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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疆疆一脸无语地看着林馥馥,这张脸是真的俊,怪不得小时候那些漂亮姐姐总是喜欢围着这人转。

    “那得分情况,一点酒精能助兴壮胆,过量了那就跟死人似的了。”林疆疆那根烟叼在嘴上也不抽,流氓似的。

    “哦……”林馥馥若有所思,接着又问:“那,没喝醉的话,是不是头脑清醒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呀?”

    “废话。”

    林馥馥心跳渐快,手机攥得紧紧的,像是要在洋流上抓住一根浮木般。

    所以,那晚的莫炀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对吗?

    他是故意爬到她的房间的。

    这样的认知,让林馥馥感觉到高兴又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林疆疆笑着拍了一下林馥馥的后脑勺,“进屋去,穿个拖鞋就敢溜出门。我说,林馥馥你的豹子胆是越来越大了。”

    林馥馥心虚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这双带着羽毛的拖鞋,但现在的重点不是她穿拖鞋,是沈梦之的事情。

    “哥,我觉得你应该找沈梦之谈谈。”

    林疆疆闻言看白痴的一样的眼神看着林馥馥,“你以为我不想?”

    可这种事情他怎么问得出口?真问出口了那还不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混蛋了?

    斟酌了一下,林馥馥又开口问:“那你喜欢沈梦之吗?”

    林疆疆默了默。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211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让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近十条街都远近闻名的林疆疆,有一天不再“打打杀杀”。他浪子回头的原因能有什么?因为林馥馥曾经见过这个没心没肺的哥哥,他在大树底下抱着一个女孩。

    那女孩在哭,林疆疆一言不发。

    可林馥馥从来没有见过林疆疆如此痛苦的表情。他是无助的,却又是极力想要保护怀中的女孩。

    那个时候的林疆疆十九岁。

    十九岁的林疆疆上了大学,还不是一般人都能考得上的重点大学。

    谁给的林疆疆这样的毅力?让他一夜之间发愤图强,用了两年的时间将自己逼上绝路。

    可如今,林疆疆却甘心待在税务局当个小小的管理员。他像是看淡了所有,不追逐,也不留恋。

    林疆疆最终还是点燃了自己手上的那根烟。

    他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十分老道的姿势。垂着手,像他此刻的心情。

    林馥馥嫌弃地过去一把掐了林疆疆手上的烟,“每次都这样,遇到心事就抽烟。”

    林疆疆其实很少当着林馥馥的面抽烟,他大概早已经被人□□地成为一个不在女孩子面前抽烟的绅士。事实上,林馥馥也和很多女孩子一样,她不抽烟,就讨厌别人当着自己的面抽烟。

    曾经也有个女孩,在他跟前闹着不要抽烟。

    ——再抽一根,罚你两天不能亲我。

    林疆疆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低笑,“林馥馥,长本事了,翅膀硬了。”

    “其实,我也不希望你受伤。”林馥馥由衷地说。

    坐了一会儿,林疆疆赶着林馥馥上楼,“快去洗洗睡吧,你明早要上班。”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哥,我找个时间约沈梦之谈谈吧。”

    “再看看吧。”林疆疆说。

    这个夜晚兵荒马乱。

    兄妹两人各自心头有猜忌和疑惑,但谁都不敢主动。

    晚上林馥馥洗漱完毕早早躺上了床,心里确实五味杂陈。

    十一点半的时候,她的手机收到消息提示音。

    YANG:【我去北京了。】

    莫炀忙,他的工作是每日每夜的连轴转,娱乐圈的拼命三郎。

    林馥馥知道他有多忙,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留住这个人。

    像是闹脾气一般的,这次林馥馥不太想回这个信息。可忍不住的,又捧着手机一下又一下地看着这条消息。

    不一会儿,莫炀又发来一条。

    YANG:【晚安,下次见。】

    下次会是多久呢?

    林馥馥将手机落锁放在床头柜上,转个身拉起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她不能太贪心的,不能。越贪心就越容易失落,越容易患得患失。

    = = =

    日子如流水一般,细细长长,波澜不惊。

    林馥馥这些日子和莫炀之间都没有联系,他赶他的公告,她上她的班。两个人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也让林馥馥总是恍惚她和莫炀之间的关系终究是没有一点关系。

    一大早林馥馥去公司到了位置上之后,发现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份早点,而且在早点旁边放着一张小纸条,写着:【早上好,希望你会喜欢哦。】

    拿起纸条看了眼,林馥馥转头在办公区望了望。

    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一旁的周小琴笑说:“这个田螺小哥连着一周给你带早餐却不露面,也算是十分有心了。”

    林馥馥深怕周小琴说话声音太大,连忙捂住她的嘴巴。

    公司里一点八卦都能闹得沸沸扬扬,林馥馥不喜欢。

    “怎么?不吃啊?”周小琴拄着脑袋问林馥馥,“我们的田螺小哥真是有心的,每天早餐都是不重样的。”

    可这份心对林馥馥来说却有些烦心。她将这份早餐拿起来放在一边,拉开椅子坐下。

    这份早餐她是不会吃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会拒绝对方,所以不会收下。但将人家的早餐就这样扔掉,好像也很没有礼貌。于是,林馥馥很为难。

    现在的林馥馥就想知道这早餐是谁买的,然后她再好好的和那人把事情谈谈。希望他不要再继续浪费感情和时间在她身上了。

    “希望他明天不要再送了。”说着,林馥馥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好的小甜点递给周小琴,“呐,你的雪媚娘。”

    雪媚娘一词其实是来源于日本,其外皮是由糯米粉和玉米粉等揉制而成,里面则是动物奶油和时令水果搭配,口味丰富。周小琴尤其喜爱吃,最高的记录是一次性吃了五个。这个个雪媚娘是林馥馥昨晚上做好放在冰箱里的,现在Q弹冰爽,别有一番滋味。

    “哇……”周小琴忍不住舔舔唇,“我的雪媚娘啊!”

    林馥馥笑,“小心凉呢。”

    周小琴有得吃了那是忘了东西南北。

    看着周小琴吃得那么满足的样子,林馥馥的心里也很满足。

    上班没多久,主编助理韩咹咹突然来找林馥馥。

    韩咹咹一头长发及腰,今天穿一身修身的套装,看起来抚媚多情。

    在林馥馥的眼里,那种大红的影星都不见得有韩咹咹漂亮。不过,能当上主编助理光有外型可不行,别看看起来柔柔弱弱的韩咹咹,她做起事情来却是雷厉风行。

    如今韩咹咹是公司头牌红人,也是主编助理,更是未来主编的热门人选。

    当年林馥馥来公司上班的时候顶替的就是韩咹咹以前工作的岗位,所以她在上班的时候也受到韩咹咹不少的照顾。

    “上次的事情我听说了,被欺负了?”韩咹咹柔柔地问道。

    她指的是上次有人来公司借着“食物中毒”敲诈林馥馥一事。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对不起,我不该把这种事情带到工作上来。”

    韩咹咹笑着拍了拍林馥馥的肩,“你又不是在上班时间做甜点,我怪你干什么?倒是想跟你说,杂志社准备开一个甜点栏目,我看你对甜点好像挺有研究。”

    林馥馥闻言两眼放光。

    说研究倒是谈不上,但是她非常喜欢做甜点。周末大部分的时间她会待在烘焙室,学习新品或者改良配方。钻进烘焙室后,无论多忙多累,她都不会觉得无聊。

    韩咹咹手上拿着一个文件夹,从中间抽出一张A4的打印纸推到林馥馥面前,“初步方向已经定下来了,第一期的节目也会很快录制。但是我们还没有定下来满意的,并且适合上镜的甜点师主持人。”

    纸张上的是第一期拍摄的计划,林馥馥还没看完全部内容,却被上面的嘉宾一栏给吸引。

    “第一期请的是莫炀啊……”

    韩咹咹点点头,“上次杂志社采访莫炀的时候和他提过邀请,他表示自己对甜品也十分有兴趣,可以来参加第一期节目的录制。”

    莫炀现在就是流量的保证,上次上热搜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团队公关好,那件事情本该算是他演艺生涯上的污点,没想到事情演变到最后,莫炀成了男友力的代名词。

    任何节目只要有他都会有不少的点击,第一期就能够请到莫炀,无疑是锦上添花。

    “韩助,我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吗?”林馥馥突然有些跃跃欲试。

    韩咹咹等的就是这句话,她合上文件夹,说:“目前有三位候选的甜品师等待试镜,不过,我倒是认为你可以去试镜。”

    林馥馥的长相乖巧可爱,别看小脸圆圆的,但上镜十分可爱。

    有一次外景拍摄的时候外请主持人临时有事,不得已林馥馥硬着头皮去顶替,虽然磕磕碰碰效果并不算特别尽如人意,但林馥馥的镜头表现却让韩咹咹印象深刻。

    录制节目不必现场直播,可以多拍摄几次,也可以通过后期剪辑,总之现在要有合适的人选才最重要。

    林馥馥正犹豫着,韩咹咹直接问:“明天早上就来参加试镜吧,好吗?”

    林馥馥就像是被灌了迷药似的,直直地点头回答:“好。”

    这多少算是一次锻炼,虽然林馥馥不能确定自己一定能被选上,但她要拼尽全力。于是下班的时候她匆匆忙忙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家去为明天的试镜做准备。

    不想,林馥馥刚到了公司门口,突然被人迎面拦住。

    那人手捧着一束鲜花,挡住她的去路,大声喊道:“林馥馥,我喜欢你!请你和我在一起!”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写字楼门口人来人往的人,此时都驻足。

    枯燥无聊乏味的写字楼生活,一抹血红的鲜花,无疑点亮了高.潮。

    不知是谁吹了一个口哨,继而有人在旁边喊:“答应他!答应他!”

    远远的,坐在保姆车上的莫炀一脸的锋芒毕露。

    他懒洋洋地看着眼前的画面,心里嗤笑了一声:“答应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