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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待到胡马倒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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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再不废话,云晓直接搀扶着冷血走出寺庙。

    来到寺庙之外,冷血看着满地的数十具尸体,他心中微微有些震动,很明显能够看出,这数十人定然是死于云晓一人之手。

    “云兄,这数十具尸体中有一大半都是暗家人吧。”冷血看着那些被裹于黑布之中,看不清容貌的尸体。

    “不错,这次由秋处机和唐祁龙带队,一共来了三十六人追杀你我,其中暗家嫡系之人有二十二位。”云晓道。

    “二十二位,云兄,你难道就不想看看这些暗家人的容貌吗?这些人成天裹着黑布,不露脸孔,煞是奇怪。”冷血颇感好奇的道。

    听得冷血所言,云晓一开始还觉得没什么,但此刻细细想来,也是越来越觉奇怪,这些暗家人成天裹着黑布,不以真实面目示人,暗家人为何要如此这般,难道这些人心理都有毛病不成,抑或是暗家有着极其另类的传承。

    一边想着,云晓已经靠近一具暗家人的尸体,他轻轻地用火凤剑一挑,这具尸体脸孔上的黑布便绷断开来。

    此刻,云晓和冷血看向这具尸体的容貌时,眼神中满是震惊。

    这具尸体的脸孔竟然是畸形的,五官与平常人完全不一样,眼睛,鼻子完全不对称,嘴巴也是以一种夸张的姿态扭曲着,整个面部的颅骨根本就是畸形的。

    见到这一幕,两人张大着嘴巴,随后云晓再次挥动手中的火凤剑,数道寒光射出,那其余二十一位暗家人脸孔上的黑布,尽数绷断开来。

    令人更加惊诧的是,之后二十一位暗家人的容貌,也全都是畸形的,与先前一人如出一辙。

    这下子,云晓彻底傻眼了,上次他在江城城门之前,斩杀了暗无涯,而那暗无涯的脸孔也是与这些人一般无二,都是五官扭曲,容貌畸形,难道说,所有暗家的嫡系之人,全都是这般畸形模样,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而也正是因为畸形的五官,才不得不致使暗家人整天以黑布遮面,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云晓偏过头来,看了一眼冷血,却发现冷血的神色倒没了方才的震惊,反而是一副思索的神态。

    见冷血陷入沉思,云晓也不敢在此地久留,各大势力的追兵很可能马上便会追查至此。

    想到这点,云晓搀扶住冷血,脚尖一点地面,便向着城南荒郊的深处掠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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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又过去了三日,这是一个山谷,山谷四周青山围绕,古木森森,山谷中间有一条山涧,清澈的溪水顺着地势,在汩汩的流动着,溪水中偶尔还能瞧见雀跃扑腾的大红鲤鱼,金色阳光照耀下来,在透明澄清的水流中闪出粼粼波光。

    山涧一旁的青石之上,端坐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青年,年纪约莫二十四,五,容貌清秀,脊梁挺拔,若单从长相来论,这青年倒也算得上一位俊逸男子,只不过此青年身上隐隐散发出的血腥气息,却是破坏了他整个人的气质。

    不远处传来些微动静,盘坐于青石上的男子缓缓睁开眼眸,偏头望去,便见一黑袍少年缓步行来,这正是云晓。

    云晓的左手拿着几株药草,右手抓着两只红耳大野兔。

    “嘿,冷兄,方才我入山中,寻得了几株疗伤药材,待会我稍微炼化一下,你便可直接服用了。还有这两只灵玄境的玄兽红耳兔,傍晚时分我们便烤了吃了罢,这种兔肉,可是鲜美的很呐!”云晓说道。

    以云晓如今丹玄境的实力,就算几个月不吃不喝,也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但实力再高的修士,也有着七情六欲,其中口腹之欲很多修士都颇为重视。

    譬如今日,云晓入山中,本只是想为冷血寻几株疗伤药材,但恰好碰到了这肉质鲜美的红耳兔,他便顺手抓来,估摸着将野兔做成丰盛的晚餐。

    冷血笑了笑,道:“云兄,光有肉怎么能行,好肉必须得配上烈酒,我这有珍藏数十年的好酒,五十年以上的胭脂红,烈得很呐!”

    话罢,冷血手掌一抹空间袋,便有两坛子好酒浮现而出,即便未拆封,云晓也能闻到丝丝的酒香味。

    这一刻,云晓两眼放光,兴奋地道:“真有此等好酒,那今晚我请冷兄吃肉,冷兄便请我喝酒,哈哈,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冷血也是大笑道:“好,那今晚你我二人便不醉不休。”

    在两人谈笑间,夜色已经悄悄来临,天边的夕阳渐渐沉下,银色月儿攀上天空。

    山谷间,升腾起一堆篝火,两只大野兔被架在篝火之上熏烤着,黄色的油水浸出,肉香味扑鼻。

    篝火旁,云晓与冷血相对而坐,冷血抛给云晓一坛数十年未开封的胭脂红,他自己也拿过一坛。

    云晓接过冷血抛来的胭脂红,道:“冷兄,今晚你要与我不醉不休,但你的伤势?”

    距离冷血受伤,虽然已经过去了六日时间,但冷血的伤势才恢复不到一成,现在他顶多也就是有了行动的能力,战斗力依然没有恢复,若是再喝酒,难免不利于伤势的恢复。

    冷血知道云晓所担忧,他笑道:“无妨,难得尽兴一次,今晚必须要陪云兄好好的喝两口,放心,我不会喝多的,这个我会把握分寸。”

    既然冷血已经如此说了,云晓也不再纠结,道:“哈哈,那好,冷兄,干了。”

    云晓拿着酒坛,往冷血面前一伸,冷血会意,举起手中的酒坛,与云晓一碰。

    而后,两人便抱住酒坛,往嘴中猛灌酒水。

    大喝了一口被珍藏数十年的好酒,云晓才缓了缓,擦拭了一把嘴角的酒渍,很是颇具豪情的大笑道:“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好酒!”

    冷血看着云晓,也是哈哈大笑,同样豪情满怀的道:“云兄果然好文采,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说得好,今日我冷血能与云兄把酒言欢,实乃人生一大幸事,来,再干。”

    云晓大笑道:“好,再干。”

    两个大好男儿,虽然年龄有些差距,但两人的胸怀却是颇为相似,脾性也是极其投机,于是乎,云晓与冷血就这般你一口我一言的拼起酒来。

    对于热血男儿来说,酒永远都是一种胸怀的体现,能大口喝酒,这才是满腔豪情的大好男儿,才能体现出大好男儿心中的波澜壮阔,不能喝酒的,那他妈就是伪娘们,豪情霸气才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应有的狂放姿态。

    男儿心中的豪情,从小与众不同。

    鸿鹄高飞云霄外,剑映豪气贯长虹。

    男儿心中的柔情,依旧澎湃汹涌。

    待到胡马倒金戈,天池扁舟弄清风。

    问世间冷暖,等闲一笑中。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就任由那滚滚长江东逝水吧!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有酒便尽欢,莫要让伤痕灭了情怀,日后蓦然回首,也可笑看人间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