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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宋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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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年代的医生还是很热情负责的,临出院的时候,又交代了一遍各种注意事项。

    而欢喜个人的感官,和现代医院比起来要说有啥差别,除了硬件设施方面的差距,最鲜明的就是药量的差别的。

    要换现代像她这种情况,医生开的药没有十盒也有八盒,但是这会,医生就给开了半板消炎药——你没看错,就是半板,差不多三天的用量。

    不得不说,这对于欢喜而言是极为新奇的。

    知道今天能出院,宋二柱匆匆吃了早饭,就赶回队里去借拖拉机了。等他回来,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宋大妹听到消息也赶了过来。

    相比宋二柱和宋卫国,作为女人的宋大妹想到的事就多了。

    “医生,我们欢喜头上的伤口以后会留疤吗?”她满脸忧心道。

    虽说乡下地头,女孩子脸上有个小小的疤痕也不算什么,更何况欢喜伤在额头,了不起还能用刘海遮住,大家挑选儿媳妇看的可是干活麻不麻利,而不是长得漂不漂亮。

    但是宋大妹却一点也不希望漂亮的侄女到时候嫁在农村。

    他们欢喜这么漂亮,到时候好好念书,有个初中文凭,再让她家建设走关系在城里找个工作,到时候准有城里的好青年能看上。

    对了,最好能找个家里没有老人的,或者是小儿子的,那样说不准还能把二柱接过去奉养。

    宋二柱可不知道自家姐姐想得这么远,他这会听了她的话,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虽然不够细心,但宋二柱对女儿向来疼爱,对于这种事不可能不关心。

    医生皱了皱眉道:“留疤是肯定的,不过不会很明显,不仔细看的话都看不出来。”

    二人闻言顿时便有些不高兴,宋大妹更是道:“周小宝那个兔崽子,等我哪天回去,一定要把他的屁股打烂。”

    平时她说这种话,宋二柱即便不训斥,也是要不高兴的,但是这会却是一言不发。以前小打小闹就算了,闺女这回吃了这么大的苦头,他心里如何不恼,周小宝要是个大人,他铁定会把人给打一顿。

    拖拉机自然是不如欢喜坐惯的豪华汽车舒适的,加上这会的路况,因此一路极为颠簸,好在欢喜这会因为是病人所以是躺着的,身下还铺了好几条旧被子。担心她不舒服,宋卫国还将她连人带被子都抱在了怀里。一路以来,欢喜愣是稳稳当当的。

    路上,宋二柱却懊恼道:“早知道找个轿子了。”

    娇子?

    欢喜歪了歪脑袋,翻了翻记忆才知道,宋家庄的确是有轿子的,不过一般都是有急病病人的时候才会用到。

    即便如此,宋二柱的提议也有些不靠谱,毕竟宋家庄的人生了病基本都去离得近的卫生所,上县医院的话还是要靠拖拉机的。

    被宋卫国抱着下了拖拉机,欢喜抬眼打量着眼前的宋家。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这会的宋家庄房子基本都差不多,都是那种泥砖铸就的房子,唯一能够令她庆幸的是家里虽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女人,但老宋家从大到小的男人都很勤快,因此不论是院子里还是屋里都算得上整洁。

    不像后世农村的房子都是好几层的楼房,房间多不说屋子还宽敞。这会的宋家庄都是平房不说,一家也就一两间泥砖砌的房子,住却往往要住上七八个人。

    对比起来,宋家的屋子算是大的,因为有宋大柱留下的两间屋子,加上宋二柱后来起的两间,总共有四间屋,住却只住四人。也是因此,欢喜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才能早早就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宋为民从屋中窜了出来,目光第一时间看向欢喜,见她脸色虽然有些白,但看着还算有精神,也不像傻了的样子,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开始跑前跑后忙活起来了,又是端洗脸水,又是拿着鸡毛掸子给人拍灰。

    “我摘了一把韭菜,还让小婶娘给我加好了米和水,我自己烧了一锅米饭,二哥你再炒两个菜就成了。”看了眼欢喜,宋为民又补充道:“今儿我在鸡窝里摸出了九个蛋,比平日里还多了一个,给欢喜做个蒸蛋吧。”

    欢喜颇有些稀奇地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宋为民,在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个小哥的心情有些复杂,类似想亲近却不敢亲近。一来是因为宋为民是宋家庄的孩子王,二来则是宋为民对着这个妹妹嘴上总是很嫌弃,也不乐意带她玩。

    不过看这人这会的表现,对着妹妹却显然很关心,只不过小男孩的心思比较别扭。

    南方不睡炕,因此欢喜房间里放的是床,而且意外的这张床还不小,目测有一米五的宽度——后来才知道,乡下人家因为人多,买床是宁愿买大也不买小的。

    宋卫国将欢喜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嘱咐道:“欢喜你先躺会,我去帮二叔烧火。”

    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