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婉言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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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莎气得不能自控,差点就将一只自来水笔捏断了,一拍桌子,不停地追问下去:“你不是常常和她来往吗?据你自己说,关系还非同一般。金玉瞳和韩家相识这一点,大家都有所耳闻,更何况你了。前一阵子,你又和她走得近,就算她什么都不说,难道你就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看出来?”
贺忆安则极力地辩白:“她没提过,我也不觉得她在交友一方面有什么突然地改变。甚至我认为她……她像是有意于我……”
金玉瞳似乎一直都刻意在接近贺忆安,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觉,身边几个常常一起喝酒作乐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觉。或者做个大胆的猜测,金玉瞳一直都擅于在每个男人心里,都留下一抹痕迹。
按照韩仲秋的声明来看,彼此相知半年有余。那么,当贺忆安找到金玉瞳做封面女郎的时候,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确立了。这种情况下,她还依然佯装单身,依然对贺忆安有过言语挑逗,依然欣然答应邀约,依然来向沈初云讨教文法……
看来,韩仲秋不过是她精挑细选之下,最容易捕到的猎物而已。
这件事上,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在金玉瞳眼中都不过是她的垫脚石。
可是这些话,现在说出来,还有意义吗?
邓丽莎也在回忆着韩仲秋的声明,以及贺忆安找金玉瞳合作的时间,最后联想到方才他那未完的半句话,不觉更加恼火起来:“所以,锦绣杂志是你们调情的工具吗?你们没有达成婚姻的一致,最后就达成了彼此利益的一致。她洗白了污名,嫁了好人家。而你为了事业,可以不顾我们的尴尬,不顾初云的尊严,甚至不顾报社的名声,只追求让更多人知道锦绣。你可真是擅长经营,今天我们的报纸和杂志果然都脱销了。好啊,好一个青年才干!”
一下子两顶大帽子扣下来,贺忆安的脑袋是晕的,自然倍感冤枉,头和手都不停地摆了起来:“不不不,我和她只是,只是……首先,我和金玉瞳的关系并不是那样的。可能我对她是有过一些不很正经的想法,但我保证,那只是一个闪念,过后就不曾存过任何的私人感情。对于她,我只是当个普通的朋友,甚至仅仅是业务往来。”
邓丽莎以为这话就等同于默认,向他甩了一个白眼,鼻间轻蔑地一哼:“我就怕,这个‘业务’范围涉及有些广啊。”
贺忆安一时语塞,勉强转动着思绪,想要组织一下语言,来辩解自己绝没有为了销量而不择手段,也不是有意要把沈初云推上今天这种局面的。
这时,沈初云抢在他前头,带着哭腔,艰难地做了一个决定:“下一期的锦绣刊登一封祝贺信,如果……如果可以,去找金玉瞳要一份结婚照,登在封面上。”说毕,抬起一双泪蒙蒙的眼,朝贺忆安迅速地一望,又忙把头低下了。
邓丽莎不可思议地回头问道:“初云,你又何必这么折磨自己呢?”
沈初云俨然也是压制不住心头不断喷薄而出的种种情绪,一巴掌按在桌上,大声吼道:“但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们发出去的杂志是不可能收回来的!”
总编办公室外,大家被这一下拍桌声吓得不轻,纷纷挪到门边,往门缝里去听动静。
沈初云的态度丝毫不给任何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办,任何事都不该耽误工作。”
贺忆安伸手猛搓着自己的眼睛,他没有想到事情会走到这一步,更没有想到沈初云居然抱定了想法,要吞下这么大的委屈。他哑着嗓子,刚说了“对不”两个字,就被沈初云给打断了:“上海的南北研讨会,我暂时不方便露面。看来,要劳烦贺君走一趟了。”
“事到如今,总是我有错。只要能弥补,你说什么我都会去做。”贺忆安低声答应着,自愧无颜面对她,转过头对着窗外。
风吹着树枝打在屋檐上嗒嗒作响,阳光很烈,照得人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一阵一阵的刺痛感从心头蔓延到全身各处。
沈初云抖着手擦去眼角边的泪花,一开腔声音却愈发颤了起来:“丽莎,去青岛揪出盗版商的事情也不好耽搁,陈丹霞那边还等着我们回话,袁公子府上也该有个交代……”说到这里,一声呜咽不受控地从嘴里溜了出来,稍待平静之后,才得以继续说下去,“你虽然有朋友在青岛,但是一路上去却也叫人不大放心。我看,既然贺君和小唐也要南下,就让他们提前两天,先送你到了地方,然后两边事情一完,又可以再护送你回来。”
邓丽莎哪里放心在这个时候丢下沈初云去出远门,只是放着正事不去交涉,也未必就是对她好。因此并不反驳她的安排,仅仅是不想跟贺忆安再有交集,忙拒绝道:“我也不是小孩子了,不必……”
沈初云心里真是难受极了,思绪堆叠得纷纷乱乱,正事还有一大堆,哪有时间为着一件小事慢慢去商量,就匆忙拿话来结束一些不必要的争执:“时局如此,逞强的话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你担心我,但现在你们能帮我的,就是让我少挂心些事。”然后,抬起眼眸,认真望着邓丽莎,似乎是很恳切地在请求她,“能做到吗?”
邓丽莎心坎上被她这种委屈又隐忍的眼神狠狠地一撞,再不忍多说什么。勉强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朝着贺忆安一点头,咬着唇沉声道:“我知道了,我们两个……一会儿商量一下行程吧。”
贺忆安没有任何立场说不同意,嗓子眼上哽了许多的话,要说又愧于出口,只管一直把头点着。
沈初云站起来,觉得一阵头重脚轻,深吸了一口气,走去开了门。
不出意料,门外围着好几个脑袋,一时都来不及躲。
沈初云泪光闪闪地冲着众人笑了一下,旋即凝住脸色,吩咐道:“都别偷懒,难道忘了良言已经是隔日刊了吗?”接着,将手里的一叠稿件抬起来一挥,“这是明天要登的稿件和选题,赶紧分下去处理。谁要在这段时间耽误了工作,工资双倍地扣!”
众员工心内皆想,眼下老板心里受了很深重的伤害,做事要更打起精神来才好。因此,纷纷上前接了稿子,唯唯称是,回到位子上,尽量做出一副认真审阅的样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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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贺忆安和邓丽莎一道出发,报社里一下子变得冷清清的。
黄昏时,员工陆续下班走了,空荡荡的屋子里顿时生出落寞之感。
沈初云走到外头,沿着胡同来回来回地逛,就是不往大街上去。周围的街坊四邻好歹是处惯了的,看见她来了,也就将许多话头止住了。可出了胡同就不一样了,有一茬一茬来探消息的记者,有一拨一拨好事的路人。
夕阳慢慢落下去,照得两边的粉墙都染了一层金色。北京已经一个月不下雨了,大风一刮,尘土漫天飞扬。
沈初云走着走着,迎上一阵飞尘,一不小心就迷了眼。只得挨了墙靠着,拿手绢轻轻去揉眼睛里的沙。
只听身后有人搭讪道:“初云丫头,出来遛弯呢。”
不用抬头看,会这样称呼她的,大概也就是冷老太太了。
沈初云便站直了身子,勉强睁开一双婆娑的眸子,向着冷老太太一笑,道:“是啊,夜里吃太饱了,出来消消食。”
冷老太太见她一双眼通红的,脸上的笑容为之一顿,然后才道:“来来来,进我屋里去坐坐。有件事你得给我评评理,按说我这嘴也是个老茶罐子了,昨儿街口那吴老头卖我一斤新茶,我吃着却像陈的。你也来尝一尝,看是我老了不中用了,还是他跟我耍滑头。”越说越像真的,翘着嘴似乎很有些生气的样子。
沈初云也不多想,随着她一道往屋里去坐了。
等端上茶来一尝,沈初云仔细辨了辨味道,最后搁下茶杯,好言好语向冷老太太道:“吴大爷是个老实人,这茶没问题呀。”
冷老太太向来很信她的话,原本皱着的一张脸,也就有些犹豫起来了:“那是我走了嘴了?”说着,也拿起自己那杯茶左品右品之下,脸上很有些讪讪的样子,“哎呀,昨儿还去街口跟他吵呢,惹得街坊四邻都来瞧热闹。我也是太把话给说满了,说要拉他见官去。他要是当了真,我这老脸可往哪儿搁呀。”言罢,双手一拍,满眼懊悔。
沈初云因笑道:“都是老街坊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的,说不准吴大爷这时候都忘了这事儿了。”
冷老太太就跟个赌气的孩子似地将嘴一撇,不由犯起了嘀咕:“我怕满街的人,他们没准儿还记得这茬呢。”
沈初云认为没什么要紧的,将手一挥,满不在意地道:“嗨,各人爱说就说各人的去,难道为着这个还不过日子了不成?”
话刚一说完,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因之一想,冷老太太也是个有经历的人,身体又康健着,哪里会尝不出茶叶的新陈来。何况,她也不是那种会当街跟人过不去,更不是为一点子小事就要去见官的人。只怕,这话是有点缘故的。
邓丽莎气得不能自控,差点就将一只自来水笔捏断了,一拍桌子,不停地追问下去:“你不是常常和她来往吗?据你自己说,关系还非同一般。金玉瞳和韩家相识这一点,大家都有所耳闻,更何况你了。前一阵子,你又和她走得近,就算她什么都不说,难道你就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看出来?”
贺忆安则极力地辩白:“她没提过,我也不觉得她在交友一方面有什么突然地改变。甚至我认为她……她像是有意于我……”
金玉瞳似乎一直都刻意在接近贺忆安,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觉,身边几个常常一起喝酒作乐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觉。或者做个大胆的猜测,金玉瞳一直都擅于在每个男人心里,都留下一抹痕迹。
按照韩仲秋的声明来看,彼此相知半年有余。那么,当贺忆安找到金玉瞳做封面女郎的时候,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确立了。这种情况下,她还依然佯装单身,依然对贺忆安有过言语挑逗,依然欣然答应邀约,依然来向沈初云讨教文法……
看来,韩仲秋不过是她精挑细选之下,最容易捕到的猎物而已。
这件事上,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在金玉瞳眼中都不过是她的垫脚石。
可是这些话,现在说出来,还有意义吗?
邓丽莎也在回忆着韩仲秋的声明,以及贺忆安找金玉瞳合作的时间,最后联想到方才他那未完的半句话,不觉更加恼火起来:“所以,锦绣杂志是你们调情的工具吗?你们没有达成婚姻的一致,最后就达成了彼此利益的一致。她洗白了污名,嫁了好人家。而你为了事业,可以不顾我们的尴尬,不顾初云的尊严,甚至不顾报社的名声,只追求让更多人知道锦绣。你可真是擅长经营,今天我们的报纸和杂志果然都脱销了。好啊,好一个青年才干!”
一下子两顶大帽子扣下来,贺忆安的脑袋是晕的,自然倍感冤枉,头和手都不停地摆了起来:“不不不,我和她只是,只是……首先,我和金玉瞳的关系并不是那样的。可能我对她是有过一些不很正经的想法,但我保证,那只是一个闪念,过后就不曾存过任何的私人感情。对于她,我只是当个普通的朋友,甚至仅仅是业务往来。”
邓丽莎以为这话就等同于默认,向他甩了一个白眼,鼻间轻蔑地一哼:“我就怕,这个‘业务’范围涉及有些广啊。”
贺忆安一时语塞,勉强转动着思绪,想要组织一下语言,来辩解自己绝没有为了销量而不择手段,也不是有意要把沈初云推上今天这种局面的。
这时,沈初云抢在他前头,带着哭腔,艰难地做了一个决定:“下一期的锦绣刊登一封祝贺信,如果……如果可以,去找金玉瞳要一份结婚照,登在封面上。”说毕,抬起一双泪蒙蒙的眼,朝贺忆安迅速地一望,又忙把头低下了。
邓丽莎不可思议地回头问道:“初云,你又何必这么折磨自己呢?”
沈初云俨然也是压制不住心头不断喷薄而出的种种情绪,一巴掌按在桌上,大声吼道:“但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们发出去的杂志是不可能收回来的!”
总编办公室外,大家被这一下拍桌声吓得不轻,纷纷挪到门边,往门缝里去听动静。
沈初云的态度丝毫不给任何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办,任何事都不该耽误工作。”
贺忆安伸手猛搓着自己的眼睛,他没有想到事情会走到这一步,更没有想到沈初云居然抱定了想法,要吞下这么大的委屈。他哑着嗓子,刚说了“对不”两个字,就被沈初云给打断了:“上海的南北研讨会,我暂时不方便露面。看来,要劳烦贺君走一趟了。”
“事到如今,总是我有错。只要能弥补,你说什么我都会去做。”贺忆安低声答应着,自愧无颜面对她,转过头对着窗外。
风吹着树枝打在屋檐上嗒嗒作响,阳光很烈,照得人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一阵一阵的刺痛感从心头蔓延到全身各处。
沈初云抖着手擦去眼角边的泪花,一开腔声音却愈发颤了起来:“丽莎,去青岛揪出盗版商的事情也不好耽搁,陈丹霞那边还等着我们回话,袁公子府上也该有个交代……”说到这里,一声呜咽不受控地从嘴里溜了出来,稍待平静之后,才得以继续说下去,“你虽然有朋友在青岛,但是一路上去却也叫人不大放心。我看,既然贺君和小唐也要南下,就让他们提前两天,先送你到了地方,然后两边事情一完,又可以再护送你回来。”
邓丽莎哪里放心在这个时候丢下沈初云去出远门,只是放着正事不去交涉,也未必就是对她好。因此并不反驳她的安排,仅仅是不想跟贺忆安再有交集,忙拒绝道:“我也不是小孩子了,不必……”
沈初云心里真是难受极了,思绪堆叠得纷纷乱乱,正事还有一大堆,哪有时间为着一件小事慢慢去商量,就匆忙拿话来结束一些不必要的争执:“时局如此,逞强的话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你担心我,但现在你们能帮我的,就是让我少挂心些事。”然后,抬起眼眸,认真望着邓丽莎,似乎是很恳切地在请求她,“能做到吗?”
邓丽莎心坎上被她这种委屈又隐忍的眼神狠狠地一撞,再不忍多说什么。勉强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朝着贺忆安一点头,咬着唇沉声道:“我知道了,我们两个……一会儿商量一下行程吧。”
贺忆安没有任何立场说不同意,嗓子眼上哽了许多的话,要说又愧于出口,只管一直把头点着。
沈初云站起来,觉得一阵头重脚轻,深吸了一口气,走去开了门。
不出意料,门外围着好几个脑袋,一时都来不及躲。
沈初云泪光闪闪地冲着众人笑了一下,旋即凝住脸色,吩咐道:“都别偷懒,难道忘了良言已经是隔日刊了吗?”接着,将手里的一叠稿件抬起来一挥,“这是明天要登的稿件和选题,赶紧分下去处理。谁要在这段时间耽误了工作,工资双倍地扣!”
众员工心内皆想,眼下老板心里受了很深重的伤害,做事要更打起精神来才好。因此,纷纷上前接了稿子,唯唯称是,回到位子上,尽量做出一副认真审阅的样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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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贺忆安和邓丽莎一道出发,报社里一下子变得冷清清的。
黄昏时,员工陆续下班走了,空荡荡的屋子里顿时生出落寞之感。
沈初云走到外头,沿着胡同来回来回地逛,就是不往大街上去。周围的街坊四邻好歹是处惯了的,看见她来了,也就将许多话头止住了。可出了胡同就不一样了,有一茬一茬来探消息的记者,有一拨一拨好事的路人。
夕阳慢慢落下去,照得两边的粉墙都染了一层金色。北京已经一个月不下雨了,大风一刮,尘土漫天飞扬。
沈初云走着走着,迎上一阵飞尘,一不小心就迷了眼。只得挨了墙靠着,拿手绢轻轻去揉眼睛里的沙。
只听身后有人搭讪道:“初云丫头,出来遛弯呢。”
不用抬头看,会这样称呼她的,大概也就是冷老太太了。
沈初云便站直了身子,勉强睁开一双婆娑的眸子,向着冷老太太一笑,道:“是啊,夜里吃太饱了,出来消消食。”
冷老太太见她一双眼通红的,脸上的笑容为之一顿,然后才道:“来来来,进我屋里去坐坐。有件事你得给我评评理,按说我这嘴也是个老茶罐子了,昨儿街口那吴老头卖我一斤新茶,我吃着却像陈的。你也来尝一尝,看是我老了不中用了,还是他跟我耍滑头。”越说越像真的,翘着嘴似乎很有些生气的样子。
沈初云也不多想,随着她一道往屋里去坐了。
等端上茶来一尝,沈初云仔细辨了辨味道,最后搁下茶杯,好言好语向冷老太太道:“吴大爷是个老实人,这茶没问题呀。”
冷老太太向来很信她的话,原本皱着的一张脸,也就有些犹豫起来了:“那是我走了嘴了?”说着,也拿起自己那杯茶左品右品之下,脸上很有些讪讪的样子,“哎呀,昨儿还去街口跟他吵呢,惹得街坊四邻都来瞧热闹。我也是太把话给说满了,说要拉他见官去。他要是当了真,我这老脸可往哪儿搁呀。”言罢,双手一拍,满眼懊悔。
沈初云因笑道:“都是老街坊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的,说不准吴大爷这时候都忘了这事儿了。”
冷老太太就跟个赌气的孩子似地将嘴一撇,不由犯起了嘀咕:“我怕满街的人,他们没准儿还记得这茬呢。”
沈初云认为没什么要紧的,将手一挥,满不在意地道:“嗨,各人爱说就说各人的去,难道为着这个还不过日子了不成?”
话刚一说完,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因之一想,冷老太太也是个有经历的人,身体又康健着,哪里会尝不出茶叶的新陈来。何况,她也不是那种会当街跟人过不去,更不是为一点子小事就要去见官的人。只怕,这话是有点缘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