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清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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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坐在小河边湿辘辘的草地上,天下起了小雨,马俐和鲁西相拥而泣,鲁西一直在等林涛,却始终没有等到。李磊和韩馨月长久地沉默着。一贯调皮的吉米打破了沉重的气氛,故作轻松地说:“这十几年来,上帝带走了三毛、邓丽君、张国荣他们,可可也是因为太优秀了,上帝嫉妒她才将她带走了,我们这些不争气的笨蛋都得好好地活着,活聪明了才有资格去见上帝。”
鲁西说:“我是你们中间最笨的,高中肄业,还成为全校的笑柄。我也曾想过跳楼、割腕或者吞安眠药,可我没有可可勇敢,我想活下去,向所有嘲笑我的人证明:我不是笨蛋,我一定会比他们活得精彩!后来,我做到了。我从超市营业员做到超市主管,又从保险公司普通职员做到了经理,现在又升职成麦当劳的地区经理,下一步我也许还会折腾,我一次次让自己跳到谷底,就是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弹簧,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弹力和承受力……我活着还有一个理由,我想亲口问一下那个人关于鸡蛋的事,可惜他今天没有来……”
马俐道:“读书的时候,我的成绩总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不服气,就将可可和馨月作为学习目标,拼命努力,却永远也跟不上她们的步伐。模仿别人的时候,我总是找不到自己,其实最快乐的事是,做好你自己。我用了几年的时间才想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可可是我最好的老师,她却不辞而别,太自私了。”
李磊说:“可可非常争强好胜,但那次班上‘五四评优’时,起初有五个名额,陈老师报了包括我在内的五个人,后来却被告知只有四个名额,于是我们五人抓阄,可可本来抓到了,可她却把宝贵的名额让给了我。”
吉米飞起一脚,将一块石子踢进河里,道:“因为这个家伙太聪明了,我从前老是故意欺负她,揪她的辫子、藏她的课本、将缺一条腿的凳子换给她坐……这个坏家伙,怕被我欺负就故意藏起来是吧,真没劲儿。有种就再穿越回来让我再欺负一次啊。”
韩馨月哽咽着说:“我妈生我时早产,我一出生就生了场大病,差点小命不保。后来又被河水淹、被开水烫、手臂摔成骨折,还晕倒过几次,我能活到今天,实在是个奇迹。活一场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努力活着,就算再苦再难,就算一事无成,就算没有人爱……”
说完,她迅速瞟了李磊一眼,李磊也正好看着她,二人四目相对,很快将视线挪开。几秒钟后,目光重回到对方身上,又转瞬移开。
隔在李磊和韩馨月中间的吉米,悄悄往旁边挪了挪,让他俩的眼神交流更畅行无阻。
20多位同学送别林可可后,一言不发地各自回家。难得聚得如此齐的他们,没有想像中的聚会。事后,马俐不解地问韩馨月:“为什么大家都不聚会了?”
韩馨月答道:“因为,面对突然死亡的青春,我们只能狼狈至极地落荒而逃。”
当天,韩馨月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爬了蛛丝的作文本,是她初三时写的一篇关于林可可的作文:
她叫许秋意,而我叫许秋娥。
她的名字洋气十足,我的则土得掉渣。一字之差,注定了我们命运的千差万别。她来自江城,我刚农转非。她皮肤白皙,我黑里透红。她永远考第一,我时常在第十名上下沉浮。她是众星捧月的班花,我是可有可无的杂草。海拔170的我在158的她面前,总觉得卑微。
她的钢笔字获得了全国各种数不清的奖项,荣誉证书和奖状装了满满一柜子。她的书法引领了全校学生的练字风潮,我也开始每日拿一本《庞中华字帖》抄写汪国真的励志诗,像诗人食指一样相信未来。我们像崇拜偶像一样,纷纷找她签名。那年,她在我带锁的日记本上写下“前程似锦”四个大字,我奉若至宝。我反复描摹这四个字,却始终没她写得好。
后来,我成为了她的同桌。我对她礼节性一笑,她只匆匆扫了我一眼,便在课桌上划了一条醒目的三八线。六月的天,竟有些冷。我一旦越界,她会用冷冷的目光斜睨着我,我冲她谄媚地笑着,这笑令我更矮了。
她从不迟到。为此,我在课桌上悄悄刻下鲁迅先生写过的“早”字,然后每天比她提前到校,擦好课桌椅,顺便将她的课桌椅擦拭干净。她从不说一个“谢”字。
她自学《新概念英语》,我省下买零食的钱也买了一套,她英语考145分时,我将《新概念英语》翻烂了也只能考125分,250除以2。我听说,她有一个当官的父亲,很大很大的官,以后会送她出国留洋。我想,当我终于成为一名合格的城里人时,她已经远渡重洋当了令我们艳羡的老外。
一本物理习题她只挑几道题来做,我却老黄牛似的从头做到尾,还是没她考得高。上语文课她背单词,上数学课她预习化学,上英语课她写作文,她的世界于我,是一个颠倒众生纷繁复杂的谜。她将自己顺风顺水活成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而我则东倒西歪过成了颠三倒四的笑话。
当我穿着姐姐小了的衣服上学时,她天天换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各种裙装。有一天,她红着眼光着脚来上学,原来,她穿着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上学时,遇到几个小混混,将她的鞋抢走了。那年,我第一次知道“阿迪”是名牌,知道名牌鞋可以买十几双“双星”。
那年,她经常被几个混混拦在校门口,她除了送“阿迪”给他们,还得送钞票。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混混的爪子摸到她白皙的脸上时,我捡起一块板砖狠狠地向小混混砸去。回头时,她已经跑远了。
他们坐在小河边湿辘辘的草地上,天下起了小雨,马俐和鲁西相拥而泣,鲁西一直在等林涛,却始终没有等到。李磊和韩馨月长久地沉默着。一贯调皮的吉米打破了沉重的气氛,故作轻松地说:“这十几年来,上帝带走了三毛、邓丽君、张国荣他们,可可也是因为太优秀了,上帝嫉妒她才将她带走了,我们这些不争气的笨蛋都得好好地活着,活聪明了才有资格去见上帝。”
鲁西说:“我是你们中间最笨的,高中肄业,还成为全校的笑柄。我也曾想过跳楼、割腕或者吞安眠药,可我没有可可勇敢,我想活下去,向所有嘲笑我的人证明:我不是笨蛋,我一定会比他们活得精彩!后来,我做到了。我从超市营业员做到超市主管,又从保险公司普通职员做到了经理,现在又升职成麦当劳的地区经理,下一步我也许还会折腾,我一次次让自己跳到谷底,就是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弹簧,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弹力和承受力……我活着还有一个理由,我想亲口问一下那个人关于鸡蛋的事,可惜他今天没有来……”
马俐道:“读书的时候,我的成绩总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不服气,就将可可和馨月作为学习目标,拼命努力,却永远也跟不上她们的步伐。模仿别人的时候,我总是找不到自己,其实最快乐的事是,做好你自己。我用了几年的时间才想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可可是我最好的老师,她却不辞而别,太自私了。”
李磊说:“可可非常争强好胜,但那次班上‘五四评优’时,起初有五个名额,陈老师报了包括我在内的五个人,后来却被告知只有四个名额,于是我们五人抓阄,可可本来抓到了,可她却把宝贵的名额让给了我。”
吉米飞起一脚,将一块石子踢进河里,道:“因为这个家伙太聪明了,我从前老是故意欺负她,揪她的辫子、藏她的课本、将缺一条腿的凳子换给她坐……这个坏家伙,怕被我欺负就故意藏起来是吧,真没劲儿。有种就再穿越回来让我再欺负一次啊。”
韩馨月哽咽着说:“我妈生我时早产,我一出生就生了场大病,差点小命不保。后来又被河水淹、被开水烫、手臂摔成骨折,还晕倒过几次,我能活到今天,实在是个奇迹。活一场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努力活着,就算再苦再难,就算一事无成,就算没有人爱……”
说完,她迅速瞟了李磊一眼,李磊也正好看着她,二人四目相对,很快将视线挪开。几秒钟后,目光重回到对方身上,又转瞬移开。
隔在李磊和韩馨月中间的吉米,悄悄往旁边挪了挪,让他俩的眼神交流更畅行无阻。
20多位同学送别林可可后,一言不发地各自回家。难得聚得如此齐的他们,没有想像中的聚会。事后,马俐不解地问韩馨月:“为什么大家都不聚会了?”
韩馨月答道:“因为,面对突然死亡的青春,我们只能狼狈至极地落荒而逃。”
当天,韩馨月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爬了蛛丝的作文本,是她初三时写的一篇关于林可可的作文:
她叫许秋意,而我叫许秋娥。
她的名字洋气十足,我的则土得掉渣。一字之差,注定了我们命运的千差万别。她来自江城,我刚农转非。她皮肤白皙,我黑里透红。她永远考第一,我时常在第十名上下沉浮。她是众星捧月的班花,我是可有可无的杂草。海拔170的我在158的她面前,总觉得卑微。
她的钢笔字获得了全国各种数不清的奖项,荣誉证书和奖状装了满满一柜子。她的书法引领了全校学生的练字风潮,我也开始每日拿一本《庞中华字帖》抄写汪国真的励志诗,像诗人食指一样相信未来。我们像崇拜偶像一样,纷纷找她签名。那年,她在我带锁的日记本上写下“前程似锦”四个大字,我奉若至宝。我反复描摹这四个字,却始终没她写得好。
后来,我成为了她的同桌。我对她礼节性一笑,她只匆匆扫了我一眼,便在课桌上划了一条醒目的三八线。六月的天,竟有些冷。我一旦越界,她会用冷冷的目光斜睨着我,我冲她谄媚地笑着,这笑令我更矮了。
她从不迟到。为此,我在课桌上悄悄刻下鲁迅先生写过的“早”字,然后每天比她提前到校,擦好课桌椅,顺便将她的课桌椅擦拭干净。她从不说一个“谢”字。
她自学《新概念英语》,我省下买零食的钱也买了一套,她英语考145分时,我将《新概念英语》翻烂了也只能考125分,250除以2。我听说,她有一个当官的父亲,很大很大的官,以后会送她出国留洋。我想,当我终于成为一名合格的城里人时,她已经远渡重洋当了令我们艳羡的老外。
一本物理习题她只挑几道题来做,我却老黄牛似的从头做到尾,还是没她考得高。上语文课她背单词,上数学课她预习化学,上英语课她写作文,她的世界于我,是一个颠倒众生纷繁复杂的谜。她将自己顺风顺水活成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而我则东倒西歪过成了颠三倒四的笑话。
当我穿着姐姐小了的衣服上学时,她天天换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各种裙装。有一天,她红着眼光着脚来上学,原来,她穿着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上学时,遇到几个小混混,将她的鞋抢走了。那年,我第一次知道“阿迪”是名牌,知道名牌鞋可以买十几双“双星”。
那年,她经常被几个混混拦在校门口,她除了送“阿迪”给他们,还得送钞票。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混混的爪子摸到她白皙的脸上时,我捡起一块板砖狠狠地向小混混砸去。回头时,她已经跑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