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猎手与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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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到处都是的商店。一个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这种滚滚红尘的感觉,会让人多久都看不腻。
但是,如果让这人城市到乡村去生活,不到一星期他就会崩溃。在没有街道,没有KTV,没有酒吧,网络信号时有时无的乡村,和呆在监狱差不多。
然而,李飞南在大年农场呆了两年了!
能够让他在这留下的唯一理由,就是这里有个在城市永远都体会不到的乐趣——打猎!
农场四面环山,等于是被山岭包裹在里面,山中的植物茂密,动物也极多。附近山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中打猎的习惯。
起先李飞南是在山民的带领下上山打猎。哪知一接触后,他就疯狂的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于是花钱在山民手中买了一杆鸟铳,没事就上山打猎。
如今已是秋季,猎物在这个时候大多膘肥体壮,味道肥美。
李飞南大清早起床,穿上一身很精神的迷彩服,背上一个背包,再拿上鸟铳,从农场宿舍中出发,准备上山。
谁知道刚在农场道上走几步就被陶元叫下。
“李飞南,你又想旷工吗?”
李飞南听声音就知道是谁,这人的鸭子一样的嗓音实在太有特色了。仗着自己是农场老板女婿的身份老和他过不去。
“百合的育种工作已经完成了,玫瑰已经开收获完了。今天没我什么事,我为什么不能进山?”李飞南反问道。
陶元冷声道:“你老是这种工作态度,我很怀疑你是否适合农场的工作。”
他是摆明了来找碴了,李飞南道:“我适合不适合,轮不到你来。”
这时候一个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凝固的气氛:“哈哈,年轻人都爱玩,只要本职工作完成了,也不用老呆在农场里面嘛。”
来者是农场老板姜大年,一个粗犷的胖子。后面还跟着个十四岁的女孩,是姜大年的三女儿姜茹。
她有着一张光滑洁白圆脸蛋,眼睛大而有神,挺翘的鼻子,粉红的嘴唇而厚,齐肩短发,纤细的身材配上合身的T恤和牛仔裤,显得非常可爱。
她见到李飞南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飞南哥,我今天和我爸爸去城里,不跟你去打猎啦。”
李飞南道:“那我搭个顺风车出农场。”
姜大年吞了口水道:“好好好,不过你今天一定要打几只野鸡回来,好久没吃过了红烧野鸡了。”
然后他又对陶元:“陶,这里没事了,你去忙你的去吧。”
陶元笑脸相迎:“好的,爸爸。”
等到姜大年转过身,他的眼睛又转向了李飞南,眼中带着阴沉。
别人不知道陶元为什么总是针对李飞南,李飞南的心里可清楚得很。姜大年虽然长得又胖又粗犷,三个女儿可都各个如花似玉。陶元走狗屎运娶了他大女儿,心里却还打着另外两姐妹的主意,但一直都没有进展。
而李飞南却和二女,三女关系都挺好。尤其是三女姜茹,李飞南进山林打猎的时候经常跟着他去,和跟屁虫似的。因此陶元就恨上了他。此时正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李飞南并不怕他,农场的事情还轮不到他来做主。
姜大年这次进城并没开自己的车,而是随农场送货的东风卡车一起的。司机早就在等着他们。几个人上车之后就开动了。
姜茹与李飞南并排坐在后排,神神秘秘的对他道:“飞南哥,我等下要去买很多东西,还准备买件礼物送给你哦。”
李飞南惊奇盯着这个萝莉问:“你要买礼物给我?准备买什么啊?”
姜茹笑着摇摇头,就是不。
姜大年哈哈笑道:“她上次见你打猎的时候把鞋子磨破了,准备送双鞋子给你。不过我要告诉你,如果今晚不打几只野鸡回来,那鞋子可就不送了!最好还能打到麂子,拿来烤了吃,那味道一个香啊。”
姜茹翘着嘴道:“爸爸,叫你不的,怎么又出来了。”
姜大年:“我怕李打猎没有动力才的。”
李飞南怎会不知道姜大年嘴馋了,他最大爱好就是吃。笑道:“是!保证完成领导的任务!”
“哈哈,鬼头……”
……
卡车走了几分钟就出了农场,李飞南下了车,进入山林里,而卡车则向凤南市开去。
一般人进入山林里翻山越岭,过草丛灌木,会消耗比平时走路多得多的力气,要是背上30多斤负重就更加累了。但对李飞南不是问题,负重在身上照样行走如飞。
他平常不是在田间就是在山里,已经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宅男,成为了一个肤色微黑体型精壮的汉子。
这次进山运气不是很好,走了好几个多时了什么猎物都没有发现。
平常山林里飞禽走兽层出不穷生机勃勃,花花草草众多空气极好。
这回别打山鸡了,却是连只麻雀都看不见,而且有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非常诡异!
李飞南也算个很有经验的猎手了,这种情况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一种不出的难受在心头。
紧接着,更加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大中午的天,也没有乌云,天空却慢慢的黑下来。比乌云满天来得更黑。
“这也太奇怪了。”
李飞南打算抄条路去野鸡常出没的山丘,哪知在路上刚走几步,他就一脚踏空,整个人失重向下跌了去。
这种失重的感觉持续了几秒,才触底。他在一片黑暗中,也不知道摔到了什么,紧接着又在一个管道里滑行了很久才最终触地。惯性让他一屁股坐地上,摔得屁股发麻,腰痛,头晕。
附近的猎人很少有用陷阱捕猎的,因为常常会有一些珍惜动物掉在里面,但也有不道德的人这样做。他以为自己是掉陷阱里了。
“哪个缺德玩意挖的坑?坑你爹呐?”
这下面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李飞南的声音形成了一连串的回音,只能明这里很大。
突然的,周围亮起强烈的白光,他面前出现了一只半个巴掌大的机械人,有鼻子有眼,有手有脚。
机械人用冷冰冰的电子音道:“就是你了。”
然后这机械人的身体,如同那变形金刚电影里面一样变化,从一个人状,变成了一只电子表样式。附着在了李飞南的手腕上。
李飞南甩了甩左手手腕上的奇怪东西,怎么也甩不掉,于是准备动手撕下来。
机械人冷冰冰的道:“我是来帮你的。你已经感染马特病毒,2天内死亡概率90%,就算就10%几率生出抗体,但世界将要毁灭,你存活超过一个月的概率不超过50%。也就是你只有5%概率活到一个月后。”
李飞南大惑不解,这世界虽不完美,但还算和平。他过得不是很好,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问道:“世界毁灭是怎么回事?我会死又是怎么回事?”
机械人射出几道激光束在他身边造出一个全息投影,仿佛真实的世界一般,把一个叫做娜美星的星球呈现在李飞南的眼前。
星球的陆地面积要比地球大得多,上面生活的智慧生物无需话,靠脑电波就能与万里外的人交流。不需任何外力就能自我飞行,甚至凭精神能量就能改变周围的环境。
这绝不代表这个星球上科技不发达,他们从来不用为能源发愁。他们的宇宙飞船能用光速四分之一的速度,穿梭于星系间。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超级发达的星球,突然被一群叫做马特人的族群开着飞船临近包围。先是派遣型飞船到处在星球上散播病毒,然后在大气层外围撒播黑色的灰尘。
娜美星上的生物大多在病毒的作用下变异成怪物。没有变异的也因为没有阳光,加上怪物的吞噬慢慢死掉。只有极少数拥有宇宙飞船的娜美人逃了出来。
李飞南震惊不已,汗流浃背的道:“难怪前阵子世界各地都有发现UFO的传闻,是马特人降临地球了吗?娜美星人那么强大都打不过,地球人又能怎么做?还有你是什么?”
机械人道:“24时内灰尘将会彻底包围住地球,那时候最亮的白天能见度也不会超过50米。两天之内病毒开始大爆发,80%生物会感染病毒,这里面只有10%的人会产生抗体,其他90%都会变异。十天之后气温开始下降,再加上怪物屠杀,生物会慢慢灭绝。预计三年时间地球上的生物才会最终灭绝。
我自身是娜美管家机器人,向主人提供生活战斗辅助服务,现在部分功能损坏,只能提供生活辅助。前任主人已经死亡,死前最后的命令是,马特人支持的,我就反对。你就是我新一任主人。”
李飞南接受了它的身份,同时对它带来的信息感到很痛苦。对于一个一直以为自己将会平平淡淡生活下去的人来,这是一个极难接受的事实,他也是这样,几乎呆呆傻傻了一刻钟。
末世要来了!要向美好生活再见了!李飞南心中冒出一个想法,找个安全的地方,或许可以安然躲过?随后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这是世界的灾难,根本无处可躲!
他开始为以后做打算。
末世降临后,怪物也许会很危险,但是更危险的会是人,人是一种天生喜爱混乱的生物,以前有许多事件,和心理学家证明这一。大年农场算得上是人很少的地方了,他打算就用农场做依托。
末世来临时次序就乱了,人们都无心生产,那时候食物,药品,能源都会紧缺,现在最好抓紧时间赶在别人之前去准备这些物资。如果还能准备好枪支弹药等一些武器的话,那就更好了。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灭掉潜伏在身上的病毒,避免自己变成怪物。
他问道:“能帮我制作病毒疫苗吗?”
“制作疫苗需要猎杀已经变异的生物。现在应该已经有少许变异的生物了。”机械人答道。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行吗?”
“是的。”
“那好!现在就去猎杀吧!”李飞南看着周围封闭的空间又道,“这里是怎么出去的?”
“请站稳。”
机械人话完毕,李飞南脚下的地板直接抬着他上了地面。
李飞南记得往南一里的地方有个水潭,常常有动物在那饮水。要猎杀变异生物,是最佳地。
林子里有黑,远一的东西都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能见度比刚才更低了,整个林子里只有他脚踩枯枝发出的轻响,有压抑的感觉。走了三百多米,见到前方有个人影在慢悠悠的走着。背上也背着鸟铳,李飞南以为是见到同行了。
山区从来都是地广人稀,方圆几十里的猎人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人。互相之间大多认识。
李飞南对着那挥手喊道:“是哪位老乡啊?”
前方那人转过身来,李飞南认得他,是周家寨的老周。因为进山几天没有音讯了,他的家人还特意到农场找过他,叫他帮忙找找。
李飞南喊道:“原来是老周,你这些天在干什么?你家里人都急死了。”
老周没有吭一声,只是向着他这边跑过来,速度不快,但是跑步姿势很奇怪,一瘸一拐。
“这是初级变异生物!已经不是人。”
机械人声音依旧那么不紧不慢,李飞南听得却是吓了一跳。
他刚才隔着老周有百多米远,只能大概看出身形,现在隔着五十米远已经看清老周的模样了。
面色青灰,嘴中的牙齿一粒一粒都变得非常尖锐,发出沉沉的低吼,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已经变得血红,透露着暴虐,贪婪。
一个几天前活生生的人变成这个模样,实在让人毛骨悚然。李飞南只想到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丧尸!
这丧尸恶狠狠的扑向他,明显是为了撕碎他吃了他。
李飞南拿下肩上的鸟铳,瞄准了丧尸的头。
城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到处都是的商店。一个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这种滚滚红尘的感觉,会让人多久都看不腻。
但是,如果让这人城市到乡村去生活,不到一星期他就会崩溃。在没有街道,没有KTV,没有酒吧,网络信号时有时无的乡村,和呆在监狱差不多。
然而,李飞南在大年农场呆了两年了!
能够让他在这留下的唯一理由,就是这里有个在城市永远都体会不到的乐趣——打猎!
农场四面环山,等于是被山岭包裹在里面,山中的植物茂密,动物也极多。附近山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中打猎的习惯。
起先李飞南是在山民的带领下上山打猎。哪知一接触后,他就疯狂的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于是花钱在山民手中买了一杆鸟铳,没事就上山打猎。
如今已是秋季,猎物在这个时候大多膘肥体壮,味道肥美。
李飞南大清早起床,穿上一身很精神的迷彩服,背上一个背包,再拿上鸟铳,从农场宿舍中出发,准备上山。
谁知道刚在农场道上走几步就被陶元叫下。
“李飞南,你又想旷工吗?”
李飞南听声音就知道是谁,这人的鸭子一样的嗓音实在太有特色了。仗着自己是农场老板女婿的身份老和他过不去。
“百合的育种工作已经完成了,玫瑰已经开收获完了。今天没我什么事,我为什么不能进山?”李飞南反问道。
陶元冷声道:“你老是这种工作态度,我很怀疑你是否适合农场的工作。”
他是摆明了来找碴了,李飞南道:“我适合不适合,轮不到你来。”
这时候一个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凝固的气氛:“哈哈,年轻人都爱玩,只要本职工作完成了,也不用老呆在农场里面嘛。”
来者是农场老板姜大年,一个粗犷的胖子。后面还跟着个十四岁的女孩,是姜大年的三女儿姜茹。
她有着一张光滑洁白圆脸蛋,眼睛大而有神,挺翘的鼻子,粉红的嘴唇而厚,齐肩短发,纤细的身材配上合身的T恤和牛仔裤,显得非常可爱。
她见到李飞南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飞南哥,我今天和我爸爸去城里,不跟你去打猎啦。”
李飞南道:“那我搭个顺风车出农场。”
姜大年吞了口水道:“好好好,不过你今天一定要打几只野鸡回来,好久没吃过了红烧野鸡了。”
然后他又对陶元:“陶,这里没事了,你去忙你的去吧。”
陶元笑脸相迎:“好的,爸爸。”
等到姜大年转过身,他的眼睛又转向了李飞南,眼中带着阴沉。
别人不知道陶元为什么总是针对李飞南,李飞南的心里可清楚得很。姜大年虽然长得又胖又粗犷,三个女儿可都各个如花似玉。陶元走狗屎运娶了他大女儿,心里却还打着另外两姐妹的主意,但一直都没有进展。
而李飞南却和二女,三女关系都挺好。尤其是三女姜茹,李飞南进山林打猎的时候经常跟着他去,和跟屁虫似的。因此陶元就恨上了他。此时正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李飞南并不怕他,农场的事情还轮不到他来做主。
姜大年这次进城并没开自己的车,而是随农场送货的东风卡车一起的。司机早就在等着他们。几个人上车之后就开动了。
姜茹与李飞南并排坐在后排,神神秘秘的对他道:“飞南哥,我等下要去买很多东西,还准备买件礼物送给你哦。”
李飞南惊奇盯着这个萝莉问:“你要买礼物给我?准备买什么啊?”
姜茹笑着摇摇头,就是不。
姜大年哈哈笑道:“她上次见你打猎的时候把鞋子磨破了,准备送双鞋子给你。不过我要告诉你,如果今晚不打几只野鸡回来,那鞋子可就不送了!最好还能打到麂子,拿来烤了吃,那味道一个香啊。”
姜茹翘着嘴道:“爸爸,叫你不的,怎么又出来了。”
姜大年:“我怕李打猎没有动力才的。”
李飞南怎会不知道姜大年嘴馋了,他最大爱好就是吃。笑道:“是!保证完成领导的任务!”
“哈哈,鬼头……”
……
卡车走了几分钟就出了农场,李飞南下了车,进入山林里,而卡车则向凤南市开去。
一般人进入山林里翻山越岭,过草丛灌木,会消耗比平时走路多得多的力气,要是背上30多斤负重就更加累了。但对李飞南不是问题,负重在身上照样行走如飞。
他平常不是在田间就是在山里,已经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宅男,成为了一个肤色微黑体型精壮的汉子。
这次进山运气不是很好,走了好几个多时了什么猎物都没有发现。
平常山林里飞禽走兽层出不穷生机勃勃,花花草草众多空气极好。
这回别打山鸡了,却是连只麻雀都看不见,而且有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非常诡异!
李飞南也算个很有经验的猎手了,这种情况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一种不出的难受在心头。
紧接着,更加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大中午的天,也没有乌云,天空却慢慢的黑下来。比乌云满天来得更黑。
“这也太奇怪了。”
李飞南打算抄条路去野鸡常出没的山丘,哪知在路上刚走几步,他就一脚踏空,整个人失重向下跌了去。
这种失重的感觉持续了几秒,才触底。他在一片黑暗中,也不知道摔到了什么,紧接着又在一个管道里滑行了很久才最终触地。惯性让他一屁股坐地上,摔得屁股发麻,腰痛,头晕。
附近的猎人很少有用陷阱捕猎的,因为常常会有一些珍惜动物掉在里面,但也有不道德的人这样做。他以为自己是掉陷阱里了。
“哪个缺德玩意挖的坑?坑你爹呐?”
这下面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李飞南的声音形成了一连串的回音,只能明这里很大。
突然的,周围亮起强烈的白光,他面前出现了一只半个巴掌大的机械人,有鼻子有眼,有手有脚。
机械人用冷冰冰的电子音道:“就是你了。”
然后这机械人的身体,如同那变形金刚电影里面一样变化,从一个人状,变成了一只电子表样式。附着在了李飞南的手腕上。
李飞南甩了甩左手手腕上的奇怪东西,怎么也甩不掉,于是准备动手撕下来。
机械人冷冰冰的道:“我是来帮你的。你已经感染马特病毒,2天内死亡概率90%,就算就10%几率生出抗体,但世界将要毁灭,你存活超过一个月的概率不超过50%。也就是你只有5%概率活到一个月后。”
李飞南大惑不解,这世界虽不完美,但还算和平。他过得不是很好,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问道:“世界毁灭是怎么回事?我会死又是怎么回事?”
机械人射出几道激光束在他身边造出一个全息投影,仿佛真实的世界一般,把一个叫做娜美星的星球呈现在李飞南的眼前。
星球的陆地面积要比地球大得多,上面生活的智慧生物无需话,靠脑电波就能与万里外的人交流。不需任何外力就能自我飞行,甚至凭精神能量就能改变周围的环境。
这绝不代表这个星球上科技不发达,他们从来不用为能源发愁。他们的宇宙飞船能用光速四分之一的速度,穿梭于星系间。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超级发达的星球,突然被一群叫做马特人的族群开着飞船临近包围。先是派遣型飞船到处在星球上散播病毒,然后在大气层外围撒播黑色的灰尘。
娜美星上的生物大多在病毒的作用下变异成怪物。没有变异的也因为没有阳光,加上怪物的吞噬慢慢死掉。只有极少数拥有宇宙飞船的娜美人逃了出来。
李飞南震惊不已,汗流浃背的道:“难怪前阵子世界各地都有发现UFO的传闻,是马特人降临地球了吗?娜美星人那么强大都打不过,地球人又能怎么做?还有你是什么?”
机械人道:“24时内灰尘将会彻底包围住地球,那时候最亮的白天能见度也不会超过50米。两天之内病毒开始大爆发,80%生物会感染病毒,这里面只有10%的人会产生抗体,其他90%都会变异。十天之后气温开始下降,再加上怪物屠杀,生物会慢慢灭绝。预计三年时间地球上的生物才会最终灭绝。
我自身是娜美管家机器人,向主人提供生活战斗辅助服务,现在部分功能损坏,只能提供生活辅助。前任主人已经死亡,死前最后的命令是,马特人支持的,我就反对。你就是我新一任主人。”
李飞南接受了它的身份,同时对它带来的信息感到很痛苦。对于一个一直以为自己将会平平淡淡生活下去的人来,这是一个极难接受的事实,他也是这样,几乎呆呆傻傻了一刻钟。
末世要来了!要向美好生活再见了!李飞南心中冒出一个想法,找个安全的地方,或许可以安然躲过?随后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这是世界的灾难,根本无处可躲!
他开始为以后做打算。
末世降临后,怪物也许会很危险,但是更危险的会是人,人是一种天生喜爱混乱的生物,以前有许多事件,和心理学家证明这一。大年农场算得上是人很少的地方了,他打算就用农场做依托。
末世来临时次序就乱了,人们都无心生产,那时候食物,药品,能源都会紧缺,现在最好抓紧时间赶在别人之前去准备这些物资。如果还能准备好枪支弹药等一些武器的话,那就更好了。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灭掉潜伏在身上的病毒,避免自己变成怪物。
他问道:“能帮我制作病毒疫苗吗?”
“制作疫苗需要猎杀已经变异的生物。现在应该已经有少许变异的生物了。”机械人答道。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行吗?”
“是的。”
“那好!现在就去猎杀吧!”李飞南看着周围封闭的空间又道,“这里是怎么出去的?”
“请站稳。”
机械人话完毕,李飞南脚下的地板直接抬着他上了地面。
李飞南记得往南一里的地方有个水潭,常常有动物在那饮水。要猎杀变异生物,是最佳地。
林子里有黑,远一的东西都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能见度比刚才更低了,整个林子里只有他脚踩枯枝发出的轻响,有压抑的感觉。走了三百多米,见到前方有个人影在慢悠悠的走着。背上也背着鸟铳,李飞南以为是见到同行了。
山区从来都是地广人稀,方圆几十里的猎人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人。互相之间大多认识。
李飞南对着那挥手喊道:“是哪位老乡啊?”
前方那人转过身来,李飞南认得他,是周家寨的老周。因为进山几天没有音讯了,他的家人还特意到农场找过他,叫他帮忙找找。
李飞南喊道:“原来是老周,你这些天在干什么?你家里人都急死了。”
老周没有吭一声,只是向着他这边跑过来,速度不快,但是跑步姿势很奇怪,一瘸一拐。
“这是初级变异生物!已经不是人。”
机械人声音依旧那么不紧不慢,李飞南听得却是吓了一跳。
他刚才隔着老周有百多米远,只能大概看出身形,现在隔着五十米远已经看清老周的模样了。
面色青灰,嘴中的牙齿一粒一粒都变得非常尖锐,发出沉沉的低吼,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已经变得血红,透露着暴虐,贪婪。
一个几天前活生生的人变成这个模样,实在让人毛骨悚然。李飞南只想到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丧尸!
这丧尸恶狠狠的扑向他,明显是为了撕碎他吃了他。
李飞南拿下肩上的鸟铳,瞄准了丧尸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