四年。

    没有被击碎,没有被污染,从不堕落。

    她所思所想依旧妙趣横生,世界在她眼中千奇百怪,每个人进入她内心世界,都像爱丽丝梦游仙境。

    他视线中忽然出现连城,黑檀木桌子倒扣的相框里,连城站在没过脚踝的溪流里,岸边水草青青,蔓长的枝条在水中轻抚她的脚趾,阳光射出粼粼的波浪,她比波浪还晶莹。

    她在笑,明媚又灵动,稠白的肌肤,也是流动的,是一汪比溪水澄静的春日湖。

    谁见过她,谁能忘了她。

    梁朝肃猝不及防收回相框,照片那面对着自己,粗糙的背面对他,

    沈黎川,“什么意思?”

    “我的女人,你盯着看,我还没问你什么意思。”

    沈黎川表情凝固成石,荒诞,虚妄,无稽,惊悚,最后反应过来是可笑,“你的女人?你喜欢她?还是占有欲?”

    “你觉得呢?”

    沈黎川根本不想深究一个无耻之徒的内心,他只抓紧机会,“如果你喜欢她,更应该放她走。”

    梁朝肃面容浮显一层嘲讽,像对待迂腐的书生,愚昧念经的僧人,空谈误国的囊臣。

    他对沈黎川,总是喜欢这种——沈黎川努力辩解,疏讲道理,最后被他驳倒的场面。

    “喜欢她,就应该尊重她的意愿,是放手,是希望她活得顺心快乐——”

    梁朝肃这次却连完整的话,都不愿听,摆手打断,“你觉得自己喜欢的很理性,很克制,甚至能放弃她,很伟大?”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伟大,是我发自内心对她的小心翼翼和不忍打扰,我对她一日不曾减少,但我会克制,喜欢一个人,要为她着想。”

    “你这是懦弱。”梁朝肃面目不起波澜,眼底郑重,坚定,一往无前,空前自盛,爆发出来的光,像一把灭世的火,悍然,霸道,暴烈,烧起来穷尽一切。

    “你爱她,刚才却连一个爱字都不敢提,你想做她的白马王子拯救她,却瞻前顾后,是蒙着眼睛的驴,四年都不敢抗争。”

    “你说放手?”梁朝肃眉眼带笑,好笑的,鄙薄的,在这满屋沉黯中,犹如亮锋出鞘,锐不可挡。

    “你当然要放手,你冲不破家世困扰,无能。放不下骨肉道德,愚夫。更别说什么尊重她,你不过是怕面对违背她意愿后,她愤怒的目光,你承受不了她厌恶你,怨恨你,却舍得把她后半生交到一个素未谋面,未知的,不如你的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