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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千里不留行,十步杀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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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默明白了,黄秋月此次过来,是有赚钱的路子给他。

    黄秋月形象顿时可爱起来,之前的毒舌也忽然变的那么亲切。

    黄秋月继续说:“你不是会写字么,我相公一个亲戚,在城里北区一家画坊做事,我前天过去看了一下,那边有不少书生代写书信,我和亲戚说了,你过去摆摊,不收你租金。”

    沈默心中一动,代写书信,貌似可行。

    他现在没赚钱的营生,去卖苦力,就算一天到晚干也赚不到几个钱,关键不自由,他最终目的还是要寻找机缘的。

    若是去摆个摊,代写书信什么的,要好许多。

    “那我明天就去?”沈默赶紧道。

    黄秋月对沈默的态度很满意,暗道男人结了婚就是不一样了,知道要养家。

    “嗯,明天去吧,不过那边距离这里比较远,你回头赚银子了,最好就住在那附近,吃住你要自己想办法了。”

    沈默客气道:“当然,这个当然,能让我过去摆摊已经很好了。”

    黄秋月又叮嘱了一些,便和张婶离开。

    “当家的,那你明天就去摆摊赚钱吗?”里屋内,青衣声音传来。

    刚刚外面的话她都听到了,心中欣喜相公终于有赚钱的门路,“当家的,你放心去吧,我这个休息一下就行,就是你,每天要去城里,会很累吧?”

    沈默皱着眉头,累不累其实没事。

    只是他忽然想起,原身是个半吊子书生,识字但不怎么会写。

    比如写毛笔字,那字写的真不咋地。

    而他若是去摆摊,边上竞争对手一定很多,如何竞争?

    看沈默眉头紧锁,青衣狐疑:“当家的,你怎么了?”

    沈默也没隐瞒,把自己的不足说了一下。

    青衣也无语了,合着相公只能算半个读书人。

    这时候,她心中一动,犹犹豫豫说:“相公,要不……要不我去写字赚钱?”

    她脑子里好像记起一些东西,貌似自己会读书认字,还会写。

    “你会写字?”

    沈默一愣。

    青衣不好意思的点头,指了指自己小脑袋:“有印象,我……要不试试?”

    她自己也不怎么确定。

    沈默赶紧翻箱倒柜。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不过自诩读书人的他,倒是没把笔墨纸砚这些卖了。

    很快他拿出一张长纸,开始磨砚。

    青衣身体好了一些,披着一件袄,提起毛笔,沾了点墨水。

    她开始写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好像一个写了好多年的老者,非常娴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笔落,一行字间,充斥着一股苍劲霸道之感。

    哪怕沈默不怎么会写字,但也能感受到字体间那股感觉,因为他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关键是……娘子怎么想到写十步杀一人这种诗句的……

    青衣也反应过来,像犯了错的小学生,朝沈默眨巴了一下眼睛:“我随便写写的。”

    “写的非常好,字体工整,还有韵味,青衣,看来你以前学过。”

    沈默越发好奇青衣身份了,心中十分欣喜,这软饭是跑不了了。

    呸呸,我是吃软饭的人吗?

    沈默估摸着,青衣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女,毕竟这年头女子大多不识字,就是一些男的都读不起书。

    青衣能写的这么一手好字,家室必定不简单。

    可惜,青衣家人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一个大活人丢了,他们不来找的吗?

    “我以前学过……”

    青衣拍了拍脑袋,她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不过她看到沈默这么高兴,也跟着高兴:“当家的,那我们明天去吧。”

    她现在迫切的想为沈默分担一些压力。

    “不着急,你身体要紧。”

    沈默摸了摸青衣脑袋,高烧退了一些。

    “你先休息,我把药端来。”

    一夜过去,第二日,青衣已经恢复了。

    沈默也不知道是药的作用,还是青衣自己好了,总之没再熬药了。

    本想让青衣再休息一天,但她说什么也要去城里北区画坊。

    去就去吧,于是沈默带着青衣出门了。

    因为去的是城里北区,他不担心会撞到破庙山脚下遇到的两个匪徒,不过还是叮嘱起来:

    “青衣,城里比较乱,去了那里你别乱跑。”

    “还有,遇到有人搭讪别搭理。”

    “对了还有……”

    一路上,沈默絮絮叨叨说着,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字:苟!

    带着媳妇一起苟。

    没办法,这个世道太艰难。

    这些年大雁国几乎年年都有天灾,很多地方百姓艰苦,已经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也因此,一些地方逐渐出现了贼寇,四处烧杀劫掠,闹得民不聊生。

    他们这个地方还算好,靠着山,有吃有喝。

    哪怕吃不起米饭,也能采些野菜野果什么的,再不济就是采药,可其他地方,惨事太多。

    就比如四楼镇城内。

    繁花似锦的地方,杀人夺财、卖身为奴、逼良为娼,事情层出不穷。

    听着沈默讲述,青衣一脸担忧之色。

    她怎么都没想到,外面这么乱。自己如此柔弱,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回忆自己这一个月的遭遇,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幸运,不但遇到好人媒婆,还遇到了相公。

    考虑到青衣容貌太漂亮,为了不引人注意,沈默一入城,就在摊位上买了一块面纱。

    城里很多漂亮女的都这么做。

    很快,他找到北区位置,来到一家叫水生画坊门口。

    画坊生意不错,几个达官贵妇在里面挑选画。

    这里面有两个画师,一丝不苟的介绍画。

    掌柜注意到沈默进屋,第一感觉就是他不是来买画的。

    “这位公子,你是来找人的吗?”

    沈默提了一下黄秋月,一听是黄秋月介绍,顿时了然:“哦,原来是我侄媳妇介绍的,秋月前日和我提起过你,你也算读书人,不容易,以后就在东侧画廊那边摆摊吧。”

    刚刚来的时候,沈默经过那里了,有三个书生在那摆摊。

    还有一些是卖各种小玩意,小吃的。

    他叹了一口气,感觉前景渺茫,但来都来了,先探探路。

    回头等机缘宝镜充能完毕,看看还有什么好的机缘等着自己。

    再三感谢了掌柜之后,掌柜还贴心的借给沈默一张桌子和椅子,算是摆摊用的工具。

    一切准备完毕。

    不一会儿,青衣坐在椅子上,面前桌子摆放着纸张和笔墨。

    桌前挂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四个气势如虹的大字:代写书信!

    这个地方能照射到太阳,沈默一边等着顾客,一边晒太阳,看着机缘宝镜一点点充能。

    大概中午的时候,机缘宝镜终于充能一半。

    “两天,大概还有两天,就能用了。”沈默很期待。

    “哟,女的都出来卖字了。”

    对面的地方,一个穿着白衣长衫,书生打扮的人嘿然一笑。

    “听我一句劝,卖字死路一条,这里水很深,你们夫妇把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