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有一个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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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情飞往b城的飞机是七点出发,九点就到达了,她拖着行李回到酒店,差不多就是九点半,酒店的暖气很足,刚进门没有多久,她就能感觉到暖暖的热气,直往身上冲。
只是,她并不贪恋这份人工制造的暖,沈若情将行李放下,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又裹上大衣出门了,她不喜欢飞机上的吃食,哪怕是头等舱的食物。
所以,她肚子已经很饿了,她现在急需要的是填饱自己的肚子。
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她每天晚上,最爱吃的就是学校附近那家卖海鲜馄饨的街边小吃,凭着记忆,她走了过去,可是二十多年,学校的变化非常大,包括周边的各色小吃。
那家海鲜馄饨还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不是她记忆里的情形,那个时候,老板跟老板娘两口子,搭着一个看上去旧旧的帐篷,里面摆了就五张小桌子。
当初,她跟若惜连生活费都没有多少,所以更别说所谓的零用钱了,可是自从若惜来看她,她请她吃了这里的馄饨之后,她自己便爱上了这馄饨的味道。
后来,挣了莫舒鸿给她的第一笔大钱后的那一个月,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请若惜吃一大碗海鲜馄饨,她恍若记得,那时十七八岁的她们,坐在帐篷下,细心的品尝着每一个皮薄馅多的馄饨时的欢声笑语,那种幸福,是好多成功都比不上的。
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沈若情站在海鲜馄饨大招牌下,愣了好一会儿,里面的服务员,好多都是大学生,有个服务员看到了她,朝她走过来,“小姐,要吃碗馄饨吗?”
沈若情的思绪被该名服务员给打断,五十岁的自己,竟然被人称作小姐,不知道她是保养的太好,还是这服务员的眼力劲太差。
直到这个时候,上来一名看上去应该有七十岁的老太太走了过来,一名男服务员走过去,热情洋溢的叫着,“小姐,几位?”
沈若情当场就醉了,差一点就全噗了出来,原来是这样,曾几何时,小姐已经替代了美女这个词,成为了各大商贩用来招揽食客的代名词了。
“那就来一碗吧。”沈若情也不计较这个称呼了,随着服务员走了进去。
铺面很宽,厨房还是半开放式的,透过透明的玻璃窗,沈若情可以将里面厨师煮馄饨,包馄饨的过程都能一览无遗,服务员将她领进门就算完事了,沈若情被她带到点餐台前,她就麻利儿的又跑出去吆喝揽客去了。
沈若情支付了她要的那一碗馄饨钱,然后就去观看厨师煮馄饨的过程,这里的老板老板娘已经更换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当初记忆里的味道。
馄饨很快就煮好了,服务员叫着她的餐牌号,沈若情这才去寻了个空位置坐下来,大冷天里,来一碗热热的馄饨,是一种极致的享受,是北方人民才能感受到的美好享受。
味道很好,虽然跟记忆中有些不一样,沈若情吃了一碗过后,还不过瘾,又叫了一碗,老板娘乐呵呵的替她的第二碗打了个八折优惠,沈若情客气的道谢。
第二碗,沈若情也吃得差不多了,就剩了几口汤,临走前,老板娘热情得讲她送到门口,希望她下次再来,沈若情连连答应,她会的,而且,她在b城的这几天,每天都会来吃一碗当做宵夜。
走出门口,沈若情就发现自己吃得太撑了些,不过,她没打算立即回酒店,就沿着b大附近走了一圈。
穿过b大的东门,来到西门,沈若情不由自主的就踏上了她当初在西门这边摆地摊的这条街,这里依然如二十多年前一样,热热闹闹的,还有好些假期打工的大学生也仍在摆地摊,不过,他们现在卖的这些玩意儿,可要比她当初卖的那些玩意要高档多了。
凭着记忆,沈若情来到了当初自己摆点的位置,如今,是一对情侣一起在摆地摊,那女孩的脚下还趴着一条浑身雪白,毛发浓密的小狮子狗,男孩一边吆喝的同时,一边偶尔看看女孩跟狗,那样情深意切的画面,令沈若情忍不住微笑起来。
这对情侣卖的东西跟别的地摊有些不一样,人家卖的要么是女生用的装饰品啊,化妆品啊,或者是比较实用的衣服,鞋袜,还有的就是现在流行的小电子产品,去电脑城买太贵,在这样的地摊上买,正好与眼下普通大众的消费观念接洽,便宜且实用。
所以,人家小摊前都挤着有人,可是这对小情侣,卖的却是什么金鱼,乌龟之类的小动物,这些东西,按道理讲,应该不太适合在这里卖吧。
你看看那人气,简直少的可怜,在沈若情的眼里,两个人,似乎对能不能卖出东西,并不是那么太在意,他们给她的感觉,更像是花前月下。
看看那男孩儿,他的眼光盯着的便是情侣,单身的孩子从他们跟前过,他不会吆喝,可是一有情侣从他们跟前过的时候,他就会大喊,“哥儿们,给女朋友买一对金鱼或乌龟回去养吧。”
沈若情这才注意到,他们俩卖的无论是金鱼还是乌龟,都是双数,小小的透明的鱼缸里,要么是两条金鱼,要么就是两只乌龟。
偶尔,还是有人来问问价,下手买的人却不多,他俩也不气馁,没顾客的时候,女孩牵着名叫小白的小狗,依偎在男孩的怀里,那是真正的花前月下,浪漫至极。
沈若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这么走了上去,两人看到她,有那么一时的怔愣,感觉她这样年纪的人应该是不会买这些小玩儿意的才对啊。
可是偏偏,沈若情出乎他们意料,她出手阔绰,直接买走了他们地摊上摆的所有的金鱼,这对小情侣可高兴了,还给她打了九折,不过沈若情并没接受他们的好意,给的是全价。
她付了钱,朝他们俩笑了笑,用他俩给的篮子,将所有的金鱼都提走了,往前面走,差不多五百米的路口,向右拐,还有一条专门卖便宜衣物,各种日用品的巷子,而那后面有一条小河沟,沈若情买下这些金鱼,便已经替它们想好了出路。
是的,放生,事实上,沈若情以往每年过春节都会放生,一是她现在也是个生意人,所以,放放生期盼着自己的生意越来越顺,二是,她从前的罪孽太深,放生,也是以另一种方式在补偿着些什么,让自己的心里或多或少好受一些。
原路返回去路上,沈若情想着,如果那对小情侣还没有收摊的话,她会婆妈一下,建议他们尝试一下卖点别的什么,如果真的想要继续卖金鱼跟乌龟的话,那么,要换个地儿。
只是,沈若情没有想到,就她走去放生,然后折返回来的这个时间里,那对小情侣已经收摊没在了,沈若情耸耸肩,看来,她的好心是没处给了。
沈若情也不在意,这么来回走了一趟,沈若情感觉肚子里的东西,稍稍的消化了一些,她的酒店在东门,还要穿过b大,现在再不往回走,学校就要关校门了,到时候,她要去东门酒店,那就绕远了。
于是,沈若情加快了脚步,往b大走,就在她快要到东门的时候,看到门口保安正在关门,她变走为跑,着急的想要挥手,让保安等一等。
与此同时,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一个人,他人高腿长,比沈若情跑得更快,拦住了保安,保安将门打开,也注意到了沈若情,于是等他们俩走了,才关门。
那人也注意到了沈若情,并且,还叫出了她,“沈若情?是你吧?”
沈若情听到别人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声音,听上去还挺陌生,所以,她有些诧异的望过去,看着那人,露出了一脸茫然的表情。
“我的沈大小姐,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是褚秋生啊,真给忘啦?”褚秋生特别无奈,当初,全校师生都知道他这个系才子狂追系花沈若情的事迹,当时,所有的人都以为,高冷的沈若情一定不会拒绝褚秋生这个当时十分有背景的才子。
那时的褚秋生,还是b大校主任的侄子,加上他人长得又不赖,他简直成了当时学校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无论是看中他的人,还是他身后的背景,总之,想要当褚秋生女朋友的女生,那肯定是排队能从女生宿舍排到学校门外去的。
只可惜,当时入了褚秋生眼的女生,除了沈若情,没有第二个人选了,褚秋生想着自己如此受女孩子受追捧,所以,他以为只要他肯出手追沈若情一定能将沈若情追到手,毕竟,他也是真心喜欢沈若情的,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狂追沈若情一年,沈若情仍然拒绝了他,转而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那个人,他只知道名字叫莫舒鸿,是一家私企的老总,就凭这个,他褚秋生差的就不是一个档次,面对那么强悍的情敌,褚秋生不得不放手。
可是,即使如此,褚秋生这辈子的心里也存着她沈若情的,他后来留校在了b大,娶了b大校长的二女儿,婚姻生活表面上看是风平浪静,幸福美满,现在还是b大的副校长,即便他现在如此成功,可是没有人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刻,他心心念念的女人却是沈若情。
事实上,他的老婆也不比沈若情差,可是男人嘛,对没有得到的,总是更无比向往。
正因为如此,他看到沈若情的第一眼,他便认出了她。
听到褚秋生的自我介绍,沈若情总算是想起来了,“哦,是你啊,褚大帅哥。”
“哎哟,沈大美女,你就不要笑话我了。”褚秋生想起当年自己还是毛头小子时对沈若情的狂热与入迷,到现在都还令他唏嘘,往后几十年的岁月里,他的生命再没出现过一个女人能像沈若情那样让他如此狂热的去追求,包括他的妻子。
不过,人生就这么数十载,即便他现在还想着沈若情,可是对沈若情这个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女人的女人,褚秋生也还是理智的,他从来不会肖想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
“你怎么在这里?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在b大见到你了,三年前,我们班的同学会,就你没来,没人联系得上你。”褚秋生兴奋异常得跟偶遇的沈若情聊上了,彻底忘掉了,他刚才之所以匆匆的跑出来的原因是接到老婆的电话,让他去广场那边接她。
“哦,我出国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新加坡,当时换了手机,手机里的同学录也就不在了。”沈若情解释了一下,为何没有人能联系得到她。
当时她心甘情愿做了莫舒鸿的‘小三’,她就跟大学里的同学断绝了所有的联系,她怕同学们会瞧不上她,所以,她也懒得去联系。
“你去了新加坡?难怪呢,不过,莫氏的根基好像还在s省吧?”g市是s省的省会城市,褚秋生对沈若情的一些事还是有些关注的。
可这些年,莫氏的莫总向来低调,从不在公众露面出头,所以,他能了解的并不是很多。
在褚秋生的眼里,现在的沈若情,肯定是挂着莫太太的身份的,毕竟,当年他就看得出来,莫舒鸿与沈若情是多么的相爱,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决绝的放手。
“嗯,是啊,不过,我最终不是莫太太,我一直单身。”毕竟做了那么几年的同窗,当时褚秋生还追过她,后来他俩还成了能一起说好多话的异性朋友,所以,沈若情大方的说着。
“啊?”褚秋生皱着眉头,不明白,为何当初这两人竟然会分手,这一声啊,也包含了无比的悔恨,他要是知道,这两人最终会分手的话,他就一直等着沈若情了。
好可惜,真的好可惜,原本,他能有机会娶到沈若情这个最能让他满足的老婆的。
面对褚秋生的啊,沈若情只是抿嘴笑了笑,也不做多余的解释。
“对了,你要在这里待几天啊?明天有没有空呢,我们当时的辅导员明天九十大寿,她现在脑子还特别清楚,肯定能记得你,你要是去给她过寿啊,她肯定会很意外,也很开心,怎么样?要不要去?”
褚秋生顿时想到了另一件事,也正好化解了此刻略显尴尬的气氛。
“好啊,那我留个电话给你吧,这是我在国内的电话,我要在这边待两三天,有点私事。”
沈若情想到了他们当时的辅导员,辅导员就是他们大学时期的班主任,只是称谓不同而已,当时不叫班主任,而叫辅导员。
他们那个张姓辅导员,对她挺好,因为她确实各科成绩都相当优秀,她还是班长,褚秋生是副班长,当时褚秋生追她,被她拒绝之后,张导还特地跑来劝她,告诉她,放弃褚秋生这么一个好老公的话,那她这辈子可就找不到能比褚秋生还好的老公了。
当时的她,正在与莫舒鸿热恋,哪里会听任何人的劝,而且,在她心里,她就是觉得莫舒鸿比褚秋生要更好,毕竟,她爱莫舒鸿,她对褚秋生,只有同学友谊,再没其他。
现在的她,因为褚秋生提到了张导,所以她才想了想,如果当初她跟褚秋生在一起,或许她的人生,不会像现在有钱,也不会像现在有这么多的经历,可能就是很平凡,很平凡的生儿育女,共同抚养他们的孩子长大,也或许,她现在还有了孙子,像小诺西那样可爱懂事的亲孙子。
年轻时的她,或许不会觉得这是一种幸福,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人生的她,却觉得,那条途径,或许是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人生之路。
可是,她沈若情错过了,过去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褚秋生并不知道沈若情在想什么,关于她为何不是莫太太的事情,他也不敢多问,两人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之后,褚秋生提出送她回去。
“若情,你住哪家酒店啊?我送你回去吧。”褚秋生提议。
“不用了,就在那家东门酒店。”沈若情指了指褚秋生身后不远处闪着光标的东门酒店,就几步路的距离,根本就不用送的。
“哦,那是挺近的。”褚秋生点点头。
沈若情抿嘴微笑,正要告辞,一道甜美却因为有些愠怒的而变了味道的声音,顿时抢了先,让沈若情又一时背上了狐狸精的名号。
“我道是你怎么就忘了来接我这件事,原来是被狐狸精给迷住了。”温凤兰还没有下计程车,远远的就看到了褚秋生跟一个仙女似的美女站在校门口搭讪。
温凤兰的姿色也不差,再加上这些年的保养,外人根本就看不出来她的真实年龄,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不得不承认沈若情是个美女,而且是大美女,而且,还比外面那些穿着暴露的小妖精们有气质多了。
男人要是被这种有气质的狐狸精给迷住,如果沈若情再默许了,男人估计个个都愿意为了她回去将老婆给离掉,无论老婆是不是黄脸婆,都得离。
褚秋生正要解释,最主要得是,自己得老婆开口就骂沈若情是狐狸精,这一点很不礼貌,他们俩是老同学,而且站在的是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计程车司机却追了上来,朝温凤兰要钱,“这位太太,您还没有给钱呢。”
“找我老公要。”温凤兰白了司机一眼,又瞅眼看了一下沈若情,远看就不差,近看更不错,再瞅瞅老公,那张脸将他的心都给出卖了,顿时心里又是一股闷气,“给完钱,立刻回来,咱们秋后算账。”
说完,温凤兰也不听他俩的解释,反正就是认定了沈若情是狐狸精,就朝学校门口走,门口保安自然认识她这位副校长的夫人,所以早就开门等着了。
令他们都没有料到的是,温凤兰才走进校门口没有多久,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跌了一跤,温凤兰骂骂咧咧的站起来,左右看了看,没发现什么,回过身瞪了褚秋生一眼,那意思明显极了,就是他害得她今晚心情不好,才会无缘无故的摔跤。
“你倒是当心一点啊。”温凤兰转过身,褚秋生无奈的对着她的背影叮嘱了一下,可人理都不理继续朝前走。
褚秋生无奈的摇摇头,计程车司机已经来到他跟前了,他赶紧问着,“师傅,多少钱?”
“二十。”计程车司机说了个数,褚秋生立刻给人钱,司机倒是打发走了。
“若情,对不起啊,她就是那样的嘴。”褚秋生朝沈若情解释着。
“行了,快点回去吧,人家秋后等着跟你算账呢。”沈若情才不介意,多少年前,有人比褚秋生的老婆骂的要厉害多了,要难听多了,她都没有往心里去,何况只是一声狐狸精?
听着沈若情的嘲笑,褚秋生更是觉得大囧,不过,在沈若情面前,他更囧的事都有,他赶紧叮嘱一下,“行,那你当心点,明天上午给你打电话,酒席是市中心的一家大酒楼,我到时开车过来接你。”
“嗯,如果你不方便的话,你把地址发到我手机上就行。”沈若情笑了笑,对褚秋生能来接她可不抱期望,照今晚的情形看下去,褚秋生晚上的日子可不好过。
唉,无所谓了,等明天酒席上的时候,她再跟褚夫人解释好了。
“行,那我先走了。”褚秋生赶紧跟回了学校。
沈若情也转身朝东门酒店回去,直接坐电梯,上到十楼,回到房间。
在沈若情回到房间差不多有三分钟后,这层楼的电梯门又一次打开,莫舒鸿大踏步的从电梯里走出来,打开沈若情房间隔壁的房间门走了进去,楼道又一次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果然如沈若情所想,褚秋生只是将地址发到了她的手机上。
沈若情收拾了一下,化了个淡妆,然后就出发了,辅导员的九十大寿,一时之间,她还真的不知道送什么才好,于是,她走到金饰店,让老板将他们店里现有的最大的黄金寿桃搬了一个出来,她刷卡买单,让人包装好,就这么去参加寿宴了。
沈若情到达酒楼门口的时候,碰到了好些熟悉的面孔,有些当初毕了业留留在这座城市的同学今天都来了,还有些当初受过张导帮助并且感恩的同学,也远远的从别的城市赶了过来,沈若情到的时候,很快就有人认出了她。
“沈若情,沈若情,这边呢。”见有人招呼她,沈若情抱着黄金寿桃快速的走了过去。
有几个人,沈若情几乎是立刻就认出来了,可有更多的同学,她是叫不出名字来的,而且,完全忘记了人家的模样。
跟昔日的同学寒暄了几句,沈若情便将手上的礼物连同之前在车上新装的红包递给了替张导收礼的家人,她并不知道人家送的是什么,总之,当她将一封装有一万块的红包递上去的时候,张导的家人将她看了好久,后来她写自己名字的时候,他们还在她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圈。
“褚班长跟我说,你要来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三年前的同学会,你都不知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能把你找出来,刚刚我才知道,原来你是出国了。”
说这话的人,叫杜玲,她刚是最先看到沈若情的,招呼沈若情的也是她,过去跟沈若情是上下铺的关系,也跟沈若情是好友,当时他们班开同学会的时候,杜玲才会肩负着去通知沈若情的艰巨任务,可是最终还是失望而归。
当时,她都去g市了,找了莫舒鸿,可是莫氏老总都已经换人了,她留了言,可是最终没有接到莫舒鸿的电话,她又不能一直在g市待着,等了两天,她就回去了。
三年前的同学会,是他们这些年来所开的同学会里,同学来得最齐了,除了一些真的是迫不得已来不了的同学外,所有的同学都来了,除了沈若情。
所以,三年前的同学会遗憾是沈若情造成的,刚才他们聚集在一起的同学已经简单的商量过了,这个遗憾要让沈若情给弥补了,因此,今年他们一定要再次举办一场同学会,为了沈若情,而且还要让沈若情买单。
她老公可是公司老总,很有钱的,因为褚秋生被老婆盯得紧,所以,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大家,沈若情根本就没有跟莫舒鸿在一起,她现在的身份是单身。
“不好意思,我换了手机,同学录全部都没了。”沈若情微笑着抱歉。
“没事,没事,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沈大美女,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呢,今年的同学会,你该来参加了吧?到时候,你给买单就成了。”
说这话的人,叫向丹,也是他们班上的班干部之一,具体是做什么的,沈若情想不起来。
“行啊,没问题。”沈若情大方的答应,大不了就是后面,再来一次b城就是了,对她来说,无所谓的。
“快,杜玲,记下来,待会儿叫上褚班长,大家稍后合计,合计。”得到沈若情的承诺,向丹赶紧交代着杜玲,一伙沈若情根本就叫不出名字来的同学,更是兴奋的手舞足蹈。
是啊,沈若情当时是他们班上的名人,所以认识她,记得她的人很多,可是她却记不得别人,好在,大家都没怎么跟她计较。
他们就是出来等沈若情的,在沈若情填完自己的名字,并收到一份赠礼过后,杜玲提议,“好了,好了,我们同学就去那边坐着聊聊,全都堵在门口,不太好,走吧,里面喝茶聊天。”
沈若情被大伙簇拥着一起进了房间,沈若情要了一杯花茶,抿嘴听着大家的聊天,在同学的眼里,她向来是喜静不喜闹,所以,她基本上都安静的听着大伙儿天南地北的聊着。
没过一会儿,沈若情他们包间的门,就被人给推开了,有个女孩子怯生生的开口,“对不起,打扰到大家了,想请问一下,沈若情有没有在?”
找她的?沈若情坐在角落里,目的就是减少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让大伙儿问她的私事,可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总会让她暴露在大伙儿的视线中。
人家都这样问了,她总不至于自己告诉人家,她自己不在吧?
“嗯,我在,有事?”看到小女孩,沈若情温柔的询问。
“嗯,是这样的,我太奶奶想请你过去一下。”小女孩道,大伙儿这才明白,原来是张导的重孙女。
“哦,好。”沈若情立刻起身,迈过同学们,朝小女孩走了过去。
“等一下,我跟你一道去,估计褚秋生也在那儿,我找他有事。”沈若情刚走到小女生的旁边,杜玲蹭的站起来,要跟沈若情一道去。
她的确不是去见张导的,她要找褚秋生,她儿子今年要考大学了,可是成绩不是很理想,上本科线估计要差个一两分,她想托褚秋生,到时候,万一她的儿子考b大没有过录取线的话,让他放放行,看在过去老同学一场的份上。
沈若情没说什么,两个人就这么跟着张导的重孙女走了,人家张导这辈子是真的有福气,重孙女儿都这么大了。
来到张导所在的房间,果然褚秋生跟他老婆都在,沈若情走了进去,温凤兰立刻脸色就不好看了。
如果褚秋生不解释,或许温凤兰还不至于火烧眉毛,当褚秋生一说她就是沈若情的时候,温凤兰心里那真的不是滋味啊,跟褚秋生一起参加过那么多次同学会,这沈若情的名字,早就刻入她的心上了。
当时好多同学都开褚秋生的玩笑,她又不是傻子,自然懂,而且,她还在褚秋生的书房里找到过沈若情的照片,被褚秋生当成宝贝似的,还给塑了封,特别宝贝的珍藏着。
她一个原本就心细的女人,自然懂得丈夫这么珍藏一个女人的照片是因为什么,她从来不说,不代表这件事没有被她放在心上。
自然,她是不乐意见到沈若情的,而且,褚秋生就这么望过去一眼,在她眼里,两人这就是眉眼传情。
温凤兰不友善的目光实在是太过明显,屋里那么多人在,也没有阻挡她的目光,沈若情看到了,原本她不打算解释,看来,这还不得不解释了,否则,褚秋生往后的日子也该不好过了。
最主要的是,即便温凤兰不喜欢她,沈若情对温凤兰,还是有好感的,她顶多就是骂骂她狐狸精,而且,她不喜欢她,却没有立刻针对她,所以,她认为温凤兰是一个好女人。
张导自然也认出了沈若情,看到她,便朝她伸出手,九十岁的张导,手上的皮肤已经全都皱在了一起,可她精神状态还十分不错,“若情,这么多年了,你跟当初一点儿都没变。”
这一声赞美,沈若情都无法坦然,她伸手过去,将张导的手给拉住,“张导,您太会说了,这有二十多年了,我怎么可能还跟当初一样呢,我也是个知天命的女人了。”
“人家张导说的是你的模样,不是你的年龄。”褚秋生忍不住插话。
“我看,是你们张导把你的心声给说出来了,是吧?”温凤兰不乐意了,瞪着褚秋生的一双眼睛,饱含威胁。
褚秋生不说话了,在场的人都乐呵呵的说温凤兰真会说笑,瞬间便将这小小的尴尬给化解了,杜玲立刻站过来,“嫂子,我们那边同学跟你借一下你老公哦。”
温凤兰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让杜玲带走褚秋生,她不想让褚秋生跟沈若情待在一个房间,哪怕,这个房间还有这么多人,可她自己却留了下来。
“沈小姐,您好,我是张翠的大儿子,我叫谷峰,把您找来是这样,您给的寿礼实在是太巨大了,这是我们还给您的。”谷峰简单的说了一下,并且同时把一叠厚厚的钱递还给她。
“谷先生,我们同辈,你不用您啊您的。”沈若情先是不要让谷峰那么客气,然后才解释,“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回来过了,张导当年对我的帮助很多,这是我对她老人家的一份心意,这一次也真是巧了,我昨天才到b城的,今天就赶上张导的大寿,你不要客气才是。”
沈若情自然是不会收他的返还礼的,第一,送出去的礼,哪有换成钱又收回来的,第二,她这是对老师的心意,当时张导对她是真的好。
何况,她沈若情送这两份礼,跟她现在的身家来说,真的不算巨大,只能算是略表心意的小礼罢了。
“好了,就收下吧。”谷峰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张翠开口了,“若情,老师谢谢你了,你的心意,老师就收下了。”
“应该的,老师。”沈若情蹲下来,朝张导微笑。
这时,贺寿的人越来越多,沈若情找了空隙,就先告辞了,一旁的温凤兰起身跟了上去,沈若情知道,所以,她迈腿朝着人少的地方走去。
走到安静的某处,沈若情停了下来,转过身,坦然的面对着同样平静的温凤兰。
“褚夫人,我跟褚校长的关系,就是普通老同学的关系,不管你对我的事情知晓多少,我只想告诉你的是,我不想解释太多,因为清者自清,而我心中,有令我所想,所念一辈子的人,所以,对于别人,我是没兴趣的。”
沈若情想,她的这些话,或许有些微的不客气,但是,这却是很能够表达她态度的一番话,相信,温凤兰自己可以理解。
就算她沈若情是狐狸精,但是,她沈若情也不是见到男人就要去勾引的那种狐狸精。
想必温凤兰已经听懂了,沈若情说完这番话,就告辞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温凤兰破天荒的让褚秋生跟他们同学一桌,而她则跟学校里的那些夫人太太一桌,沈若情就知道,她没看错,温凤兰是一个大度的人。
她的那一番话,让她知晓,就算他老公曾经对她有过那份心思,那也是曾经,而她,自始至终,对她老公都没有那种心思,这样子,温凤兰还有什么是不放心的。
聪明的女人自然会明白,一个自己的老公除了想,什么都不会发生的女人,那对她来说,是绝对没有威慑性的,既然如此,她何不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俗话说,无知的人通常会比较幸福,傻人有傻福也是这样。
吃过了晚饭,沈若情留了电话给同学,也存了好多同学的号码,她拒绝了褚秋生夫妇俩要送她回去的热情,自己打了个车,跑到中心广场赚了一圈,然后又慢慢踱步回到了西门。
这座城市,有太多吸引她的地方,可是最吸引她的,还是西门这条街,因为那是她跟莫舒鸿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里,而且,这条街,也是她跟沈若惜相处最多的地方。
那个时候,她在这里摆地摊,因为若惜的学校与他们的学校也不是隔的太远,所以,隔三差五的,若惜也会来陪她一起守摊。
走着,走着,沈若情又经过她曾经摆地摊的位置,今天还是那对小情侣,他们俩今天卖的东西就不是金鱼跟小乌龟了,而是一些时尚销售不错的电商产品。
沈若情并没有注意到他们,是那女孩子看到她,一眼认出了她,毕竟,她可是一出手就将他们的金鱼给买走了,对她的印象自然深刻。
“阿姨,您好。”女孩子叫住她,她的声音很甜美。
沈若情从过去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一时间,没有认出对方来,“你是?”
“我跟我男朋友在这摆摊,昨天您在我们这里买走了所有的金鱼,您都忘了吗?”女孩子兴奋的说着,此时,那条小白狗也匍匐在女孩子的脚下,呜咽呜咽的叫,还磨蹭着女孩的脚,想让女主人抱。
沈若情立刻就想起来了,女孩也在这个时候将小白狗给抱起来。
“哦,是你,有事吗?”沈若情歪着头,看了一下他们现在的摊子,东西换了,而且生意现在看上去还蛮好。
“是这样的,昨天您买走我们的金鱼,没有一会儿,有一个大叔,就来我们这儿,把所有的乌龟都给买走了,还给我们提了建议,所以,我们今天就按照那大叔的建议,把产品换成了这些,生意真的很不错,想要跟他说声谢谢,可是一天了都没有再遇见他,今天碰见您了,我就想着,万一你们俩会认识呢?想让您帮我们代为转达一下我们的感谢。”
女孩子解释着,她刚刚之所以把她叫住的理由。
“如果你们俩不认识的话,那我也要跟您说声谢谢,您也是我们的大客户。”那么多金鱼,全都给买走了,还没有给打折,他们真是赚了一些钱的。
不认识的假设,是女孩男朋友的认为,女孩的心里总会有些浪漫的猜想,所在,在女孩的眼里,两个前后没有多久的男女,一个买走了所有的金鱼,另一个则买走了所有的乌龟,她不觉得这是巧合,她坚信,他们俩一定是彼此认识的。
“不客气,那我先走了。”沈若情的心因为女孩的那些话已经澎湃起来,可是她表面却尽量维持着平静。
“好的,阿姨,再见。”女孩笑着,转身立刻回到男朋友的身边,放下小白,幸福的帮着她男朋友。
沈若情远远的看着他们,突然就笑了,转身往回走的路上,她脑子里全都是那女孩跟她说的那番话,让她忍不住就遥想起当年,她第一次见莫舒鸿的情景。
“大叔,你看上什么了?随便挑……”
“我有那么老吗?”
这一番颇为经典的对白,怕是要永远成为她与莫舒鸿所有回忆中的经典了。
沈若情想到莫舒鸿当即的反应,就忍不住微笑,笑的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满足,笑得眼泪顿时就来了。
舒鸿,你知道吗?其实我也很想你——
莫舒鸿,那个大叔,真的会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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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怎么感觉,格子已经越发的爱上沈若情跟莫舒鸿的爱情故事了呢,明明主角是希诺跟锦西啊?啊啊啊啊,好吧,格子要疯了,竟然把这两人写的让自己都眼泪汪汪的,呜呜呜哇——
沈若情飞往b城的飞机是七点出发,九点就到达了,她拖着行李回到酒店,差不多就是九点半,酒店的暖气很足,刚进门没有多久,她就能感觉到暖暖的热气,直往身上冲。
只是,她并不贪恋这份人工制造的暖,沈若情将行李放下,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又裹上大衣出门了,她不喜欢飞机上的吃食,哪怕是头等舱的食物。
所以,她肚子已经很饿了,她现在急需要的是填饱自己的肚子。
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她每天晚上,最爱吃的就是学校附近那家卖海鲜馄饨的街边小吃,凭着记忆,她走了过去,可是二十多年,学校的变化非常大,包括周边的各色小吃。
那家海鲜馄饨还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不是她记忆里的情形,那个时候,老板跟老板娘两口子,搭着一个看上去旧旧的帐篷,里面摆了就五张小桌子。
当初,她跟若惜连生活费都没有多少,所以更别说所谓的零用钱了,可是自从若惜来看她,她请她吃了这里的馄饨之后,她自己便爱上了这馄饨的味道。
后来,挣了莫舒鸿给她的第一笔大钱后的那一个月,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请若惜吃一大碗海鲜馄饨,她恍若记得,那时十七八岁的她们,坐在帐篷下,细心的品尝着每一个皮薄馅多的馄饨时的欢声笑语,那种幸福,是好多成功都比不上的。
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沈若情站在海鲜馄饨大招牌下,愣了好一会儿,里面的服务员,好多都是大学生,有个服务员看到了她,朝她走过来,“小姐,要吃碗馄饨吗?”
沈若情的思绪被该名服务员给打断,五十岁的自己,竟然被人称作小姐,不知道她是保养的太好,还是这服务员的眼力劲太差。
直到这个时候,上来一名看上去应该有七十岁的老太太走了过来,一名男服务员走过去,热情洋溢的叫着,“小姐,几位?”
沈若情当场就醉了,差一点就全噗了出来,原来是这样,曾几何时,小姐已经替代了美女这个词,成为了各大商贩用来招揽食客的代名词了。
“那就来一碗吧。”沈若情也不计较这个称呼了,随着服务员走了进去。
铺面很宽,厨房还是半开放式的,透过透明的玻璃窗,沈若情可以将里面厨师煮馄饨,包馄饨的过程都能一览无遗,服务员将她领进门就算完事了,沈若情被她带到点餐台前,她就麻利儿的又跑出去吆喝揽客去了。
沈若情支付了她要的那一碗馄饨钱,然后就去观看厨师煮馄饨的过程,这里的老板老板娘已经更换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当初记忆里的味道。
馄饨很快就煮好了,服务员叫着她的餐牌号,沈若情这才去寻了个空位置坐下来,大冷天里,来一碗热热的馄饨,是一种极致的享受,是北方人民才能感受到的美好享受。
味道很好,虽然跟记忆中有些不一样,沈若情吃了一碗过后,还不过瘾,又叫了一碗,老板娘乐呵呵的替她的第二碗打了个八折优惠,沈若情客气的道谢。
第二碗,沈若情也吃得差不多了,就剩了几口汤,临走前,老板娘热情得讲她送到门口,希望她下次再来,沈若情连连答应,她会的,而且,她在b城的这几天,每天都会来吃一碗当做宵夜。
走出门口,沈若情就发现自己吃得太撑了些,不过,她没打算立即回酒店,就沿着b大附近走了一圈。
穿过b大的东门,来到西门,沈若情不由自主的就踏上了她当初在西门这边摆地摊的这条街,这里依然如二十多年前一样,热热闹闹的,还有好些假期打工的大学生也仍在摆地摊,不过,他们现在卖的这些玩意儿,可要比她当初卖的那些玩意要高档多了。
凭着记忆,沈若情来到了当初自己摆点的位置,如今,是一对情侣一起在摆地摊,那女孩的脚下还趴着一条浑身雪白,毛发浓密的小狮子狗,男孩一边吆喝的同时,一边偶尔看看女孩跟狗,那样情深意切的画面,令沈若情忍不住微笑起来。
这对情侣卖的东西跟别的地摊有些不一样,人家卖的要么是女生用的装饰品啊,化妆品啊,或者是比较实用的衣服,鞋袜,还有的就是现在流行的小电子产品,去电脑城买太贵,在这样的地摊上买,正好与眼下普通大众的消费观念接洽,便宜且实用。
所以,人家小摊前都挤着有人,可是这对小情侣,卖的却是什么金鱼,乌龟之类的小动物,这些东西,按道理讲,应该不太适合在这里卖吧。
你看看那人气,简直少的可怜,在沈若情的眼里,两个人,似乎对能不能卖出东西,并不是那么太在意,他们给她的感觉,更像是花前月下。
看看那男孩儿,他的眼光盯着的便是情侣,单身的孩子从他们跟前过,他不会吆喝,可是一有情侣从他们跟前过的时候,他就会大喊,“哥儿们,给女朋友买一对金鱼或乌龟回去养吧。”
沈若情这才注意到,他们俩卖的无论是金鱼还是乌龟,都是双数,小小的透明的鱼缸里,要么是两条金鱼,要么就是两只乌龟。
偶尔,还是有人来问问价,下手买的人却不多,他俩也不气馁,没顾客的时候,女孩牵着名叫小白的小狗,依偎在男孩的怀里,那是真正的花前月下,浪漫至极。
沈若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这么走了上去,两人看到她,有那么一时的怔愣,感觉她这样年纪的人应该是不会买这些小玩儿意的才对啊。
可是偏偏,沈若情出乎他们意料,她出手阔绰,直接买走了他们地摊上摆的所有的金鱼,这对小情侣可高兴了,还给她打了九折,不过沈若情并没接受他们的好意,给的是全价。
她付了钱,朝他们俩笑了笑,用他俩给的篮子,将所有的金鱼都提走了,往前面走,差不多五百米的路口,向右拐,还有一条专门卖便宜衣物,各种日用品的巷子,而那后面有一条小河沟,沈若情买下这些金鱼,便已经替它们想好了出路。
是的,放生,事实上,沈若情以往每年过春节都会放生,一是她现在也是个生意人,所以,放放生期盼着自己的生意越来越顺,二是,她从前的罪孽太深,放生,也是以另一种方式在补偿着些什么,让自己的心里或多或少好受一些。
原路返回去路上,沈若情想着,如果那对小情侣还没有收摊的话,她会婆妈一下,建议他们尝试一下卖点别的什么,如果真的想要继续卖金鱼跟乌龟的话,那么,要换个地儿。
只是,沈若情没有想到,就她走去放生,然后折返回来的这个时间里,那对小情侣已经收摊没在了,沈若情耸耸肩,看来,她的好心是没处给了。
沈若情也不在意,这么来回走了一趟,沈若情感觉肚子里的东西,稍稍的消化了一些,她的酒店在东门,还要穿过b大,现在再不往回走,学校就要关校门了,到时候,她要去东门酒店,那就绕远了。
于是,沈若情加快了脚步,往b大走,就在她快要到东门的时候,看到门口保安正在关门,她变走为跑,着急的想要挥手,让保安等一等。
与此同时,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一个人,他人高腿长,比沈若情跑得更快,拦住了保安,保安将门打开,也注意到了沈若情,于是等他们俩走了,才关门。
那人也注意到了沈若情,并且,还叫出了她,“沈若情?是你吧?”
沈若情听到别人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声音,听上去还挺陌生,所以,她有些诧异的望过去,看着那人,露出了一脸茫然的表情。
“我的沈大小姐,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是褚秋生啊,真给忘啦?”褚秋生特别无奈,当初,全校师生都知道他这个系才子狂追系花沈若情的事迹,当时,所有的人都以为,高冷的沈若情一定不会拒绝褚秋生这个当时十分有背景的才子。
那时的褚秋生,还是b大校主任的侄子,加上他人长得又不赖,他简直成了当时学校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无论是看中他的人,还是他身后的背景,总之,想要当褚秋生女朋友的女生,那肯定是排队能从女生宿舍排到学校门外去的。
只可惜,当时入了褚秋生眼的女生,除了沈若情,没有第二个人选了,褚秋生想着自己如此受女孩子受追捧,所以,他以为只要他肯出手追沈若情一定能将沈若情追到手,毕竟,他也是真心喜欢沈若情的,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狂追沈若情一年,沈若情仍然拒绝了他,转而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那个人,他只知道名字叫莫舒鸿,是一家私企的老总,就凭这个,他褚秋生差的就不是一个档次,面对那么强悍的情敌,褚秋生不得不放手。
可是,即使如此,褚秋生这辈子的心里也存着她沈若情的,他后来留校在了b大,娶了b大校长的二女儿,婚姻生活表面上看是风平浪静,幸福美满,现在还是b大的副校长,即便他现在如此成功,可是没有人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刻,他心心念念的女人却是沈若情。
事实上,他的老婆也不比沈若情差,可是男人嘛,对没有得到的,总是更无比向往。
正因为如此,他看到沈若情的第一眼,他便认出了她。
听到褚秋生的自我介绍,沈若情总算是想起来了,“哦,是你啊,褚大帅哥。”
“哎哟,沈大美女,你就不要笑话我了。”褚秋生想起当年自己还是毛头小子时对沈若情的狂热与入迷,到现在都还令他唏嘘,往后几十年的岁月里,他的生命再没出现过一个女人能像沈若情那样让他如此狂热的去追求,包括他的妻子。
不过,人生就这么数十载,即便他现在还想着沈若情,可是对沈若情这个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女人的女人,褚秋生也还是理智的,他从来不会肖想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
“你怎么在这里?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在b大见到你了,三年前,我们班的同学会,就你没来,没人联系得上你。”褚秋生兴奋异常得跟偶遇的沈若情聊上了,彻底忘掉了,他刚才之所以匆匆的跑出来的原因是接到老婆的电话,让他去广场那边接她。
“哦,我出国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新加坡,当时换了手机,手机里的同学录也就不在了。”沈若情解释了一下,为何没有人能联系得到她。
当时她心甘情愿做了莫舒鸿的‘小三’,她就跟大学里的同学断绝了所有的联系,她怕同学们会瞧不上她,所以,她也懒得去联系。
“你去了新加坡?难怪呢,不过,莫氏的根基好像还在s省吧?”g市是s省的省会城市,褚秋生对沈若情的一些事还是有些关注的。
可这些年,莫氏的莫总向来低调,从不在公众露面出头,所以,他能了解的并不是很多。
在褚秋生的眼里,现在的沈若情,肯定是挂着莫太太的身份的,毕竟,当年他就看得出来,莫舒鸿与沈若情是多么的相爱,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决绝的放手。
“嗯,是啊,不过,我最终不是莫太太,我一直单身。”毕竟做了那么几年的同窗,当时褚秋生还追过她,后来他俩还成了能一起说好多话的异性朋友,所以,沈若情大方的说着。
“啊?”褚秋生皱着眉头,不明白,为何当初这两人竟然会分手,这一声啊,也包含了无比的悔恨,他要是知道,这两人最终会分手的话,他就一直等着沈若情了。
好可惜,真的好可惜,原本,他能有机会娶到沈若情这个最能让他满足的老婆的。
面对褚秋生的啊,沈若情只是抿嘴笑了笑,也不做多余的解释。
“对了,你要在这里待几天啊?明天有没有空呢,我们当时的辅导员明天九十大寿,她现在脑子还特别清楚,肯定能记得你,你要是去给她过寿啊,她肯定会很意外,也很开心,怎么样?要不要去?”
褚秋生顿时想到了另一件事,也正好化解了此刻略显尴尬的气氛。
“好啊,那我留个电话给你吧,这是我在国内的电话,我要在这边待两三天,有点私事。”
沈若情想到了他们当时的辅导员,辅导员就是他们大学时期的班主任,只是称谓不同而已,当时不叫班主任,而叫辅导员。
他们那个张姓辅导员,对她挺好,因为她确实各科成绩都相当优秀,她还是班长,褚秋生是副班长,当时褚秋生追她,被她拒绝之后,张导还特地跑来劝她,告诉她,放弃褚秋生这么一个好老公的话,那她这辈子可就找不到能比褚秋生还好的老公了。
当时的她,正在与莫舒鸿热恋,哪里会听任何人的劝,而且,在她心里,她就是觉得莫舒鸿比褚秋生要更好,毕竟,她爱莫舒鸿,她对褚秋生,只有同学友谊,再没其他。
现在的她,因为褚秋生提到了张导,所以她才想了想,如果当初她跟褚秋生在一起,或许她的人生,不会像现在有钱,也不会像现在有这么多的经历,可能就是很平凡,很平凡的生儿育女,共同抚养他们的孩子长大,也或许,她现在还有了孙子,像小诺西那样可爱懂事的亲孙子。
年轻时的她,或许不会觉得这是一种幸福,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人生的她,却觉得,那条途径,或许是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人生之路。
可是,她沈若情错过了,过去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褚秋生并不知道沈若情在想什么,关于她为何不是莫太太的事情,他也不敢多问,两人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之后,褚秋生提出送她回去。
“若情,你住哪家酒店啊?我送你回去吧。”褚秋生提议。
“不用了,就在那家东门酒店。”沈若情指了指褚秋生身后不远处闪着光标的东门酒店,就几步路的距离,根本就不用送的。
“哦,那是挺近的。”褚秋生点点头。
沈若情抿嘴微笑,正要告辞,一道甜美却因为有些愠怒的而变了味道的声音,顿时抢了先,让沈若情又一时背上了狐狸精的名号。
“我道是你怎么就忘了来接我这件事,原来是被狐狸精给迷住了。”温凤兰还没有下计程车,远远的就看到了褚秋生跟一个仙女似的美女站在校门口搭讪。
温凤兰的姿色也不差,再加上这些年的保养,外人根本就看不出来她的真实年龄,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不得不承认沈若情是个美女,而且是大美女,而且,还比外面那些穿着暴露的小妖精们有气质多了。
男人要是被这种有气质的狐狸精给迷住,如果沈若情再默许了,男人估计个个都愿意为了她回去将老婆给离掉,无论老婆是不是黄脸婆,都得离。
褚秋生正要解释,最主要得是,自己得老婆开口就骂沈若情是狐狸精,这一点很不礼貌,他们俩是老同学,而且站在的是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计程车司机却追了上来,朝温凤兰要钱,“这位太太,您还没有给钱呢。”
“找我老公要。”温凤兰白了司机一眼,又瞅眼看了一下沈若情,远看就不差,近看更不错,再瞅瞅老公,那张脸将他的心都给出卖了,顿时心里又是一股闷气,“给完钱,立刻回来,咱们秋后算账。”
说完,温凤兰也不听他俩的解释,反正就是认定了沈若情是狐狸精,就朝学校门口走,门口保安自然认识她这位副校长的夫人,所以早就开门等着了。
令他们都没有料到的是,温凤兰才走进校门口没有多久,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跌了一跤,温凤兰骂骂咧咧的站起来,左右看了看,没发现什么,回过身瞪了褚秋生一眼,那意思明显极了,就是他害得她今晚心情不好,才会无缘无故的摔跤。
“你倒是当心一点啊。”温凤兰转过身,褚秋生无奈的对着她的背影叮嘱了一下,可人理都不理继续朝前走。
褚秋生无奈的摇摇头,计程车司机已经来到他跟前了,他赶紧问着,“师傅,多少钱?”
“二十。”计程车司机说了个数,褚秋生立刻给人钱,司机倒是打发走了。
“若情,对不起啊,她就是那样的嘴。”褚秋生朝沈若情解释着。
“行了,快点回去吧,人家秋后等着跟你算账呢。”沈若情才不介意,多少年前,有人比褚秋生的老婆骂的要厉害多了,要难听多了,她都没有往心里去,何况只是一声狐狸精?
听着沈若情的嘲笑,褚秋生更是觉得大囧,不过,在沈若情面前,他更囧的事都有,他赶紧叮嘱一下,“行,那你当心点,明天上午给你打电话,酒席是市中心的一家大酒楼,我到时开车过来接你。”
“嗯,如果你不方便的话,你把地址发到我手机上就行。”沈若情笑了笑,对褚秋生能来接她可不抱期望,照今晚的情形看下去,褚秋生晚上的日子可不好过。
唉,无所谓了,等明天酒席上的时候,她再跟褚夫人解释好了。
“行,那我先走了。”褚秋生赶紧跟回了学校。
沈若情也转身朝东门酒店回去,直接坐电梯,上到十楼,回到房间。
在沈若情回到房间差不多有三分钟后,这层楼的电梯门又一次打开,莫舒鸿大踏步的从电梯里走出来,打开沈若情房间隔壁的房间门走了进去,楼道又一次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果然如沈若情所想,褚秋生只是将地址发到了她的手机上。
沈若情收拾了一下,化了个淡妆,然后就出发了,辅导员的九十大寿,一时之间,她还真的不知道送什么才好,于是,她走到金饰店,让老板将他们店里现有的最大的黄金寿桃搬了一个出来,她刷卡买单,让人包装好,就这么去参加寿宴了。
沈若情到达酒楼门口的时候,碰到了好些熟悉的面孔,有些当初毕了业留留在这座城市的同学今天都来了,还有些当初受过张导帮助并且感恩的同学,也远远的从别的城市赶了过来,沈若情到的时候,很快就有人认出了她。
“沈若情,沈若情,这边呢。”见有人招呼她,沈若情抱着黄金寿桃快速的走了过去。
有几个人,沈若情几乎是立刻就认出来了,可有更多的同学,她是叫不出名字来的,而且,完全忘记了人家的模样。
跟昔日的同学寒暄了几句,沈若情便将手上的礼物连同之前在车上新装的红包递给了替张导收礼的家人,她并不知道人家送的是什么,总之,当她将一封装有一万块的红包递上去的时候,张导的家人将她看了好久,后来她写自己名字的时候,他们还在她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圈。
“褚班长跟我说,你要来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三年前的同学会,你都不知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能把你找出来,刚刚我才知道,原来你是出国了。”
说这话的人,叫杜玲,她刚是最先看到沈若情的,招呼沈若情的也是她,过去跟沈若情是上下铺的关系,也跟沈若情是好友,当时他们班开同学会的时候,杜玲才会肩负着去通知沈若情的艰巨任务,可是最终还是失望而归。
当时,她都去g市了,找了莫舒鸿,可是莫氏老总都已经换人了,她留了言,可是最终没有接到莫舒鸿的电话,她又不能一直在g市待着,等了两天,她就回去了。
三年前的同学会,是他们这些年来所开的同学会里,同学来得最齐了,除了一些真的是迫不得已来不了的同学外,所有的同学都来了,除了沈若情。
所以,三年前的同学会遗憾是沈若情造成的,刚才他们聚集在一起的同学已经简单的商量过了,这个遗憾要让沈若情给弥补了,因此,今年他们一定要再次举办一场同学会,为了沈若情,而且还要让沈若情买单。
她老公可是公司老总,很有钱的,因为褚秋生被老婆盯得紧,所以,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大家,沈若情根本就没有跟莫舒鸿在一起,她现在的身份是单身。
“不好意思,我换了手机,同学录全部都没了。”沈若情微笑着抱歉。
“没事,没事,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沈大美女,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呢,今年的同学会,你该来参加了吧?到时候,你给买单就成了。”
说这话的人,叫向丹,也是他们班上的班干部之一,具体是做什么的,沈若情想不起来。
“行啊,没问题。”沈若情大方的答应,大不了就是后面,再来一次b城就是了,对她来说,无所谓的。
“快,杜玲,记下来,待会儿叫上褚班长,大家稍后合计,合计。”得到沈若情的承诺,向丹赶紧交代着杜玲,一伙沈若情根本就叫不出名字来的同学,更是兴奋的手舞足蹈。
是啊,沈若情当时是他们班上的名人,所以认识她,记得她的人很多,可是她却记不得别人,好在,大家都没怎么跟她计较。
他们就是出来等沈若情的,在沈若情填完自己的名字,并收到一份赠礼过后,杜玲提议,“好了,好了,我们同学就去那边坐着聊聊,全都堵在门口,不太好,走吧,里面喝茶聊天。”
沈若情被大伙簇拥着一起进了房间,沈若情要了一杯花茶,抿嘴听着大家的聊天,在同学的眼里,她向来是喜静不喜闹,所以,她基本上都安静的听着大伙儿天南地北的聊着。
没过一会儿,沈若情他们包间的门,就被人给推开了,有个女孩子怯生生的开口,“对不起,打扰到大家了,想请问一下,沈若情有没有在?”
找她的?沈若情坐在角落里,目的就是减少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让大伙儿问她的私事,可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总会让她暴露在大伙儿的视线中。
人家都这样问了,她总不至于自己告诉人家,她自己不在吧?
“嗯,我在,有事?”看到小女孩,沈若情温柔的询问。
“嗯,是这样的,我太奶奶想请你过去一下。”小女孩道,大伙儿这才明白,原来是张导的重孙女。
“哦,好。”沈若情立刻起身,迈过同学们,朝小女孩走了过去。
“等一下,我跟你一道去,估计褚秋生也在那儿,我找他有事。”沈若情刚走到小女生的旁边,杜玲蹭的站起来,要跟沈若情一道去。
她的确不是去见张导的,她要找褚秋生,她儿子今年要考大学了,可是成绩不是很理想,上本科线估计要差个一两分,她想托褚秋生,到时候,万一她的儿子考b大没有过录取线的话,让他放放行,看在过去老同学一场的份上。
沈若情没说什么,两个人就这么跟着张导的重孙女走了,人家张导这辈子是真的有福气,重孙女儿都这么大了。
来到张导所在的房间,果然褚秋生跟他老婆都在,沈若情走了进去,温凤兰立刻脸色就不好看了。
如果褚秋生不解释,或许温凤兰还不至于火烧眉毛,当褚秋生一说她就是沈若情的时候,温凤兰心里那真的不是滋味啊,跟褚秋生一起参加过那么多次同学会,这沈若情的名字,早就刻入她的心上了。
当时好多同学都开褚秋生的玩笑,她又不是傻子,自然懂,而且,她还在褚秋生的书房里找到过沈若情的照片,被褚秋生当成宝贝似的,还给塑了封,特别宝贝的珍藏着。
她一个原本就心细的女人,自然懂得丈夫这么珍藏一个女人的照片是因为什么,她从来不说,不代表这件事没有被她放在心上。
自然,她是不乐意见到沈若情的,而且,褚秋生就这么望过去一眼,在她眼里,两人这就是眉眼传情。
温凤兰不友善的目光实在是太过明显,屋里那么多人在,也没有阻挡她的目光,沈若情看到了,原本她不打算解释,看来,这还不得不解释了,否则,褚秋生往后的日子也该不好过了。
最主要的是,即便温凤兰不喜欢她,沈若情对温凤兰,还是有好感的,她顶多就是骂骂她狐狸精,而且,她不喜欢她,却没有立刻针对她,所以,她认为温凤兰是一个好女人。
张导自然也认出了沈若情,看到她,便朝她伸出手,九十岁的张导,手上的皮肤已经全都皱在了一起,可她精神状态还十分不错,“若情,这么多年了,你跟当初一点儿都没变。”
这一声赞美,沈若情都无法坦然,她伸手过去,将张导的手给拉住,“张导,您太会说了,这有二十多年了,我怎么可能还跟当初一样呢,我也是个知天命的女人了。”
“人家张导说的是你的模样,不是你的年龄。”褚秋生忍不住插话。
“我看,是你们张导把你的心声给说出来了,是吧?”温凤兰不乐意了,瞪着褚秋生的一双眼睛,饱含威胁。
褚秋生不说话了,在场的人都乐呵呵的说温凤兰真会说笑,瞬间便将这小小的尴尬给化解了,杜玲立刻站过来,“嫂子,我们那边同学跟你借一下你老公哦。”
温凤兰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让杜玲带走褚秋生,她不想让褚秋生跟沈若情待在一个房间,哪怕,这个房间还有这么多人,可她自己却留了下来。
“沈小姐,您好,我是张翠的大儿子,我叫谷峰,把您找来是这样,您给的寿礼实在是太巨大了,这是我们还给您的。”谷峰简单的说了一下,并且同时把一叠厚厚的钱递还给她。
“谷先生,我们同辈,你不用您啊您的。”沈若情先是不要让谷峰那么客气,然后才解释,“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回来过了,张导当年对我的帮助很多,这是我对她老人家的一份心意,这一次也真是巧了,我昨天才到b城的,今天就赶上张导的大寿,你不要客气才是。”
沈若情自然是不会收他的返还礼的,第一,送出去的礼,哪有换成钱又收回来的,第二,她这是对老师的心意,当时张导对她是真的好。
何况,她沈若情送这两份礼,跟她现在的身家来说,真的不算巨大,只能算是略表心意的小礼罢了。
“好了,就收下吧。”谷峰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张翠开口了,“若情,老师谢谢你了,你的心意,老师就收下了。”
“应该的,老师。”沈若情蹲下来,朝张导微笑。
这时,贺寿的人越来越多,沈若情找了空隙,就先告辞了,一旁的温凤兰起身跟了上去,沈若情知道,所以,她迈腿朝着人少的地方走去。
走到安静的某处,沈若情停了下来,转过身,坦然的面对着同样平静的温凤兰。
“褚夫人,我跟褚校长的关系,就是普通老同学的关系,不管你对我的事情知晓多少,我只想告诉你的是,我不想解释太多,因为清者自清,而我心中,有令我所想,所念一辈子的人,所以,对于别人,我是没兴趣的。”
沈若情想,她的这些话,或许有些微的不客气,但是,这却是很能够表达她态度的一番话,相信,温凤兰自己可以理解。
就算她沈若情是狐狸精,但是,她沈若情也不是见到男人就要去勾引的那种狐狸精。
想必温凤兰已经听懂了,沈若情说完这番话,就告辞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温凤兰破天荒的让褚秋生跟他们同学一桌,而她则跟学校里的那些夫人太太一桌,沈若情就知道,她没看错,温凤兰是一个大度的人。
她的那一番话,让她知晓,就算他老公曾经对她有过那份心思,那也是曾经,而她,自始至终,对她老公都没有那种心思,这样子,温凤兰还有什么是不放心的。
聪明的女人自然会明白,一个自己的老公除了想,什么都不会发生的女人,那对她来说,是绝对没有威慑性的,既然如此,她何不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俗话说,无知的人通常会比较幸福,傻人有傻福也是这样。
吃过了晚饭,沈若情留了电话给同学,也存了好多同学的号码,她拒绝了褚秋生夫妇俩要送她回去的热情,自己打了个车,跑到中心广场赚了一圈,然后又慢慢踱步回到了西门。
这座城市,有太多吸引她的地方,可是最吸引她的,还是西门这条街,因为那是她跟莫舒鸿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里,而且,这条街,也是她跟沈若惜相处最多的地方。
那个时候,她在这里摆地摊,因为若惜的学校与他们的学校也不是隔的太远,所以,隔三差五的,若惜也会来陪她一起守摊。
走着,走着,沈若情又经过她曾经摆地摊的位置,今天还是那对小情侣,他们俩今天卖的东西就不是金鱼跟小乌龟了,而是一些时尚销售不错的电商产品。
沈若情并没有注意到他们,是那女孩子看到她,一眼认出了她,毕竟,她可是一出手就将他们的金鱼给买走了,对她的印象自然深刻。
“阿姨,您好。”女孩子叫住她,她的声音很甜美。
沈若情从过去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一时间,没有认出对方来,“你是?”
“我跟我男朋友在这摆摊,昨天您在我们这里买走了所有的金鱼,您都忘了吗?”女孩子兴奋的说着,此时,那条小白狗也匍匐在女孩子的脚下,呜咽呜咽的叫,还磨蹭着女孩的脚,想让女主人抱。
沈若情立刻就想起来了,女孩也在这个时候将小白狗给抱起来。
“哦,是你,有事吗?”沈若情歪着头,看了一下他们现在的摊子,东西换了,而且生意现在看上去还蛮好。
“是这样的,昨天您买走我们的金鱼,没有一会儿,有一个大叔,就来我们这儿,把所有的乌龟都给买走了,还给我们提了建议,所以,我们今天就按照那大叔的建议,把产品换成了这些,生意真的很不错,想要跟他说声谢谢,可是一天了都没有再遇见他,今天碰见您了,我就想着,万一你们俩会认识呢?想让您帮我们代为转达一下我们的感谢。”
女孩子解释着,她刚刚之所以把她叫住的理由。
“如果你们俩不认识的话,那我也要跟您说声谢谢,您也是我们的大客户。”那么多金鱼,全都给买走了,还没有给打折,他们真是赚了一些钱的。
不认识的假设,是女孩男朋友的认为,女孩的心里总会有些浪漫的猜想,所在,在女孩的眼里,两个前后没有多久的男女,一个买走了所有的金鱼,另一个则买走了所有的乌龟,她不觉得这是巧合,她坚信,他们俩一定是彼此认识的。
“不客气,那我先走了。”沈若情的心因为女孩的那些话已经澎湃起来,可是她表面却尽量维持着平静。
“好的,阿姨,再见。”女孩笑着,转身立刻回到男朋友的身边,放下小白,幸福的帮着她男朋友。
沈若情远远的看着他们,突然就笑了,转身往回走的路上,她脑子里全都是那女孩跟她说的那番话,让她忍不住就遥想起当年,她第一次见莫舒鸿的情景。
“大叔,你看上什么了?随便挑……”
“我有那么老吗?”
这一番颇为经典的对白,怕是要永远成为她与莫舒鸿所有回忆中的经典了。
沈若情想到莫舒鸿当即的反应,就忍不住微笑,笑的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满足,笑得眼泪顿时就来了。
舒鸿,你知道吗?其实我也很想你——
莫舒鸿,那个大叔,真的会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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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怎么感觉,格子已经越发的爱上沈若情跟莫舒鸿的爱情故事了呢,明明主角是希诺跟锦西啊?啊啊啊啊,好吧,格子要疯了,竟然把这两人写的让自己都眼泪汪汪的,呜呜呜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