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杀戮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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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前进!”罗姆尼觉得自己必须执行强权,否则这支队伍就要脱离掌控了。
“队长?”蒂索克等佣兵带点抗拒地看着罗姆尼,希望他改变主意。
“砰!”
罗姆尼没有废话,直接掏枪。
一枪将头部重创晕迷不醒的赫尔曼干掉,然后扬起枪口,有意无意地在队员们的面前划过:“我不想重复第二遍命令!马上出发!我不管什么情况,必须马上出发,继续前进!还有,敌人不可能把整个山谷都布满地雷,如果仅这么一点阻碍,就把你们吓退了,那你们根本不配叫做佣兵,而应该叫做懦夫!”
说罢,罗姆尼一马当先地向前迈步,远远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剩下的几个佣兵相互看看。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
都很丰富。
副队长马歇尔好言相劝:“听队长的,我们继续前进吧,如果原路返回,也许正好中计,掉入敌人的陷阱,就算我们回去的路上没有地雷,兔子们也快追上来了……”
蒂索克、大布朗、詹姆斯和亚特伍德等队员似乎被他说服了,缓缓地举步。
就连腿部受伤的克劳德,也一瘸一瘸地跟上。
原来把手放在腰间手枪上戒备的马歇尔,松了一口气,把手放下来,他展现出亲切的笑容,刚想开口说句激鼓士气的话,却看见蒂索克他们火速举枪,把枪口指过来,吓得狂叫一声‘不……’。不到两秒钟的时间,马歇尔就让蒂索克他们集中火力打成了筛子。
远远走在前方的队长罗姆尼,听到枪声迅速转身,不等他拔枪,蒂索克他们也一阵乱枪将他打翻在河水中。
罗姆尼仰面倒在水中,死不瞑目。
他的鲜血。
转眼间染红了河面。
蒂索克他们一看把队长和副队全部干掉了,禁不住有点愕然,这也太顺利了。
不过,谁也想不到他们会突然反叛,而且集体的反叛,罗姆尼和马歇尔惨死当场也不奇怪!
“怎么回事?”躲在石后的千郡,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地看向林东,难道这个集体反叛的结果也是他提前计算到的吗?如果不是,他刚才怎么让自己再等等?这才是杀戮盛宴的真正主菜吗?
“嘘……”林东示意她继续看,精彩还在继续,不容错过。
千郡赶紧转回来,继续欣赏这一出好戏。
佣兵们干掉了队长副队长,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自然不可能继续任务了,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同伴,深恐对方打自己一枪。就连炸烂了腿的马丁,也死死地咬着牙,忍耐住疼痛,紧紧地把霰弹枪握在手中。
蒂索克一看气氛凝重,赶紧高举双手,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恶意:“各位老友记,我亲爱的兄弟们,我们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我们还有很多美刀没有花,还有很多好酒没有喝,还有很多姑娘等着我们回去呢!来来来,大家都放松一些,罗姆尼那个暴君死掉了,那是因为他把我们每个人都当成他的奴隶,我们才迫不得已反抗他的!你们觉得我说得对吗?”
“对!”詹姆斯第一个拍手赞同。
“问题是,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把罗姆尼杀了,就算赶到潮平,也没有了接头人,我们该怎么离开这个国家?就算回去,罗姆尼的死,我们也无法交差!”大布朗提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解决不行。
“如果能够回去,我不准备再做佣兵了。”亚特伍德沉吟一下:“我准备回肯塔基,买个小农场,再娶上一个妻子,生养几个孩子。这些年,我攒了一些钱,早就准备洗手不干了,这是我的最后一次任务。我不知道你们以后想怎么样生活,我已经决定退出。”
“兄弟,你的理想太棒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一定去你们家做客。”詹姆斯竖起了大拇指。
“我吃喝用度很大,没能攒下钱,可能佣兵还得继续干下去,而且我也喜欢干这个,除了杀人之外,我一无所长。不过,为了安全,我会换一个名字。”大布朗哈哈大笑:“以后再遇见我,你们就叫我安德烈吧!”
“只要我们共同保住这个秘密,那么,只有上帝知道我们杀了罗姆尼!”蒂索克举手发誓道:“我肯定不说。”
“我也不会说!”詹姆斯的反应很快,马上跟着起誓。
佣兵们都誓言了一遍。
最后。
大家笑着相互祝福,准备各奔前程。
临走时,亚特伍德还带点歉意地冲着无法离开的马丁开口道歉:“对不起,马丁,我帮不了你!”
马丁带点惨意地笑了笑,摇头道:“没关系,也许我得在兔子的牢房里呆上一段时间了。等我出去,我一定去肯塔基找你喝酒!”
“兄弟,你一定要来!”亚特伍德解下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这是我的幸运护身符!”
“谢谢你,兄弟,也祝你好运!”马丁的眼圈也有点红了。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再迟一点,那些耳朵特灵敏的兔子们就要追上来了!”大布朗挥手,示意大家赶紧离开。蒂索克、亚特伍德、詹姆斯以及瘸腿的克劳德,每个人都选择不同的方向,没有谁愿意跟别人走在一起,但离别时,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彼此祝福……
“再见了,我亲爱的兄弟们!”蒂索克异常用力地挥大家挥手。
“再见!”亚特伍德激动地挥手。
“真罗嗦啊你们……”大布朗受不了这个。
“很高兴认识你们,各位兄弟,我会想你们的!还有,我想跟你们说。”詹姆斯向前走了几大步,忽然转过身来,他端着的g36突击步枪,哒哒哒地打响了:“我想说,你们都是傻瓜!”
认为同伙是傻瓜的可不止他一个,而且詹姆斯也不是第一个开枪的。
甚至。
等反应过来后,拔枪相向,他的同伴射击速度也不比他慢。
哒哒哒哒哒……
砰砰砰……
一阵杂乱无章的枪声响彻山谷,很快又平静下来。
詹姆斯额头穿了一个小小的血洞,尸体死不瞑目地倒在水面上,在他的对面,大布朗的身上中了十几枪,胸腹几乎被烂了。蒂索克的心脏中枪,他的嘴唇皮子还在蠕动,似乎还想说什么,可是一点儿声音也发不出来。克劳德半个脑袋消失了,他让霰弹枪在近距离命中,已经死得不能再死。当然,他在临死之前,也一枪干掉了向他开枪的蒂索克,有着快枪手之称的他,甚至还来得及抢先在马丁的脑门和肚皮上命中两发子弹。
全场,唯一还能站着的人,是亚特伍德。
准备洗手不干,回家乡娶妻生子的他,肚子让詹姆斯打了个稀烂,长长的肠子流了出来……
“为什么?”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局面会演变成这样子,刚才告别时还相互祝福,兄弟叫得亲热,为什么会突然拔枪相向呢?
“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愚蠢!”一个声音响起来。
亚特伍德艰难地抬头一看。
大吃一惊!
因为,他看见‘死去了’的罗姆尼队长,自河面站了起来,身上毫发无损。
罗姆尼带点鄙视地看着这满地的尸骸,仿佛在嘲笑这些手下的智商,他用一种施舍的口吻,对重创濒死的亚特伍德道:“本来我可以一枪干掉你的,看在你过去尽心尽力的份上,我给你一个自我了断的机会!当然,如果你觉得手能快得过我,也可以向我拔枪试试。”
“谢谢你的仁慈,我的队长。”亚特伍德惨然一笑,用沾血的手握住手枪,调转枪口,张开嘴巴:“我曾经找人占卜过命运,那个人说,如果我继续做佣兵,一定会死在自己的枪下。当然我一点儿也不相信,现在看来,她说得太准了!如果当年我相信了,洗手归农,这种可笑的命运也许会改变吧……”
砰!
亚特伍德在自己嘴巴里放了一枪。
子弹穿透后脑而出。
瞬间毙命。
罗姆尼仍然不放心地上前来检查一遍,并且在他的心脏处补射了一枪。不仅是亚特伍德,就连所有死去的佣兵,都逃不过这种补枪的命运。
“你们这些蛆虫,还以为手里拿着几支枪,就可以反抗身为队长的我吗?真可笑!”罗姆尼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马歇尔这位合格的助手死了。不过,既然已经死去,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见惯生死的他直接自水中抄起马歇尔的背包,翻出能用的东西,装进自己的背包里面:“这是我第几个搭档?第十八个?还是第十九个?算了,死去的搭档根本不值得记忆……”
“同意,我也觉得死人不值得记忆。”林东轻轻地拍着手,对他的话深表赞同。
“啊?什么?”罗姆尼震惊。
他一直在警惕周围,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而且已经来到自己身后甚至迫进了十米的范围,自己竟然还没有发现?这,这怎么可能!
罗姆尼端着枪,缓缓的转过身来,深恐林东偷袭。等他一转过来,惊讶地发现林东手无寸铁,外表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大学生,顿时又是一楞。他万万想不到,追在自己身后的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而不是那种杀戮机器式的军人。
千郡,也在阴影的另一个方向走出来。
对于她,罗姆尼感到正常,一点儿也不意外,追上自己的,就应该是她这样的对手……那个年轻人是怎么回事呢?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军人啊?
“是你们把地雷安装在我们脚下的?”罗姆尼表面探话,其实是暗地里搜索周围,看还有没有更多的敌人。
“把我们想知道的,统统说出来。”林东笑意盈盈:“否则,你会成为一个不值得我记忆的死人。当然,你也觉得手快过我,也可以向我拔枪试试!”
他把罗姆尼刚才对亚特伍德的话全数奉还。
一字不漏。
千郡拼命忍住笑。
在这种严肃时刻也能耍宝,你说他这人的神经得有多大条?你这样会把对方活活气死的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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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前进!”罗姆尼觉得自己必须执行强权,否则这支队伍就要脱离掌控了。
“队长?”蒂索克等佣兵带点抗拒地看着罗姆尼,希望他改变主意。
“砰!”
罗姆尼没有废话,直接掏枪。
一枪将头部重创晕迷不醒的赫尔曼干掉,然后扬起枪口,有意无意地在队员们的面前划过:“我不想重复第二遍命令!马上出发!我不管什么情况,必须马上出发,继续前进!还有,敌人不可能把整个山谷都布满地雷,如果仅这么一点阻碍,就把你们吓退了,那你们根本不配叫做佣兵,而应该叫做懦夫!”
说罢,罗姆尼一马当先地向前迈步,远远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
剩下的几个佣兵相互看看。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
都很丰富。
副队长马歇尔好言相劝:“听队长的,我们继续前进吧,如果原路返回,也许正好中计,掉入敌人的陷阱,就算我们回去的路上没有地雷,兔子们也快追上来了……”
蒂索克、大布朗、詹姆斯和亚特伍德等队员似乎被他说服了,缓缓地举步。
就连腿部受伤的克劳德,也一瘸一瘸地跟上。
原来把手放在腰间手枪上戒备的马歇尔,松了一口气,把手放下来,他展现出亲切的笑容,刚想开口说句激鼓士气的话,却看见蒂索克他们火速举枪,把枪口指过来,吓得狂叫一声‘不……’。不到两秒钟的时间,马歇尔就让蒂索克他们集中火力打成了筛子。
远远走在前方的队长罗姆尼,听到枪声迅速转身,不等他拔枪,蒂索克他们也一阵乱枪将他打翻在河水中。
罗姆尼仰面倒在水中,死不瞑目。
他的鲜血。
转眼间染红了河面。
蒂索克他们一看把队长和副队全部干掉了,禁不住有点愕然,这也太顺利了。
不过,谁也想不到他们会突然反叛,而且集体的反叛,罗姆尼和马歇尔惨死当场也不奇怪!
“怎么回事?”躲在石后的千郡,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地看向林东,难道这个集体反叛的结果也是他提前计算到的吗?如果不是,他刚才怎么让自己再等等?这才是杀戮盛宴的真正主菜吗?
“嘘……”林东示意她继续看,精彩还在继续,不容错过。
千郡赶紧转回来,继续欣赏这一出好戏。
佣兵们干掉了队长副队长,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自然不可能继续任务了,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同伴,深恐对方打自己一枪。就连炸烂了腿的马丁,也死死地咬着牙,忍耐住疼痛,紧紧地把霰弹枪握在手中。
蒂索克一看气氛凝重,赶紧高举双手,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恶意:“各位老友记,我亲爱的兄弟们,我们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我们还有很多美刀没有花,还有很多好酒没有喝,还有很多姑娘等着我们回去呢!来来来,大家都放松一些,罗姆尼那个暴君死掉了,那是因为他把我们每个人都当成他的奴隶,我们才迫不得已反抗他的!你们觉得我说得对吗?”
“对!”詹姆斯第一个拍手赞同。
“问题是,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把罗姆尼杀了,就算赶到潮平,也没有了接头人,我们该怎么离开这个国家?就算回去,罗姆尼的死,我们也无法交差!”大布朗提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解决不行。
“如果能够回去,我不准备再做佣兵了。”亚特伍德沉吟一下:“我准备回肯塔基,买个小农场,再娶上一个妻子,生养几个孩子。这些年,我攒了一些钱,早就准备洗手不干了,这是我的最后一次任务。我不知道你们以后想怎么样生活,我已经决定退出。”
“兄弟,你的理想太棒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一定去你们家做客。”詹姆斯竖起了大拇指。
“我吃喝用度很大,没能攒下钱,可能佣兵还得继续干下去,而且我也喜欢干这个,除了杀人之外,我一无所长。不过,为了安全,我会换一个名字。”大布朗哈哈大笑:“以后再遇见我,你们就叫我安德烈吧!”
“只要我们共同保住这个秘密,那么,只有上帝知道我们杀了罗姆尼!”蒂索克举手发誓道:“我肯定不说。”
“我也不会说!”詹姆斯的反应很快,马上跟着起誓。
佣兵们都誓言了一遍。
最后。
大家笑着相互祝福,准备各奔前程。
临走时,亚特伍德还带点歉意地冲着无法离开的马丁开口道歉:“对不起,马丁,我帮不了你!”
马丁带点惨意地笑了笑,摇头道:“没关系,也许我得在兔子的牢房里呆上一段时间了。等我出去,我一定去肯塔基找你喝酒!”
“兄弟,你一定要来!”亚特伍德解下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这是我的幸运护身符!”
“谢谢你,兄弟,也祝你好运!”马丁的眼圈也有点红了。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再迟一点,那些耳朵特灵敏的兔子们就要追上来了!”大布朗挥手,示意大家赶紧离开。蒂索克、亚特伍德、詹姆斯以及瘸腿的克劳德,每个人都选择不同的方向,没有谁愿意跟别人走在一起,但离别时,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彼此祝福……
“再见了,我亲爱的兄弟们!”蒂索克异常用力地挥大家挥手。
“再见!”亚特伍德激动地挥手。
“真罗嗦啊你们……”大布朗受不了这个。
“很高兴认识你们,各位兄弟,我会想你们的!还有,我想跟你们说。”詹姆斯向前走了几大步,忽然转过身来,他端着的g36突击步枪,哒哒哒地打响了:“我想说,你们都是傻瓜!”
认为同伙是傻瓜的可不止他一个,而且詹姆斯也不是第一个开枪的。
甚至。
等反应过来后,拔枪相向,他的同伴射击速度也不比他慢。
哒哒哒哒哒……
砰砰砰……
一阵杂乱无章的枪声响彻山谷,很快又平静下来。
詹姆斯额头穿了一个小小的血洞,尸体死不瞑目地倒在水面上,在他的对面,大布朗的身上中了十几枪,胸腹几乎被烂了。蒂索克的心脏中枪,他的嘴唇皮子还在蠕动,似乎还想说什么,可是一点儿声音也发不出来。克劳德半个脑袋消失了,他让霰弹枪在近距离命中,已经死得不能再死。当然,他在临死之前,也一枪干掉了向他开枪的蒂索克,有着快枪手之称的他,甚至还来得及抢先在马丁的脑门和肚皮上命中两发子弹。
全场,唯一还能站着的人,是亚特伍德。
准备洗手不干,回家乡娶妻生子的他,肚子让詹姆斯打了个稀烂,长长的肠子流了出来……
“为什么?”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局面会演变成这样子,刚才告别时还相互祝福,兄弟叫得亲热,为什么会突然拔枪相向呢?
“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愚蠢!”一个声音响起来。
亚特伍德艰难地抬头一看。
大吃一惊!
因为,他看见‘死去了’的罗姆尼队长,自河面站了起来,身上毫发无损。
罗姆尼带点鄙视地看着这满地的尸骸,仿佛在嘲笑这些手下的智商,他用一种施舍的口吻,对重创濒死的亚特伍德道:“本来我可以一枪干掉你的,看在你过去尽心尽力的份上,我给你一个自我了断的机会!当然,如果你觉得手能快得过我,也可以向我拔枪试试。”
“谢谢你的仁慈,我的队长。”亚特伍德惨然一笑,用沾血的手握住手枪,调转枪口,张开嘴巴:“我曾经找人占卜过命运,那个人说,如果我继续做佣兵,一定会死在自己的枪下。当然我一点儿也不相信,现在看来,她说得太准了!如果当年我相信了,洗手归农,这种可笑的命运也许会改变吧……”
砰!
亚特伍德在自己嘴巴里放了一枪。
子弹穿透后脑而出。
瞬间毙命。
罗姆尼仍然不放心地上前来检查一遍,并且在他的心脏处补射了一枪。不仅是亚特伍德,就连所有死去的佣兵,都逃不过这种补枪的命运。
“你们这些蛆虫,还以为手里拿着几支枪,就可以反抗身为队长的我吗?真可笑!”罗姆尼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马歇尔这位合格的助手死了。不过,既然已经死去,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见惯生死的他直接自水中抄起马歇尔的背包,翻出能用的东西,装进自己的背包里面:“这是我第几个搭档?第十八个?还是第十九个?算了,死去的搭档根本不值得记忆……”
“同意,我也觉得死人不值得记忆。”林东轻轻地拍着手,对他的话深表赞同。
“啊?什么?”罗姆尼震惊。
他一直在警惕周围,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而且已经来到自己身后甚至迫进了十米的范围,自己竟然还没有发现?这,这怎么可能!
罗姆尼端着枪,缓缓的转过身来,深恐林东偷袭。等他一转过来,惊讶地发现林东手无寸铁,外表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大学生,顿时又是一楞。他万万想不到,追在自己身后的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而不是那种杀戮机器式的军人。
千郡,也在阴影的另一个方向走出来。
对于她,罗姆尼感到正常,一点儿也不意外,追上自己的,就应该是她这样的对手……那个年轻人是怎么回事呢?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军人啊?
“是你们把地雷安装在我们脚下的?”罗姆尼表面探话,其实是暗地里搜索周围,看还有没有更多的敌人。
“把我们想知道的,统统说出来。”林东笑意盈盈:“否则,你会成为一个不值得我记忆的死人。当然,你也觉得手快过我,也可以向我拔枪试试!”
他把罗姆尼刚才对亚特伍德的话全数奉还。
一字不漏。
千郡拼命忍住笑。
在这种严肃时刻也能耍宝,你说他这人的神经得有多大条?你这样会把对方活活气死的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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