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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心向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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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覃家寿道别之后,我到李明月谈下来的那栋别墅看了几眼,看看施工进度质量之类的,然后就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跟覃家寿介绍的那几个业主加微信或者打电话。

    为了不给覃家寿添麻烦,我没有说是他介绍的,而是像做电话营销那些人一样,开口各种问候接着坦然地说明来意。

    结果自然是大部分人不搭理我,要么直接挂断电话电话,或者微信不回信息,仅有寥寥两三个说先考虑考虑,有意向的话再联系我。

    我没有气馁,筛选掉大部分人,只留下几个还有可能性的业主,以后还要再打给他们。

    在别墅里晃悠了没多久,准备到下班时间的时候,黄仁东打了个电话过来,说他过来接我,去方唐的酒吧谈。

    我跟他说过,这项目要方唐一起做,如今他也有意向,那么我们三个人就很有必要坐下来好好地谈一次。

    黄仁东开车带我回到酒吧的时候,方唐不再像以前那样坐在吧台那里装忧郁了,而是把电脑搬到外面后,正聚精会神地忙着。

    看来,这个项目已经给了他新的目标,让他有了新的动力。

    我们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把之前搜集到的资料全都调出来,从业务方向、需求等可行性开始探讨,再到内容、结构等,最后就是最重要的推广和用户。

    我们从下午五点多一直谈到八点多,期间来上班的老关给我们每人弄了一碗面解决肚子,直到酒吧里来客人的时候,我们才结束了探讨,然后一致得出一个结论:前期的工作量和涵盖范围很大,需要一个团结并且能不计得失地去付出的团队。

    从网站搭建后的内容填充,也就是寻找各种服务商家或个人合作伙伴进驻网站,到网站内部运营管理,再到前期人工推广获取用户,这些工作说起来简单,实际上会有大量而且繁琐的工作要做,其中还有许多需要不断重复的工作,在前期资金不足,需要严格控制成本,不能大肆招聘员工的情况下,只能靠一个核心团队不计得失地去埋头苦干。

    这种人是请不来的,任何招来的员工,不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那样去付出,只有靠我们自己。

    但黄仁东还要管他自己的公司,不可能有空过这边来工作,而且他也明确表示,他只会作为投资人的身份参与这个项目,等项目确定下来后,我们会一起做一个估值,然后黄仁东在这个种子轮投资的方式参与,而且不会干涉运营管理,更不会插手团队的事,全部都要让我来负责,他就安静地做个吃瓜的股东就行了。

    也就是说,核心团队就我跟方唐两个人,估计前期能把我们忙出屎来。

    因为大部分的工作都要一环接一环及时地做到位,比如拉了合作商家充实内容之后,就得尽快获取用户,否则长时间没有用户没有业务生成的话,会很容易让合作商家失去信心,从而退出平台。

    虽说大部分工作都可以让聘请的员工负责,但在前期有部分工作还是有必要亲力亲为,否则根本不知道员工做的怎么样,比如前期的人工推广,如果不亲自监督甚至亲自做的话,根本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收到什么效果,并不是说怕员工贪点小钱,而是怕工作不到位,也怕一个公司刚起步的时候就开始烂了。

    而且,我和方唐压根就没有管理经验,一开始招太多员工的话,还真没信心能管好。

    我们没有继续讨论团队的问题,因为酒吧来了几波客人,方唐开始忙起来了。

    探讨的过程中黄仁东也接了几个电话,全是他那个年轻漂亮的小女友打过来的,大概是要找他吃饭,找他陪逛街之类的。

    谈完没多久,黄仁东果然坐了一会之后就起身要离开了。

    临走时,我让黄仁东帮我查吴磊之前那个电话的通话记录,找几个跟他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出来,我要继续寻找吴磊。

    黄仁东走后,方唐去忙碌的时候,我则一个人坐着继续思考。

    没过多久,方唐忙完了,走回来坐在我对面,安静地看着我。

    “考虑的怎么样?”他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我知道他说的是要不让高阳入伙的事。

    我想了想,说:“高阳在广告行业也做了几年,认识很多人,也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各方面能力都比我强,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让他入伙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前期太需要有人跟我们一起不计得失地去做。”

    “确实。”方唐点点头,“老高这人做事很投入,比你我都努力,如果有他一起干的话会更好,不过这种事还是要慎重考虑,还是你来决定吧。但有一点我想提醒你,这个项目是你策划并主导的,不论老高的能力有多强,你都不能在地位上给他让步,这个项目的核心只能是你,因为我和老黄更愿意相信你。”

    我笑了笑,没有回应方唐的话,跟他没必要把这个话题说得太明白,各自心里清楚就行了。

    “过段时间再找个机会告诉他吧,说不定他现在工作顺利,很快就能晋升,压根就没兴趣出来呢?”我轻松地说着,起身去冰柜拿了两瓶啤酒,到了喝两杯的时间段了。

    我们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两人坐着喝酒,不时聊些轻松的话题。

    没过多久,酒吧来了一个很有规律的客人,向晴。

    这段时间来,她基本上隔几天就会来一次,最长不超过一个星期,最短不低于三天,来的很有规律。

    而且每次都是自己一个人来,总习惯穿着翩然的长裙,温柔而甜美地站在酒吧门口朝方唐笑。

    每当这个时候,方唐也总会笑得很迷人,就像以前泡妞的时候一样,露出那种让女人难以抗拒的微笑,淡淡地朝向晴说一句“来啦”,然后就会泡一杯柠檬水,无声地递给向晴。

    而向晴也总是很开心地接过柠檬水,轻轻抿一小口,然后露出满足而且甜美的笑容。

    有时候我觉得这两人有点傻,坐在一起的时候话又不多,却总是笑,傻乎乎地相互对着彼此笑。

    我一度怀疑他们会读心术,到了眼神交流的最高境界,一个迷人地笑着朝对方低了一个眼神:吃饭了吗?

    另一个也回了一个甜美的眼神:吃了。

    吃什么了?

    番茄炒蛋。

    好吃吗?

    好吃。

    这次一样,哪怕我就坐在旁边,他们还是没有话题,让我觉得老尴尬,忍不住问向晴吃饭没有。

    话题从吃饭渐渐转移到向晴的工作上,然后方唐突然说了句:“好久没听你唱歌了,来一首?”

    向晴楞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来嘛。”我也急忙附和,“你上次不是说最近写了几首新歌吗?我都期待好久了,还有以前你最爱的自己写的那首,好久没听了,阿唐赶紧去拿吉他,给向晴伴奏。”

    方唐笑呵呵地起身,进吧台里拿了一把吉他一把贝斯。

    向晴也不再推辞,起身看到方唐手上的吉他时,却楞了一下。

    我这才发现,方唐手上的吉他,是很久以前向晴送给他的那把,上面有方唐自己刻的四个字:我心向晴。

    自从向晴走后,他就一直把吉他藏在离间,从没有拿出来过。

    但上次舒可离开的时候,方唐把他经常用的那把送给了舒可,然后把向晴那把拿了出来。

    方唐似乎没有察觉向晴的出神,微笑着把吉他递给她,率先朝那脏兮兮的舞台走去。

    向晴接过吉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刻得一点都不好看的四个字,微微一笑,然后跟着方唐走上了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