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2章 真金不怕火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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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的尸体仿佛在印证于浩的话语一般。
焦黑的肌肤肉眼可见的开始龟裂,蚕丝般的物质如蛆虫般在皮下蠕动,并不时的传出“喏……喏……”之音。
于浩不敢怠慢,小心翼翼的将尸体托起,放入到一口黑棺之中,然后迅速将黑棺沉入高温的地炎。
地炎之火可焚万物,哪怕是修为高深的灵修、魔修,也难以幸免。
除非他们的身体堪比炎火玄铁,黑棺就是用这种材料打造,否则只有化为飞灰的下常
关闭地面暗格,只留四条铁索在外,于浩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终于放下心来。
灵修的尸体魔变,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据传,在奉天城的西面,越过无尽的沼泽险滩,有一处被世人称之为西禁之地的死亡深渊。
死亡深渊深不见底,入地何止千万丈,无数阴鬼、魔怪蕴藏其中,日夜挥动无尽的阴魔之气为祸世间。
此处常年阴风袭日,魔气吞天,天地变色,日夜无光。
每到月圆之日,此处,竟可见一轮血月,印于苍穹。
更让人心惊的是,相传在死亡深渊之下,孕育着一只可以灭世的魔眼,魔眼终年闭合,默默的吸收着世间的阴灵之气,凡是拥有灵智的生物死去,五脏之气,也就是阴气,便会受到它的牵引。
阴气要么被它牵引到死亡深渊,要么被它所魔化,化为貌丑心残的魔怪。
魔怪不同于摄食人精魂的厉鬼,它们的存在只为了屠戮,屠戮一切拥有血肉的生物,茹毛饮血令人发指。
奉天城早些年就出现过一只魔怪,魔怪撕碎凡民,生食其血肉,短短数日便造成千余伤亡。
后虽被大能的灵修所灭,但却造成了民众的恐慌。
亡者被魔化,除了要有高深的修为之外,还要有极强的怨念。所以魔怪出现的几率微乎其微,但当权者还是提出了一道,将已故者火化安葬的法案。
法案一出便得到了全民的认可,也正好解决了另一个困扰皇室的问题,那便是,人口极度密集的奉天城,早已无法承受占地颇广的土葬。
魔怪虽然罕为出现,但深渊魔眼的传说却越加离奇。
据说魔眼已在深渊沉睡了数万年,待它吸噬到足够的阴气之后,魔眼睁开之时,末日便会降临,世界将会被阴魔所统治。
从此,生灵涂炭,炼狱人间。
除非人类中有紫印修为的灵帝出现,退魔正道,否则这场灭世的灾难,在所难免。
“紫印修为的灵帝?”于浩想到这里摇头微叹,可怜自己还未获得灵印,紫印和灵帝,真的离自己好远好远。
被方才之事惊吓了一次,于浩不敢怠慢,急忙将剩余的尸体一一超渡,然后装进了黑棺。
将装载尸体的黑棺沉于地炎之后,于浩微微的松了口气。
“咕噜,咕噜……”一阵腹鸣之音响起。
于浩微微一笑,“我这肠胃真是准时,看来是午饭的时间了。”
用一个大木盒将骨灰瓶装起,于浩手捧着木盒从炼尸间走了出去。
拾级而上,再次走过黑暗的廊道,他终于见到了“久违”的阳光。
“小耗子出来了?每次都是这么准时1一道男子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于浩微微眯起双眼,适应了一下刺目的阳光,才头也不回的对那人说道:“方大同你不是也很准时么,再叫我小耗子,小心我将你存私房钱的事情,告诉你的童养媳。”
“呃……好嘛,不叫就不叫了。协…于浩,我们去吃饭。”方大同被抓住了小尾巴,不敢再开玩笑。
“呵呵……这还差不多。”于浩很是满意的笑了笑,心想对付“恶人”就得用些恶劣的手段。
于浩将盛放骨灰瓶的木盒,交给了一名司职人员后,随着方大同向往生司的饭堂走去。
方大同一边走着,嘴里却不服的嘀咕道:“藏点私房钱怎么了,你不也是么。”
“我哪里是藏,我那是攒钱好不好?”于浩莞尔,辩解道。
“背着家人攒了近十枚金币,不是藏是什么?你敢和你爹娘说么?”方大同抽了抽鼻子,吆喝道。
“呃……”于浩一时语塞,居然不知如何回答。
方大同见于浩被自己问得哑言,很是得意的继续道:“小耗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攒钱干嘛,你不就是想去猎灵司,交纳十枚金币的费用,让他们帮助你猎取灵胚么。”反抓住了于浩的短处,称呼也随之变了回来。
“你怎么知道?”于浩有些惊讶,这个秘密他可从来没和别人提起过。
方大同不答反问:“你父母知道这件事么?”
“这……”猎灵司每天都有猎灵的队伍出城,可是能够活着回来之人,却十不足一,这么高的死亡率足见其中凶险,如果告诉了爹娘,自己还能去成?
见于浩面露苦色,方大同收起嬉笑的表情,转而很是关切的说道:“于浩,不是我大同多嘴,咱一介普通百姓,莫要想那些不切实际之事,凝练灵印千难万险,为此丢掉了性命更是不值得。你积攒的钱,足够讨娶一房美艳娇娘,再生一个小崽子,一家五口共享天伦岂不是更好?”
于浩摇头不语,他的心思方大同哪里知道,母亲劳累半生,在一名贵族子爵家里做下人,遭尽白眼不说,稍不小心还会遭到无故的打骂。
父亲体弱多病,打理城外的几亩粮田,也日渐力不从心。
自己的收入虽然不错,却也担负着一定的风险,说不上哪日,被恶鬼缠身,便会丢掉了性命。
与其凄苦度日,不如拼上一把,一旦成功凝练神印,成为灵徒,皇家便会授予男爵勋位。
男爵虽然没有封地,但每月足有三枚金币的俸禄。
三枚金币!
比于浩现在的收入足足高了十倍,一家三口可以无忧无虑的吃上一整年,从此父母便不用如此辛劳的工作,这怎能不让他动心。
“走啦!吃饭去了。”方大同见于浩低眉不语,也不好再说什么,拉着于浩走进了饭堂。
吃饭的时候,方大同见于浩仍然眉头深锁,以为自己的话说重了,于是用胳膊碰了碰于浩,道:“咱俩是光着屁股长大的发小,我知道你不愿一辈子都做贱民,如果你意已决,那就去!如果真有什么不测,你放心!家里二老,我当亲爹亲娘供着1言罢,又从怀中掏出两枚银币,推到于浩的面前。
于浩眼角微红的看着方大同,轻轻的将银币推了回去,感激道:“谢谢你大同,如果我能活着回来,咱兄弟以后一起吃香喝辣。钱就不用了,一会领了这个月的工钱,刚好凑够十枚金币。”
“拿着,这一去,恐怕数日不归,买些吃食路上用,穷家富路,别苦了自己。”方大同硬将银币塞入于浩手中。
于浩默默的点了点头,收起了银币。
有时候,兄弟间的情谊,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只要记在心里便好。
午饭过后,于浩与方大同分开,领了工钱之后,便回到了炼尸间。
又等了个把时辰,他才将地炎中的黑棺一一取出,只要盛放好这些骨灰,今天工作便算是做完了。
于浩来到那名灵修所在的地方,将黑棺弄至倾斜,拿着一根黑色的铁棍,在棺壁的某处用力一敲。
“咔……”一声轻响。
机关打开,棺底现出一个孔洞,里面之物悉悉索索的流淌而出,刚好装入事先准备好的银瓶之中。
“咦1眼尖的于浩突然发现,好像有一缕金光一闪即灭,“难道有金子被遗漏在尸体之中?”他心中暗喜,这可是一笔意外之财,一年都难遇一回。
取起地面上的银瓶,定睛向里看去。
“不会1于浩此时一头雾水,茫然不解。
只见,银瓶之中居然有一条金色的虫子,形若蚯蚓,正在白色的灰粉之中蜿蜒盘爬。
“居然是活的?1于浩彻底陷入到愕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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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的尸体仿佛在印证于浩的话语一般。
焦黑的肌肤肉眼可见的开始龟裂,蚕丝般的物质如蛆虫般在皮下蠕动,并不时的传出“喏……喏……”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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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炎之火可焚万物,哪怕是修为高深的灵修、魔修,也难以幸免。
除非他们的身体堪比炎火玄铁,黑棺就是用这种材料打造,否则只有化为飞灰的下常
关闭地面暗格,只留四条铁索在外,于浩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终于放下心来。
灵修的尸体魔变,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据传,在奉天城的西面,越过无尽的沼泽险滩,有一处被世人称之为西禁之地的死亡深渊。
死亡深渊深不见底,入地何止千万丈,无数阴鬼、魔怪蕴藏其中,日夜挥动无尽的阴魔之气为祸世间。
此处常年阴风袭日,魔气吞天,天地变色,日夜无光。
每到月圆之日,此处,竟可见一轮血月,印于苍穹。
更让人心惊的是,相传在死亡深渊之下,孕育着一只可以灭世的魔眼,魔眼终年闭合,默默的吸收着世间的阴灵之气,凡是拥有灵智的生物死去,五脏之气,也就是阴气,便会受到它的牵引。
阴气要么被它牵引到死亡深渊,要么被它所魔化,化为貌丑心残的魔怪。
魔怪不同于摄食人精魂的厉鬼,它们的存在只为了屠戮,屠戮一切拥有血肉的生物,茹毛饮血令人发指。
奉天城早些年就出现过一只魔怪,魔怪撕碎凡民,生食其血肉,短短数日便造成千余伤亡。
后虽被大能的灵修所灭,但却造成了民众的恐慌。
亡者被魔化,除了要有高深的修为之外,还要有极强的怨念。所以魔怪出现的几率微乎其微,但当权者还是提出了一道,将已故者火化安葬的法案。
法案一出便得到了全民的认可,也正好解决了另一个困扰皇室的问题,那便是,人口极度密集的奉天城,早已无法承受占地颇广的土葬。
魔怪虽然罕为出现,但深渊魔眼的传说却越加离奇。
据说魔眼已在深渊沉睡了数万年,待它吸噬到足够的阴气之后,魔眼睁开之时,末日便会降临,世界将会被阴魔所统治。
从此,生灵涂炭,炼狱人间。
除非人类中有紫印修为的灵帝出现,退魔正道,否则这场灭世的灾难,在所难免。
“紫印修为的灵帝?”于浩想到这里摇头微叹,可怜自己还未获得灵印,紫印和灵帝,真的离自己好远好远。
被方才之事惊吓了一次,于浩不敢怠慢,急忙将剩余的尸体一一超渡,然后装进了黑棺。
将装载尸体的黑棺沉于地炎之后,于浩微微的松了口气。
“咕噜,咕噜……”一阵腹鸣之音响起。
于浩微微一笑,“我这肠胃真是准时,看来是午饭的时间了。”
用一个大木盒将骨灰瓶装起,于浩手捧着木盒从炼尸间走了出去。
拾级而上,再次走过黑暗的廊道,他终于见到了“久违”的阳光。
“小耗子出来了?每次都是这么准时1一道男子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于浩微微眯起双眼,适应了一下刺目的阳光,才头也不回的对那人说道:“方大同你不是也很准时么,再叫我小耗子,小心我将你存私房钱的事情,告诉你的童养媳。”
“呃……好嘛,不叫就不叫了。协…于浩,我们去吃饭。”方大同被抓住了小尾巴,不敢再开玩笑。
“呵呵……这还差不多。”于浩很是满意的笑了笑,心想对付“恶人”就得用些恶劣的手段。
于浩将盛放骨灰瓶的木盒,交给了一名司职人员后,随着方大同向往生司的饭堂走去。
方大同一边走着,嘴里却不服的嘀咕道:“藏点私房钱怎么了,你不也是么。”
“我哪里是藏,我那是攒钱好不好?”于浩莞尔,辩解道。
“背着家人攒了近十枚金币,不是藏是什么?你敢和你爹娘说么?”方大同抽了抽鼻子,吆喝道。
“呃……”于浩一时语塞,居然不知如何回答。
方大同见于浩被自己问得哑言,很是得意的继续道:“小耗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攒钱干嘛,你不就是想去猎灵司,交纳十枚金币的费用,让他们帮助你猎取灵胚么。”反抓住了于浩的短处,称呼也随之变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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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猎灵司每天都有猎灵的队伍出城,可是能够活着回来之人,却十不足一,这么高的死亡率足见其中凶险,如果告诉了爹娘,自己还能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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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浩摇头不语,他的心思方大同哪里知道,母亲劳累半生,在一名贵族子爵家里做下人,遭尽白眼不说,稍不小心还会遭到无故的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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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收入虽然不错,却也担负着一定的风险,说不上哪日,被恶鬼缠身,便会丢掉了性命。
与其凄苦度日,不如拼上一把,一旦成功凝练神印,成为灵徒,皇家便会授予男爵勋位。
男爵虽然没有封地,但每月足有三枚金币的俸禄。
三枚金币!
比于浩现在的收入足足高了十倍,一家三口可以无忧无虑的吃上一整年,从此父母便不用如此辛劳的工作,这怎能不让他动心。
“走啦!吃饭去了。”方大同见于浩低眉不语,也不好再说什么,拉着于浩走进了饭堂。
吃饭的时候,方大同见于浩仍然眉头深锁,以为自己的话说重了,于是用胳膊碰了碰于浩,道:“咱俩是光着屁股长大的发小,我知道你不愿一辈子都做贱民,如果你意已决,那就去!如果真有什么不测,你放心!家里二老,我当亲爹亲娘供着1言罢,又从怀中掏出两枚银币,推到于浩的面前。
于浩眼角微红的看着方大同,轻轻的将银币推了回去,感激道:“谢谢你大同,如果我能活着回来,咱兄弟以后一起吃香喝辣。钱就不用了,一会领了这个月的工钱,刚好凑够十枚金币。”
“拿着,这一去,恐怕数日不归,买些吃食路上用,穷家富路,别苦了自己。”方大同硬将银币塞入于浩手中。
于浩默默的点了点头,收起了银币。
有时候,兄弟间的情谊,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只要记在心里便好。
午饭过后,于浩与方大同分开,领了工钱之后,便回到了炼尸间。
又等了个把时辰,他才将地炎中的黑棺一一取出,只要盛放好这些骨灰,今天工作便算是做完了。
于浩来到那名灵修所在的地方,将黑棺弄至倾斜,拿着一根黑色的铁棍,在棺壁的某处用力一敲。
“咔……”一声轻响。
机关打开,棺底现出一个孔洞,里面之物悉悉索索的流淌而出,刚好装入事先准备好的银瓶之中。
“咦1眼尖的于浩突然发现,好像有一缕金光一闪即灭,“难道有金子被遗漏在尸体之中?”他心中暗喜,这可是一笔意外之财,一年都难遇一回。
取起地面上的银瓶,定睛向里看去。
“不会1于浩此时一头雾水,茫然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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