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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妹妹是团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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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家里最多的活,吃家里最差的伙食。

    亲妈刘芳只一句话:“给口稀的,别饿死就行,谁家丫头片子吃那么好?”

    委托人也知道,因为自己是头胎,是个女儿,让亲妈刘芳在这个家里矮了其它妯娌一头,也让她在婆婆面前抬不起头来。

    所以,刘芳不喜欢她,甚至恨不得她去死。

    但是委托人想活,便咬着牙忍下了。

    村里女孩子差不多都是这么个待遇,忍一忍,嫁了人说不定能好些?

    生活原本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很多人能做的,似乎也只是将未来的希望,寄托在那些虚无飘渺的事情上面。

    余大妹原本对生活并没有不满,村里的女孩子差不多都是一个样,她这样的也挑不出来什么。

    问题是,她八岁这年,接连生了几个儿子,腰板终于硬气起来的刘芳,生了个小姑娘。

    原本余大妹以为,这个小妹估计跟自己差不多的待遇,都是家里的丫头片子,对于这个妹妹的出生,余大妹还挺心疼的。

    结果却让余大妹十分意外。

    不仅刘芳恨不得将小妹天天揣在怀里抱着搂着,连一向不喜欢女孩,看着余大妹就冷着脸,吊着眼睛的余奶奶,都天天围着这个小妹在转。

    刘芳更因为生了小妹,还坐满了三十天的月子,比生儿子时候的待遇还要好。

    余大妹年纪小,不明白原因。

    她不知道,同样是女孩子,为什么自己和妹妹的待遇不一样?

    家里女孩子少,大伯家的姐姐也没这样的待遇,叔叔家的妹妹也没有。

    只到了自己妹妹这里,待遇直线上升,比家里的男孩还要金贵。

    余大妹想不明白,余家其它的女孩子也想不明白。

    不过她们不敢针对,如今被余老太放在心尖上的小孙女,但是她们可以针对委托人余大妹。

    余大妹因为妹妹的待遇问题,而被家里的其它小姐妹针对,欺负,甚至偶尔的还要挨打。

    余大妹也试着告过状,她也曾经暗暗的期待,奶奶能像是对待妹妹那样,温和看着她,为她出头。

    结果,听到余大妹告状,余老太吊着眼睛就是一通臭骂。

    不仅骂她,还把家里的其它姐妹一起骂了。

    其它姐妹因为余大妹的告状,更加气恨她了,而且因为余老太的不作为,刘芳也不管,委托人被欺负的情况,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重。

    为什么都是女孩子,大家的待遇不一样呢?

    这个问题,余大妹从八岁想到了二十四岁,都没想明白。

    不仅没想明白,还看着身边的人,越来越喜欢软乎乎白嫩嫩的妹妹。

    重男轻女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全都喜欢这个妹妹。

    家里的几个弟弟,天天皮上天了,可是到了妹妹面前,都成了乖巧的小哥哥。

    甚至是堂哥堂弟们,也都喜欢这个妹妹。

    余大妹不懂,不过小孩子被欺负的久了,又被对比的久了,村里还有碎嘴的婆子说这个讲那个的。

    余大妹也起过不好的心思,她不是没想过,对这个柔软的妹妹做些什么。

    结果,最后倒霉的却是自己。

    想抓一下妹妹的脸,结果自己摔了一个狗吃屎。

    想把小虫子放到妹妹的被子边上,结果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被窝里出现了老鼠。

    ……

    诸如此例的事情,简直不要太多。

    小小年纪的余大妹怕了也慌了,然后也不敢了。

    她觉得,妹妹可能是妖怪变得,很可怕。

    家里其它人喜欢妹妹的时候,余大妹离这个妹妹远远的。

    随着妹妹长大长开,更是成了村里水灵灵的美人。

    不管是村里长得最为俊朗的青年,还是城里来的知识分子,都喜欢这个漂亮的妹妹。

    而余大妹?

    长年劳作,吃的又不好,整个人瘦巴巴的不说,头发还枯黄着,皮肤又黄又暗,手上还有一些很明显的伤痕和老茧。

    和白白嫩嫩的妹妹相比,余大妹觉得自己就是池塘里的泥巴,黑乎乎的不受待见。

    长久不公平的待遇,还有外人嘴碎说的那些话,已经压在了余大妹的心里。

    而这些距离爆发,不过就差了一个契机而已。

    而这个契机,在余大妹二十四岁这一年来了。

    余大妹十七岁的时候,家里便已经安排着说亲的事情了。

    只是余大妹吃的不好,又一直劳作,瘦瘦巴巴的不说,皮肤黑黄,还总是低着头,整个人看着暗沉又没什么精神。

    当然,最主要还是瘦。

    村里人觉得,胖乎些好生养,余大妹这样的,说不好就不能生呢。

    如今这个年头,娶媳妇回家那得是能得了实惠生孩子的,而不是娶个花瓶回家。

    所以,余大妹婚事困难。

    再加上,余老太和刘芳都觉得,余大妹家里家外干活一把好手,反正也不好说婆家,在家里留几年也行。

    就这样,拖来拖去,拖到了二十岁,终于说上一门亲事。

    结果还没等结婚呢,男方出了意外死了。

    因为这个,余大妹还背上了克夫的名头,然后亲事更加困难了。

    拖到二十四岁,在这个年代,在这个小山村里,那已经是极品剩女。

    除了一些实在说不上媳妇,或是死了婆娘的老光棍,不然的话,一般人家都不愿意挑这样的女人当媳妇。

    在文化程度不高,见识也没有太多的村里人看来,二十四岁还没嫁出去,前头还克死一个,说不好就是个没福气的,还不能生呢,娶回家做什么呢?

    余大妹自己原本已经破罐子破摔,不管是老光棍还是二婚头,只要不嫌弃自己身份的,她就想直接嫁了。

    因为越是在家里,就越是跟妹妹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受不了这种对比和落差,想着嫁出去,眼不见为净也好。

    熬到二十四岁的时候,邻村老赵家的婆子,要为自己死去的儿子,娶个媳妇。

    说是配冥(明?命?)婚吧,人家要的是活的媳妇。

    这种事情,其实还挺不厚道的。

    因为老赵婆子的儿子都已经死了,还留下两个孩子,这个时候她要给儿子娶个媳妇,说白了就是想娶个保姆回家伺候她这个老的,还有家里的两个小的。

    不仅如此,那儿媳妇娶回去,连个暖被窝的人都没有,相当于是守活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