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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参加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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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场合不同,诗会嘛,公共场合偏正式些,杜雪见今天打扮的格外漂亮,一向戴在脸上的面纱也取了下来。

    白色的纱裙搭配鹅黄的袍子,将玲珑的身段,衬托的完美无瑕。

    黑亮如瀑的长发,被一根玉簪高高束缚,露出洁白如玉的脖颈,美得令人窒息。

    很显然在出门前,精心打扮过。

    即使是见惯了现代网红美女的林书豪,也不觉看的有些愣神。

    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妈的,能让大小姐如此重视,这周公子当真是让人羡慕。

    作为东道主的周公子就更不用说了,心里美得都冒泡了。

    这样的美人,领到诗会上,他脸上也倍有面子。

    表面上看,这是一场诗会,实际上周士杰很清楚,这也是各大才子展示自己实力的机会。

    既然是展示实力,那身边的女人,自然也是个人实力的一部分,谁不想自己身边的佳人能艳压群芳,一枝独秀。

    周公子献殷勤的替杜雪见撩开轿帘,杜雪见看向一旁的林书豪柔声道:“林公子,你也上来和我一起吧,临时出行,没有准备马匹,轿子里也足够宽敞。”

    林书豪犹豫了下,他其实是想坐轿子的,毕竟他还没坐过轿子,可眼下又觉得不太合适。

    正打算拒绝,一旁的周公子却有些不乐意道:“这恐怕有些不妥吧,孤男寡女,坐一顶轿子,传出去会有损杜小姐名声。”

    杜雪见解释道:“周公子多虑了,林公子是小女子的师长,即是师长,我哪能独自坐轿,让师长跟轿。”

    “既然这样,我就再为林公子准备一匹马。”

    周士杰目光不善的看了林书豪一眼,男人的直觉告诉他,这小子很有威胁性。

    开玩笑,他看中的女人哪能和别的男人同坐一顶轿子。

    这要是被诗会的那群才子看到,他山陵第一才子的脸面往哪里放?

    “不用麻烦了,我步行就好,你们不用管我。”

    并不是林书豪怕了他周士杰,而是看在大小姐的面子上,不想给这小子一般见识。

    就周士杰这点小九九,他见得多了。

    想要让他难堪,分分钟的事。

    心里再看不惯这小子,他也选择忍了。

    谁让他是杜大小姐的心上人呢。

    周士杰见他很识趣,心里舒服了不少,心里冷笑不止,直接把林书豪当成了软柿子。

    一个帅气的姿势上马,手中马鞭一扬,以主人的身份带队向目的地进发。

    随后林书豪就有些后悔了,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故意的,一路上故意将速度控制的很快,他几乎是一路小跑,才勉强没有掉队。

    “妈的,老子今天认栽,你小子以后最好别欺负大小姐,不然老子新仇旧恨一起报。”

    好在诗会所在的杏林苑离杜府不是很远,十来分钟就到了。

    林书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比周公子早一步将轿帘掀开。

    “大小姐,到了。”

    周士杰目光闪过一丝阴霾之色,一闪即逝。

    杜雪见看他额头出了不少汗,她冰雪聪明,怎么能不知道咋回事,并没有多说什么。

    下了轿子,她故意放缓步子,趁着周公子不注意,将一块洁白的手帕,递到林书豪的身前。

    “快些擦擦,天凉,别受了风寒。”

    林书豪感动之余,并没有接,而是咧嘴一笑,表示没事,然后毫不在乎形象的用自己的破袍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大小姐,快进去吧,别让周公子等急了。”

    杜雪见叹了口气,只能收回手帕,走进了杏林苑。

    “周公子到。”

    一阵锣鼓响起,周士杰的名头响彻整个诗会,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

    不少才子摇着折扇纷纷迎了上来,更有一些大家小姐,眸中含情,身姿摇曳,双颊晕红,娇羞一片。

    “快看,是周公子,好帅啊!”

    “此生若能嫁与周公子为妻,我就是死,也值得了。”

    一旁的林书豪是目瞪口呆。

    奶奶的,老子当年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被京大录取的时候,也没这阵仗啊。

    真是生不逢时啊。

    “哈哈,周兄你来晚了。”

    才子中,一名同样英俊不凡的公子哥走了上来,目光挑衅的看着周士杰。

    “按照规矩,来晚的人,要献诗一首,周兄可不能让大家失望啊。”

    面对那名公子哥的挑衅,周士杰淡淡一笑,原地来回踱了几步,看了杜雪见一眼,手中折扇一拍,随即吟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月下孤影独憔悴,若得一人心头念,此生不渝伴相随。”

    “好诗,好词。”

    “好一个此生不渝伴相随。”

    “看来周公子今天是有备而来啊,我等今天注定是陪衬了。”

    众才子一通马屁献上。

    周士杰心里得意的不行,表面却谦虚道:“诗词本天成,妙口偶得之,打油诗而已,不算什么经天纬地之作。”

    林书豪是三观炸裂,这尼玛也叫诗?

    这种水平,隔壁三岁小孩,奶瓶一甩,分分钟崩出来五六首。

    就目前来看,这家伙山陵城第一才子的名头,多半是徒有虚名了。

    不过,诗糙理不糙,傻子都能听出来,这首诗表达的啥意思。

    杜雪见自然也明白,只不过对于周公子这首情诗,她不但没有丝毫感觉,反而有种排斥感。

    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周士杰和那名公子哥对视一眼,后者心领神会,目光看向他早就注意已久的杜雪见道:

    “哈哈,难怪周公子今天上来一首情诗压场,原来是有佳人为伴啊。”

    “周公子还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太不够意思了。”

    周士杰等的就是这个时候,故作有些为难道:“大家不要乱说,我们暂时还只是普通朋友,今天雪见能来,我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的,若是换成旁人恐怕见一下她的真容都不容易。”

    周公子虽然说的很中规中矩,但每一句话,都暗示他与杜大小姐关系不一般。

    果然,那名公子哥听了,接着话道:“周兄就不必解释了,你们茶楼相会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恭喜恭喜啊。”

    看着这些狗屁才子演的比自己还专业,林书豪是发自内心的鄙视。

    狗屁的才子,一群二五仔罢了。

    如果大小姐真的嫁给这样一个人,他还真替大小姐感到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