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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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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防盗比例为60%, 防盗时间为48小时。  房间不大,十五平米左右,摆设很简单,一张床和一套与床配套的同款衣柜、床头柜,床上铺着的是一套浅蓝色的床单,散发着淡淡的洗衣粉香味,床的右侧是一个大飘窗, 从飘窗向外看去便能够看到楼下修剪整齐的绿化。

    飘窗上摆着很多植物,那些绿植沈宵叫不上名字,但看得出来它们被照顾的很好。

    沈宵刚从床上下来, 就看到了床头挂着的那张大幅婚纱照。照片上穿着婚纱的女人面容姣好, 气质高雅, 旁边拥着她的男人身材高大,五官斯文俊朗, 两人郎才女貌,看上去非常登对。

    只是不知为什么, 相框上的玻璃却裂了好几道长长的口子,以沈宵的经验来看,应该是受外力破坏造成的, 简单来说就是用东西砸的。

    沈宵皱了皱眉, 将总觉得哪里有些违和。

    不过他现在也没时间细究, 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沈宵是个特种兵,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保护队友而生生挡住了凶徒射来的五发子弹, 本以为这次十有八九要没命,却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再次睁开眼睛的一天。

    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要和自己的上级取得联系,只是沈宵刚刚走了没两步,脚步就不由自主的停住了。

    而让沈宵停住的,是一面镜子。镜子当中的人细皮嫩肉,皮肤白皙,看上去很是斯文俊秀,一表人才,任谁看了恐怕都会赞上一声帅气。

    但沈宵却在看到这张脸的时候,整个人都僵住了,这根本不是他的脸,他因为常年执行任务,环境恶劣训练艰苦,早就成了一个十足十的糙汉,皮肤早就被风霜打磨的黝黑又粗糙,虽然同样很帅,但与镜中这人却完全是两个概念。

    更让沈宵震惊的是,这张脸不是别人,正是他刚才在床头看到的那张结婚照里的男人。

    就在沈宵难得懵圈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门锁被转动的声音,接着房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身穿黑色职业装,身材高挑的女人走了进来,将一个信封扔到了他的面前,道:“这是下个月的生活费。”

    沈宵皱着眉看着面前厚厚的信封,道:“我不要。”他可从来没有花女人钱的习惯,更何况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

    他的话成功的让原本准备离开的女人脚步一顿,转过身重新看向沈宵,视线像刀子一般在他身上打量了一番后,嗤笑道:“怎么,还不够你出去赌一把的吗?你胃口现在可越来越大了。”

    女人的话让沈宵眉头皱的更紧了,问道:“什么意思?”

    江子溪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反问道:“你说我什么意思。我给你钱,让你吃软饭,你对外要当个好丈夫,在小锐面前要当个好爸爸,你是最近赌博赌傻了吗,连钱都不要了?”

    就在沈宵一头雾水的时候,突然感到脑内一阵剧烈的疼痛,一段熟悉的剧情凭空出现在了他的脑海当中,在消化完这些剧情后,沈宵总算明白了,原来自己并不是侥幸活了下来,他已经死了,并且穿越到了一部生前看过的电视剧当中。

    这部电视剧名叫《江子溪的美好生活》,是一部典型的都市伦理剧,讲述了女主江子溪本是一个性格温和柔弱的小女人,但是却因所嫁非人,嫁给了一个表面上衣冠楚楚,实则却欺软怕硬,只会吃软饭的渣男。命运坎坷,不得不强迫自己变强,去承担沉重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一步步从温婉小女人变成了职场女强人。

    并且在变强的路上,重新找到了真爱,踹掉渣男带着儿子爱□□业双丰收。

    如果只是这种打脸逆袭的剧情也就算了,偏偏好巧不巧的是,沈宵现在的这具身体,就是女主那个又渣又恶心,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软饭男前夫。

    穿越重生也就算了,偏偏还让他穿在了他最看不起,欺负老婆,只会吃软饭的软饭男身上,这实在是太糟心了吧。

    之所以会对这部剧的剧情熟悉,完全是因为这部剧里的软饭男与沈宵同名同姓,也叫沈宵。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总被队友拿来打趣他,久而久之虽然沈宵没看过这部剧,但对剧情也差不多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如果沈宵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上来就用钱砸他的女人应该就是他的妻子,这部剧的女主江子溪了。

    通过江子溪刚才说的那些话,沈宵猜测现在剧情已经进行到女主因为沈宵把儿子用来交学费的钱偷偷拿走用来赌博,从而彻底对他感到绝望,明白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己,决定自强自立的阶段了。

    可自强自立哪儿有那么简单,剧情当中,江子溪这段时间事业上并不顺利,刚刚被公司给辞退,江子溪之前给他的那个信封里,应该是公司给她的最后一笔遣散费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并非是江子溪想给沈宵,而是因为一旦她不给沈宵钱,沈宵就会对她各种责骂,其实结婚这五年已经足够江子溪对沈宵死心了,她不怕被沈宵打骂,可她不想让儿子看到这样不堪的一幕,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有一个幸福健全的家庭,即使,这样的幸福和健全只是用钱换来的假象而已。

    终于搞清楚自己目前的情况后,沈宵把江子溪刚才扔在桌子上的信封拿在手中,只觉得烫手的厉害。

    看他拿了钱,江子溪脸上的讽刺更浓,但却一句话都没有说,转身准备离开房间。

    但她不过刚转过身,却听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低沉的男声:“钱你拿回去。”

    江子溪的脚步一顿,刚准备回头,嘲弄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却听那人又开口。

    “你休息,钱我来赚。”

    让沈宵有些惊喜的是,原主所居住的这个小区虽然面积不大,但绿化和基础设施做的还挺好,小区的后面专门划分出了一片健身器材区,虽然这些器材在沈宵眼里一点也不专业,但好歹聊胜于无了。

    大概是他来的太早,健身器材区只有零星几个上了年岁的老大爷在做着晨练,沈宵也没有去打扰别人,而是转身去了单杠那里做引体向上,大概是因为早上做了俯卧撑,这具身体又实在太缺乏锻炼,所以不过一组的引体向上做下来,沈宵的后背就已经被汗水给打湿了,两条手臂也无意识的发颤。

    本来还想再多做一些的沈宵看着打颤的手臂,颇有几分无语,这身体到底得有多虚啊,才这点训练量就已经抖成这样,简直连部队里刚入伍的新兵蛋子都不如。

    引体向上肯定是没法做了,眼看健身器材这里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引人注意,沈宵直接晨跑去了。

    绕着小区周围慢跑了两圈后,沈宵差不多就已经把这一片儿的地形给摸的八九不离十了,路过早点店的时候,还顺带着给家里的江子溪和小孩儿买了两份早饭。

    沈宵拎着早饭回家的时候已经快要七点了,他打开房门,发现客厅的灯居然是亮着的,江子溪正在厨房里忙活着什么,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很是好闻。

    厨房的橙色灯光把江子溪笼罩在其中,使她整个人看上去都柔和了不少,一晚的休息过后,江子溪今天的气色看上去比昨天要好了很多,在听到开门声时,江子溪用勺子搅拌牛奶的动作略一停顿,转头看向门口,与沈宵的视线撞在了一起。

    从她的眼中,沈宵能够看到明显的厌恶与戒备,江子溪就像是刺猬一样,每次看到他都要炸起浑身的尖刺,大有只要沈宵敢伤害她,就立刻用身上的尖刺戳死他的架势。

    对此沈宵在理解的同时也有些无奈,在江子溪戒备而又冰冷的视线里,沈宵晃了晃手里买来的早饭,道:“我买了早饭。”

    在听到这句话,看到沈宵手里的早饭后,江子溪心中闪过一抹惊讶,可脸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冷淡道:“不用。”

    见状,沈宵也没再说什么,而是走到厨房碗柜里拿了两个小碗,把买的粥放在桌子上,埋头安静而又快速的吃起了早餐。

    他本就不是什么能言善辩的人,平日里接触的不是部队里的队友上级,就是与任务有关的任务目标,所以对于哄人,尤其是哄女人这种事情,沈宵是完全做不来的。

    尤其这个女人还是他妻子,这对于母胎solo的沈宵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江子溪把锅里热好的牛奶倒进了杯子里,刚好两杯。烤面包机也在这时候弹出了烤好的面包,江子溪开始用刀子给面包上涂抹果酱,一切都做好后,这才将早餐端到了桌子上,自己则在沈宵身边坐了下来。

    两人各吃各的,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气氛有些怪异,半点没有家庭的温馨。

    就在这时,安静的客厅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门响,只见儿童房的房门露出了一条门缝,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门缝里钻出来,沈锐的小脸上还明显带着尚未完全清醒的睡意,努力睁大眼睛朝着客厅看来。

    听到动静的两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扭头齐齐朝着小孩儿看去。

    江子溪放下手里的面包,走到沈锐身边将他抱起来,带他去洗手间里洗漱了一番,几分钟后拉着小孩儿的手再次回到餐厅,将沈锐给抱到了她原本的位置,把准备好的牛奶和面包放在了他面前,笑着道:“快吃吧,今天涂了小锐最喜欢的蓝莓酱呢。”

    沈锐连忙点了点小脑袋,接过江子溪递过来的面包,刚准备往嘴巴里送,余光却注意到身边的沈宵,沈宵的面前既没有牛奶也没有面包。

    由于在部队养成习惯的缘故,沈宵进食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沈锐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结束战斗,开始准备收拾东西清理垃圾了。

    可沈锐并不知道这些事情,他只知道沈宵面前没有牛奶和面包,应该是还没有吃早餐,想到昨天沈宵给他煮的面,哄他睡觉的样子,沈锐呆了片刻,用小手把自己的面包费力的掰成了两半,可能因为力道掌握不好,面包里的蓝莓果酱都被挤出来了,但沈锐却全不在意,将大的那块儿递到了沈宵的面前。

    看着眼前这块形状不规则的面包,沈宵愣了愣,随后伸手在小孩儿头上摸了摸,道:“我已经吃过了,小锐自己吃吧。”

    听到他吃过了,沈锐扭头看向了身边的江子溪,像是在询问沈宵说的是不是真的。

    江子溪的手顿了顿,随后笑着点了点头:“爸爸已经吃过了,你快吃吧,待会儿不是还要上课?”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沈锐这才收回了手,开始小口小口的吃起面包来。

    反倒是沈宵有些惊讶,他记得现在沈锐因为学费的事情现在应该没有上学来着,沈宵挑了挑眉,对江子溪问道:“上的什么课?”

    江子溪把手里的最后一口面包吃掉,顾及儿子在场的面子上开口回答道:“网课。”

    每次提到这件事情,江子溪就无法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如果不是沈宵,小锐现在应该在学校和同学老师一起上课,而不是孤零零的在家里上网课。

    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江子溪把杯子里的牛奶一饮而尽,端着盘子和杯子朝着厨房走去。

    但她还没走两步,却突然听到身后响起了沈宵的声音。

    沈宵对着身边的沈锐问道:“小锐想要上学吗?”

    正在吃东西,突然被问道这个问题的沈锐有些茫然,但反应过来后,还是点了点小脑袋:“想。”

    “那就上,过两天爸爸送你去上学,好不好?”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沈宵开口道。

    “好。”听到又能去上学了,沈锐的一双大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

    在中年男人及其小弟的带领之下,沈宵穿过了两条小巷子,被带到了一栋老式居民楼前,这里的环境很是破旧,居民楼看上去也已经破败不堪,墙漆早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周围大到汽车小到三轮、电瓶车、自行车全部横七竖八的停在不大的院子里,将本就不大的空地衬得更加拥挤逼仄。

    楼栋门口放着两个绿色的大垃圾箱,里面的垃圾也不知多久没有被清理过,堆得满满的,连盖子甚至都盖不上了,很多垃圾堆在垃圾桶边,臭烘烘的味道简直令人作呕。

    还未走近异味就已经扑鼻而来,垃圾的臭味与烟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无法言喻的味道,耳边还能隐约听到不知是苍蝇还是蚊子发出的嗡嗡声,这样的环境简直恶劣到了极点。

    但偏偏这栋居民楼却非常热闹,哪怕没有真正进去,隔着老远就能够听到从居民楼里传来的吆喝声和麻将机洗牌的声音。

    中年男人和他的小弟对这样恶劣的环境却没有一点不适,动作熟练的带着沈宵在一大堆停的乱七八糟的车辆间穿梭着,顺利的到达了楼栋门口,全然无视周围的垃圾和异味,非常热络的招呼沈宵赶紧上去。

    跟随着中年男人上到了三楼,沈宵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的老式居民楼是一梯三户,不过三楼这整整一层似乎都被改成了棋牌室,三扇房门都是开着的,刚一上三楼就能闻到呛人的烟味,简直呛的人睁不开眼睛。

    在中年男人的带领下,沈宵跟在他身后进了中间那扇门,视线在屋内大概一扫,沈宵心里就已经有了数,这间屋子的面积不大,看上去大约也就□□十平方,不大的房间里却密密麻麻的摆满了自动麻将桌,每个自动麻将桌前都满满当当的坐着人,周围还有不少因为没位置而站在一边围观的。

    就在沈宵打量屋内环境的功夫,中年男人已经拿了一叠卡片笑着走了过来,一把将手里的一叠卡片递到了沈宵的手里,笑眯眯的拍着沈宵的肩膀道:“沈哥,刚才在路上真是对不住了,这五百块钱算是哥们给你赔礼道歉,一点小意思,你先拿着玩,不够了再来找我拿。”

    沈宵看了眼手里的卡片,只见上面分别写着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不等的数字,眼中闪过了一抹了然,想来这些应该就是类似于赌场里的筹码了,可以当成货币在赌场内流通,最后再用这些筹码兑换现金。

    见沈宵接了卡片后,中年男人一双小眼眯了眯,脸上的笑意不变,招呼着沈宵跟着他往里走,一直走到了最里面,一桌打的正火热的桌子前,待到这局打完后,中年男人笑着对原本坐在桌前的一个染着黄头发的青年道:“阿旺,别打了,没看到咱们场子里来贵客了吗,起来起来,给沈哥让个位置。”

    黄头发小青年闻言抬头打量了一下沈宵,嘴角扬起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哟,这不是咱们沈哥吗,我可有阵子都没见到你了,今儿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他话刚落地,不等沈宵开口,中年男人就先一步呵斥道:“让个位置话怎么废话这么多,赶紧起来不要耽误沈哥时间。”

    小青年不情不愿的让开了位置,在中年人殷勤的目光中,沈宵如他所愿的坐了下来,而中年男人也没走,直接拉了把椅子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一副准备观战的样子。

    说真的,若是换做原主那个软饭男在这里或许还会因为被围观而心慌,但沈宵就不一样了,沈宵从坐下开始就一直气定神闲,从神态到动作都无比自然。

    能不自然吗,以前为了执行一个任务,沈宵曾在世界上最为著名的赌城卧底了整整一年半,同样因为任务需求,沈宵曾跟着军方找来的赌神级人物学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赌输。

    虽然由于时间比较仓促,学到的大多只是一些皮毛,但在这样一个简陋又毫无水平可言的棋牌室里,也绝对绰绰有余了,打个比方,这就好比一个专业的自由搏击手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战斗力甚至不如一只大白鹅的宅男打起来,会有什么下场自然不言而喻了。

    从沈宵坐在这里开始,不过短短两三个小时,别看期间他有输有赢,但桌下压着的卡片却始终以一个极为稳定的速度在稳步增多,赢得不动声色,让人挑不出丝毫错处。

    虽然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沈宵能赢应该只是今天运气好,但中年男人心中还是隐隐生出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在沈宵又一次赢了牌,中年男人终于按耐不住了,他先是大力的称赞了一通沈宵今天的好运气好手气,接着渐渐进入正题,邀请沈宵去扑克区玩上一会儿,那边打的比麻将要大,赢起来也更多。

    沈宵欣然同意,跟着中年男人一起到了另一个房间,与麻将这边一样热闹,唯一不同的是麻将被换成了扑克。

    其实,中年男人不知道的是,比起打麻将,其实沈宵当年学的最好的就是扑克了,甚至还被那位大师不止一次的称赞过。

    所以,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的中年男人就惨了,他眼睁睁看着把沈宵换到扑克区后,沈宵面前的卡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的增长,不过短短几个小时就已经堆了高高的三摞,其中甚至大部分都是大面额的卡片。

    沈宵在棋牌室泡了整整一天,手里的卡片越来越多,晚上八点的时候,沈宵终于站了起来,拎着一袋子的卡片朝着门口结算处走了过去。

    但等着沈宵的并不是结算的小姑娘,而是七八个看上去就很是凶残的壮汉,其中意思自然不言而喻,这是不准备好好兑现了。

    沈宵挑了挑眉,看向坐在柜台后面的中年男人,问道:“怎么说?”

    中年男人脸上再不见之前的笑容,一双小眼中的谄媚和算计也消失的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阴狠和戾气,看着沈宵道:“把卡放下,咱们之前的账今儿就算一笔勾销,以后各不相欠,你可以走了。”

    听到他的话,沈宵简直要被逗乐了,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将装着卡片的袋子往桌上一放,就在中年男人以为他同意的时候,突然发难。

    半个小时后,沈宵拎着一个颇有分量的黑色塑料袋从破旧的老式居民楼走了出来,他不紧不慢的往家里赶去。

    在路过一个准备关门的书报亭时,转身用公共电话拨了几个号码,没一会儿电话被接通。