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煞星团VS岚夜黑鳞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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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营过去并不是没有和破军联合行动的案例,只不过这种协同,多数情况下发生于演习中。在逍遥城漫长的岁月里,三军的职能一直分工明确,且工作合理。
破军就是主战部队,七杀就是城中管理与守卫部队,贪狼则是纯粹的斥候搜索部队。
以贪狼的武器编制,还有人员素质来说,让他们挑大梁的冲锋上正规战场的前线,多数就是真如他们马前卒的名字,要变成炮灰埋地了。
但是,烈日作为三军统帅,是完全有权力随意安排士兵征战沙场的,而违抗他的命令就是违抗军令,想怎么打死,就怎么打死。
烈日突然对岚夜如此上心,羿方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和自己在墓园里的那段对话有关。
认真算起来,羿方也是过去烈日一心准备除掉的人,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重新穿上军装,不来找点麻烦也不符合他心狠手辣的气质。
“张岚,这是我惹的麻烦,让我自己去解决吧。”羿方诚恳道。
“现在你是我们岚夜的人,别人点名到姓的全员集合,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解决?”张岚收起了命令书,淡淡一笑。
“可上次他命令我们全员出发,结果只有我活了下来。”羿方真害怕岚夜重蹈羿方神枪队的覆辙。
“不是吧?他堂堂三军统帅要灭我们这种小队伍的口?”鑫臭虫的腿肚子都吓得打颤了。
“集合了整个贪狼营最强的战斗人员,连一个分队长都是8级武官,昔日的英雄,你还当我们是小队伍吗?”夜莺一巴掌打在了鑫臭虫的后脑勺上。
“可此事因我而起,不该连累你们。”羿方还是一如既往的固执。
“放宽心吧,我要干的事情,注定烈日是绕不过去的坎,连面对他都不敢,路还怎么走下去?”张岚拍了拍羿方的肩膀,向着所有队员大声下令道,“5分钟着装,出发,要去打仗了!”
别看岚夜成立时间很短,可团队的凝聚力却是出奇强大,大概因为张岚作为领袖,在大家加入的瞬间,就已经记住了所有人的名字和所有人的喜好有关。
他会在生活上照顾每一个人的情绪,在战斗中给每一个人最合适的位置,并且给大家一份体面的收入。
在大家的眼中,同样是当兵卖命,但在岚夜队,大家1有尊严,2命值钱了!
因为是和破军部队集合出行,总不能绕路去城外的安乐阁抵押仓库,开坦克大炮出来吧?所以大家全部换上了崭新的黑鳞铠,配备的枪械也是在服务中心用钱兑换的物理型火药式枪械。
枪械上最为先进的只有羿方,他配备了一架带有光学迷彩系统的无人运输机——山猫,可悬停在离地3公里的高空,悬挂有6个弹舱和多达20000发的各种弹药,由羿方喜欢佩戴的防风战术目镜控制,更换任何枪械时长不会超过5秒,羿方轻松的只用扛着自己的魔改98K狙击步枪就好。
换上了整齐的黑鳞铠,全员骑上独角战马出发,贪狼营距离破军营大概也就一条街道的长度,但也正是岚夜行走的这一路,让四周的士兵还有老百姓无不驻足凝视。
这是贪狼营乃至逍遥城史上从未出现的铁骑,在三军中,他们被称呼为“岚夜黑鳞团”,代表的是异军突起的新生力量。
46人的铁骑部队整齐划一,直接踏进了破军的营地,不管从军阶还是武器装备上,本该明显优于贪狼营的破军将士们,看着这一群黑甲家伙时,也是不由的望而生畏。
张岚对于这些凝视不以为意,径直率领着队伍来到了命令规定的沙场之上,和他们联合行动的另外一只五十人队伍已经集合完毕。
本以为自己已经很牛逼神气的鑫臭虫,当看见站在那里列队的战士时,顿时惊呆了。
“煞星团?!”鑫臭虫是牙齿打颤叫出这名字的,全体岚夜的兄弟们几乎也是眼睛珠子快瞪出来了。
“想不到……烈日居然把这支队伍给拉出来了?”
夜莺也是脸上五味杂陈,因为当初她被贬为贪狼营马前卒以前,就是煞星团中的一员,这是破军部队里淘汰率最高,但战斗力最强的精锐部队。
每一位的军衔都是三级武官,50夫长起步,拥有超过3年以上的实战经验,并且通过了严格的煞星考试才能加入的超级战队。
在3年前,煞星团还保持有近500人的数量,但经过围剿羿方神枪队一仗,外加持续性优化,现在也就保存下了眼前的50人。
别看人员缩减了10倍,他们的战斗力却得到了更强大的提升,这3年来,煞星团由烈日直属领导负责操练,犹如一把名刀被最好的大师细心打磨,变得锐利难挡。
“团长,小心点,上次就是他们……灭了我的队。”羿方在张岚耳边小声提醒道。
“万事有我,如果他们还来这一套,被灭团的,一定是他们。”张岚轻描淡写道。
“沙场点兵,王亦下马,你们还想骑到什么时候?”
就在双方对视之时,从煞星团中,一个精瘦的男子走了出来,煞星的装备为纯白的机械性护甲,来人留着一头金色的短发,看上去俊美得不像战士,更像一个时尚的模特。
张岚没有辩解,挥挥手,岚夜黑鳞团全员下马集合。
“烈日大人说,这次是联合行动,我以为会来什么大人物?原来是一个叛徒(夜莺),一个逃兵(羿方),一个软饭王(张岚),果然是物以类聚,垃圾以群分。”男子径直走到了张岚的面前,冷笑挑衅道。
“你的牙真好看。”张岚歪着脑袋微笑道,“被打掉做成标本时,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说话间,张岚的手已摸住了身后血蚺长刃的刀柄,手指有节奏的收缩着。
“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金发男侧头靠近了一些。
“耳朵是摆设吗?那就不要好了。”
张岚也不含糊,直接拔刀斩去,毫无留手之意,眼前的金发男反应也是极其神速,反手抽出了腰间佩剑,当得一声和张岚的血蚺撞在一起。
纯力量的对抗,形成的环形气浪向四周吹去,夜莺的头发都被撩起来。
“这么喜欢打架吗?抄家伙!”夜莺低吼的拉满弓弦,双方人马也是武器上膛,刀枪出鞘,场面一度无法控制。
贪狼营过去并不是没有和破军联合行动的案例,只不过这种协同,多数情况下发生于演习中。在逍遥城漫长的岁月里,三军的职能一直分工明确,且工作合理。
破军就是主战部队,七杀就是城中管理与守卫部队,贪狼则是纯粹的斥候搜索部队。
以贪狼的武器编制,还有人员素质来说,让他们挑大梁的冲锋上正规战场的前线,多数就是真如他们马前卒的名字,要变成炮灰埋地了。
但是,烈日作为三军统帅,是完全有权力随意安排士兵征战沙场的,而违抗他的命令就是违抗军令,想怎么打死,就怎么打死。
烈日突然对岚夜如此上心,羿方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和自己在墓园里的那段对话有关。
认真算起来,羿方也是过去烈日一心准备除掉的人,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重新穿上军装,不来找点麻烦也不符合他心狠手辣的气质。
“张岚,这是我惹的麻烦,让我自己去解决吧。”羿方诚恳道。
“现在你是我们岚夜的人,别人点名到姓的全员集合,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解决?”张岚收起了命令书,淡淡一笑。
“可上次他命令我们全员出发,结果只有我活了下来。”羿方真害怕岚夜重蹈羿方神枪队的覆辙。
“不是吧?他堂堂三军统帅要灭我们这种小队伍的口?”鑫臭虫的腿肚子都吓得打颤了。
“集合了整个贪狼营最强的战斗人员,连一个分队长都是8级武官,昔日的英雄,你还当我们是小队伍吗?”夜莺一巴掌打在了鑫臭虫的后脑勺上。
“可此事因我而起,不该连累你们。”羿方还是一如既往的固执。
“放宽心吧,我要干的事情,注定烈日是绕不过去的坎,连面对他都不敢,路还怎么走下去?”张岚拍了拍羿方的肩膀,向着所有队员大声下令道,“5分钟着装,出发,要去打仗了!”
别看岚夜成立时间很短,可团队的凝聚力却是出奇强大,大概因为张岚作为领袖,在大家加入的瞬间,就已经记住了所有人的名字和所有人的喜好有关。
他会在生活上照顾每一个人的情绪,在战斗中给每一个人最合适的位置,并且给大家一份体面的收入。
在大家的眼中,同样是当兵卖命,但在岚夜队,大家1有尊严,2命值钱了!
因为是和破军部队集合出行,总不能绕路去城外的安乐阁抵押仓库,开坦克大炮出来吧?所以大家全部换上了崭新的黑鳞铠,配备的枪械也是在服务中心用钱兑换的物理型火药式枪械。
枪械上最为先进的只有羿方,他配备了一架带有光学迷彩系统的无人运输机——山猫,可悬停在离地3公里的高空,悬挂有6个弹舱和多达20000发的各种弹药,由羿方喜欢佩戴的防风战术目镜控制,更换任何枪械时长不会超过5秒,羿方轻松的只用扛着自己的魔改98K狙击步枪就好。
换上了整齐的黑鳞铠,全员骑上独角战马出发,贪狼营距离破军营大概也就一条街道的长度,但也正是岚夜行走的这一路,让四周的士兵还有老百姓无不驻足凝视。
这是贪狼营乃至逍遥城史上从未出现的铁骑,在三军中,他们被称呼为“岚夜黑鳞团”,代表的是异军突起的新生力量。
46人的铁骑部队整齐划一,直接踏进了破军的营地,不管从军阶还是武器装备上,本该明显优于贪狼营的破军将士们,看着这一群黑甲家伙时,也是不由的望而生畏。
张岚对于这些凝视不以为意,径直率领着队伍来到了命令规定的沙场之上,和他们联合行动的另外一只五十人队伍已经集合完毕。
本以为自己已经很牛逼神气的鑫臭虫,当看见站在那里列队的战士时,顿时惊呆了。
“煞星团?!”鑫臭虫是牙齿打颤叫出这名字的,全体岚夜的兄弟们几乎也是眼睛珠子快瞪出来了。
“想不到……烈日居然把这支队伍给拉出来了?”
夜莺也是脸上五味杂陈,因为当初她被贬为贪狼营马前卒以前,就是煞星团中的一员,这是破军部队里淘汰率最高,但战斗力最强的精锐部队。
每一位的军衔都是三级武官,50夫长起步,拥有超过3年以上的实战经验,并且通过了严格的煞星考试才能加入的超级战队。
在3年前,煞星团还保持有近500人的数量,但经过围剿羿方神枪队一仗,外加持续性优化,现在也就保存下了眼前的50人。
别看人员缩减了10倍,他们的战斗力却得到了更强大的提升,这3年来,煞星团由烈日直属领导负责操练,犹如一把名刀被最好的大师细心打磨,变得锐利难挡。
“团长,小心点,上次就是他们……灭了我的队。”羿方在张岚耳边小声提醒道。
“万事有我,如果他们还来这一套,被灭团的,一定是他们。”张岚轻描淡写道。
“沙场点兵,王亦下马,你们还想骑到什么时候?”
就在双方对视之时,从煞星团中,一个精瘦的男子走了出来,煞星的装备为纯白的机械性护甲,来人留着一头金色的短发,看上去俊美得不像战士,更像一个时尚的模特。
张岚没有辩解,挥挥手,岚夜黑鳞团全员下马集合。
“烈日大人说,这次是联合行动,我以为会来什么大人物?原来是一个叛徒(夜莺),一个逃兵(羿方),一个软饭王(张岚),果然是物以类聚,垃圾以群分。”男子径直走到了张岚的面前,冷笑挑衅道。
“你的牙真好看。”张岚歪着脑袋微笑道,“被打掉做成标本时,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说话间,张岚的手已摸住了身后血蚺长刃的刀柄,手指有节奏的收缩着。
“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金发男侧头靠近了一些。
“耳朵是摆设吗?那就不要好了。”
张岚也不含糊,直接拔刀斩去,毫无留手之意,眼前的金发男反应也是极其神速,反手抽出了腰间佩剑,当得一声和张岚的血蚺撞在一起。
纯力量的对抗,形成的环形气浪向四周吹去,夜莺的头发都被撩起来。
“这么喜欢打架吗?抄家伙!”夜莺低吼的拉满弓弦,双方人马也是武器上膛,刀枪出鞘,场面一度无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