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chapter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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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南跳到庄谨的怀里后就使劲儿的蹭来蹭去, 以此来表达自己对他的亲呢和信任。

    “喵呜——”

    庄谨不得不说,有些感动, 可能是因为自己伤害了他, 而他却不计前嫌, 他忍不住道:“你不生我的气吗?”

    郑之南抬起头看着庄谨,眼睛眯成月牙,摇了摇头,十分的大度。

    “那……你是妖吗?”语气迟疑。

    郑之南装作怔住的样子呆了呆, 先是摇头, 又是点头,似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郑之南的确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因为简介上,人设里都没说, 只提到他某一天会变成人, 可以在猫与人之间随意转换。

    “喵……”不知道。

    庄谨从他的神情里看到了迟疑, 他试着猜测说:“你也不知道?”

    “喵!”是的。

    “你来自哪里?你还记得吗?”

    郑之南一醒来就在这片小区里,是一只流浪猫,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又怎么知道自己来自哪里。

    “喵……”不知道。

    “是了, 遇到你的时候, 你还是只巴掌大的小猫, 还在流浪, 又怎么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庄谨想到刚遇到郑之南的时候, 颇为唏嘘,眼神里还有一丝怜惜。

    为了应和庄谨的唏嘘,郑之南用爪子拍了拍庄谨的手心,仿佛是在安慰他。

    不要为我难过。

    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

    庄谨看着郑之南说:“我本来想说谢谢你陪伴我这么久,但是想了想,其实是我们彼此陪伴才对,我陪伴你,你陪伴我。”

    “喵——”是这样的。

    “你知道我的很多秘密。”

    “喵……”郑之南歪头看向忽然说这件事的庄谨,然后就听到庄谨说,“现在,我也知道了你的秘密,两清。”说完他笑了笑。

    郑之南也咧开嘴笑了笑。

    庄谨说话的时候,海叔带来茶点,还有一小份猫粮,他敲了敲门,庄谨让海叔进来,海叔放下东西后就出去了。

    庄谨把一小碟猫粮端出来,放在还没吃早餐的郑之南面前,然后拿起叉子叉起水果递给郑之南。

    郑之南吃了两块庄谨喂得水果后才开始吃猫粮。

    其实一开始他吃这玩意儿真的有些吃不下,也吃不习惯,毕竟灵魂深处烙印着中华美食的美好。

    但吃着吃着也习惯了,现在也就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毕竟吃这个对猫是真的比较好,营养均衡,也不容易闹肚子。

    但现在他能变身了,是不是就有机会吃人类吃的食物了呢?

    想到这里,郑之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想美食的同时,也还想着庄谌的事情,等到变成人的时候,就要把他听到的都告诉庄谨。

    之前他只是猜庄谨在防备庄谌,或者说怀疑庄谌。

    但现在,他就要告诉庄谨他听到了那些话,让庄谨彻底的对庄谌防备起来。

    然而郑之南等了一天,一心想着变成人变成人,可是就是变不了。

    怎么搞得,他想做什么的时候,老天爷偏不让他如意。

    他想变回猫的时候,也没有答应他。

    真是的。

    后来郑之南都自暴自弃,你爱让我什么时候变成人就什么时候变成人吧,接着就跳到床上,准备睡觉了。

    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上一冷,郑之南一个激灵,然后就是狂喜。

    哇!

    又变成人了!

    庄谨本来睡得就不沉,郑之南激动的伸出手抓住他的时候,他就伸出了手去摸他,想知道他怎么了,当他的手抚摸到郑之南光滑的颈脖时立即收回了手,同时睁开眼说:“你又变成人了!”

    郑之南笑嘻嘻地说:“对啊!”然后旁若无人的搂住已经支起身体坐起来的庄谨,两条纤细的手臂圈住庄谨,像猫那样脸颊蹭了蹭庄谨的胸口。

    “我有事情和你说,早就想和你说的,白天的时候一直不给我变回来,现在趁着是人的模样,终于可以说了。”

    庄谨被郑之南抱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怀中的少年不是猫的模样了,人与人之间这样亲密的依偎在一起,忽然就觉得有些奇怪,但是看到郑之南天真无邪的神情,他怎么都不忍心将怀里的少年推开,生怕伤害到他那颗纯粹的心。

    或许是他想得太多了。

    他毕竟是一只猫,而非有健全三观的人类,他得一点点的教他怎样做一个人类,人类有人类的样子,可不能当人的时候还跟做猫的时候一样。

    还是等他说完话再让他与自己保持距离,告诉他,不可以随便和任何人如此亲密的靠在一起,这是不对的。

    只能和自己喜欢的也喜欢他的人相拥,也就是恋人。

    庄谨声音温柔轻缓,垂眸看着一脸笑意的郑之南。

    “什么事?你说?”说完这句,看到了郑之南颈脖里的项圈,这项圈本来是怕郑之南再次不见,方便他寻找,但现在,知道他已经不是一只普通猫,而是有着独立灵魂和思考能力的存在,那这项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特别是他皮肤本来就白,红棕色的项圈衬的这具身体仿佛朝奉用的贡品,有一种圣洁感,带着一股想要让人在那身躯上染上印记的欲念。

    这样想的庄谨,眼睛发暗,一点点的解开他脖子里的项圈准备拿走,但他刚解开,还没拿走,手就被人按住了。

    “你……为什么要拿走……”郑之南一脸的楚楚动人,眼含泪光,还有一股忧伤,仿佛被人舍弃的小动物。

    庄谨看到他快要哭了一样,立即解释道:“从前是担心你跑丢了找不到你,但现在你可以变成人,不是普通猫,就不用再戴这个多余的东西,身上多戴个东西肯定让你不舒服。”

    庄谨解释完,郑之南破涕为笑,但仍旧没有丢开,他说:“我不,我喜欢这个项圈。”眼神透露出珍惜。

    “喜欢?”

    郑之南拿着项圈,仔仔细细的看了下说:“因为是你送我的。”言语真挚,纯粹,让一旁的庄谨心中一暖,然后便是柔软的感觉。

    真是个小傻子。

    这又不是礼物,但他没有扫郑之南的兴。

    “你喜欢,就留着吧。”以后会送他更多更多的东西,让他知道,什么是礼物。

    郑之南攥住项圈点了点头,将项圈递给庄谨说:“请在这里面按上窃听器。”

    庄谨闻言挑眉看着郑之南。

    “嗯?”为什么?

    “我接下来告诉你的事情,你听完了,就知道为什么要带窃听器了。

    “好,你先说。”

    “之前我还是猫的身体时,你在房间里按摩腿,我出去转了转,去了庄弘兰的房间,庄谌也在。我听到他说的话,他说,你的爸爸,是他的爸爸。”

    “他在和庄弘兰聊这件事?”

    “是,他不想让庄弘兰搬走,想留下来,但庄弘兰没答应,还是走了,他说了一些话。”

    “你是不是在奇怪我为什么不惊讶?”庄谨看到郑之南的眼神里有不解,这么问他。

    郑之南嗯了一声。

    庄谨说:“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父亲的私生子了,他的出生并不被祝福,因为是庄弘兰偷来的,然后又偷偷生了下来,他嫉妒我拥有爱我的父亲和母亲,尤其是父亲。”

    郑之南慢慢的问了一句:“你的腿……和他有关吗?”

    庄谨面色淡淡的嗯了一声,特别轻的一声,不仔细听,郑之南感觉这一声会被自己忽略。

    无法想象,庄谌竟然为了得到庄弘笙的重视,不惜伤害庄谨来衬托自己的优秀。

    虽然郑之南很好奇庄谨是怎么知道的,但他也知道,当一个人不想说的时候,他最好不要去问,太为难对方了。

    所以庄谨嗯了一声后,郑之南什么都没问,只是靠过去,再次拥抱着了庄谨,仿佛想传达一些力量给他。

    郑之南用“笨拙”的方式来安慰庄谨,他说:“不要怕。”透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和可爱。

    他这个角色“涉世未深”所以绝对不能表现的对所有事情都运筹帷幄,老练从容,他得表现的笨笨的,又透着可爱和天真。

    然后慢慢地从笨笨的可爱转变成冷静独立,需要一个过程。

    庄谨听到这句安慰,噗嗤笑出了声。

    “我不怕。”

    然后郑之南咧嘴笑了笑,不等他接着说,庄谨就把郑之南用被子裹了起来,自己走下床说:“坐着别动,我给你拿睡衣。”

    他早上的时候告诉海叔,朋友的弟弟会过来借住几天,让人准备好睡衣居家服之类的东西,尺寸M的就可以,如果穿上大了,也不会大多少。

    早上买回来,中午洗完,下午就晾干了,刚好现在可以穿。

    只是佣人晾晒完毕后收到了特意整理出来的客房里,他需要过去给他拿。

    郑之南被裹成了一个小雪人,坐在床上。

    庄谨走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他还是什么样子。

    看到他走进来,大大的眼睛眨了眨。

    庄谨有一次被郑之南这种呆萌的神情给逗笑。

    “你这么坐着不累吗?”

    “你不是说别动吗?”

    庄谨忍俊不禁,拿着衣服走过去说:“坐着别动,不是让你一点都不动,只是怕你光溜溜的乱动被冷风吹到了,只要不光着跑来跑去,其他的没什么的。”

    庄谨一说完,郑之南做了一个垮肩的动作,一脸的“好累啊刚刚”。

    庄谨忍不住捏了捏郑之南的脸颊,“你个小傻子。”

    郑之南接过庄谨递过来的衣服,庄谨看到他穿衣服的时候侧过脸不去看他,免得他尴尬。

    庄谨还在用人类的思维去对待郑之南,但郑之南则不这样,他作为一只猫除了好恶之外没有人类的三观,又怎么会知道羞耻心,平时作为猫的时候就走的坦然,现在也得坦然。

    昨天他没衣服穿窘迫是自己没转换过来的问题,但面对庄谨就不能这样了。

    “穿好啦。”

    郑之南说完,庄谨转过来对郑之南说:“其实我一直想问一句,你的眼睛不是蓝色的吗?”而现在的郑之南,眼睛是黑色的。

    郑之南伸出手想去摸自己的眼睛,不过最终也只是在虚空出摸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变成了黑色。”当然,作为猫的时候还是蓝色的。

    看到郑之南不解的神情,庄谨说:“没关系,一样的漂亮好看。”

    郑之南换好了衣服也仍旧拿着项圈,然后对庄谨说:“装窃听器,下次我变回猫的时候,可以把他们的聊天内容录下来。”

    “你不是一只猫吗?怎么知道要装窃听器?”庄谨好笑的说着,拿走了郑之南手里的项圈。

    庄谨的一句无心之言让郑之南心里突了一下,好在他反应快,像是没了骨头一样软软的抱着庄谨说,“我看电视上,有人这么做。”指的是电视剧里有人这么演。

    被郑之南这么一提,庄谨似乎也有印象,有一段时间这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剧。

    当时想,也不知道看不看得懂,就一副无比专注的神情,现在看来,是看得懂的。

    庄谨感慨一句说:“真聪明的南。”

    “嘻嘻。”郑之南被庄谨轻轻的放到床上,他躺在他的旁边说:“窃听器的事情明天我再让人去弄,夜深了,早点睡,有些事情我们可以慢慢的聊,不急在一时。”平时这个时候,郑之南基本就早早的卧在床上睡着了,不管他有没有睡,小家伙是特别爱犯困的。

    郑之南乖乖的没有抗拒,钻到被子里后双手捏着被子边,眼睛亮亮的看着庄谨说:“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靠着你吗?”

    如果郑之南提出来我可以像从前那样钻在你的怀里吗,庄谨会拒绝,但如果只是靠着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样想着,庄谨掀开被子躺了进去,然后说:“当然可以。”

    大家都规规矩矩,没有做什么不对劲的举止。

    只是睡着了后,那个少年就习惯性的钻入到了庄谨的怀里,而睡梦中的庄谨也习惯性的揽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两人紧密相连,不分彼此。

    郑之南的侧脸贴着庄谨的胸口,脸蛋因为温暖的怀抱而红扑扑的,像是擦了一层薄薄的胭脂一样可爱诱人。

    只是这一切无人知晓,此时他的诱人还不被察觉。

    庄谨知道庄谌会派人盯着他的出行以及访友会客,因此郑之南不能就这么平白无故的冒出来,会引人瞩目,也容易打草惊蛇。

    为此他特意布置了一套房子,假装是安置郑之南的。

    让天佑给郑之南注册了户口信息和居住码,居住码就像郑之南现实世界的身份证,有了这个,在国内什么地方都很方便。

    等到郑之南人形稳定的时候,再带着他回到主宅这边,那么如果忽然变身,在主宅居住也不容易引起怀疑,毕竟是他带回来的。

    这样打算的庄谨和郑之南说了说自己的计划,征得郑之南的同意后,便开始准备。

    三天后,庄谨出门了,等到了新的居所后,才让一直藏起来的郑之南出来。

    把郑之南安排到了新居所后,新的身份也准备好了。

    以后就是庄谨的生活助理,从山里来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辍学早,所以早早的就出来找工作,机缘巧合被庄谨聘用在身边。

    翌日晚上,郑之南变成了人形后,又随庄谨回了主宅。

    回到主宅后,和海叔提前交代过,当时海叔还问了一句:“你那个朋友的弟弟还来吗?”

    庄谨说:“临时出国了,不过来了,那间房就给之南住吧,有个人在身边,做事情也方便点。”比佣人方便,佣人毕竟都是女性,有些事还是同性处理比较方便。

    庄谨给郑之南取得人类名字就是郑之南,郑之南听到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

    晚上庄弘笙回到家看到庄谨身边的郑之南,问了下他的身份,知道是庄谨请来的生活助理,也没有什么怀疑。

    “这孩子长得这么白,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从山里来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吃饭都成问题,大部分刚出来的时候都面黄肌瘦。

    庄弘笙的一句感慨让庄谨为郑之南解了围,他说:“之南说他家里人都白,所以可能是遗传的问题,有些人就是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

    “说的也是。”庄弘笙也就随口感慨一下,不过一个生活助理,没有什么值得他大惊小怪的。

    顺利度过家人这关后,后面就是等待年底庄谌放假回来。

    就这样,郑之南偶尔是猫的状态活动,偶尔是人的状态活动,因为经常跟在庄谨身边,成为人的时候不怎么出去玩,佣人见不到他,也就没有察觉到,郑之南是家里的那只猫。

    当成为猫的时候,他才会出去走动,活动筋骨。

    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郑之南用装笨的形象获得了很多来自庄谨的教导,比如说他虽然会说话,认得一些字,可不会写。

    而庄谨就会手把手的指导郑之南如何写字,还会教他认字,而郑之南,这个时候就表现的一点就通,一学就会,所以进步那叫个神速。

    好感度就是在这几个月的互动中慢慢突破到70的。

    大概这就叫日久生情,同时这好感度里应该也有当猫时的好感基础,毕竟虽然是猫,可也是有感情的,虽然那个时候还不是爱情。

    而郑之南的变化也是明显的,从前他的眼里大部分都是懵懂和不解,但随着庄谨的指点和教导,他的眼神越来越清明,吸取了知识后对许多事情也有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不再一味地去“相信”任何人,懂得明辨是非。

    除了思维外,郑之南也长高了,猫的状态时吃猫粮,人的状态是就和大家一起用餐,所以个头猛蹿,之前大概只有166,现在足有175了,不过五个月的时间而已,已经从青涩少年脱变成了一个大男孩,神采张扬,如竹林里最挺拔的青竹,柔韧的同时又带着青春的气息。

    郑之南的转变是庄谨乐于看到的,是欣喜的,仿佛这孩子是自己一手拉拨大的,颇有些与有荣焉。

    为了让庄谨熟悉他的存在,郑之南基本上和庄谨独处的时候都会自然的与庄谨亲近,有时候是拉拉手,有时候是勾住脖子,有时候是脸对脸嬉笑。

    不知不觉中让庄谨开始注意他。

    在意他的一瞥一笑,甚至用人的身体做出猫的举动,就像现在。

    庄谨靠坐在沙发上,本来是躺在沙发上的郑之南翻了个身,用趴的姿势接近庄谨,然后用头去蹭庄谨的身体。

    庄谨没看郑之南,但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说:“现在你是人,不是猫,不要这样子,被人看到,会笑你的。”

    郑之南慢慢侧躺下来,头枕着庄谨的腿说:“那你会笑我吗?”

    庄谨哂然一笑,放下手里的东西,垂眸看着枕在自己腿上抬眸仰望自己的郑之南说:“怎么会?我只是怕别人笑你,到时候你会觉得难为情。”

    郑之南听到庄谨说不会笑他,露出笑容,从庄谨的腿上起来,跪坐在沙发上伸出手去抱庄谨说:“我好喜欢你。”

    庄谨的心像是被什么用力击了一下似得,猛烈跳动。

    他告诉自己,不要多想。

    之南口中的喜欢,不是他想的那个喜欢,只是单纯的表达对他的好感。

    郑之南是第一次对庄谨说:“我喜欢你。”他因为是猫的关系,听力尤其厉害,所以轻易的听到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庄谨的心跳开始加速,就像鼓声那样一下又一下。

    接着他听到系统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3。

    郑之南决定乘胜追击,毫不犹豫的抬腿跨坐在庄谨的腿上,然后手搭在他的肩膀处,凑过去蜻蜓点水的吻了下他的唇。

    很清淡的一个吻。

    然后他听到系统的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9。

    哇喔,一个吻的威力,这么大的吗?

    其实郑之南知道,这不是一个吻的威力,而是庄谨因为这个吻,被引诱出了心里压制着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