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千里不留行,十步杀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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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明白了,黄秋月此次过来,是有赚钱的路子给他。
黄秋月形象顿时可爱起来,之前的毒舌也忽然变的那么亲切。
黄秋月继续说:“你不是会写字么,我相公一个亲戚,在城里北区一家画坊做事,我前天过去看了一下,那边有不少书生代写书信,我和亲戚说了,你过去摆摊,不收你租金。”
沈默心中一动,代写书信,貌似可行。
他现在没赚钱的营生,去卖苦力,就算一天到晚干也赚不到几个钱,关键不自由,他最终目的还是要寻找机缘的。
若是去摆个摊,代写书信什么的,要好许多。
“那我明天就去?”沈默赶紧道。
黄秋月对沈默的态度很满意,暗道男人结了婚就是不一样了,知道要养家。
“嗯,明天去吧,不过那边距离这里比较远,你回头赚银子了,最好就住在那附近,吃住你要自己想办法了。”
沈默客气道:“当然,这个当然,能让我过去摆摊已经很好了。”
黄秋月又叮嘱了一些,便和张婶离开。
“当家的,那你明天就去摆摊赚钱吗?”里屋内,青衣声音传来。
刚刚外面的话她都听到了,心中欣喜相公终于有赚钱的门路,“当家的,你放心去吧,我这个休息一下就行,就是你,每天要去城里,会很累吧?”
沈默皱着眉头,累不累其实没事。
只是他忽然想起,原身是个半吊子书生,识字但不怎么会写。
比如写毛笔字,那字写的真不咋地。
而他若是去摆摊,边上竞争对手一定很多,如何竞争?
看沈默眉头紧锁,青衣狐疑:“当家的,你怎么了?”
沈默也没隐瞒,把自己的不足说了一下。
青衣也无语了,合着相公只能算半个读书人。
这时候,她心中一动,犹犹豫豫说:“相公,要不……要不我去写字赚钱?”
她脑子里好像记起一些东西,貌似自己会读书认字,还会写。
“你会写字?”
沈默一愣。
青衣不好意思的点头,指了指自己小脑袋:“有印象,我……要不试试?”
她自己也不怎么确定。
沈默赶紧翻箱倒柜。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不过自诩读书人的他,倒是没把笔墨纸砚这些卖了。
很快他拿出一张长纸,开始磨砚。
青衣身体好了一些,披着一件袄,提起毛笔,沾了点墨水。
她开始写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好像一个写了好多年的老者,非常娴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笔落,一行字间,充斥着一股苍劲霸道之感。
哪怕沈默不怎么会写字,但也能感受到字体间那股感觉,因为他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关键是……娘子怎么想到写十步杀一人这种诗句的……
青衣也反应过来,像犯了错的小学生,朝沈默眨巴了一下眼睛:“我随便写写的。”
“写的非常好,字体工整,还有韵味,青衣,看来你以前学过。”
沈默越发好奇青衣身份了,心中十分欣喜,这软饭是跑不了了。
呸呸,我是吃软饭的人吗?
沈默估摸着,青衣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女,毕竟这年头女子大多不识字,就是一些男的都读不起书。
青衣能写的这么一手好字,家室必定不简单。
可惜,青衣家人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一个大活人丢了,他们不来找的吗?
“我以前学过……”
青衣拍了拍脑袋,她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不过她看到沈默这么高兴,也跟着高兴:“当家的,那我们明天去吧。”
她现在迫切的想为沈默分担一些压力。
“不着急,你身体要紧。”
沈默摸了摸青衣脑袋,高烧退了一些。
“你先休息,我把药端来。”
一夜过去,第二日,青衣已经恢复了。
沈默也不知道是药的作用,还是青衣自己好了,总之没再熬药了。
本想让青衣再休息一天,但她说什么也要去城里北区画坊。
去就去吧,于是沈默带着青衣出门了。
因为去的是城里北区,他不担心会撞到破庙山脚下遇到的两个匪徒,不过还是叮嘱起来:
“青衣,城里比较乱,去了那里你别乱跑。”
“还有,遇到有人搭讪别搭理。”
“对了还有……”
一路上,沈默絮絮叨叨说着,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字:苟!
带着媳妇一起苟。
没办法,这个世道太艰难。
这些年大雁国几乎年年都有天灾,很多地方百姓艰苦,已经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也因此,一些地方逐渐出现了贼寇,四处烧杀劫掠,闹得民不聊生。
他们这个地方还算好,靠着山,有吃有喝。
哪怕吃不起米饭,也能采些野菜野果什么的,再不济就是采药,可其他地方,惨事太多。
就比如四楼镇城内。
繁花似锦的地方,杀人夺财、卖身为奴、逼良为娼,事情层出不穷。
听着沈默讲述,青衣一脸担忧之色。
她怎么都没想到,外面这么乱。自己如此柔弱,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回忆自己这一个月的遭遇,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幸运,不但遇到好人媒婆,还遇到了相公。
考虑到青衣容貌太漂亮,为了不引人注意,沈默一入城,就在摊位上买了一块面纱。
城里很多漂亮女的都这么做。
很快,他找到北区位置,来到一家叫水生画坊门口。
画坊生意不错,几个达官贵妇在里面挑选画。
这里面有两个画师,一丝不苟的介绍画。
掌柜注意到沈默进屋,第一感觉就是他不是来买画的。
“这位公子,你是来找人的吗?”
沈默提了一下黄秋月,一听是黄秋月介绍,顿时了然:“哦,原来是我侄媳妇介绍的,秋月前日和我提起过你,你也算读书人,不容易,以后就在东侧画廊那边摆摊吧。”
刚刚来的时候,沈默经过那里了,有三个书生在那摆摊。
还有一些是卖各种小玩意,小吃的。
他叹了一口气,感觉前景渺茫,但来都来了,先探探路。
回头等机缘宝镜充能完毕,看看还有什么好的机缘等着自己。
再三感谢了掌柜之后,掌柜还贴心的借给沈默一张桌子和椅子,算是摆摊用的工具。
一切准备完毕。
不一会儿,青衣坐在椅子上,面前桌子摆放着纸张和笔墨。
桌前挂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四个气势如虹的大字:代写书信!
这个地方能照射到太阳,沈默一边等着顾客,一边晒太阳,看着机缘宝镜一点点充能。
大概中午的时候,机缘宝镜终于充能一半。
“两天,大概还有两天,就能用了。”沈默很期待。
“哟,女的都出来卖字了。”
对面的地方,一个穿着白衣长衫,书生打扮的人嘿然一笑。
“听我一句劝,卖字死路一条,这里水很深,你们夫妇把握不住。”
沈默明白了,黄秋月此次过来,是有赚钱的路子给他。
黄秋月形象顿时可爱起来,之前的毒舌也忽然变的那么亲切。
黄秋月继续说:“你不是会写字么,我相公一个亲戚,在城里北区一家画坊做事,我前天过去看了一下,那边有不少书生代写书信,我和亲戚说了,你过去摆摊,不收你租金。”
沈默心中一动,代写书信,貌似可行。
他现在没赚钱的营生,去卖苦力,就算一天到晚干也赚不到几个钱,关键不自由,他最终目的还是要寻找机缘的。
若是去摆个摊,代写书信什么的,要好许多。
“那我明天就去?”沈默赶紧道。
黄秋月对沈默的态度很满意,暗道男人结了婚就是不一样了,知道要养家。
“嗯,明天去吧,不过那边距离这里比较远,你回头赚银子了,最好就住在那附近,吃住你要自己想办法了。”
沈默客气道:“当然,这个当然,能让我过去摆摊已经很好了。”
黄秋月又叮嘱了一些,便和张婶离开。
“当家的,那你明天就去摆摊赚钱吗?”里屋内,青衣声音传来。
刚刚外面的话她都听到了,心中欣喜相公终于有赚钱的门路,“当家的,你放心去吧,我这个休息一下就行,就是你,每天要去城里,会很累吧?”
沈默皱着眉头,累不累其实没事。
只是他忽然想起,原身是个半吊子书生,识字但不怎么会写。
比如写毛笔字,那字写的真不咋地。
而他若是去摆摊,边上竞争对手一定很多,如何竞争?
看沈默眉头紧锁,青衣狐疑:“当家的,你怎么了?”
沈默也没隐瞒,把自己的不足说了一下。
青衣也无语了,合着相公只能算半个读书人。
这时候,她心中一动,犹犹豫豫说:“相公,要不……要不我去写字赚钱?”
她脑子里好像记起一些东西,貌似自己会读书认字,还会写。
“你会写字?”
沈默一愣。
青衣不好意思的点头,指了指自己小脑袋:“有印象,我……要不试试?”
她自己也不怎么确定。
沈默赶紧翻箱倒柜。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不过自诩读书人的他,倒是没把笔墨纸砚这些卖了。
很快他拿出一张长纸,开始磨砚。
青衣身体好了一些,披着一件袄,提起毛笔,沾了点墨水。
她开始写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好像一个写了好多年的老者,非常娴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笔落,一行字间,充斥着一股苍劲霸道之感。
哪怕沈默不怎么会写字,但也能感受到字体间那股感觉,因为他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关键是……娘子怎么想到写十步杀一人这种诗句的……
青衣也反应过来,像犯了错的小学生,朝沈默眨巴了一下眼睛:“我随便写写的。”
“写的非常好,字体工整,还有韵味,青衣,看来你以前学过。”
沈默越发好奇青衣身份了,心中十分欣喜,这软饭是跑不了了。
呸呸,我是吃软饭的人吗?
沈默估摸着,青衣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女,毕竟这年头女子大多不识字,就是一些男的都读不起书。
青衣能写的这么一手好字,家室必定不简单。
可惜,青衣家人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一个大活人丢了,他们不来找的吗?
“我以前学过……”
青衣拍了拍脑袋,她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不过她看到沈默这么高兴,也跟着高兴:“当家的,那我们明天去吧。”
她现在迫切的想为沈默分担一些压力。
“不着急,你身体要紧。”
沈默摸了摸青衣脑袋,高烧退了一些。
“你先休息,我把药端来。”
一夜过去,第二日,青衣已经恢复了。
沈默也不知道是药的作用,还是青衣自己好了,总之没再熬药了。
本想让青衣再休息一天,但她说什么也要去城里北区画坊。
去就去吧,于是沈默带着青衣出门了。
因为去的是城里北区,他不担心会撞到破庙山脚下遇到的两个匪徒,不过还是叮嘱起来:
“青衣,城里比较乱,去了那里你别乱跑。”
“还有,遇到有人搭讪别搭理。”
“对了还有……”
一路上,沈默絮絮叨叨说着,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字:苟!
带着媳妇一起苟。
没办法,这个世道太艰难。
这些年大雁国几乎年年都有天灾,很多地方百姓艰苦,已经到了卖儿卖女的地步。
也因此,一些地方逐渐出现了贼寇,四处烧杀劫掠,闹得民不聊生。
他们这个地方还算好,靠着山,有吃有喝。
哪怕吃不起米饭,也能采些野菜野果什么的,再不济就是采药,可其他地方,惨事太多。
就比如四楼镇城内。
繁花似锦的地方,杀人夺财、卖身为奴、逼良为娼,事情层出不穷。
听着沈默讲述,青衣一脸担忧之色。
她怎么都没想到,外面这么乱。自己如此柔弱,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回忆自己这一个月的遭遇,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幸运,不但遇到好人媒婆,还遇到了相公。
考虑到青衣容貌太漂亮,为了不引人注意,沈默一入城,就在摊位上买了一块面纱。
城里很多漂亮女的都这么做。
很快,他找到北区位置,来到一家叫水生画坊门口。
画坊生意不错,几个达官贵妇在里面挑选画。
这里面有两个画师,一丝不苟的介绍画。
掌柜注意到沈默进屋,第一感觉就是他不是来买画的。
“这位公子,你是来找人的吗?”
沈默提了一下黄秋月,一听是黄秋月介绍,顿时了然:“哦,原来是我侄媳妇介绍的,秋月前日和我提起过你,你也算读书人,不容易,以后就在东侧画廊那边摆摊吧。”
刚刚来的时候,沈默经过那里了,有三个书生在那摆摊。
还有一些是卖各种小玩意,小吃的。
他叹了一口气,感觉前景渺茫,但来都来了,先探探路。
回头等机缘宝镜充能完毕,看看还有什么好的机缘等着自己。
再三感谢了掌柜之后,掌柜还贴心的借给沈默一张桌子和椅子,算是摆摊用的工具。
一切准备完毕。
不一会儿,青衣坐在椅子上,面前桌子摆放着纸张和笔墨。
桌前挂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四个气势如虹的大字:代写书信!
这个地方能照射到太阳,沈默一边等着顾客,一边晒太阳,看着机缘宝镜一点点充能。
大概中午的时候,机缘宝镜终于充能一半。
“两天,大概还有两天,就能用了。”沈默很期待。
“哟,女的都出来卖字了。”
对面的地方,一个穿着白衣长衫,书生打扮的人嘿然一笑。
“听我一句劝,卖字死路一条,这里水很深,你们夫妇把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